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台州市按照《关于开展涉气重点区域和重点企业专项整治的通知》(浙环发〔2016〕24号)要求,认真贯彻落实省厅关于重点区域废气深化整治工作部署,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市逐步完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机制,各级政府和部门大力推进涉气重点区域整治,全面组织开展涉气重点区域整治专项行

首页> 大气治理> VOCs> VOCs检测> 报道> 正文

浙江台州市涉气重点区域和重点企业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2017-03-09 14:16 来源: 北极星环保网

2016年,台州市按照《关于开展涉气重点区域和重点企业专项整治的通知》(浙环发〔2016〕24号)要求,认真贯彻落实省厅关于重点区域废气深化整治工作部署,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市逐步完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机制,各级政府和部门大力推进涉气重点区域整治,全面组织开展涉气重点区域整治专项行动,现将整治工作总结如下:

一、2016年的主要工作

(一)制定方案,明确标准

一是制定出台了《台州市2016年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和《台州市2016年度主要污染物减排计划》,明确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细化重点工程和时间节点,确保稳步推进落实;印发了《台州市VOCs重点区域和重点行业污染整治实施方案》,对重点区域整治和重点行业按进度、排名通报,构建治气责任机制和责任链条;印发了《台州市医药、化工行业VOCs总量减排实施方案》及《台州市医药、化工行业废气总量减排核算细则》,巩固医药、化工行业整治提升成果;印发了《大气环境质量月分析和重点污染物减排季调度制度》,为台州市环境管理工作提供科学依据,每季度调度通报重点减排工程的完成情况,对进度滞后的市、县进行通报和预警,推进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改善和保障大气环境质量。

二是编制《临海医化园区废气治理年活动方案》,结合临海市政府《关于开展浙江省化学原料药基地临海园区废气整治年活动的通知》,继续将园区内医化、合成革、电镀等63家涉污企业纳入持续整治对象,签订责任状,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温岭市政府下发《温岭市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总体方案》,统筹规划,建立重点区域整治工作机制。

(二)组织宣传,提高认识

一是组织召开部署会。8月28日,由市政府组织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级有关单位参加《化学合成类制药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实施动员暨培训视频会议,动员临海市医化、合成革企业在当地分会场参加视频会议;10月31日,由市环保局组织召开医药、化工行业装备提升现场会暨城区大气环境管控动员会,其中临海医化、合成革企业48家共164人参加,参观同行企业、学习先进经验,就如何通过提升医化装备水平,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持续减少VOCs排放总量展开交流。11月11日,临海市环保局在医化园区组织召开达新标和VOC减排动员、部署会,要求企业在12月底完成整治方案编制。12月1日,由温岭市市政府组织召开了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工作会议。会议明确了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目标、整治范围、工作步骤、工作措施和工作要求等。

二是强化组织领导。市委提出大气环境质量的新目标“保三争二创一”,并要求建立大气环境目标作战室,实现挂图作战。台州市人大常委会做出了《关于巩固深化大气治理成果建设优质宜居城市的决议》;台州市市政府成立了“五气共治”工作领导小组,草拟了《台州市“五气共治”工作实施方案》。温岭市也建立了以分管副市长为组长、各部门和镇(街道)分管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确保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

(三)开展调查,摸清底数

一是摸清了家底。印发实施《台州市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调查工作方案》,全力推进全市大气污染源调查,涵盖7大类27小类污染源,目标污染物主要包括CO、SO2、NOx、VOCs、PM、PM10、PM2.5、BC、OC和NH3等10种,调查工业企业2914家,统计全市VOCs排放量17.6万吨,其中工业源VOCs排放量11.6万吨。推进重点工业企业VOCs排放源数据核定,采用入户调查等方式完成全市1162家工业企业VOCs排放量核定工作。临海市完成354家工业大气排放源调查,建立大气排放源清单数据库。开展医化、合成革、涂装、印刷、橡胶等行业VOCs排放基数调查,核定2015年工业源VOCs排放量为3.97万吨,委托组织编制“十三五”VOCs减排计划。温岭市完成657家工业大气排放源调查,为准确掌握当地的VOCs排放量,制定了调查表格,在镇(街道)全面开展摸底调查,核定2015年工业源VOCs排放量为1.66万吨。

二是细化了整治环节。根据台州市《关于医化、合成革行业深化整治实施方案》的要求,临海市继续推进深化废气整治工作,临海园区企业在4月10日前完成自查工作,5月10日前各企业全部上报整治方案备案,并与园区管委会每月开展督查,确保各项整改工作落实到位。临海市按照源头削减、过程控制、末端治理的原则,编制“一厂一策”,从生产装备到末端废气捕集处理等各环节全面实施整治,倒逼企业进一步加强废气整治。

(四)申报资金,科学监管

一是积极组织财政补助。支持企业加快产品结构调整步伐,淘汰废气量大、效益差、达标性差的产品。把治气力度、效果与新项目审批、信用等级考核挂钩,实行治气绩效管理,引导企业从中间体生产向制剂转型。2016年,完成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补助,共补助临海化工、合成革企业44家;组织临海园区16家医化企业完成2017年挥发性有机污染物整治区域中央资金的申报工作。

