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VOCs特征污染物在线监测站、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东营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VOCs特征污染物在线监测站、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DYPEDZ2016-203#
三、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本次采购内容部分为进口产品。本项目分A、B两个包:
A包为VOCs特征污染物在线监测站3个,主要包括:HCL分析仪(进口)、H2S分析(进口)、NH3分析仪(进口)、CO分析仪、O3分析仪、PM2.5颗粒物分析仪、PM10颗粒物分析仪、甲烷非甲烷总烃分析仪(进口)、高沸点(C6-C12)有毒有害气体分析仪(进口)、低沸点(C2-C5)有毒有害气体分析仪(进口)、气象五参数、采样总管、动态校准仪(进口)、零气发生器、氢气发生器、空气发生器、氮气发生器(进口)、有机物校准仪(进口)、数据采集硬件及软件、数据处理系统、监测站房、标气系统、机柜、安装调试及系统集成;预算资金330万元。
B包为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2个,主要包括:SO2分析仪、NOX分析仪、CO分析、O3分析仪、PM2.5颗粒物分析仪、PM10颗粒物分析仪、气象五参数、采样总管、动态校准仪、零气发生器、数据采集硬件及软件、数据处理系统、监测站房、标气系统、机柜、安装调试及系统集成;预算资金100万元。
(一)供应商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供应商必须具有所投产品(设备)的生产或经营能力;
(三)供应商必须具有相应的售后服务能力,包括拥有相应的设备和人员;
(四)供应商的财务资信状况良好;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供应商可报多个包,也可中多个包。
四、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17年6月06日8:30时至2017年6月12日17:30时(北京时间)
2、地点:东营市东城府前大街67号万达国际大厦一楼西大厅
3、方式: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提供以下有效证件原件【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使用“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营业执照的企业,无需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及加盖供应商公章复印件两份,采购人及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审核后发售招标文件。
投标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供应商最终资格的确认以开标现场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审查为准。
4、售价:每份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注:招标文件不邮寄)
五、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7年6月29日9时00分前(北京时间)
2、地点: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六开标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7年6月29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六开标室
七、联系方式
1、采购人:东营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东营港经济开发区
联系人:李主任
联系方式:18554717360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金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东营市东城府前大街67号万达国际大厦一楼西大厅
联系人:徐女士李女士
联系方式:0546-805511815263867088
3.监管单位:东营港经济开发区审计分局、东营港经济开发区政府采购办公室
报名监管电话:0546-8019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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