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北极星节能环保网从山西省政府获悉,关于印发山西省十三五循环经济发展规划的通知已经下发。根据规划,山西将大力推广可资源化的烟气脱硫、脱氮技术,开展颗粒物(PM2.5)、硫氧化物、氮氧化物、重金属等多种污染物协同控制技术研究与应用,构建煤电一体化循环及资源综合利用体系;推进余热余压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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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十三五”循环经济发展规划(附项目表)

2016-09-23 14:07 来源: 北极星环保网

日前,北极星节能环保网从山西省政府获悉,关于印发山西省“十三五”循环经济发展规划的通知已经下发。根据规划,山西将大力推广可资源化的烟气脱硫、脱氮技术,开展颗粒物(PM2.5)、硫氧化物、氮氧化物、重金属等多种污染物协同控制技术研究与应用,构建煤电一体化循环及资源综合利用体系;推进余热余压利用。着力提高冶金产业能源转化的能效水平,推广转炉“负能炼钢”、烟气除尘和余热回收一体化技术,加强应用冶金渣显热回收利用、烧结烟气选择性循环利用和铝电解净化、脱硫等技术,优化集成节能环保技术;推广先进的煤气化、节能高效脱硫脱碳、低位能余热吸收制冷等能源优化技术和煤基多联产技术,开发和推广化工生产废水超低排放及气体深度净化技术等节能减排先进技术,全面加强煤化工废水处理及回用技术的开发应用等等。另外,山西省还将实施循环经济备选项目共85个总投资945.43亿元。项目涉及污水处理、垃圾焚烧、节能改造等环保项目。详情如下: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西省“十三五”循环经济发展规划的通知

晋政发〔2016〕53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办、厅、局:

现将《山西省“十三五”循环经济发展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山西省人民政府

2016年9月5日

山西省“十三五”循环经济发展规划

“十二五”期间,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循环经济发展,全面推进循环经济试点省、循环经济统计试点省各项工作,布局开展了城市循环经济标准化试点建设,经济结构调整不断深化,节能减排约束性目标全部完成,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十三五”时期是我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也是确保转型综改试验区建设取得重大进展的重要时期。党中央提出了“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为循环经济发展提供了新思路、新动力,是做好循环经济工作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

本规划是“十三五”期间指导全省循环经济发展的纲领性文件。我省要把绿色、循环、低碳发展融入到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领域,以循环经济为引领,加快构建资源综合利用和能源梯级利用的循环经济产业体系,建立完善以资源产出率为核心的循环经济评价指标体系,开展循环经济发展成效的评估,实现高碳资源低碳发展、黑色煤炭绿色发展、资源型产业循环发展,促进循环经济向更高层次、更好目标迈进。

第一章发展现状与面临的新形势

一、发展现状

2005年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加快发展循环经济的若干意见》,2007年我省被列入全国循环经济试点省。全省循环经济经历了“十一五”“十二五”两个发展时期,在省委、省人民政府的大力推动下,我省循环经济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效,涌现出一批典型模式,建立起了发展路径和保障体系,为调整产业结构、转变发展方式、建设生态文明、促进可持续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取得的成效

1.、初步建立起循环经济保障体系。

一是发展循环经济纳入法制化轨道,颁布实施了《山西省循环经济促进条例》,陆续出台了《关于支持循环经济发展的投融资政策措施实施意见》《山西省“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山西省低热值煤发电项目核准实施方案》等政策,为循环经济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法规和政策保障。二是将发展循环经济纳入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统筹考虑,印发了《山西省循环经济“十二五”发展规划》,编制完成了《山西省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十二五”规划》《山西省煤矸石综合利用“十二五”规划》《山西省低热值煤发电“十二五”专项规划》《山西省粉煤灰综合利用规划(2014-2020)》等专项规划,分行业、分领域、分步骤地推进循环经济发展。三是有力推进循环经济标准化建设,发布了《工业企业循环经济评价导则》《工业类园区循环经济评价导则》《区域循环经济评价导则》以及煤炭、发电、煤化工、焦化、钢铁、水泥等行业循环经济评价实施指南,为后续开展循环经济运行绩效评价和循环经济认证奠定了基础。

