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由头:4月16日上午,环境保护部强化督查第十五督查组对济南市历城区仲宫镇山东绿杰环保节能科技有限公司检查时发现:该企业车间内燃煤手烧炉未列入当地燃煤小锅炉淘汰名单,电焊生产工段无粉尘及废气收集处置装置,车间内噪声比较大,地面粉尘较重。
但督查组在执法时,被该企业负责人王某阻挠,并被扣留超一小时。
第九督查组有关人员在河北省邢台市现场检查时执法证被抢夺。
分析综述
实际上,这样的事情并非第一次见诸报端,而是屡见不鲜。即便是在新《环境保护法》实施之后,阻挠环保执法甚至暴力抗法的事情仍然频繁发生,甚至给人一种呈现增多趋势的印象。
1 阻挠执法事件密集发生
阻挠执法事件密集发生以往,听到执法受阻,人们想到的大多是环保之外的其他部门。而现在,环保领域也成了执法受阻的“重灾区”。
2015年1月13日,湖南省湘潭市环保局执法人员到湘潭县城管局送交行政处罚决定书时,不仅被拒收,还遭到殴打。
2016年6月20日,济南市环保局环境监察支队人员在山东师范大学长清校区进行现场检查时,遭到堵路。
2016年7月27日,山西省环保督察组发现兴宝钢铁厂区内有违法排污现象,随即要求进入厂区实地检查,厂区门卫严加阻挠。
2016年11月,环境保护部督查组在河北省定州市华茂水泥制砖厂检查时遭遇企业负责人阻挠。
2017年3月12日,安徽省砀山县环保局4名工作人员对曹庄镇奕翔纺织公司进行环保监察时,遭到暴力阻碍执法,不同程度受伤。
2017年4月,浙江省温岭环保局新河环保中队发现邻近台州大力防爆电机有限公司附近河面有油污渗出,检查、拍照遭阻挠。
2017年4月6日,湘潭市环保局监测站工作人员发现湘达砂石场污水直排,拍照取证时,被砂石场人员围攻,采样车被砸。
……
如果企业不愿让你进门,厂区门卫就可以将你拒之门外。如果惹恼了排污者,拳脚相加、抢夺器材都不在话下。
阻挠、干扰、扣留,甚至暴力相向,类似事件严重干扰了正常执法活动。
2 涉事主体范围很广
新《环境保护法》实施之后,阻挠环境执法行为仍然密集发生,是不是说明法律的震慑性不够?显然不是。恰恰相反,类似事件多发恰恰证明新法有力、执法有力。
近年来,尤其是新《环境保护法》实施以来,加大了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执法越来越严格,触及环境违法者的不法利益,戳到了其痛处。
仔细分析近年来发生的一些阻挠环境执法事件,不难发现其中的一些特点。
一是涉事主体范围很广。
遭遇阻挠的,既有最基层的执法人员,也有省级环保部门,环境保护部督查组也未能幸免,环境违法者的嚣张可见一斑。阻挠环保执法的,不只是小企业主,还有大学、政府部门甚至是国家机关有关人员。可以看出,法律意识尤其是环境相关法律意识淡薄的,不在少数。
二是相关主体自身都存在严重环境问题。
如安徽砀山的奕翔纺织有限公司,一直未办理环评手续,被多次督促仍不整改。山东绿杰环保节能科技有限公司燃煤手烧炉未列入淘汰名单,电焊生产工段无粉尘及废气收集处置装置,地面粉尘比较重。
三是影响恶劣,引发公众强烈谴责。
近年来,尤其是新《环境保护法》实施以来,公众的环境意识和法治意识明显增强。相关事件发生后,舆论对相关涉案企业和相关部门给予强烈谴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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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环境执法保障亟待加强
一连串阻扰环境执法甚至暴力抗法事件发生后,我们需要反思,如何才能为环境执法提供一个更好的环境?
