6月28日,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正式公布了2017年国家科技奖的初评结果, 包括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技进步奖三大奖项。这些奖项经公示、网络初评、会议初评,共产生初评通过项目287项,其中自然奖40项、发明奖75项(含专用项目19项)、科技进步奖172项(含专用项目39项)。
此次初评通过的通用项目将在科技部网站和奖励办网站公布,初评通过的专用项目将在委托管理单位、推荐单位及项目完成单位等进行内部公布。同时还将一并公布57个通用项目评审组的会评专家名单,全方位接受社会监督。
据了解,此次环保领域有多项成果入围。涉及烟气治理、工业废水、危险废物处理等环保项目。据不完全统计,环保领域共有以下企业获得2017年度国家科技奖。
201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奖初评通过项目
201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奖初评通过项目
2017年度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初评通过通用项目
下附具体公告内容及全部获奖名单
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公告第87号
2017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初评工作已经结束。根据《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现将初评通过的40项国家自然科学奖项目、56项国家技术发明奖通用项目和133项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通用项目(含3个创新团队)在科技部网站(http://www.most.gov.cn)和我办网站(http://www.nosta.gov.cn)公布,同时公布的另有2016年度初评通过的国家技术发明奖通用项目1项(因异议处理推迟至2017年提交评审)。初评通过的19项国家技术发明奖专用项目和39项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专用项目在委托管理单位、推荐单位及项目完成单位等进行内部公布。
自公布之日起20日内,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公布项目和项目主要完成人、主要完成单位持有异议的,应当以书面方式向我办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为便于核实查证,确保客观公正处理异议,提出异议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表明真实身份,并提供有效联系电话和地址。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须由单位法定代表人在书面异议材料上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须签署真实姓名。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特此公告。
联系方式: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政策研究处(督查处),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路54号,邮政编码100045。
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
2017年6月28日
201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奖初评通过项目
2017年度国家技术发明奖初评通过通用项目10-26、
2017年度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初评通过通用项目
2016年度遗留的国家技术发明奖初评通过通用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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