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北极星节能环保网获悉,关于印发2017年郑州市生态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已经印发。根据方案,2017年郑州将构建森林生态系统、构建湿地生态系统、构建流域生态系统、构建农田生态系统、构建城市生态系统、坚决打好大气污染治理攻坚战等六个方面作为重点任务,并开展87个相关重点工程项目建设,总投资562.46亿元。项目涉及大气污染治理、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环保项目。全文如下:
郑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2017年郑州市生态建设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2012017年郑州市生态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7年1月26日
2017年郑州市生态建设实施方案
为加快生态郑州建设,全面构建森林、湿地、流域、农田、城市五大生态系统,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加快推进生态建设的决策部署,坚持“治”“建”并举,以大生态、大环保、大格局、大统筹为基本要求,加快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着力构建森林、湿地、流域、农田、城市五大生态系统,全力打造天蓝地绿水净、宜居宜业宜游的美丽中国示范城市。
二、主要目标
(一)森林生态系统日趋完备完成森林资源培育和林业产业种植11.5万亩,其中,新造生态林4.15万亩,林产工程3.48万亩,森林抚育3.87万亩。新增生态廊道160公里,绿地800万平方米以上,谋划启动森林公园4个,公园游园24个,完成遗址生态文化公园17处,生态绿化面积约1.5万亩。
(二)湿地生态系统进一步完善
出台《郑州市湿地保护条例》,全面依法保护现有84.3万亩湿地,新增生态湿地3万亩,建设万亩以上湿地、湿地公园(保护区)3个,构建自我修复、生物多样、设施齐全的湿地生态系统。
(三)流域综合治理效果明显
治理中小河流58公里,水域面积从67.3平方公里增加到76.7平方公里,水面面积率由1.81%提升到2.1%。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稳定在98%以上,市域建成区消除黑臭水体,全市国控地表河流责任目标断面水质达到目标要求,地表水好于V类水质。
(四)都市生态农业建设成效显著
新发展环城生态农业13.38万亩,建设农田湿地1.1万亩,依法全部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场(小区),适养区内的规模养殖场(小区)粪污处理利用设施升级改造、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五)城市承载力能力明显提升
积极倡导绿色交通,持续提升交通管理水平。中心城区新增污水处理能力20万吨/日,生活污水保持全收集全处理,完成60万吨/日污水提标改造,再生水利用达到70万吨/日;新增餐厨垃圾处理能力600吨/日。
(六)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总量达到省定目标要求,城区PM10、PM2.5平均浓度达到国家及省定目标要求,环境空气质量得到持续改善。
三、重点任务
(一)构建森林生态系统
1.建设中心城区绿色生活圈。在主城区1100平方公里区域内(绕城高速公路、黄河、京港澳高速公路围合区域),加快实施公园游园、生态廊道、铁路沿线绿化和森林公园建设。完成南水北调生态文化公园建设和铁路沿线绿化,着力实施107辅道、西三环北延、京广快速路南延等生态廊道建设,加快推进郑州市森林公园、郑州侯寨森林公园、生态保遗工程和西流湖公园整治提升工程建设。(牵头单位:市园林局、市林业局、市文物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2.建设中心城区外围生态隔离圈。在黄河以南与连霍高速公路之间、荥阳市建成区以东与西南绕城高速公路之间、新郑市建成区以北与西南绕城高速公路之间、中牟县建成区以西与京港澳高速公路之间1300平方公里的区域内,继续实施林业生态市建设提升工程和森林生态城市工程建设,加快调整农业种植结构,重点发展花卉、苗木、林果、牧草等产业。新开生态保遗工程建设。完成园博园、双鹤湖公园、郑州商城、荥阳故城、苑陵故城遗址公园建设,加大登封香山森林公园、新郑市具茨山森林公园、第二动物园、第二植物园等项目推进力度。(牵头单位:市农委、市林业局、市文物局;责任单位:市园林局、各县(市、区)政府)
3.建设市域边界森林组团防护圈。在登封市、新密市、荥阳市、新郑市、中牟县和航空港区的建成区及周边,建设城市森林和防护林区,构建“县域”森林组团,结合生态廊道建设,采用组合链接方式,串联各“县域”森林组团,围绕市域边界构成森林组团防护圈。加快商登高速两侧绿化、S323生态廊道提升、省道317、541廊道绿化等项目建设。(牵头单位:市林业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4.全面升级黄河沿岸森林屏障带。沿黄河大堤两侧、东西跨郑州北部全境,通过补植增绿、抚育改造中幼林、增加常绿树种比例、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森林公园、湿地公园等措施,打造沿黄生态绿化景观带。加快郑州黄河湿地荥阳生态体验区、郑州黄河湿地中牟鸟类栖息地保护区等项目建设。(牵头单位:市林业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二)构建湿地生态系统
