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是政府管理部门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推动先进工艺技术和装备应用、减少资源能源消耗及污染物产生的重要手段。近年来,北京市环保局始终把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作为工业企业污染防治管理工作的重要抓手,在制度设计、创新和实践等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结合北京市的实践创新,记者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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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力推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 鼓励企业自主参与

2016-11-03 10:49 来源: 中国环境报 作者: 刘晓星

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是政府管理部门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推动先进工艺技术和装备应用、减少资源能源消耗及污染物产生的重要手段。近年来,北京市环保局始终把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作为工业企业污染防治管理工作的重要抓手,在制度设计、创新和实践等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结合北京市的实践创新,记者采访了业内相关专家。

北京市环保局在汽车制造行业,以VOCs减排为重点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图为北京福田戴姆勒汽车公司二工厂涂装车间内,喷涂低VOCs排放水性漆的卡车驾驶舱外壳。资料图片

关注1 如何让审核不流于形式?

重点监管对象纳入审核范围

对于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北京市固体废物和化学品管理中心主任唐丹平表示,这一制度让企业在传统的污染物末端治理基础上,将环境管理从末端提到了前端,更关注产品的整个生命周期。

但有数据显示,2013年,各省(市、区)公布的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名单企业数为7052个,开展审核的为6362个,但最终完成验收的仅有3601个。

“如果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就是交一个审核报告的话,那这项制度实施效果会大打折扣。只有将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清洁生产审核方案的落实与环保中心工作紧密结合,才能避免流于形式。”北京市环保局污染防治处调研员郑再洪说。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是环保部门依规向符合条件企业颁发的从事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许可证。但是,在管理实践中,这个行业不同程度地存在 “重发证,轻监管”现象。

为加强监管,北京市环保局于2013年将本市持证企业纳入审核范围,要求持证企业对收集、运输、贮存、处理、处置等各环节进行系统梳理;发现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并通过实施清洁生产方案加以解决。目前,北京市16家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持证企业中,有12家已完成一轮清洁生产审核,3家新领证企业正在开展审核。

数据显示,自北京市环保局2013年首次发布审核企业名单至今,已发布4批名单,共计219家企业。其中,列入2013年、2014年名单的企业,通过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共削减化学需氧量515吨、挥发性有机物5556吨、二氧化硫602吨、氮氧化物744吨。

关注2 如何保障评估验收有效落地?

预审核阶段开启全面排查

为保障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有效实施,北京市环保局结合近几年评估验收的实践,出台了相关技术规范和细则。

北京固体废物和化学品管理中心污染防治科科长黄海林介绍说,北京市环保局制定了《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指南(试行)》,其最大的创新,就是将环保核查中对企业环保行为全面排查的方法,应用于预审核阶段对企业环保状况的梳理。

“《审核指南》要求企业在预审核阶段,梳理落实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三同时’、排污申报、排污收费等情况,通过全面排查,发现清洁生产潜力和机会,有针对性地提出并实施改进方案,达到促进环保制度落实、污染物减排的目的。”黄海林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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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统一评估标准,按照环境保护部有关文件规定,北京市建立了量化评估验收考核体系,制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评估打分表》,其中设置了6项否决项目,对于在审核期间出现超标排放行为或受到环保违法处罚未完成整改的,实行一票否决;企业评估得分低于70分(满分100分)的,不予通过评估。

同时,在评估程序上,实行区环保局初审、市环保局复审、评估专家组评审的三级考核制度,层层把关,严格考核。对于达不到评估标准的企业,要求重新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完成后再次申请评估。2015年评估的企业中有18家企业未通过评估,一次评估通过率仅为69%。

关注3 如何调动企业参与积极性?

加大政策与资金支持力度

由于缺少激励政策,很多企业进行清洁生产得不到国家的财政补贴和支持,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清洁生产审核的推进。

据介绍,北京市环保局对于企业在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期间实施的、以环保技术改造为主要目标的中/高费项目,优先给予资金奖励,根据实施效果,分别按项目总投资的25%~30%给予奖励。2015年,通过审核评估的企业,共产生172项中/高费方案,其中54项获得奖励,共约6000万元。

2015年11月,北京市环保局印发《挥发性有机物排污费征收细则》,将企业“开展以VOCs污染防治为重点的清洁生产审核并通过评估”,作为环保“领跑者”减半收费的首要条件。即石油化工、汽车制造、电子、印刷、家具制造等5个行业的企业,以VOCs污染防治为重点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并通过评估,排放浓度低于本市排放限值的50%(含50%),且当月未因污染环境受到环保部门处罚的,收费标准为基本收费标准(20元/公斤)的一半(10元/公斤)。

此外,对汽车制造、电子、印刷、家具制造行业的企业,开展以VOCs污染防治为重点的清洁生产审核,确认含VOCs的原辅材料数据全面可靠,可采用其物料衡算法核算的VOCs排放量,代替产污系数法核算的VOCs排放量,作为收费排放量。以开展清洁生产审核作为奖励,严格按照差别化的收费标准征收排污费,鼓励企业深化污染治理和强化环保管理。

小贴士

实施企业范围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应当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

●污染物排放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或者虽未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但超过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

●超过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标准,构成高耗能的;

●使用有毒、有害原料进行生产或者在生产中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

声音

审核应与排污许可证挂钩

本报记者刘晓星报道 “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现象,在清洁生产领域也普遍存在。

据介绍,逃避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部分企业,会在末端超标排污问题上受到严厉处罚,但也有部分企业如高耗能企业,在生产中使用有毒、有害物质逃过审核后,较少再为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此外,由于现行立法对强制审核期未作规定,出现过企业开展一次强制审核需历时半年、一年、两年、三年不等,甚至有个别企业无限拖期的情况。

业内专家在接受采访时表示,清洁生产的审核程序较为复杂,宜综合考虑企业规模、企业节能减排需求和压力以及审核难易程度等因素,合理确定强制审核期。同时,持续清洁生产是清洁生产工作中的重中之重,必须保证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机制的稳定和长效,宜区别情况,适当缩短强制审核间隔期。

专家指出,在完善和强化清洁生产法律责任方面,《清洁生产促进法》第三十五条对行政问责作了规定。但是这一规定过于原则和模糊,操作性不强,极易导致行政问责形同虚设。对审核期内不能完成评估、验收的企业,应考虑超期完成和超期未完成两种情形,分别规定明确的法律责任。同时,可以借鉴我国一些地方做法,把清洁生产审核与排污许可证挂钩。如果这类企业不通过审核,将不发放排污许可证,拿不到排污许可证的企业必须关停。

清洁生产是实现经济、社会和生态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途径。为此,业内专家一致呼吁,要重新审视其法律地位,构建以强制性法规规范为主的新清洁生产法律制度。

案例

●2014年,北京市环保局针对汽车维修企业等生活类污染源开展专项监管。在制定2014年~2017年审核企业计划名单时,首次选取88家一类汽车维修企业纳入审核范围,要求这些企业以喷烤漆房尾气VOCs排放超标、危险废物管理不规范等问题为重点,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引领汽车维修行业提升环保管理水平。

●为配合对石油化工、汽车制造、电子、印刷、家具制造5个行业的排污企业开征VOCs排污费工作,北京市环保局将涉及这5个行业的 15家企业列入2016年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名单,要求这些企业以VOCs减排为重点开展清洁生产审核,推进VOCs源头水性漆替代和末端治理,实现VOCs减排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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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北京力推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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