2.循环经济试点示范工作全面展开。

积极争取国家循环经济试点建设。太原、晋城、长治、运城被列为国家循环经济标准化城市建设试点市,太原、大同、晋中相继被列为国家开展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太原、大同、晋城相继被列为全国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试点城市,晋城市、县级孝义市被列入首批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县)创建名单,朔州市和浮山县被确定为第二批国家资源综合利用“双百工程”示范基地,晋城市被确定为第二批国家低碳试点城市,晋中市被确定为全国首个甲醇汽车试点启动城市,阳泉市被列为全国第四批节水型试点城市,大同、运城、长治三市被列为国家新能源示范城市,朔州市被评为全国首批工业绿色转型试点,太原钢铁集团被列入资源综合利用“双百工程”骨干企业,太原不锈钢产业园区入选第二批国家级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园区。

积极布局和推进省级循环经济试点建设。先后确定3批共186个省级循环经济试点单位,基本形成“一市一园”“一县一企”循环经济试点局面。通过试点,全省循环经济理念广泛传播、技术装备水平显著提高,循环经济运行模式不断创新,引领各行业、各领域、各个层面循环经济纵深发展。在试点基础上,评选出5个县(市)、10个企业作为省级第一批循环经济示范单位,优选出5个园区作为省级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园区,正在积极地推进全省循环经济向更高层次开展。

3.工业固废综合利用效率显著提升。

以“优先保证规模消纳、稳步推进高端利用”为原则,大力推进工业固废资源化利用,利用领域逐渐拓宽,技术水平和综合利用效率稳步提升。2015年,全省大宗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65.2%。煤矸石综合利用以低热值煤发电为主,“十二五”期间,全省累计核准开工低热值煤发电项目24个,总装机2199万千瓦,投产后每年可消耗煤矸石8400万吨;粉煤灰综合利用以生产水泥、混凝土、墙体材料、干混砂浆等建筑材料为主要途径,年消纳粉煤灰2000多万吨;脱硫石膏综合利用在水泥缓凝剂、石膏建材制品、路基回填材料等方面开展了较大规模的应用,年利用量约240多万吨,综合利用率达40%。

4.循环经济重点领域建设成效显著。

坚持政府引导支持和企业市场化运作相结合的原则,规范建立多渠道回收和集中分拣相结合的再生资源回收网络,培育了一批规模化、规范化的龙头企业,太原、大同、晋城等国家级试点城市再生资源重点品种的回收率超过60%。以“适度规模、相对集中”为原则,选择有条件的设区城市建设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设施,并鼓励使用餐厨废弃物生产油脂、沼气、有机肥、饲料等,大同市餐厨废弃物循环利用处置项目(日处理餐厨废弃物能力为100吨)已正式投产运行。坚持综合施策、以用促禁的政策导向,大力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初步形成了肥料化、饲料化、能源化、原料化等多元化利用格局。2015年,秸秆利用量约1600多万吨,综合利用率达到45%。按照“布局优化、企业集群、产业成链、物质循环、集约发展”的要求,推动煤炭、电力、焦化、冶金等传统产业集聚区和有条件的园区实施循环化改造,鼓励园区开展资源集成、能源集成、水系统集成、信息集成等基础设施建设,鼓励现有园区开展增环补链项目建设,园区循环化改造已成为我省经济开发区和产业集聚区发展的重要路径。

5.科技创新支撑能力不断增强。

在发展循环经济的实践中,以主导产业和优势领域为主攻方向,研发推广了一批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资源替代、共生链接、系统集成等方面的实用技术。矿山绿色开采技术、保水采煤技术、大型循环流化床锅炉技术、烟气脱硫脱硝技术、“熔渣—非熔渣”气化炉技术等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技术得到推广应用;煤矸石制取铝硅多元复合新型材料、高铝粉煤灰资源化利用制取氧化铝技术、工业窑炉用赤泥及粉煤灰耐火保温材料技术、绿色高性能水泥外加剂关键技术、煤矸石砖厂余热循环利用技术、铅蓄电池回收利用技术等进行了工业性试验并获得成功;烧结烟气脱硫富集SO2烟气制酸技术、脱硫石膏生产建筑石膏粉及喷涂料技术、钢渣超细粉技术、热熔矿渣生产纤维保温棉技术等一批先进适用的循环经济技术得到应用推广;煤矿废热循环利用技术开发及示范、水煤浆水冷壁气化炉技术开发、3MW风力发电机组成套化技术及装备研究、非晶、纳米晶带材及制品研发等低碳与循环经济发展技术取得阶段性进展。

