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极星节能环保网从扬州市人民政府网站获悉,《扬州市节能十三五发展规划》已经印发,来指导全市的节能降耗和绿色发展,提高能源利用率,《规划》内容见下文:十三五时期是我市统筹推进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着力推动经济强、百姓富、环境美、社会文明程度高的新扬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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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节能“十三五”发展规划》全文

2017-01-23 14:18 来源: 北极星环保网

近日,北极星节能环保网从扬州市人民政府网站获悉,《扬州市节能“十三五”发展规划》已经印发,来指导全市的节能降耗和绿色发展,提高能源利用率,《规划》内容见下文:

“十三五”时期是我市统筹推进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着力推动经济强、百姓富、环境美、社会文明程度高的新扬州建设取得重大进展的关键时期,是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为提升扬州市生态文明建设水平,建设国家生态文明试点示范区,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促使经济驶入绿色、循环、低碳发展通道,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实的生态文明保障。依据《江苏省节约能源条例》、《扬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编制《扬州市节能“十三五”发展规划》。本《规划》主要阐明“十三五”时期节能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主要任务和重点工程,是指导“十三五”时期全市节能工作的基础性和纲领性文件。规划期限为2016年—2020年。

一、节能工作基础

“十二五”时期,全市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扎实推进节能降耗和绿色发展,从结构调整、技术进步、管理提升着手,落实节能目标责任,抓好重点领域、重点企业节能,实施节能重点工程,不断提高能源利用效率,节能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1、能源利用效率不断提高。“十二五”期间,全市万元GDP能耗逐年下降,由2010年的0.581吨标准煤下降到2015年的0.452吨标准煤,五年累计下降22.2%,超额完成了下降17%的约束性目标。全市以年均4.26%的能源消费增速支撑了年均11.2%的经济增长,能源消费弹性系数降至0.38。主要耗能行业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持续下降,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造纸和纸品制造业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由2010年的12.76、1.45、1.28吨标煤下降到了9.86、0.75、0.77吨标煤,分别下降22.73%、48.3%、39.8%。

2、结构调整取得积极进展。“十二五”期间,我市加速推进工业转型升级,大力培育高新技术产业,注重发展以现代服务业为主体的第三产业,努力构建节能环保型产业体系。2015年,一、二、三产业的增加值占GDP比重分别为6.0%、50.1%、43.9%,第三产业增加值比重比2010年提升6.7个百分点;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产值比重为44.5%,占比提升14个百分点。通过淘汰落后产能减少能源消耗,累计淘汰船舶制造能力207万载重吨、低效热电机组104兆瓦、74型印染产能1335万米、FDY涤纶产能3万吨、铅酸电池产能61万千伏安时,减少能源消费需求20.5万吨标煤。

3、能源消费结构得到优化。“十二五”以来,关停威亨热电、联众热电、东北热电、扬州石化燃煤热电机组合计104兆瓦,淘汰分散燃煤锅炉、窑炉761台,全市规上工业原煤消耗量比2010年减少252万吨,下降17.9%,煤炭占全部能源消费比重下降到65 %;太阳能发电装机容量503兆瓦,比2010年增长120倍,太阳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发电3.4亿千瓦时,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8%;建成热电燃气机组3×20兆瓦,实施工业锅炉、窑炉煤改气(电)工程300台(套),全市规上工业天然气消耗量由2010年的1.25亿立方米增加到2015年的9.25亿立方米,净增加8亿立方米,上升了7.6倍;电力消费量增加42.8亿千瓦时,上升了34.9%,占比提高约10个百分点。天然气等清洁能源消费占全部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20%。

4、技术节能取得明显成效。突出电力、冶金、化工等主要耗能行业,以节能、节水、废弃物资源化为重点,持续推动重点企业绿色化改造。“十二五”期间,累计实施607项重点节能项目,新增节能能力90多万吨标准煤。冶金行业加热炉蓄热式燃烧技术、化工行业余热回收利用技术、电力行业锅炉汽机能效提升技术、电机变频调速技术等一大批先进适用的节能技术得到推广应用。实施了绿色照明推广、电机能效提升等行动计划,累计推广财政补贴节能灯58万只,推广高效节能电机5万千瓦。