1.扩大生态湿地面积。通过实施退渔还湿、退耕还湿、扩水增湿等工程建设,增加湿地面积。加快实施荥阳王村镇、广武镇滩区、中牟雁鸣湖镇万亩鱼塘湿地建设,拆除堤埂,建设集水景观、休闲渔业、生态旅游、渔业生产功能为一体的国家现代渔业示范区。推进郑州国家黄河湿地公园后续工程、郑汴中央湿地公园建设。(牵头单位:市农委、市林业局、市旅游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2.提升湿地生态功能。强力推进湿地保护工程建设,加大湿地管护力度,坚决制止无节制围垦、开荒行为,维护湿地生态平衡,保护水资源和生物多样性,提高湿地自我修复能力。加快新郑市双洎河湿地生态治理项目、郑州惠济石桥湿地公园等项目建设。(牵头单位:市林业局、市水务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3.提高湿地综合效益。通过实施湿地恢复、扩水增湿、鸟类栖息地工程等一批湿地工程建设,全面提升湿地经济、生态和社会效益。重点打造贾鲁河生态湿地景观带,在沿贾鲁河两岸外侧的绿线范围内,建设单侧宽度50—200米,总长度96公里的沿河生态景观带。对大刘沟沉砂池、潮河滨河取土坑等近郊范围内湖泊湿地进行生态恢复改造,重现其水面效果。(牵头单位:市林业局、市水务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三)构建流域生态系统
1.推进生态水源工程建设扩充水源。编制完成郑州市水资源综合规划,完成环城生态水系循环工程、石佛沉砂池至郑州西区生态供水工程建设,引水达到1.05亿立方米;完成郑州市牛口峪引黄工程主体建设任务。加快推进郑州市西水东引工程、南水北调中线干渠引水工程等水源工程建设。(牵头单位:市水务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2.加强全域河道综合治理提升水量。加快推进贾鲁河和索须河综合治理等河道治理工程;加快推进郑东新区、新郑市区域河湖库渠连通工程建设;启动实施郑东新区两湖五河贯通工程和新郑市水系连通工程。(牵头单位:市水务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3.加强流域生态保护修复提升水质。推进新建水库建设和水库清淤工作,实施2项中小河流治理工程,指导督促各县(市、区)加快推进全域生态水系建设。(牵头单位:市水务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四)构建农田生态系统
1.加快农业结构调整。在主城区周围2400平方公里区域重点发展苗木、林果、花卉、蔬菜等产业,西部山区优先发展干果、绿化树木及其它耐旱作物,丘陵区域重点发展具有传统特色的核桃、大枣、樱桃等小杂果种植。加快推进农业湿地公园、河南(惠济)花卉产业集群和荥阳国家现代渔业示范区建设。转变水产养殖方式,实现区域化大水面生态养殖,扩大水稻、莲菜等水生植物种植面积,推广稻田养鱼、稻田养蟹等种养结合生态养殖模式。加强黄河鲤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建设。加快推进都市生态农业示范园项目建设,拓展城市近郊休闲功能,培育提升一批休闲农业庄园(特色村),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牵头单位:市农委;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2.推进畜禽生态养殖综合治理。推进畜禽生态养殖综合治理。围绕草畜生态养殖,积极推广青贮、微贮、秸草加工、饲草调制等实用技术,提高花生、玉米、小麦等农作物秸秆饲料化利用率和饲草转化效率。引导有条件的县(市、区)开展“粮改饲”试点建设和优质饲草种植,通过订单收购、流转土地自种等形式,扩大饲用玉米等饲料作物、优质牧草种植面积和秸秆青贮。严格执行畜禽养殖的“禁养区”“限养区”制度,科学合理调整畜禽禁养区、限养区范围,逐步淘汰严重影响环境的中、小、散养殖场(户),指导协助县(市、区)政府2017年底前依法全部关闭和搬迁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小区)。积极发展生态循环畜牧业,持续抓好畜禽标准化养殖示范场建设,开展畜禽养殖场改造提升工程,鼓励引导畜禽规模养殖场配套建设与养殖规模相适宜的粪便污水防渗防溢流贮存设施、粪便污水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设施;鼓励引导各县(市)建设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推进畜禽粪污、病死畜禽等废弃物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加快推进畜禽养殖禁养区养殖场(小区)关闭搬迁工程、生态循环畜牧业建设工程等项目建设。(牵头单位:市畜牧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3.推进土壤面源污染综合治理。大力发展高效节水农业,控制农业用水总量;推进化肥、农药减量使用,科学施用农药、肥等农业投入品;开展耕地地力调查、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普查工作。推进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针对畜禽粪污、病死畜禽、农作物秸秆、废旧农膜及废弃农药包装等五类废弃物,探索有效利用路径和综合利用模式,加快推进登封市、中牟县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项目建设。(牵头单位:市农委;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各县(市、区)政府)