积极支持循环经济关键技术开发和共性技术推广应用,组织开展煤基重点科技攻关项目,把粉煤灰、煤矸石高效利用关键技术开发与园区示范列入项目计划予以支持。一批循环经济研发项目已列入国家“金太阳”示范工程项目、国家级星火计划项目并得到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国家成果转化引导基金等中央财政专项资金支持,有力地推动了循环经济关键技术研发和科技成果转化。

6.形成了一批发展循环经济的典型模式。

一批特色鲜明、具有示范推广意义的循环经济典型模式起到了引领全省循环经济建设的重要作用。晋城市依托丰富的煤层气资源,统筹考虑煤层气产、储、运、用平衡,形成生产与生活循环链接的循环经济发展模式;同煤塔山工业园区以塔山矿井、同忻矿井为龙头,构建了煤炭—电力—建材、煤炭—电力—化工等产业链条,形成按循环经济理念进行全面规划建设的大型煤炭工业园循环经济发展模式;潞安集团建设了煤焦、煤电、煤油、电化四大循环经济园区,形成煤基多联产、产品多元化为特点的煤炭企业循环经济发展模式;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坚持推进绿色发展,以低能耗、低污染、大循环的生产方式,形成内陆大型钢铁企业与省会城市和谐发展模式。

(二)存在的问题。

1.政策措施和发展机制仍需进一步完善。

按照试点先行的原则,我省已经出台了一系列关于支持发展循环经济的政策,并颁布了《山西省循环经济促进条例》,但要把循环经济作为推进资源型地区转型综改的基本路径,仍需要进一步完善循环经济的政策措施和发展机制。亟需在区域、企业之间研究制定循环经济的管理和约束机制,建立责权统一的协同联动机制。需要大力推动循环经济标准体系,建立循环经济标识制度和组织开展循环经济认证。更要持续加强循环经济考核评价,把循环经济评价指标纳入各级政府目标责任制考核体系。通过建立健全政策支持措施和推进发展机制,促进循环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2.关键技术亟待突破。

循环经济关键的共性技术研发和技术成果转化仍与循环经济发展需求存在较大差距,与循环经济发展直接相关的热工及热能转化,粉体材料以及资源高效转化等相关技术和学科建设较为滞后。在循环经济技术装备上,一些大型煤气化炉、甲醇反应器及催化材料、关键泵阀等零部件省内尚缺乏研发和制造技术。低热值煤发电是我省重要的循环经济推进领域,但煤炭清洁燃烧发电产业技术相对落后,省内百万千瓦级高参数、大容量超临界机组尚属空白。在煤炭延伸产业链方面,煤合成油技术尚需进一步突破、煤焦油深加工程度不足,成为延伸发展的屏障。城市和社会领域的循环经济技术仍需深度开发,城市建筑垃圾、餐厨废弃物、污水处理厂污泥等城市废弃物的资源化利用技术尚处于工程示范阶段,尚未得到推广应用。突破这些技术路径对循环经济的制约,还会释放出更大的循环经济活力。

3.“循环不经济”的困境。

资源型产业发展的趋同化、产品链条短、循环化改造成本高、部分技术应用不成熟、盈利模式不清晰等问题,致使循环经济在发展过程中时而存在“循环不经济”的现象。单纯追求“循环”而忽略了市场的承受能力,也导致了下游循环经济项目和产品同质化,如新型墙体材料、水泥等产业虽然较大地消纳了大宗废弃物,但低水平重复建设加剧了市场竞争,加之区域发展不平衡和落实“禁粘”不到位,致使建材领域一批循环经济企业效益下降;还有多数煤焦化工业园区整体化工产品回收设施和技术水平比较低,产品重叠、单一,缺乏多元化和深加工,优势资源的整体效益未能得到充分发挥;再有一些循环经济项目存在初期投资大、短期见效慢、成本高、风险大等问题,致使企业陷入内部成本居高难下的经营发展困境,阻碍了循环经济进一步发展。同时,一些大型的循环经济产业项目,如煤制油、煤制甲醇、煤制烯烃、煤制天然气等,受国内、国际市场能源价格影响较大,使部分项目经济可行性存在较大变数,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项目落地和规模化建设。

二、面临的新形势

(一)“绿色化”“低碳化”引领新型的能源革命。

面对能源供需格局新变化、国际能源发展新趋势,国家提出了“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的发展思路。能源革命强调提高非化石能源比重,推进煤炭等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利用,建设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我省要紧抓“能源革命”这一战略机遇期,推动低碳、循环发展,加快清洁能源替代和电能替代的能源发展方式转变,以构建资源节约型、清洁生产型、生态环保型的循环经济体系为引领,调整优化能源结构,加强能源领域合作,推进能源绿色低碳发展,着力推动煤炭产业向“清洁低碳型”转变,真正走出一条“黑色能源绿色发展、高碳能源低碳发展”的循环经济发展之路。