5、重点领域节能全面推进。工业领域:“十二五”期间,先后实施了百家企业节能低碳行动、绿色发展“三百工程”、企业能源管理体系建设等行动计划,狠抓重点耗能企业节能。2015年,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由2010年的0.581吨标准煤下降到0.457吨标准煤,累计下降21.3%。实施“万家企业”节能低碳行动,全市61家“万家企业”累计节约标煤120.85万吨,完成省下达的节约100万吨标准煤的目标任务,35家企业能源管理体系通过认证或评价。建筑领域:“十二五”期间,全市新增绿色建筑面积267万平方米。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实施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面积80.7万平方米。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应用,应用面积达到2270万平方米,年节约电量1.90亿千瓦时。交通领域:“十二五”期间,利用国家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试点城市的政策,推广投运新能源公交车809辆,占全市营运公交车总数的39.2%。倡导市民绿色出行,建成由12500辆自行车组成的公共自行车系统。安装港口岸电系统94套,装机容量1.7万千瓦。公共机构:“十二五”期间,组织开展了“地球熄灯一小时”、“低碳体验日”、“1011绿色出行”等系列活动;开展节能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创建各级公共机构节能示范单位88家,其中国家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4家;推广利用可再生能源,建设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244千瓦,地源热泵供热系统328千瓦。“十二五”末,全市公共机构人均综合能耗、人均水资源消耗、单位建筑面积综合能耗分别比2010年下降了20.37%,21.64%、24.95%,超额完成省下达的目标任务。

6、节能体制机制更加完善。“十二五”期间,进一步推进节能目标分解、监测预警、评价考核体系建设和节能目标管理责任制。建立了市县两级节能改造财政奖励机制,市县两级财政累计安排节能专项资金8000万元,支持节能项目近500项,带动企业节能投入15亿元,实现节能量72万吨标准煤。实行合同能源管理市场化机制,经过市级备案的节能服务公司共25家,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25项,形成节能量5万吨标准煤。严格执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查制度,累计审查项目805项,从源头上削减能源消费16万吨标煤。加强节能执法监督,开展专项节能监察,每年对100多家企业进行监督检查,对能源消耗超过国家和省能耗限额标准以及使用落后用能设备的企业分别实施惩罚性电价和差别电价政策。

“十二五”节能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但是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绿色发展理念有待进一步确立。节能与发展的关系不够协调,推动经济发展的方式没有明显转变,绿色发展的理念还没有深入人心。二是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有待进一步优化。服务业占GDP比重仍然低于全省平均水平,重化工业占规模以上工业的比重仍然偏高,化石能源特别是煤炭消费占比仍然较高。三是企业节能主体责任有待进一步加强。企业节能法律意识不强、节能投入力度不足,中小企业节能管理、节能技术应用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四是节能体制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节能管理职能分散、权责不一,节能执法刚性不足,对能源消费源头控制缺乏有效的约束,节能市场化、管理法制化等体制机制有待进一步改革深化。这些矛盾和问题,有待“十三五”逐步加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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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图看懂《“十三五”节能环保产业发展规划》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绿色低碳发展的理念,突出抓好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用能单位的节能工作,以重点节能工程为依托,大力推进结构节能、技术节能和管理节能,构建节能型产业体系,严格控制能源消费总量,优化能源消费结构,降低能源消耗强度,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加快建设国家生态文明试点示范区。

(二)基本原则

1、坚持经济发展与节约能源相结合。坚持可持续发展的战略思想,坚持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协调发展和节能的关系,实现发展与节能的内在统一、相互促进。

2、坚持优化存量与控制增量相结合。坚持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节能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和装备,提升能效水平。坚持从源头抑制高耗能产业过快增长,提高新上项目和新增用能产品的准入门槛,严格控制能源消费增量。

