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日,济南市环保局在其官方网站公布一批环境问题行政处罚决定书,共涉及7家企业,总罚款金额达261.5万元,其中济南台有玻璃制品有限公司和山东晋煤日月化工有限公司被处以100万元的“顶格处罚”。
据市环保局公开信息显示,位于高新区孙村镇的济南台有玻璃制品有限公司此次共收到了两份行政处罚书,其中一次因超标排放被罚款100万元。今年1月,市环保局执法人员对该单位进行了执法检查,发现其正在使用的一台煤制气发生炉烟气排放,监测发现氮氧化物浓度超标高达2倍多。此外,该单位40平方米玻璃窑炉煤改气项目按要求需配套污染防治设施,但是设施并未建设,主体工程就已投入使用,这一项被罚款8万元。根据山东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网站公布,济南台有玻璃制品有限公司已经被记18分,已列为“红标”企业。环境违法信息将作为银行审查信贷等商业决策的重要参考;相关部门、工会和协会在行政许可、公共采购、评先创优、金融支持、资质等级评定、安排和拨付有关财政补贴专项资金等方面也可将其作为重要参考。
位于章丘市水寨镇的山东晋煤日月化工有限公司也因超标排放问题被罚100万元。今年1月,市环保局执法人员对该单位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对烟气排放情况进行了手工检测。发现其烟尘排放超标228.1倍,对环境造成了污染。
在这批因环境违法问题被曝光的企业中,山东科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因外排烟气超标0.29倍被罚20万元。山东福胶集团东阿镇阿胶有限公司未按要求完成大气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安装并与环保部门联网,被罚20万元。山东南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未按照要求对扬尘、渣土进行管理,被罚款8万元。济钢集团有限公司因焦炉工艺原因致使部分烟尘无组织放散,对周围环境造成较大影响,被罚款5万元。济南中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因噪声超标被罚款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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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济南市环保局公布环境问题行政处罚决定书 济钢集团被罚款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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