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陕西省政府的领导和指示下,省住建厅会同省发改委、省环保厅并聘请有关专家,对陕西省垃圾处理场运营成本及广东省、重庆市垃圾处理市场化现状进行了综合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一陕西省城镇垃圾处理市场化基本情况自十一五以来,陕西省连续编制了两期《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规划》,省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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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研报告】陕西省城镇垃圾处理市场化情况调研与分析

2016-10-13 13:16 来源: 秦住建 作者: 省住建厅城建处

在陕西省政府的领导和指示下,省住建厅会同省发改委、省环保厅并聘请有关专家,对陕西省垃圾处理场运营成本及广东省、重庆市垃圾处理市场化现状进行了综合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陕西省城镇垃圾处理市场化基本情况

自“十一五”以来,陕西省连续编制了两期《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规划》,省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城镇生活垃圾处理工作意见的通知》(陕政发〔2011〕77号)和《关于加强城镇生活垃圾处理重点工作部门分工方案的通知》(陕政办发〔2012〕36号),引领全省垃圾处理工作进入快速、规范发展的阶段。2006年以来,全省城镇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完成投资58.7亿元,其中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25.8亿元,共建成生活垃圾处理场(厂)96座,其中卫生填埋方式91座,快速生化制肥4座,垃圾焚烧发电1座(正在调试),年处理生活垃圾740.41万吨。城市和县城的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由“十五”末的38%提高到现在的近90%,餐厨垃圾处理试点工作正在推进,建筑垃圾再生利用达到30%,垃圾治理工作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势头。

(一)生活垃圾处理场(厂)现状

全省目前建成的96座生活垃圾处理场(厂),大部分采用事业单位运营模式,具体情况见下表:


注:1.BOO(建设-拥有-运营)模式:是由企业投资并承担工程的设计、建设、运行、维护、培训等工作,产权归属企业,政府部门负责宏观协调、创建环境、提出需求,政府部门每年只需向企业支付使用费即可拥有使用权。

2.BOT(建设-经营-移交)模式:该模式是政府将一个基础设施项目的特许权授予承包商,承包商在特许期内负责项目设计、融资、建设和运营,并回收成本、偿还债务、赚取利润,特许期结束后将项目所有权移交政府。特许期内政府按经营协议支付费用。

3.TOT(移交-经营-移交)模式:该模式是政府将已经建成投产运营的基础设施项目移交给投资方进行运营,政府凭借所移交基础设施项目未来若干年内的收益(现金流量),一次性地从投资方融到一笔资金。当经营期届满时,投资方再将项目移交回政府手中。经营期间政府按协议支付费用。

(二)餐厨垃圾处理试点情况

目前陕西省有国家餐厨垃圾处理试点城市4个,具体见下表:


(三)

建筑垃圾再生利用情况

2013年,全省建筑垃圾产生量约7000万吨,建筑垃圾再生利用企业约40家,资源化利用率达到30%,主要产品有:再生骨料、再生砂浆、再生混凝土及制品等。

二垃圾处理运营成本分析

此次调研对全省采用卫生填埋方式的91座垃圾处理场,按运营模式、日处理规模、渗沥液处理方式分别进行了运行成本分析,并对垃圾处理按卫生填埋、快速生化制肥和焚烧发电等不同处理工艺进行了成本分析核算。

(一)按卫生填埋场运营模式分析


从表中可以看出,事业单位运营的,运行成本较高,国有企业相对较低;经对两家委托运营的垃圾处理场进行调研,发现现场管理混乱,达不到卫生填埋的基本要求,其成本数据不具代表性。

单位运行成本具体构成比例见下表:


(二)按卫生填埋场处理规模分析


通过上表可以看出,卫生填埋场日处理规模越大,运营成本相对越低,但日处理1200吨以下的成本相差不大。

(三)按卫生填埋场渗沥液处理方式分析


通过上表可以看出,传统回喷工艺运行成本较低,现代处理方式成本较高,比传统工艺高25.30%,但现代处理方式环保效果较好。

(四)三种不同处理方式运行成本比较


可以看出,卫生填埋处理工艺运行成本较低,但其垃圾无减量、资源化水平低,区域污染较严重,作业和处理成本受雨雪天气影响较大。快速生化制肥处理工艺运行成本较高,但垃圾减量化和资源化程度高,对环境污染小。陕西省唯一一座焚烧发电处理厂已投入使用,但从外省了解,焚烧发电工艺运营成本更高,如广东省为150元/吨,重庆市为83元/吨。

2013年,全省95座运营的垃圾处理场(厂)中,91座卫生填埋场运行费合计2.79亿元,单位处理成本39.22元/吨;4座快速生化制肥厂运行费1910.7万元,单位成本66元/吨,两类合计,全年运行费用2.98亿元。