3、坚持政府主导与市场推动相结合。发挥政府推进节能的主导作用,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和必要的行政手段推动节能工作。全面推进市场化机制建设,落实相关政策,培育和完善市场环境,壮大节能服务产业和队伍,发挥市场的积极作用。

4、坚持调整产业结构和优化能源结构相结合。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大力发展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构建节能型产业体系。优化能源消费结构,扩大新能源、清洁能源开发应用规模,实现能源供应和消费的多元化。

5、坚持重点推进与全面推进相结合。以工业、建筑、交通、商业、公共机构等重点领域和行业为着力点,抓好节能工作。全面强化农业和农村、中小企业、居民的节能意识,形成有利于节约能源的生产和消费方式。

(三)主要目标

总体目标:到2020年,单位GDP能耗比2015年下降17%,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比2015年下降18%,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省控目标之内。

能源结构优化目标:一次能源消费中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10%以上,天然气等清洁能源消费占能源消费总量的22%以上,煤炭占能源消费总量的60%以内,确保完成省下达的目标任务。

重点领域节能目标: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下降18%,新增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200万平方米,营运车辆单位运输周转量能耗下降3%,公共机构人均综合能耗下降10%、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下降8.7%。

三、主要任务

(一)构建绿色低碳产业体系

1、加快绿色低碳产业发展。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促进服务业产业联动、集聚提升、空间优化,着力发展现代物流、科技服务、工业设计、商务会展等生产性服务业,大力发展软件与信息服务业和文化创意产业,培育发展基于互联网技术的新业态、新模式,推进文化、生态、旅游与相关产业的融合发展。到2020年,服务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提高到50%,形成“三二一”产业结构。落实“中国制造2025”和“互联网+”行动计划,坚持高端提升和低端优化并重,推动产业价值链不断优化和产品层次提升,促进制造业转型升级。支持汽车产业发展,扩大新能源汽车产能,完善汽车全产业链布局;推进机械产业数字化、智能化改造,加快发展高档数控机床和工业机器人;石化产业鼓励发展高性能合成材料、新能源产业基础材料、高端专用化学品等技术含量和附加值高的产品;船舶产业重点开发生产具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的高端主力船型、高技术特种船舶。大力发展生物医药、新能源、新光源、新材料、智能电网、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新能源新光源产业重点提升产品技术水平,开发光伏发电应用、高端LED应用产品等。到2020年,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规上工业产值达到48%以上。

2、限制高耗能产业发展。进一步完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严格执行节能准入标准,强化项目能评验收监督。按照《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目录和能耗限额(2015年本)》及市人大通过的《关于切实加强全市水环境保护和大气污染防治的决议》的要求,对钢铁、石化、化工等高耗能行业新增产能严格落实能耗等量或减量置换、能效水平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等相关约束性条件,对新增非电行业耗煤项目实行1.5倍替代,对发电行业项目实行煤炭等量替代,对水泥行业实行差别电价。严格控制高耗能、低水平项目重复建设和产能过剩行业盲目发展,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化解过剩产能,严格把控新上项目技术工艺水平和设备能效等级。

3、促进传统特色产业升级发展。食品工业重点推进骨干企业产品有机化、产业链延伸化、品牌发展国际化,打响“扬州美食”品牌;旅游日化行业鼓励企业提升产品质量和附加值,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服装行业重点引导龙头企业从贴牌加工向设计、加工、销售一体化转型;工艺美术行业重点与文化创意、旅游商贸相结合,放大品牌效应,开发新产品、开拓新市场。通过新业态、新模式发展提升传统特色产业,升级产业链、提高附加值,带动全市单位GDP能耗持续下降。

