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节能环保网获悉,根据《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燃煤机组超低排放有关问题的通知》(豫环文〔2015〕143号)要求,河南省环境保护厅组织专家对平顶山姚孟发电有限责任公司6号机组(630兆瓦)超低排放改造情况进行了现场核实。依据郑州市通标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出具的烟气超低排放监测评估报告、省环境监控中心出具的超低排放自动监控设施审核意见和专家组现场核实意见,经核实的燃煤机组实施改造后,在基准氧含量6%的条件下,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含一氧化氮、二氧化氮)排放浓度分别不高于5毫克/立方米、35毫克/立方米、50毫克/立方米,达到燃机排放水平。
原标题: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公告[2017]7号关于达到燃机排放水平燃煤发电企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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