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本文为脱硫系统超低排放改造技术及改造后的节能运行优化研究(上),主要介绍了SO2超低排放控制技术的背景、技术、改造原则、技术路线及优化措施,重点介绍了SO2超低排放控制技术。
2015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推动燃煤电厂超低排放改造”。
环境保护部2015年7月对华能、大唐、华电、国电、国电投、神华集团公司发出的《关于编制“十三五”燃煤电厂超低排放改造方案的通知》中指出,为落实《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推动燃煤电厂超低排放改造”工作,扎实推进节能减排,打造世界上最清洁高效的煤电体系,根据国办最新要求和工作部署,实施“提速扩围”,加快推进燃煤电厂超低排放改造。在完成《煤电节能减排升级与改造行动计划(2014-2020年)》任务基础上,要求有条件的企业将原计划2020年完成的超低排放改造任务提前至2017年前完成;对东部地区的要求扩展到全国;不具备条件的机组要采取治理淘汰、替代等措施,确保稳定达标排放。
国家发改委、环境保护部、国家能源局联合2015年12月11日下发的“环发[2015]164号关于印发《全面实施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工作方案》的通知”明确提出“到2020年,全国所有具备改造条件的燃煤电厂力争实现超低排放(即在基准氧含量6%条件下,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分别不高于10、35、50毫克/立方米)”,“将对东部地区的要求逐步扩展至全国有条件地区,要求30万千瓦及以上燃煤发电机组(暂不含W型火焰锅炉和循环流化床锅炉)实施超低排放改造。其中,中部地区(山西、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等8省)力争在2018年前基本完成;西部地区(内蒙古、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2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在2020年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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脱硫系统超低排放改造技术及改造后的节能运行优化研究(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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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脱硫系统超低排放改造技术及改造后的节能运行优化研究(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