(二)调整能源消费结构

1、构建高效清洁能源保障体系。完善城市供气管网设施建设,扩大燃气管网覆盖范围,增加清洁能源使用总量。强化石油天然气战略储备库和应急储备设施建设。合理布局油气输送管道及配套油库,力争到“十三五”期末,在全市形成100万立方米储油能力,规划建设沿江LNG接收转运站。严格按照环保标准和环境承载能力,控制常规火电厂建设规模,对所有电厂进行综合升级改造。建成以500千伏网架为依托,220千伏双环网的主网架,逐步提高110千伏及以上变电站的智能化率,建设坚强、自愈、灵活、经济的城市智能电网调度支持系统,提升电网智能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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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大力发展绿色低碳能源。加快江苏华电、国信仪征热电、高邮、江都等天然气调峰电厂、热电联产、分布式燃机项目建设,大幅提高天然气消费比重。推进电能替代工程,在制造业生产工艺需要热水(蒸汽)的各类行业,逐步推进蓄热式与直热式工业电锅炉应用;在金属加工、铸造等行业推广电窑炉,替代集中供热管网覆盖范围以外的燃煤窑炉;在城市大型商场、办公楼、酒店、机场航站楼等建筑推广应用热泵、电蓄冷空调、蓄热电锅炉等,促进电力负荷移峰填谷,提高社会用能效率,带动电能占终端能源消费比重提高1.5%,促进电能占终端能源消费比重达到30%。积极推进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建设集中式光伏电站和风电场,推动清洁、可再生能源成为增量能源的供应主体。到2020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0%,天然气等清洁能源占全部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2%以上。

3、实行煤炭消费总量控制。以提高效率、优化布局、改善结构为方针,推进重点地区热电联供和集中供热。严格落实市人大通过的《关于切实加强全市水环境保护和大气污染防治的决议》,全市不再新建煤电项目,集中供热区内一律不许新建分散的蒸汽锅炉,现有的分散锅炉要限期淘汰。集中供热区外新建的供热设施要选用生物质、天然气和电力锅炉,推动现有燃煤锅炉、窑炉煤改电、煤改气等清洁能源替代。到2020年,全市煤炭消费总量占全部能源消费比重下降到60%以下。

(三)推进重点领域节能

1、工业领域

通过明确目标任务、加强行业指导、推动技术进步、强化监督管理,推进工业重点行业节能。

电力热力工业。推动现役机组实施节能减排综合改造。推广实施汽轮机通流部分现代化改造技术、汽轮机汽封技术、回转式空气预热器接触式密封技术、火电厂烟气综合优化系统余热深度回收技术、火电厂凝汽器真空保持节能系统技术、超临界及超超临界发电机组引风机小汽轮机驱动技术、自然通风逆流湿式冷却塔风水匹配强化换热技术等技术的应用。通过改造,平均供电煤耗达到310克标煤/千瓦时。

冶金工业。优化高炉炼铁炉料结构、降低铁钢比、推广连铸坯热送热装和直接轧制技术。鼓励烧结机余热发电、余热资源梯级利用、转炉煤气干法回收、低热值高炉煤气燃气-蒸汽联合循环发电、高炉鼓风除湿节能技术、螺杆膨胀动力驱动节能技术、电炉余热和加热炉余热联合发电技术、非稳态余热回收及饱和蒸汽发电技术、加热炉黑体强化辐射节能技术、钢水真空循环脱气工艺干式(机械)真空系统应用技术、环冷机液密封技术等节能技术的推广应用。到2020年,全市黑色金属冶炼与压延行业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比2015年降低12%。

石化工业。加快技术进步,提高科技创新能力,采用新工艺、新控制技术、新设备,提高化工企业能源利用水平。推广离子膜烧碱氧阴极技术,降低烧碱电耗;采取氧化法代替蒸发结晶的工艺改造,回收利用含盐有机废水,节约蒸汽消耗。细化热能的分级利用,采用较先进的保温材料和节能型疏水阀,利用在线检测蒸汽凝结水的回收装置,提高蒸汽凝结水的回收利用率。将电动给水泵改造为汽动给水泵,并把排汽作为除氧器的汽源,实现热能的梯级利用。做好化工废热综合利用,安装废热锅炉、节能型溴化锂吸收制冷机组及配套的冷却塔、凝结水回收等节能设施,充分利用生产过程中大量的余热余压资源,实现热、电、冷三联供,提高能源的综合利用效率。到2020年,全市石化行业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比2015年下降20%。

