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耕地土壤退化严重,土壤肥力差;耕地污染问题凸显,威胁农产品质量和生态环境安全;企业扎堆进入土壤调理剂行业,产品技术良莠不齐。”全国人大代表、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万连步日前表示,我国耕地质量问题较为严峻,应全面推进土壤改良修复工程,全面提升耕地质量。
在顶层设计上,万连步建议,在开展黑土地保护利用试点等重大土壤保护、修复项目中,整体规划设计,明确对灌溉水源、周边企业布局排放的要求。同时要将配套工程建设、农产品质量纳入考核目标,推进耕地、大气、水、农产品质量‘四位一体’的保护与提升。
同时,他强调应强化科技在土壤污染防治中的支撑作用。建议政府主管部门设立专门的重大项目研发基金和重大成果转化基金,优先支持一批重大研究课题,鼓励重大创新成果产业化。同时,建立政策性基金,在具备条件的重点企业建设试点,为农民埋单、定点试生产试用,最大程度地改善土壤环境。
据了解,我国土壤修复行业的产值占环保产业总产值的比重仅为0.5%,而其中仅有7.1%的比重用于修复耕地,土壤修复工作任重道远。但是,目前土壤修复参与模式单一,主要以政府招标采购企业土壤调理或土壤修复产品的形式进行。
对此,万连步表示,要完善市场准入制度,鼓励优势企业积极参与土壤修复工程。比如,通过进一步完善标准技术体系,研究制定土壤污染修复相关产品标准、检验方法标准、安全评价和应用技术规范等,建立明确的土壤修复产品市场准入制度,为耕地土壤生态环境保护与土壤调理剂企业的规范发展提供依据。“还要完善现有企业、产品招标模式,避免低价低质竞争,鼓励有实力的企业进入土壤修复工程。”
土壤调理剂企业也有其资金负担较重的问题。《关于对化肥恢复征收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知》,对土壤调理剂产品实行与化肥一样的征收增值税政策;铁路作为土壤调理剂的主要运输途径,《铁路货物运输品名分类与代码表》中没有“土壤调理剂”这一品名,只能按照“其它有机肥料等”这一品名发运。
“而土壤调理剂产品大多为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类型。因此,我建议将土壤调理剂列入资源综合利用产品目录,享受资源综合利用产品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同时,在铁路货物运输品中增加‘土壤调理剂’,并将其列为享受铁路运价优惠的产品。”万连步说。
此外,他还建议应该落实土壤质量保护责任主体,建立土壤改良效果责任追溯制度。“在农村土地流转中,将耕地质量的量化指标纳入土地经营权证中,土地流转的受让方要履行土壤保护的责任,建立土地流转中耕地质量维护奖惩机制,促进耕地质量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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