源头减量焚烧是发展趋势利用现代化的焚烧技术,不仅可以显著减少垃圾体积和重量(减重可达70%,减容可达90%),而且大部分有害物质通过焚烧得到无害化处理,减排作用明显。同时,焚烧产生的热能经回收成为新能源还可获得收益。因而,垃圾焚烧及转化能源项目得以在全世界尤其是发达国家快速发展,成为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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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韩如何化解邻避冲突? 政府、企业、环保社会组织及公众参与缺一不可

2017-01-09 09:25 来源: 中国环境报 作者: 张辉

源头减量焚烧是发展趋势

利用现代化的焚烧技术,不仅可以显著减少垃圾体积和重量(减重可达70%,减容可达90%),而且大部分有害物质通过焚烧得到无害化处理,减排作用明显。同时,焚烧产生的热能经回收成为新能源还可获得收益。因而,垃圾焚烧及转化能源项目得以在全世界尤其是发达国家快速发展,成为垃圾资源化、无害化、减量化的最好措施之一。

有关资料显示,目前全世界共有40多个国家和地区建有生活垃圾焚烧厂,数量超过2100座,年焚烧垃圾量约2.1亿吨,其中进行余热利用的生活垃圾焚烧厂约1600座。这些焚烧设施绝大部分分布于发达国家和地区。

对于国土面积较小的日本和韩国,焚烧同样是主要处理方式。这两个国家生活垃圾基本遵循先源头减量与分类排放、后回收利用,再焚烧并进行能量利用、最后填埋处置的分级处理原则。如韩国第二大城市釜山市下辖15区1郡,共有3座大型垃圾焚烧厂。由于政府大力推行垃圾分类,其资源回收利用率达到68%以上,不可回收部分则以焚烧为主,占26%,填埋只占6%。在日本,自1958年东京都建设第一座垃圾焚烧厂至今,更是实现了回收利用后剩余生活垃圾的全量焚烧处理。

政府信息公开,态度开放透明

在仁川垃圾焚烧厂外的路旁,立着一块醒目的电子显示屏,上面是垃圾焚烧参数的污染物排放种类、排放量等数据,一目了然。信息公开透明,是其赢得公众理解和积极参与的前提。

负责运行管理的仁川环境公团松岛事务所所长AnHoSeong介绍说,政府积极推行环境管理和环境质量信息的透明公开,要求垃圾焚烧厂等重大项目在认证前需要公示,让公众对项目了解并提出意见建议。同时,政府和企业就相关政策法规、技术工艺标准、排放管理、利益补偿等问题与周边居民详细说明、反复磋商。居民诉求得以表达,有利于更好地引导公众参与城市环境建设。

同时,政府还会要求企业将污染物排放等数据可视化,或通过网站向社会公开,便于公众了解和监督。相关数据也会同步上传到环境管理职能部门。

作为科普和环境教育场所,焚烧设施会免费向社会开放。在仁川垃圾焚烧厂每年有超过1.5万人前来参观,企业安排专人负责讲解。对于中小学生,宣传重点则是教给孩子们如何更好地做好垃圾分类,从小培养他们的参与意识。

信息公开释放了诚意。

重视社情民意,引导公众参与

只有广泛收集社情民意并及时回馈,尊重公众意见、相互合作才能更好地推动政策落实。

日、韩两国注重通过不同渠道广泛收集社情民意,加强与专业环保社团的合作,构建市民、企业、NGO等力量参与政策实施的网络体系。绿色首尔市民委员会就是韩国最有代表性的社会组织之一,成员包括了市议员、居民代表、社团、企业、专家、媒体等,首尔市市长则是3个委员长之一,其下的居民实践团达8000人,遍布首尔各区。首尔市政府在制定或修改生态环境资源政策等过程中,会通过市民委员会向公众征求意见建议,成为政府与市民沟通的重要渠道。在仁川和釜山等地,当出现邻避问题时,也会充分发挥地方议员等中间机构的通道作用,实现双向对话协商解决。

而在日本,政府每年会出资约6亿日元资助百余家环保社会组织开展活动,国家和地方政府会成立不同层次的环境保全组织,参与主体范围广、地位平等。以此为平台,搭建起市民与政府双向沟通的桥梁,有效提高城市管理的社会化参与程度。