由于全省垃圾处理场(厂)绝大部分为政府投资建设,以上成本中均未考虑投资回报和设备折旧费用。

(五)全省垃圾处理费收缴情况

2002年,《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实行城市生活垃圾收费制度促进垃圾处理产业化的通知》(陕政发〔2002〕57号)下发之后,全省有8个市(区)相继出台了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其中对居民收费标准为每月2元/人或每月6元/户。按2013年全省城镇人口1934万人测算,每年可以征收垃圾处理费4.64亿元,如果应缴尽缴,减去垃圾场运行费用2.98亿元,尚余1.66亿元,可用于垃圾清扫、收集、运输等环节,以减轻财政负担。而2013年全省垃圾处理费实际收缴约1.73亿元,收缴率为37.3%,即便将收缴的垃圾处理费全部用于垃圾场运行,缺口仍有1.25亿元,全部需要财政补贴。

三与外省情况比较

(一)总体情况

陕西省垃圾场运营成本与广东和重庆相比处于较低水平,市场化程度与广东省相差27.35%,与重庆市相差25.15%。


(二)垃圾处理费收缴水平


陕西省与广东省和重庆市相比较,垃圾处理收费标准、收缴率都比较低。

四存在问题

(一)

资金投入不足,现场管理粗放

陕西省各市、区、县环卫经费财政预算普遍较低,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设备配置和作业经费缺口较大,致使垃圾场长期处于低水平运行、粗放管理的状态。全省约有1/3的填埋场没有称重计量设施,防污染扩散监测井数量不足,综合检测频次少;有近1/2的填埋场渗沥液处理采用回喷蒸发的落后工艺,加重了垃圾场区域环境的污染;有2/3的填埋场作业机械配置不到位,影响垃圾堆体的稳定,缩短了垃圾场的使用年限。

(二)处理工艺单一,资源化利用低

目前,陕西省生活垃圾采用填埋方式处理的约占总量的96%。“十二五”前,由于陕西省经济发展水平较低,加之有较多的沟壑条件,垃圾处理场建设以卫生填埋为首选工艺,处理设施标准较低,垃圾减量化和资源化先天不足。

(三)政策体系不健全,市场化基础弱

目前,全省垃圾处理场以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方式运行的占95%,利用社会资本建设生活垃圾处理厂5座,占5%,市场化程度较低。2002年省政府要求各市、县把垃圾收费按经营服务性收费管理,截至目前,铜川、渭南、延安和西咸新区等4个市(区)未出台收费标准,全省垃圾处理收费处于较低水平。

五工作建议

(一)发展目标

以全面提升全省城镇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为目标,遵循可持续发展和节能减排、低碳经济理念,坚持市场机制为基本方向,开展垃圾分类和现代处理工艺的推广,提高废旧物资的回收利用和垃圾的资源转化率,为生态文明和美丽陕西建设发挥环卫基础设施的保障作用。

到2020年,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30%,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50%,全省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运营采用PPP模式的项目达到30%;咸阳和渭南两个示范城市垃圾分类设施建设和管理工作取得重大成效,4个餐厨垃圾处理试点城市的处理设施和收运系统全部建成投产,其他城市的餐厨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全面启动。

(二)推荐处理工艺和运营模式

全省今后新建生活垃圾处理设施,日处理规模50吨以下的可采用卫生填埋方式,50-1000吨的采用“快速生化制肥工艺”,1000吨以上的采用“快速生化制肥”或“焚烧发电”工艺。城市、县城不再新建垃圾卫生填埋场,新建快速生化处理厂、焚烧发电处理厂、餐厨垃圾处理厂和建筑垃圾再生利用厂全部采用PPP模式。稳步推进现有事业单位体制改革和国有企业改制,逐步建立以市场化机制为基础的多种运营模式,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城镇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管理的积极性。

(三)政策措施

1、按照“谁排污,谁付费”原则,各市、区、县要结合垃圾处理设施运行成本及时调整收费标准,完善收缴方案,通过有效手段提高垃圾处理费的收缴率。

2、按照“补偿成本,合理收益”原则,各市、区、县要大力推广PPP运营模式,并根据不同工艺及时测算运营成本,按合同约定和垃圾处理量及时付费,并加大资源化利用力度,力争逐步达到垃圾处理收费与运行成本基本持平。

3、各级政府要加大公共财政投入,积极推广使用垃圾处理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加大老旧设施设备技术改造力度,重视垃圾处理人才和业务骨干培养,确保垃圾场正常运行。

原标题:【调研报告】陕西省城镇垃圾处理市场化情况调研与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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