装备制造业。加快先进制造技术、绿色制造与回收处理、再资源化技术及工艺的研发。采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对企业工业窑炉等传统设备进行节能改造。积极推广高效电机、风机、水泵、压缩机等通用机械设备。积极推进频谱谐波时效技术、动态谐波抑制及无功补偿综合节能技术、直燃式快速烘房节能技术、塑料注塑成型伺服驱动与控制等节能技术。到2020年,全市装备制造业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比2015年下降20%。

2、建筑领域

提高全市建筑节能标准水平,居住建筑全面实施65%建筑节能标准, 强化建筑项目建设全过程监督管理。全面推进绿色建筑发展,推行实施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制度,新建民用建筑全面按照一星级以上绿色建筑标准建设, 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大型公共建筑采用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标准建设,“十三五”期间新增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200万平方米。积极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结合旧城区和老旧小区综合改造工作,以建筑外围护、门窗、外遮阳、自然通风、用能设备、可再生能源利用等为重点开展节能改造。以国家生态文明试点示范区为载体,按照绿色生态发展理念,推进综合管廊建设、资源能源综合利用等节约型城乡建设重点工作,开展低碳社区建设,强化城镇化节能工作。加强大型公共建筑运行能耗数据监测与分析,推进公共建筑能耗限额管理试点,推广新型墙体材料等绿色建材和建筑节能技术,发展建筑节能服务市场。

3、交通运输领域

加快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建立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网络,推进公路、铁路、民航和城市交通等不同运输方式的无缝对接,加快形成便捷、通畅、高效和安全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全面建设集约高效运输组织体系,促进多式联运发展,推广甩挂运输,创新公路客运班线运输组织模式,提高城乡客运一体化水平,提高物流组织化程度。严格营运车辆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管理,加快淘汰落后高能耗运输装备,应用信息技术提升交通运输智慧化水平,建立客运、物流公共信息平台,优化货运组织,提升交通运输能效,到2020年,营运车辆单位运输周转量能耗下降3%。全面落实公交优先发展战略,加大城市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构建“主线、支线、快线”为主的多层次公共交通系统,提高公共交通服务质量,到2020 年我市主城区(不含江都区)居民公共交通出行分担率达到 26% ,各县(级)市城市公共交通分担率达到10%。大力推动新能源汽车应用,“十三五”期间,累计推广新能源汽车10000辆标准车,到2020年,全市城市公共汽车中新能源车辆比例达50%。推广港口岸电系统,在全市港口和企业自备码头推广绿色岸电系统,推进靠港船舶岸基供电。

4、公共机构领域

推进公共机构能耗分项计量管理,强化能源审计,推进公共机构办公建筑、用能设施节能改造,推广应用可再生能源。加强公务用车管理,严格油耗定额管理,推广节能和新能源汽车。推进能耗监测平台和节能监管体系建设,健全公共机构能源管理、统计监测考核和培训体系,完善公共机构能源审计、能效公示、能源计量和能耗定额管理制度,严格节能目标责任考核制度,进一步健全激励政策和奖惩制度。开展节约型公共机构创建,在各级机关和教科文卫体等系统推进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建设。推进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在公共机构领域节能改造项目中的实施。到2020年,全市公共机构人均综合能耗和水耗分别比2015年下降10%,单位建筑面积综合能耗下降8.7%。

