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儋州市滨海新区供排水一体化 PPP 项目(儋州市滨海新区污水处理一厂工程项目、儋州市滨海新区供水工程项目) 已由 儋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儋发改可研(2016)17 号、儋发改可研(2016)18 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海南儋州粤海水务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海南儋州粤海水务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滤布滤池设备采购及安装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儋州市滨海新区
2.2 建设内容及规模: 污水处理一厂工程,设计规模为近期4.0 万m3/d,远期8.0 万m3/d。主要生产构筑物土建按近期规模4.0 万m3/d 建设,设备按4.0 万m3/d 规模安装。污水厂采用改良A/A/O工艺+高效澄清池+滤布滤池+消毒的处理工艺,出水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 -2002)中的一级A 标准。供水工程在现状地厂址改扩建,由取水工程、输水工程和净水厂工程组成,工程近期规模为5.0万m3/d,远期为10.0万m3/d。水源近期由春江水库供水,远期由春江水库、利拉岭水库双水源供水。本工程采用常规处理工艺,折板絮凝、平流沉淀池、滤池、清水池、送水泵房,出水执行《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 -2006)。
2.3 计划工期:合同生效后由甲方书面通知起60日交货,安装工期10日历天,共7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滤布滤池设备采购及安装(交钥匙工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必须在海南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办理电子招标企业信息登记,购买招标文件参加本项目投标;
3.2 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提供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提供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
3.3 投标人或其制造商应至少在国内外拥有一个滤布滤池供货40000吨/日或以上业绩,以同时提供的业绩合同原件和当地环保局出具的水质检测证明原件为准(出水SS≤10 mg/l);
3.4 投标人为制造商的,须提供滤布滤池生产许可证原件;供应商为代理商的,必须获得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并提供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
3.5 提供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及纳税凭证(需提供企业纳税证明及社会保险缴纳证明资料);
3.6 2014年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不良行为记录(提供声明书加盖公司章);
3.7 投标人须提供经当地(项目所在地或单位所在地)检察机关查询后出具的关于单位、法定代表人及拟任的项目经理(负责人)无行贿犯罪档案的证明材料(须在有效期内)。
3.8 投标时必须提交以上相关证明资料核验。
3.9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 年 2 月 15 日至 2017 年 2 月 22 日,每日上午 08:30时至 12:0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7:3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http://218.77.183.48/htms)下载 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图纸资料押金 / 元,在退还图纸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7 年 3 月 7 日 08 时 30分,地点为 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205 室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海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海南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网、儋州政务网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海南儋州粤海水务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容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海南省儋州市王五镇新地村委会 地 址: 海口市世贸中心 F 座 908 室
新地村马路地(新地水厂)
联 系 人: 黄工 联 系 人: 刘工
电 话: 0898-23631988 电 话: 0898-68507299
2017 年 2月 15 日
原标题:儋州市滨海新区供排水一体化 PPP 项目(儋州市滨海新区污水处理一厂工程项目、儋州市滨海新区供水工程项目)滤布滤池设备采购及安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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