完善技术标准,消除公众疑虑

在釜山垃圾焚烧厂宽敞的中控室,值班人员全神贯注地盯着眼前一排排不停闪烁的屏幕。负责运营的釜山环境公团鸣旨事务所所长SongHanyong表示,在这里,垃圾焚烧全部实现自动化,通过规范管理确保安全和环保。

安全与健康是民众最为关注的问题。人们之所以反对焚烧设施建设,其中一个主要原因是对二恶英等污染物健康危害的恐惧。赢得信任的一个重点就是科技进步和严格监管。在釜山垃圾焚烧厂区内,基本闻不到垃圾臭味,100多米高的烟囱顶端排出的是白色水蒸气。SongHanyong说,通过不断提高焚烧技术工艺和污染物排放标准,目前垃圾臭味以及二恶英等污染物完全可控。

日本在项目建设和监管方面的细致、严苛更是世界闻名。早在1971年就发布了一般废弃物处理工厂构造标准,严格规范收集站和焚烧厂建设。近年来其焚烧厂数量减少而处理量却不减反增,也得益于其最先进的技术和专业规范的管理运营,保障了市民的环境权益与生活质量。

毕竟环保不达标,一切都不成立。

界定权利权益,强调依法行政

界定项目方、受影响的社区和政府各自的权利和权益边界,有助于化解邻避冲突。无论日、韩,政府在应对邻避事件时,都强调以法律为准绳。在与企业、居民进行说明、磋商、协调时,会各有让步,以确保各方利益平衡,但前提和底线是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避免出现走向另一个极端的现象。

如在韩国,垃圾处理设施的公益性受到法律保护,政府规定各市要依据“本地垃圾本地解决”的原则自行建设焚烧处理设施,财力不足的可联合建设。当出现矛盾时,政府会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协商,但在信息交换和协调过程中,政府会向中间机构或居民代表明确哪些问题可以协商、哪些必须按照法律规定操作。

利益互惠共享,赢得理解支持

日韩两国焚烧厂选址原则,是将其定位为资源能源中心来进行综合考量,并通过改善生态环境和建设便民设施等方式实现与居民利益共享,以此减少了邻避冲突。

韩国垃圾焚烧厂的建设模式,基本是政府投资、企业建设、政府通过招投标委托专业社团管理运营,以此保证各方独立。政府每年会提供部分资金用于设备运行维护及员工工资等,并对运营者进行考评。如仁川环境公团受市政府委托负责3个区垃圾焚烧与回收再利用,及公共便民设施的管理运营等,每年运行费用约180亿韩元,其中一半左右由政府提供,其余费用来自垃圾收集、焚烧产生热能出售及资源再利用所得等。作为公共设施,盈利不是目的,因此企业会将部分收益用于周边环境的改善,如小区供电供暖、建设公园和绿地。另外,建设游泳馆、图书馆、高尔夫球场、健身馆等设施,低价供居民使用,实现利益共享。

垃圾焚烧厂因带来实实在在的益处,而不再是大家避之不及的危险场所。

同时,政府强化利益共同体观念,进一步提升公众参与的自觉性。首尔已有4座大型垃圾焚烧厂,经协商后市政府同意不再新建,但呼吁居民要减少垃圾排放。达成共识后,经多年努力,首尔垃圾产生量减少了近1/3。公众参与在化解邻避冲突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只有构建起政府—企业—公众共同治理的模式,最大限度地汇聚力量、汇集民智,才能实现环境社会共治目标。

在国外一些发达国家的实践中,垃圾转化能源的焚烧方式,已成为一种发展趋势。然而在我国,由于邻避事件时有发生,使得垃圾处理陷入两难境地,成为城市发展的一个短板。

记者最近随团到日本、韩国参观了当地的垃圾焚烧厂。他们在探索公众参与途径和方式、应对邻避问题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经验。其实,邻避是个普遍存在不能回避的社会问题。邻避事件在日、韩也曾同样存在。但经过几十年发展,当地民众已从最初反对抗议到如今理解接受,在这过程中,政府、企业、环保社会组织和公众的参与,缺一不可。通过综合施策,与公众形成利益共同体,从而有效化解环境社会矛盾。当然,这也需要一个漫长、渐进的过程。

要让垃圾焚烧等对城市环境有利的建设项目得以落地,解决公众的“心病”,不妨借鉴一下日、韩经验。

原标题:日韩如何化解邻避冲突? 政府、企业、环保社会组织及公众参与缺一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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