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司委托环评单位完成了《兰州新区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处置场建设项目》的编制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现将本次环评的初步结论向社会进行公示,广大公众可按下列联系方式向建设单位了解相关环评内容,并按以下途径发表对本项目环评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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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兰州新区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处置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2017-01-16 09:24 来源: 兰州新区党群工作部

我司委托环评单位完成了《兰州新区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处置场建设项目》的编制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现将本次环评的初步结论向社会进行公示,广大公众可按下列联系方式向建设单位了解相关环评内容,并按以下途径发表对本项目环评的意见和建议。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位于兰州新区西侧龙泉镇方向约 2.0km的天然沟壑,投资10937.45万元用于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处置场的建设,项目占地面积329640 m2,其中填埋库区占地面积为300000m2。填埋库区总库容为300万m3;服务年限为10年。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施工期:施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是施工扬尘,主要对施工区附近环境空气有一定的影响;施工期废水主要是建筑施工废水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过程,施工营地设有临时旱厕,粪便水排入旱厕,定期清掏;洗漱废水就地泼洒抑尘。施工期噪声主要是挖掘机、推土机、装载机等机械设备产生的噪声,噪声源强约80~90dB(A),对施工区周围声环境敏感点的影响相对较小;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是库区平整、垃圾坝、截洪沟及建构筑物建设时产生的弃土和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经采取相应的治理措施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

运营期:运行期废气主要是填埋气体、填埋作业扬尘、道路扬尘、食堂油烟等对大气环境的影响,经预测分析废气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运营期废水主要是垃圾渗滤液和员工生活废水等,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混合垃圾渗滤液排入渗滤液处理站进行处理,处理达标后外排用于绿化等。运营期噪声主要是压实机、装载机、水泵等机械设备产生的噪声和往来车辆产生的噪声,经预测,运营期场界外侧的噪声值可满足标准要求。运营期固体废弃物主要为工作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进行处理。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施工期:

(1)废气:施工场地定期洒水抑尘,并根据规定如设置围挡、限速、设置冲洗平台来减小施工扬尘的影响。

(2)废水: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施工营地设置临时旱厕,粪便水排入临时旱厕定期清掏,盥洗废水就地泼洒抑尘。

(3)噪声:严格控制施工作业时间;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当各类施工机械闲置不用时应立即关闭;施工车辆出入现场时低速禁鸣;加强施工机械的保养和维护。

(4)固废:多余弃方可清运至覆土备料场堆存,运营期用作垃圾填埋覆土;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可集中收集,待项目建成投入运营后送至垃圾填埋场进行填埋处理。

运营期:

(1)废气:填埋气体采用导气系统将气体导出,采用导气石笼排放;填埋作业扬尘通过对场地定期洒水,加强填埋厂区绿化等措施减小影响,覆土备料场堆放的弃土堆放整齐,并采取表层洒水等措施;恶臭气体通过定期喷洒除臭剂,对渗滤液调节池、污水处理站等加盖封闭,加强绿化的措施减小其影响;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引至屋顶进行排放。

(2)废水:运营期废水主要为员工生活废水和垃圾渗滤液,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混合垃圾渗滤液排入渗滤液处理站进行处理,处理达标废水回用于填埋厂区绿化等。

(3)噪声:水泵等设备选型时尽量选用低噪音设备,并做好设备的保养和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运输车辆经过敏感点时,严格控制运输时间。

(4)固废:运营期固废主要为工作人员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进行处理。

四、环境风险及相应的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

环境风险:项目运营期垃圾填埋场环境风险主要包括四方面:垃圾填埋气体、垃圾渗滤液、雨季山洪以及垃圾滑塌危险。运营期加强填埋场的运行管理,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实施细则,并采取相应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后,可减少风险事故造成的环境影响及经济损失。

五、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虽然在施工期和运营期将会对环境产生一定不利影响,但通过环评提出的治理、管理及监控措施后,这些不利影响可控制在可接受程度之内。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考虑,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六、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在本公告发布后的10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索要环评报告书简本,环评单位的联系方式见以下内容。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询对象范围:主要为项目周围及其他利益相关者,并欢迎社会各界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发表意见和建议。

主要事项:本次公众参与的目的在于征求有关本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事项,请公众就与环境有关的问题客观、公正地发表意见。

八、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以在相关信息公开后,以电子邮件、信函方式向环评编制单位或环评委托单位咨询并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

九、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及联系方式

本次公示时间为2016年12月29日至2017年1月12日,共10个工作日。

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兰州新区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衍兴 联系电话:18609489726

承担环评工作的环评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机构的名称:广州市环境保护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回龙路增沙街20号 邮编:510115

联系人:贾 工 联系电话:020-83363613 传真:020-83377209

E-mail: 1050420525@qq.com

兰州新区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2016年12月29日

原标题:兰州新区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处置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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