5、商用和民用领域

加强零售业等流通领域节能。商业、旅游业、餐饮等行业建立并完善能源管理制度,开展能源审计,推动商业企业对所属高能耗建筑进行节能改造,加快用能设施节能改造。推动绿色商场示范认定工作,创建一批集门店节能改造、节能产品销售、废弃物回收于一体的绿色流通主体。按照《零售企业能源管理体系建设指引》要求,引导企业做好建筑、照明、空调、电梯、冷藏等关键部位的技术改造,使用屋顶、墙壁光伏发电等节能设备和技术。开展公共场所节能行动,推动宾馆、商厦、写字楼、机场、车站严格执行公共建筑空调温度控制标准,优化空调运行管理。引导市民绿色低碳消费,推动高效节能产品进商场、进家庭,推广高效节能家用电器、办公设备和高效照明产品,鼓励消费者购买节能环保型汽车和节能型住宅,减少一次性用品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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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农业和农村领域

加快老旧农业机械和渔船淘汰更新,鼓励农民购买高效节能型农业机械。加强节能型农业机械和农产品加工设备的推广应用,强化农业机械设备的能耗检测,推广节能新产品、新技术,加快农业机电设备节能改造,加强用能设备定期维修保养。因地制宜发展风能、太阳能和生物质能,大力发展渔光互补分布式发电项目。推进规模养殖场沼气工程和秸秆能源化利用工程,每年新建规模养殖场沼气治理工程20处,年均产沼气能源2500万立方米,年新增秸秆能源化利用能力5万吨,争取到“十三五”末全市秸秆能源化利用规模达100万吨。

(四)大力实施节能重点工程

1、绿色发展“十百千”工程。在全市年综合能耗10000吨标煤以上的工业企业中,每年选择10家企业开展节能诊断,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委托节能服务机构走进企业实地考察,挖掘节能潜力,编制节能诊断报告,指导企业制定综合改造方案。通过开展节能技术推介、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专项资金引导扶持等方式和手段,每年组织实施工业锅炉(窑炉)改造、余热余压利用、能量系统优化、电机系统节能等节能技术改造项目100项,实现节能15万吨标准煤。以全市年能耗1000吨标煤以上企业为对象,通过学习培训、经验介绍、专家辅导等方式,积极推广《扬州市工业企业能源管理指导手册》,指导企业建立和运行“三本台账”和“三项制度”,促进企业能源管理水平整体提升。

2、园区循环化改造工程。加快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建设,切实将循环利用贯穿生产、流通、消费的全过程,完善全社会资源再利用的循环体系。全面实施市级以上开发园区生态化、循环化、低碳化改造,完善循环经济链条,加快公共能源基础设施建设,实施园区集中供热改造、分布式能源建设和空分装置建设,淘汰分散的燃煤锅炉和空分装置,探索实行热能的梯级利用。到2020年,全部省级以上开发区、50%以上的市级工业集中区完成循环化改造。

3、燃煤电厂节能减排工程。因厂制宜采用汽轮机通流部分改造、锅炉烟气余热回收利用、电机变频、抽凝改背压等成熟适用的节能技术,扬州二电厂、江苏华电重点对300兆瓦和600兆瓦亚临界、超临界机组实施综合性、系统性节能改造,改造后平均供电煤耗低于310克标煤/千瓦时,其中现役600兆瓦机组改造后平均供电煤耗低于300克标煤/千瓦时。港口热电、仪征化纤、瑞祥化工、永丰余造纸等自备电厂100兆瓦以下抽凝供热机组优先改造为背压式供热机组,供电标煤耗降到330克标煤/千瓦时,供热标煤耗降到40克标煤/吉焦。

4、工业锅炉窑炉升级改造工程。对集中供热范围以外在用的20吨/小时以下的燃煤锅炉,实施清洁能源替代改造,有序推进“煤改气”和“煤改电”;对20吨/小时以上的燃煤锅炉,鼓励采用具有国内领先水平的节能环保型锅炉、高效循环流化床锅炉、高效煤粉工业锅炉、中低温太阳能工业热力应用系统等替代落后锅炉,并采用锅炉智能燃烧控制、烟气余热回收、太阳能预热、主辅机系统优化匹配、冷凝水回收利用等节能技术;对工业窑炉要积极采用煤改气、智能燃烧控制、烟气余热回收、蓄热燃烧和富氧燃烧等节能技术进行改造,提高锅炉、窑炉的热效率和运行管理水平。“十三五”期间,通过实施锅炉(窑炉)升级改造工程,实现节能20万吨标准煤。

