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发布的《关于认定达到超低排放水平燃煤发电机组的函》(新环函〔2017〕634号)中显示:神华神东电力有限责任公司新疆米东热电厂1号机组改造后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分别低于10毫克/标立方米、35毫克/标立方米、50毫克/标立方米,达到了燃煤机组超低排放水平。这标志着神华国神米东电厂1号机组“超低排放”改造正式通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厅验收,成为新疆首家在役机组改造后实现“超低排放”的燃煤发电企业。
米东电厂1号机组“超低排放”改造于2016年11月3日完成,先后通过了“超低排放”改造后168小时试运行,并邀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监测总站对1号机组改造后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进行了权威监测。该厂1号机组满负荷运行状态下排放的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所有排放浓度均达到并优于燃煤机组排放水平,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火电行业污染减排的“排头兵”。
米东电厂1号机组“超低排放”改造成果获得认可,是国神公司贯彻落实中央“四个革命、一个合作”重大能源方针,认真践行神华集团“1245清洁能源发展战略”,坚持“主动革命、环保领跑”的又一成功实践,年内该厂2号机组还将实现超低排放。届时,该厂两台机组将实现绿色清洁生产、近零排放,为乌鲁木齐市“蓝天工程”再立新功。
原标题:乌鲁木齐米东电厂1号机组争当超低排放改造先行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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