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一、股权协议转让情况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广东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晟公司)于2017年1月18日与张维仰先生签署了《关于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6.88%股权之转让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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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权协议转让完成过户的公告

2017-02-08 15:11 来源: 证券日报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权协议转让情况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广东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晟公司”)于2017年1月18日与张维仰先生签署了《关于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6.88%股权之转让协议》,张维仰先生拟将其持有的公司61,030,624股股份以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给广晟公司。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7年1月20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股东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的公告》、《关于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过户履行情况

2017年2月7日,张维仰先生取得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过户登记确认书》,张维仰先生将其持有的公司61,030,624股股份已过户至广晟公司名下,至此张维仰先生与广晟公司协议转让该部分公司股份的股权过户已完成。

本次过户完成后,截止本公告日,广晟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36,035,99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5.33%。张维仰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21,055,678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3.65%;本次协议转让事宜未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发生变化,同时张维仰先生出具的《关于行使股东表决权之承诺函》于2017年2月6日终止履行。

三、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过户登记确认书》

特此公告。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2月8日

原标题: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权协议转让完成过户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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