5、变压器能效提升工程。综合运用推广合同能源管理、节能专项资金补助、节能设备所得税优惠、落后设备惩罚性电价、节能评估审查等政策手段,淘汰落后高耗能配电变压器,加快高效节能变压器的推广应用。到2017年底,基本完成国家淘汰目录范围内的高耗能配电变压器淘汰和升级改造任务,累计淘汰高耗能配电变压器45万千伏安,高效配电变压器(GB 20052-2013中规定的2级能效及以上的配电变压器)在网运行比例提高15%。

6、能源管理信息化工程。支持区域性工业、公共机构和园区基于物联网模式的能效监测与管理平台建设,形成“感知能源、智慧监管”的数字化能源管理体系。建设重点耗能企业能耗在线监测平台,升级和完善企业能源管理中心,支持大型公共建筑建立能耗监测系统,实施能源动态监测、控制和优化管理,提高能源管理水平。

7、节能产业化示范工程。通过技术推介、政策扶持、合同能源管理等多种方式,围绕低品位余热利用、高效换热燃烧技术、变频调速技术、节能型变压器推广和新型高效电机应用等,组织实施节能技术装备应用示范工程,促进节能技术装备、产品的产业化和推广应用。促进太阳能光伏、太阳能与建筑一体化、LED绿色照明等节能技术的规模化应用。促进稀土永磁电机、磁力耦合器、高效节能变压器、地源热泵、高效换热设备的推广应用。促进新能源汽车、新型储能电池、生物质能源化利用设备、智能电网的产业化和示范应用。到2020年,全市节能环保产业产值达到1100亿元。

8、节能能力提升工程。综合提高节能管理、节能监察、节能服务的能力。加强节能监察能力建设,完善市、县两级节能监察体系,推进节能监管机构标准化和执法能力建设,配备监测和检测设备,加强人员培训,保障节能监察的规范和有序开展,提高节能监察的执法效能。加强节能服务支撑能力建设,提升以公益性服务为主的节能服务机构在节能量审核、节能低碳认证、碳排放核查等工作中为政府决策提供技术支撑的能力,充分发挥在本地区节能服务事业中的龙头、协管和平台作用。鼓励市场化的专业节能服务公司,通过合同能源管理、节能设备租赁、节能项目融资担保等方式,为用能单位提供“一条龙”服务。创新服务模式,加快推进合同能源管理,将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服务纳入政府采购范围。

(五)构建节能长效机制

1、完善节能统计和监测预警体系。加强企业计量与统计基础工作,完善工业、农业、交通运输、建筑和公共机构等的基础统计与调查。在现有省级能效监测统计平台的基础上运用物联网和信息技术建设市级能效平台,对全市重点用能企业能源利用状况进行能源消费统计、监测、分析,实现能源的智能信息化管理。做好节能形势监测和分析,按季公布单位GDP能耗和能源消费总量、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及其下降率等指标,对完成目标进度滞后地区及时预警,并有针对性地提出对策建议。

