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5日,是第46个世界环境日和我国第3个环境日,滨州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记者从会上了解到,滨州市2016年市环境空气中主要污染物为PM2.5,滨州市城区空气质量良好天数为189天,“蓝天白云”天数为232天。2017年滨州将全面完成燃煤机组超低排放改造、“散乱污”企业、燃煤小锅炉淘汰治理,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滨州环保部门强化环境信息公开促进各类环境热点难点问题的解决,努力提高群众环保满意度。
据了解,2016年全市环境空气中主要污染物为PM2.5,滨州市城区空气质量良好天数为189天,占全年的54.3%,“蓝天白云”天数为232天,占全年的63.4%。滨州市城区全年无酸雨,降水质量较好。全市省控以上12条河流的17个断面中,11个断面达到五类水质标准。全市12处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有10处水质符合国家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标准;与2015年相比,水质基本持平。全市近岸海域水质达到二类海水标准,海水功能区达标率为100%。
2017年1-4月份,滨州市二氧化硫(SO2)平均浓度为47微克/立方米,列全省第14位,较去年同期下降3微克/立方米,同比改善6.0%,改善幅度列全省第17位;二氧化氮(NO2)平均浓度为46微克/立方米,列全省第13位,较去年同期上升5微克/立方米,同比改善-12.2%,改善幅度列全省第16位;可吸入颗粒物(PM10)平均浓度为141微克/立方米,列全省第11位,较去年同期下降6微克/立方米,同比改善4.1%,改善幅度列全省第17位;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为84微克/立方米,列全省第13位,较去年同期上升4微克/立方米,同比改善-5.0%,改善幅度列全省第16位;蓝天白云天数为62天,列全省第13位,较去年同期减少3天,改善幅度列全省第16位。
全市省控以上14条河流的18个断面中有9个断面达到或好于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Ⅴ类水质标准。其中3个断面达到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Ⅲ类水质标准,5个断面达到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Ⅳ类水质标准,4个断面达到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Ⅴ类水质标准,6个断面劣于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Ⅴ类水质标准。与去年同期相比,在有可比性的9个断面中有2个断面水质明显好转。
全市共监测9处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分别为滨城区的东郊水库和西海水库、惠民县的孙武湖水库、无棣县的三角洼水库、月湖水库和芦家河子水库、沾化区的清风湖水库、思源湖水库和阳信县的幸福水库,9处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均达到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Ⅲ类水质标准,符合国家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标准。与去年同期相比,水质良好并基本保持稳定。
原标题:2017年滨州将全面完成燃煤机组超低排放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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