4.推进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治理。继续开展美丽乡村试点村建设。利用国家政策实施农村污水垃圾全覆盖,加快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因地制宜地推广厌氧+湿地、微动力处理等生态化污水处理技术,支持农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提高农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覆盖率;加强农村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因地制宜地推广“村收集、镇转运、县(市)集中处理”或“户分类、村收集、乡镇集中处理”的模式;开展省级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示范村创建活动,推进农村人居环境和面貌全面提升。(牵头单位:市建委;责任单位:市农委、各县(市、区)政府)
(五)构建城市生态系统
1.提升城市污水处理水平。建成双桥污水处理厂,新增污水处理能力20万吨/日;建设五龙口、马头岗二期、南三环污水处理厂脱氮脱色提标改造工程,中水利用达到70万吨/日;建成南三环中水公园;推进郑州新区污水处理厂污泥消化及污泥处理设施建设。完成新郑、登封、荥阳共3座小型污水处理工程,县市共增加污水处理能力5万吨/日。(牵头单位:市城管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2.增强城市垃圾处理能力。建成并试运营东部和西部餐厨垃圾处理厂,开工郑州东部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完成郑州南部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前期手续;充分利用矿山采石遗留下的废弃矿坑,在荥阳市贾峪镇和新密市白寨镇选址建设两处容纳量均不少于2000万方的弃土垃圾消纳场。其他县(市、区)、管委会要积极推广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置利用工作,建设一至两处且每处均不少于200亩的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处置场地。建设1—2个市级静脉产业园,每个园区占地1000亩以上;各县(市、区)、管委会建设1-2个再生资源分拣中心,每个占地30亩以上。(牵头单位:市城管局、市供销社;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3.消除城市黑臭水体。完成贾鲁河截污工程,对市区沙厂明沟、金洼千沟、西干渠、石苏千沟等22条明渠明沟进行综合整治;推进新郑市双洎河、中牟县堤里小清河、登封市书院河综合整治工程和西流湖公园提升改造工程。(牵头单位:市城管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4.提升城市治理水平。不断提升城市管理的精细化、智能化、长效化水平,切实做好流动商贩占道经营、户外广告、霓虹灯、环卫等城市管理工作。(牵头单位:市城管局;责任单位:有关县(市、区)政府)
(六)坚决打好大气污染治理攻坚战
1.优化城市空间布局。科学规划城区功能,分类推进区域和产业发展,合理确定重点产业发展布局、结构和规模;强化城市空间管制和绿地控制要求,开展城区通风廊道规划研究。(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局、市环保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2.强化燃煤污染控制。严格削减煤炭消费总量,通过采取提高外输电比例、淘汰小火电、调度发电机组错峰发电等措施,削减电力行业煤炭消费总量;开展“电代煤”、“气代煤”工程;2017年6月底前对全市20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实施拆除或改用清洁能源;推进煤炭清洁利用;大力推进城市集中供热,全市产业集聚区完成集中供热改造,实现集中供热或“一区一热源”;进一步扩大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加强管理。(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环保局、市工商局、市煤炭局、市城管局;责任单位:市工信委,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3.深化工业大气污染防治。按照淘汰一批、转型一批、替代一批、转移一批、改造一批的总体要求,在做好末端治理的同时,强化源头治理,大幅削减工业污染物排放。严控“两高”行业新增产能,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压缩过剩产能;加快大围合区域工业企业外迁;开展重点行业深度治理,;推进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加大执法监管,全面排查整治“小散乱污”企业;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强化排污许可证管理;继续实施冬季采暖季重点行业企业错峰生产。