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本月起,江苏省海门市调整高污染企业差别水价标准,新标准从原有的“红色”、“黑色”等级高污染企业分别加收污水处理费0.30元/吨、0.50元/吨,上调到0.60元/吨、1.00元/吨。
海门市从2013年起对被环保部门环评确定为“红色”、“黑色”等级的高污染企业加收污水处理费,已先后公布了4批次执行差别水价的高污染企业,初步发挥了价格杠杆助推生态文明建设的作用。此次高污染企业污水处理费价格上调,能进一步拉大重污染企业与其他企业污水处理费的差距,充分发挥污水处理费收费政策对产业结构优化调整的促进作用,进一步促进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服务产业结构优化和生态文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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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海门调整高污染企业差别水价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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