二是实施智慧园区建设。推进“智慧园区”建设,实行信息化、智慧化管理,充分利用临海园区智慧环保平台。首先是加快平台监控指标的改造提升,对医化企业RTO焚烧炉膛温度进行监控联网,监管人员可足不出户了解末端废气治理设施运行状态,提升了企业守法意识,提高了执法效率和质量。其次是园区边界安装在线TVOC监测仪器。4月份安装完成AQM65空气自动监测仪,实现对园区边界全天候自动监测,利用数据辅助日常监管。第三是配合园区开展环保服务平台(实验室)的仪器调研,完成VOCs在线监测仪器的招标,进一步加强园区在线环境质量的监测和提供废气监测服务。

(五)严格执法,关停并转

一是开展全方位的执法行动。临海市2016年度共办案查处310件环境违法案件,移送公安20件,其中涉刑涉拘各20件。温岭市加强源头管控,在工作中结合三改一拆、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等,2016年关停了200多家VOCs排放企业。

二是对VOCs违法排污严格处理。专项行动期间,头门港新区共检查企业237家次,夜查企业22家,对检查名单内的企业,废气采样监测35家(合成革5家、电镀8家、医化22家),查处2件违法行为,有效地保障了区域环境质量。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6年重点区域环境整治取得一些成效,但区域排放总量还处于高位,局部区域环境恶化趋势没有根本性遏制,主要有以下几个问题:

(一)制鞋业企业规模小,环境管理整体水平较低。制鞋业是温岭市工业经济的主导产业之一,但规上企业较少,大部分没有完备的环保审批手续。企业环保意识不高,除少数企业外,大部分企业均没有相应的环保管理机构,对大气污染防治的理解及其防治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企业单独上治理设施成本高,且缺乏专业运维人员。

(二)落后设备普遍存在,管道化、密闭化程度低。医化园区内上出料离心机、高位槽等设备还大量存在,造成无组织废气量居高不下。许多企业由于设计不合理、安装不规范,物料转移过多,而且很多采用敞开方式或桶装方式等转移,不可避免地产生了恶臭问题。电镀、合成革企业生产线密闭率较低,职业卫生与环保存在矛盾,企业存在抵触心情。温岭制鞋行业许多企业生产线及厂房未请正规资质设计单位及安装单位进行规范设计、安装,多采用小型桶装溶剂,溶剂调配、转运与使用普遍密闭化程度较低,目前自动化水平仍较低,人工操作精度差。

(三)企业清洁生产水平不高,生产过程污染物排放强度大。由于医药行业的特殊的质量要求,很多溶剂无法套用,产品单耗高,绿色生产工艺应用不足,造成污染物排放强度大,治理成本高稳定达标难度大。制鞋业目前挥发性有机物料管理粗放,物料重复利用率低,废气无组织排放量大。

三、2017年的工作思路

2017年以“五气共治”为抓手,以大气VOCs减排为手段,以装备提升为突破口,严格执法,督察通报,促进重点区域VOCs排放量进一步减少,区域环境质量的明显改善。

(一)淘汰落后,转型升级。对布局不满足环境功能区划要求且存在严重环保违法行为的企业,坚决予以关停或搬迁。积极推进“低小散”落后企业(作坊)的取缔关停和整治提升工作,实现规范化经营。督促镇(街道)开展整治示范企业的建立,起到行业引领作用。鼓励企业间的同类整合、兼并重组,积极引进先进的生产工艺及环保型产品,不断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对未采取治理措施的企业,要求采取建设有效的环保设施等治理措施;对已建环保设施未达到环保管理的规定的,要求采取进行环保设施改造等措施。鼓励引进第三方治理和运维单位。

(二)减排倒逼,装备提升。临海市和温岭市属于省里重点关注的涉气重点区域,要高标准严要求治理,“十三五”期间VOCs减排要完成30%以上,其中临海川南医化合成革区域要完成50%以上。企业要提高装备管道化、密闭化、自动化、信息化水平。逐步淘汰落后的生产装备,实现进出料密闭化、反应设施管道化、生产控制信息化等水平,全面推行绿色生产工艺,减少污染物排放量,确保达标排放。积极推进制鞋自动化技术运用,鼓励采用热熔胶机、自动上胶机等生产设备,自动调节出胶,智能控制出胶厚薄、涂胶位置,减少人工操作,削减胶水材料使用。

(三)通报调度,严格执法。由台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和各县(市、区)环境监测站报告监测的基本情况、各地空气质量总体情况及排名、市区大气环境质量评价、存在的环境质量问题和可能的污染原因、建议和意见等内容。每季度调度通报重点减排工程的完成情况,分析各地约束性任务的完成进度,对进度滞后的市、县进行通报和预警。开展大气专项执法行动,加大对各类废气污染源的执法监管力度,加大环境隐患排查整治力度,严惩大气环境违法行为,对直接排放、超标排放废气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的企业,要严格依法查处;对涉嫌环境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延伸阅读:

浙江:《纺织染整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展开全文
打开北极星学社APP,阅读体验更佳
2
收藏
投稿

打开北极星学社APP查看更多相关报道

今日
本周
本月
新闻排行榜

打开北极星学社APP,阅读体验更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