(牵头单位:市环保局、市工信委、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4.有效控制机动车污染。加大对高排放、高频次车辆的污染治理;加强机动车环保管理,加快固定式遥感监测系统建设;完成全市黄标车淘汰任务;加强对油品生产、销售领域产品质量监管;加大对加油站、储油库和油罐车的油气回收治理和监管力度。(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交通委、市工商局、市环保局、市质监局、市商务局、市城管局、市财政局)
5.强化扬尘监管。各类施工工地必须做到“六个百分之百”;严格落实扬尘污染“一票停工”制和“黑名单”制度,实施冬防期“限土令”;强化渣土车等物料运输车辆扬尘治理,严厉打击“黑车”非法运输;全面提高城市道路清扫、冲洗的机械化率,严格实施城区道路“以克论净”考核。(牵头单位:市城建委、市城管局;责任单位:市交通委、市水务局、市园林局、市重点项目办、市轨道办,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6.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应对机制。建立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体系,做好重污染天气预警预报;依据重污染天气的预警等级,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实施应急措施,减少污染物排放,引导公众做好卫生防护。(牵头单位:市环保局;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市教育局、市卫计委、市水务局、市园林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委、市城建委、市公安局、市交通委、市城管局、市禁烧办,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建立党委统一领导,党政主要负责人亲自抓、负总责,分管负责人具体抓的领导机制,将生态建设纳入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强力推进。有关部门按照责任分工,分别成立由牵头部门负责、配合部门参加的工作推进小组,细化工作推进方案,加强协调服务,确保各项任务的落实。各县(市、区)要建立生态建设的相应机构,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全面推进本地生态建设工作。(牵头单位:市生态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责任单位:各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
(二)严格考核督查
研究制定生态建设考核实施办法和考核细则,定期组织考核,把考核结果作为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建立督查制度,对工作落实情况开展定期督查和专项督查,及时通报工作落实情况。建立奖惩制度,对推进工作不力者进行督办和问责,对于按时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县(市、区)给予奖励。(牵头单位:市生态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监察局、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
(三)狠抓项目建设
对列入“十三五”规划的重大项目,项目单位要超前谋划,提前开展前期工作,市发改、规划、国土、环保等相关职能部门加大政策指导,开设绿色通道,积极主动为项目单位服务,努力解决好影响项目建设的各种问题,完善机制并抓好落实,确保各个项目顺利推进。由县(市、区)承担的建设的项目,县(市、区)负责按时间节点推进,市政府相关部门负责奖补资金落实、定期考核检查、第三方评估验收、组织实施奖励和责任追究等。(牵头单位:有关业务部门;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财政局)
(四)强化资金支持
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原则,建立和完善生态建设资金筹措机制,通过采取财政贴息、投资补助、政府投资股权收益适度让利等政策措施,引导社会资金投向生态建设领域,形成多元化投资格局。切实加大政府投入,优先将生态建设项目纳入政府投资计划,各级财政部门做好项目建设资金保障工作,根据各县(市、区)年度承担的建设任务,按奖补比例测算资金需求,切块下达。县(市、区)需配套的资金要配套到位,不能按比例及时足额配套的,由市财政上划相应财力,同时予以通报批评。(牵头单位: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各县(市、区)政府)
2017年郑州市生态建设重大项目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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