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国家发改委印发了《绿色债券发行指引》,对“绿色债券”做出定义。绿色债券是指,募集资金主要用于支持节能减排技术改造、绿色城镇化、能源清洁高效利用、新能源开发利用、循环经济发展、水资源节约和非常规水资源开发利用、污染防治、生态农林业、节能环保产业、低碳产业、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实验、低碳试点示范等绿色循环低碳发展项目的企业债券。《指引》要求积极发挥企业债券融资对促进绿色发展、推动节能减排、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应对气候变化、发展节能环保产业等支持作用。
在国家政策的指引和金融机构的推动下,2016年上半年,我国绿色债券发行量超过1000亿元,占全球同时同期发行总量的40%,中国企业将成为未来几年推动绿色债券发行规模增长的重要力量。
图1中国绿色债券发行情况预测
绿色债券发行主体日趋多元化,包括非金融企业、金融机构以及城投公司等。就企业而言,绿色产业相关企业仍然占据主导地位,可持续交通、节能行业、可再生能源、水处理五大行业占比达到78%。由于绿色债券对于企业类型要求不高,对于募集资金投向限制较为宽松,未来绿色债券发行主体将更趋多元化,企业所属行业更加多样。
图2绿色债券发行领域
从绿色债券运作模式来看,绿色债券的认证、发行、交易等由发行者、投资者、项目运营者、第三方认证机构这四方参与者共同运作。由于融资成本低,吸引了开发银行、绿色经济相关企业、城投公司、商业银行等机构,参与绿色债券的发行。在《绿色债券发行指引》中,12类项目可以通过绿色债券方式进行融资,并且,募集资金占总投资比例和偿还银行贷款和补充营运资金的比例可分别放宽到80%、50%,债券利率明显低于同周期债券,利于企业承接PPP项目。投资主体仍然以机构投资者为主导,需求增长旺盛,私人投资者、零售投资者数量也快速上升。第三方认证机构仍然以国外企业为主导,国内缺乏可信度高、能够提供独立审查和审核的绿色认证机构。
绿色债券投资主体主要包括机构投资者和私人投资者。各机构投资者以及专业机构是国际绿色债券的主要购买者,个人投资者只占很小部分。国内企业境外发行的绿色债券,其主要购买者是众多国际机构投资者或专业机构;境内发行的绿色债券,其主要购买者是各大商业银行。2016年2月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公告进一步吸引和规范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国内银行间债券市场,绿色债券的投资者群体也在不断扩大范围,已经由传统的公共机构、中央银行向全球财富管理机构、大型企业扩展。
发行者是资金需求方和绿色债券供给者。目前,绿色债券的发行主体非常丰富,包括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例如国家开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进出口银行,以及农业银行、兴业银行等;市政部门,包括财政部以及地方政府。另外部分企业也加入了发行绿色债券的队伍,如中广核风电、新疆金风科技、大唐新能源等。
绿色债券除了在其发行前必须由监管机构对其融资需求审核是否属于“绿色”项目外,还需要由第三方机构出具“第二意见(Second Opinion)”,包括对项目绿色成分的尽职调查和募集资金使用动向的披露,使债券的“绿色”标签对投资者有更大的吸引力和可信度。虽然“第二意见”对于债券发行是非必须选项,目前我国发行的绿色金融债券皆有第三方认证机构的“绿色”认证,但是目前我国还没有本土的、可信的、能够提供独立审查和审核的绿色认证机构,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境内绿色债券发行和绿色市场的发展。
近年来,我国的绿色债券项目主要包括节能减排技术改造项目、绿色城镇化项目、能源清洁高效利用项目、新能源开发利用项目、循环经济发展项目、水资源节约和非常规水资源开发利用项目、污染防治项目、生态农林业项目、节能环保产业项目、低碳产业项目、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实验项目、低碳发展试点示范项目等。
图3绿色债券运作模式
绿色债券在全世界范围内都仍然是一种新型的金融工具,我国绿色债券的出台,也是我国绿色金融发展的重要一步。在推动绿色债券的发展上,我国未来在中央和地方层面上,预计将会进一步出台相应的配套措施和政策支持,包括对绿色债券的贴息、增信、简化审批程序等,将有效降低绿色项目融资成本,促进境内绿色金融市场的发展。“十三五”期间,我国绿色发展的相应投资需求总计17.4万亿元,绿色债券市场潜力巨大。
原标题:绿色债券扬帆起航 助力环保产业快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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