(二)经济新常态倒逼深层次改革和结构调整。

国家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正从高速增长转向中高速增长,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在经济新常态下,未来经济发展更加注重提质增效,更加注重经济发展方式从规模速度型的粗放增长转向质量效率型的集约增长。经济新常态为加速发展循环经济提供了更多的领域和资源条件,是循环经济发展的良好机遇。我省作为第一个全省域、全方位、系统性的国家级转型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要主动适应经济新常态,加快深化改革,紧扣资源型经济转型这个主题,以循环经济为路径,构建循环经济产业体系,把循环发展融入到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领域,做好煤与非煤两篇文章,着力破解“资源型经济困局”,促进资源型地区经济转型,在经济新常态过程中创造新的增长极。

(三)新空间战略加快循环经济拓展和合作。

国家提出了实施“一带一路”、京津冀协同发展和环渤海地区合作等重大战略,我省要积极对接,立足主体功能定位和自身优势,创新合作机制体制,以基础设施互联互通、生态环境联防联治、产业发展协同协作、市场要素对接对流、社会保障共建共享为重点,突出发展开放型经济,把循环经济作为实现资源型省份可持续发展和转型跨越发展的基本途径,调整产业结构,发展优势产业,重点引进新型煤化工、新材料、新型装备制造等先进技术和产业,输出轨道交通、清洁能源、特色农产品等优势优质产品,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空间,使区域合作和协同发展成为我省经济增长和转型升级的新引擎,促进形成全方位、宽领域、多层次的循环经济发展格局。

(四)“互联网+”激发循环经济创新活力。

在全球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中,互联网与各领域的融合发展具有广阔前景和无限潜力,已成为不可阻挡的时代潮流,正对各国经济社会发展产生着战略性和全局性的影响。我省要积极发挥互联网已经形成的比较优势,大力拓展互联网与循环经济重点领域融合的广度和深度。探索“互联网+回收”的模式及路径,推动和引导再生资源回收模式创新。推动“互联网+”与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金融等产业深度融合,加强产业间协作,发展基于互联网的协同创新模式,推动融合性新兴产业成为经济发展新动力和新支柱。搭建“互联网+”开放平台,加强与周边省市及其他国家在能源、装备制造、特色农业、农产品加工、生态旅游、交通建设和运输等方面的合作交流,进一步延伸循环经济产业链条,使“互联网+”成为经济社会创新发展的重要驱动力量。

(五)生态文明建设在更高层面更宽领域引领循环经济发展。

面对资源约束趋紧、环境污染严重、生态系统退化的严峻形势,加快生态文明建设是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的必然途径。加快生态文明建设,就是要倡导生态文明理念,优化自然生态,化解经济社会发展瓶颈,探索具有区域特色的可持续发展模式。发展循环经济,建设经济与生态有机共生、人与自然和谐相融的生态文明社会,实现经济发展与环境双赢,是循环经济和生态文明追求的共同目标。尤其是在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时期,要以生态文明建设为导向,引领循环经济在更高层次更宽领域的发展。我省要以资源型经济转型为基础,以发展循环经济为路径,以体制机制创新为动力,促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构建符合生态文明发展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以及全民参与的生态文明建设社会行动体系,以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我省循环经济健康持续发展。

第二章总体要求和发展目标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以来的一系列方针、政策,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以生态文明建设为目标,以提质增效、转型发展和改革创新为主线,坚持循环经济发展路径,切实加强循环型产业体系建设,推进园区循环化改造,不断深化社会领域资源循环利用体系建设,创新发展循环经济的体制机制,在试点的基础上,培育一批可推广复制的循环经济示范模式,走出一条资源型地区绿色、循环、低碳发展的转型之路。

二、基本原则

(一)减量优先、高效利用、安全循环相结合。

按照减量化优先的原则,在生产、流通和消费等过程中减少资源消耗和废弃物的排放。积极推进各类园区、重点企业的循环化改造,通过对区域内物质、能量、信息的集成,实行资源联供、产品联产和产业耦合共生,提高资源产出率,避免资源低水平利用和“只循环不经济”。强化监管体系建设,防止二次污染,确保再生产品质量安全,实现“安全循环”。

