碧水源20日早间发布澄清公告,称公司未参与大城县污水渗坑治理。有关文章中所提的参与治理化肥厂渗坑、与南赵扶镇政府签订《补充合同》的“碧水源”及与大城县人民政府人民法院诉讼判决所指的“碧水源”均与公司及其所有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无任何关系。
公告称,4月19日,公司注意到一篇题为《大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南赵扶渗坑治理工作情况的说明》,文中称:“大城县人民政府对渗坑的治理工作非常重视,2014年3月,经过调查比较,选定龙淼公司对砖厂渗坑进行治理;选定碧水源公司对化肥厂渗坑进行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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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化肥厂渗坑于2014年4月至当年7月,进行治理,合同约定,治理完成后,水的PH值达到6-9之间,色度≤50,无异味。由于技术等原因,第一次治理未达到要求。于2014年10月到2016年6月,南赵扶镇又分两次与碧水源公司签订《补充合同》,该公司均未达到治理要求。2016年9月将碧水源公司起诉至大城县人民法院。法院做出判决:一是解除南赵扶镇政府与碧水源公司签订的合同;二是碧水源公司赔偿南赵扶镇政府经济损失。”
经核实,公司针对上述事项说明如下:公司及其所有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均未与大城县政府就污水处理达成合作或受托关系,截至目前本公司及其所有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均未在大城县有任何业务往来。
公司及其所有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均未在大城县发生任何诉讼。
上文中所提的参与治理化肥厂渗坑、与南赵扶镇政府签订《补充合同》的“碧水源”及与大城县人民政府人民法院诉讼判决所指的“碧水源”均与公司及其所有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无任何关系。
据媒体报道,河北、天津等地存在超大规模的工业污水渗坑,这批渗坑面积大,存续时间长,或已对当地的地下水安全造成严重的威胁。其中,河北廊坊大城县境内的,总面积约20万平方米;天津静海区境内的面积约15万平方米。环保部最新公告称,前者属实,已责成相关部门处理;后者仍在调查中。
环保部称,4月19日上午,环境保护部和河北省政府联合调查组现场查看了媒体报道的廊坊市大城县两处渗坑。据大城县政府反映,两处土坑均为多年挖土形成,2013年曾发生废酸违法倾倒事件,导致坑内存水及土壤受到污染。废酸倾倒事件发生后,大城县政府组织相关单位对污染水体进行了治理,但治理工作一直未完成。
联合调查组已要求大城县政府及相关部门立即对渗坑水体、土壤及周边地下水开展监测,并制定整治方案,加快治理进度,减轻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同时做好信息发布工作,及时向社会公开监测及治理信息。环境保护部将对相关渗坑污染问题挂牌督办。
同时,环境保护部已会同天津市政府成立联合调查组,对媒体反映的天津市静海区西翟庄镇污水渗坑问题开展现场调查。有关调查情况将及时发布。
而大城县政府在对渗坑事件的回应中,牵出一家叫碧水源的公司。
延伸阅读:
津冀现多处污水渗坑 环保部挂牌督办
大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南赵扶渗坑治理工作情况的说明
原标题:碧水源:未参与廊坊市大城县污水渗坑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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