依法严惩相关涉事主体肯定是首选项。
所幸,类似的事情发生后,违法者大都受到了应有的制裁,相关问题也基本得到整改。
有的进行自我整改。比如,国家文物局后来配合环保部门进行检查,并表示将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
有的被行政拘留。比如,2015年11月10日,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环保局3名执法人员到恒达工贸有限公司进行监察,公司负责人邢某阻止执法人员离开并动手殴打。事后,邢某被行政拘留7日。
有的被依法判刑。比如,2015年9月9日,济南市大气污染防治督查组在市中区陡沟办事处大庙屯附近渣土场检查扬尘污染问题时,遭到围攻殴打。事后,济南市公安部门将10名涉案嫌疑人全部抓捕归案,主犯刘某以妨害公务罪依法被判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
严惩相关责任人的同时,地方党委政府还应大力支持环境执法,并为之提供尽可能好的执法环境。
《环境保护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环境监察机构和其他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有权对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进行现场检查。被检查者应当如实反映情况,提供必要的资料。
而且,地方政府同样负有保护环境的责任,保障环保执法顺利进行也是地方政府必须担负的责任。一些地方已经认识到了环保执法受阻问题的严重性,下文保障环保执法。
比如,针对不断发生的阻挠环保执法,甚至是暴力抗法的情况,2015年9月,山东省公安厅、环保厅日前联合下发《关于强化公安环保联勤联动切实做好环保行政执法保障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强化公安环保联勤联动,为环保行政执法“保驾护航”。
希望这样的部门联动更多一些,类似的保障方案更坚实一些,到那时,或许干扰环境执法事件才能真正减少,环保执法之路才能真正畅通无阻。
短评
阻力越大执法力度越要加强
史小静
环保部督查组近日在对山东绿杰环保节能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时,被强行非法扣留。第九督查组有关人员在河北省邢台市现场检查时执法证被抢夺。性质恶劣,影响极坏。
仔细梳理,不难发现,此次事件并非个案。近年来,随着执法力度的加大,暴力抗法、阻挠执法事件时有发生。在湖南省湘潭市、北京市通州区、安徽省砀山县、河北省定州、浙江省温岭,也都发生过类似情况。
值得注意的是,一些阻挠、阻碍甚至采取一些非法手段对抗环境执法的地方,恰恰是环境问题较为突出的对象。对这些企业来说,你敢动我的利益,我什么招都敢用,不关你是地方环保局的,还是上级环保局的。有的甚至叫嚣“这是我地盘”,俨然一副地头蛇的样子。
违法排污,违法生产,本就是严重违法行为,执法人员行使正常的检查检查权利,却遭“流氓”式对抗,如此嚣张,不仅是对法律的熟视无睹,也是对公众的挑衅。从企业的角度来讲,以为采取一些非常、极端手段,就能“掩盖”“蒙混”本身存在的违法行为,看似“高明”,实则一错再错,错上加错。
阻挠执法和暴力抗法的背后,折射出的是环保执法环境的亟待改善。
近年来,尤其是新环保法实施后,环保压力加大,执法频次不断增加,各地也纷纷行动起来,对违法行为实行高压态势,对于一些企业来说可能不太习惯。以前,靠压减环保成本、肆意排污获取利益的模式显然不能继续。守法成本增加,动了利益的“奶酪”,一些企业开始出现“反弹”,以野蛮的方式对抗检查。
不可否认,一些执法人员连企业的门都进不去,一些违法企业根本不买环
保执法的账,搪塞、搞破坏,甚至搞暴力,如不加以严惩,予以改善,一定程度上是对执法环境的污染。而一旦环保执法环境遭到污染,比自然环境的污染危害更大。因此,对于这类事件,尤其要依法严惩,以儆效尤。
对于环保执法人员来说,此类行为不仅阻碍不了执法的脚步,反而会更加坚定加强执法的决心。毕竟,违法者反应越强烈,越说明环保执法戳到了其痛处,证明现有的强化执法路子是对的。越是这样,环保执法的力度越是要加大,这是形势所需,更是职责所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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