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日前印发《关于第三批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明确在前两批取消230项审批事项的基础上,再取消39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另有14项依据有关法律设立的行政许可事项,国务院将依照法定程序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修订相关法律规定。
此次国务院取消的中央指定地方实施的39项行政许可事项目录中,涉及范围广,大多与百姓的就业创业、企业单位的生产经营和工作有关。比如,普通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含民办)章程核准,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资格认定,民办学校招生简章和广告备案核准,食盐准运许可,复印打印业务审批,废弃物海洋倾倒许可证核发等。有媒体统计,39项取消事项涉及21个中央业务指导部门,覆盖了省、市、县三级审批部门。
解读1 取消事项与老百姓直接相关
本次取消事项,从内容看多数涉及企业生产经营、个人就业创业,取消这些事项有利于为企业和群众松绑减负,释放市场活力。从实施面看,量大面广,与老百姓直接相关,取消这些事项有利于地方简政放权,方便老百姓办事。
国家工商总局新闻发言人于法昌说,“放、管、服”中第一步是放,第二步是管,第三步是服。“服”一是服务的服,为企业提供便利化的服务,二是扶持的扶。当前小微企业发展过程中,还存在一些实际困难,所以工商等有关部门要为小微企业发展营造更好的生存空间。
解读2 避免出现权力真空无人监管
此次在公布取消事项的同时,公布了取消审批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具体措施,这充分说明简政放权不是简单取消审批,不是政府不管了,而是转变管理方式,采取更为管用的事中事后监管的具体措施和办法。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汪玉凯表示,政府大力推进简政放权,但在权力下放的同时,政府应该承担的责任也要承担起来,要避免出现权力真空、无人监管的现象。
背景 下一步将抓紧制定许可清单
2015年10月14日,国务院公布了关于第一批取消62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2016年2月19日,国务院发布了关于第二批取消152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
今年1月4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在取消第三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之后,下一步将抓紧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许可事项制定清单,未列入清单的一律取消。
其中,其35条要求取消“废弃物海洋倾倒许可证核发”。
具体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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