2、加强节能管理法制建设。制定“十三五”节能工作意见,强化对节能工作的宏观指导。修订节能目标考核管理办法,根据国家和省、市节能工作要求,重新设计节能考核内容和考核方式,增强节能目标考核的科学性、导向性和实效性。修订节能评估审查制度,理顺管理体制,明确制度红线,加强后续监管,增强刚性约束,强化源头管控。修订市级节能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根据“十三五”节能工作重点任务调整专项资金扶持范围,优化扶持方式,加大扶持力度,更好地发挥市级节能专项资金的激励和导向作用。坚持问题导向和改革取向,积极探索节能立法工作,结合扬州的实际,制定《扬州市节约能源条例》、《扬州市节能监察条例》等地方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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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创新节能体制机制。将能源消费总量控制与万元GDP能耗下降率共同作为约束性指标,实施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完善节能评估审查制度,强化对高耗能和过剩产能行业的源头控制,加强对产品单耗和设备能效先进性的审核把关,强化项目能评验收监督,严格控制高耗能、低水平项目重复建设和产能过剩行业盲目发展。完善差别电价、惩罚性电价等价格政策,对限制类、淘汰类或违规的装置(含产品、设备、生产线、工艺、产能等)实施差别电价;对超能耗限额的产品、能耗水平不达标的企业,督促整改后仍不达标的执行惩罚性电价。实施能效领跑者制度,在用能产品、主要耗能行业的部分产品,以及公共机构中实施能效领跑者制度,通过树立标杆、政策鼓励等措施,激励相关生产企业和公共机构积极开展能效对标活动。推行合同能源管理,培育壮大本地节能服务公司,促进节能服务公司与用能企业的洽谈合作,积极运用财税政策引导企业以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实施节能技术改造。探索节能量交易制度,对高耗能行业新增产能通过购买节能量进行能耗等量或减量置换。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完善电网企业和用户积极参与电力需求侧管理的制度。

4、转变政府节能管理方式。坚持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进一步理顺政府与企业、政府部门间、层级间的关系,完善政府部门节能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持续推进简政放权,落实节能监管属地化管理责任。加强和改进事中事后监管,配套推进相关改革,加快形成权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转高效、法治保障的政府部门节能管理职能体系。规范节能监察执法,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建立节能监察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制定随机抽查工作细则,坚持节能监管的公平性、规范性和简约性,为社会提供方便快捷的节能行政服务。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完善节能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制度,加强以政府为领导,节能主管部门综合协调,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的节能综合决策机制,统筹做好工业节能与全社会节能工作,促进节能、减排、降碳各项政策目标和措施的协同。严格落实节能目标责任制,综合考虑经济发展水平、产业结构、节能潜力及产业布局等因素,合理确定各地区节能目标,并且将目标层层分解。健全节能目标考核评价和监督检查机制,进一步加大重点工作完成情况、重要措施落实情况、重点地区工作推进情况等方面的监督检查和考核力度,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纳入政府绩效管理,实行问责制。

(二)健全激励政策

优化市级节能专项资金的运用,充分发挥节能专项资金的杠杆和导向作用;指导各县(市、区)对本级节能专项资金进行调整和优化,更好地支持节能工作的开展和节能目标的实现。加大合同能源管理财政奖励资金的支持力度,鼓励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开展工业、建筑业、交通业、商贸酒店、公共机构等节能技术改造。落实国家节能节水专用设备、合同能源管理、资源综合利用等税收优惠政策,增强企业节能积极性。拓展节能融资渠道,引导采用 PPP 模式推进节能,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发行绿色债券,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节能改造项目的信贷支持。

(三)强化依法监督

加强对各县(市、区)节能工作人员和执法人员的常态化培训,提高业务能力。加强节能监察的针对性,除了产品能耗限额、使用落后用能设备两项内容以外,要根据国家和省部署的专项工作及全市重点工作和重点工程进行执法监察,增加对主要用能设备能源效率、能源管理制度化建设、节能技改项目进展情况、节能评估审查措施落实情况等内容的监督检查。强化节能执法的约束力,对于存在违法违规用能行为且屡教不改的企业,要严肃处罚,发挥节能执法倒逼企业节能的作用。

(四)营造节能氛围

进一步增强全体公民的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意识,深入推进节能全民行动,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共同促进节能的良好氛围。抓好家庭社区、青少年、企业、学校、军营、农村、政府机构、科技、科普和媒体等节能专项行动,通过典型示范、专题活动、展览展示、岗位创建、合理化建议等多种形式,广泛调动全社会的力量共同参与节能。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纸等传统媒体优势,积极运用网络、微信、微博、短信等新兴媒体普及节能知识,宣传节能先进典型,宣传推广节能的先进经验和节能新技术、新工艺,倡导文明、节约、绿色、低碳的生产方式和消费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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