(二)制度创新、技术创新、管理创新相结合。

健全法规标准,完善经济政策,形成有效的激励和约束制度,增强循环经济发展的内生动力;构建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增强自主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能力,加快科技成果的转化应用,促进产业结构升级;完善责权统一的协同管理机制,统一部署,有效推进各部门协同联动、政企协同合作、投资项目协同监管,形成优势互补、分工协作、均衡协调的开放格局。

(三)示范带动、重点突破、全面推进相结合。

在农业、工业、服务业各产业,城市、园区、企业各层面,生产、流通、消费各环节培育一批示范典型,推动循环经济规模化、效益化发展;在污染问题突出、资源利用潜力巨大的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加快循环经济关键技术和共性技术研究应用,力争取得突破;坚持典型示范和点面结合,循环经济发展融入整个经济社会发展各个领域,融入工业化、城市化进程中,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参与循环经济建设。

(四)布局集中、产业集聚、土地集约相结合。

加强顶层设计,强化规划引领,将发展循环经济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各级政府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各项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中统筹考虑,科学规划全省循环经济的布局,确保经济要素的集约和优化配置。将产业结构调整和土地使用调整相结合,改造存量、优化增量,优先把土地供应给用地集约化程度高、效益好的项目,实现资源利用可循环、环境容量可承载、经济发展可持续。

(五)政府推动、企业实施、公众参与相结合。

加强政府的宏观指导和规划引领,明确责任分工,强化政策支持,完善考核监督机制。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通过市场机制和宏观调控,调动企业实施节能减排改造、开展资源综合利用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推动形成对区域经济发展有重要带动作用的产业集群。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提高社会公众发展循环经济的参与意识和社会责任感,引导公众“绿色消费”和“绿色生活”,夯实发展循环经济的群众基础。

三、发展目标

(一)发展目标。

按照“三年示范引领、五年全面覆盖”的工作部署,构建循环型产业体系,推进园区循环化改造,实施重点领域循环经济工程,逐步建立覆盖全社会的资源循环利用体系,探索循环经济创新体系,建立健全循环经济发展的长效机制,生态文明取得较大进展,可持续发展能力进一步增强,形成布局合理、互动发展、协调推进的循环经济发展格局。

(二)指标体系。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循环经济发展战略及近期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3〕5号)的具体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情况,以2015年为基期、预期到2020年全省循环经济发展的目标值(见表2-1):

表2-1山西省循环经济发展指标体系

第三章构建循环型产业体系

全面推行循环型生产方式,实施清洁生产,促进源头减量。以循环发展为引领,加强绿色、循环、低碳发展的深度融合,全面节约和高效利用资源。推动企业循环式生产、产业循环式组合、园区循环式发展,促进资源型产业一体化、循环化发展和新兴战略型产业绿色化、规模化发展,构筑循环经济新优势。

一、构建循环型工业体系

通过路径引领和开展产业废物资源综合利用,推进企业间、产业间共生耦合,形成循环链接的产业体系。

(一)构建煤电一体化循环及资源综合利用体系。

按照国家能源局、环保部、工信部《关于促进煤炭安全绿色开发和清洁高效利用的意见》(国能煤炭[2014]571号)的要求,统筹煤炭资源条件、矿山地质环境、水资源承载力和生态环境容量,科学规划煤炭开发利用规模,从生产源头实施减量化,并通过提高煤炭采出率,对产业链上下游生产要素进行合理的优化配置,发挥煤炭资源的更大效用,促进煤炭资源集约安全绿色开发和集中清洁高效利用。

加快煤炭由单一燃料向原料和燃料并重转变,推进煤电一体化融合、煤层气(煤矿瓦斯)抽采利用、煤炭共伴生物和加工副产物综合利用。大力推广可资源化的烟气脱硫、脱氮技术,开展颗粒物(PM2.5)、硫氧化物、氮氧化物、重金属等多种污染物协同控制技术研究与应用,建立和规范全过程用煤质量保障体系,完善煤炭加工转化产品质量和能效标准,从根本上实现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与生态文明建设协调发展。

煤电一体化循环及资源综合利用基本模式见图3-1。

到2020年煤炭资源开发利用率大幅提高,循环经济体系进一步完善,生态环境显著改善,“绿色矿山”建设取得积极成效,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生态文明矿区取得重要进展。燃煤发电和低热值煤发电并举,大幅提高发电用煤占煤炭能源消耗的比重。低阶煤资源的开发和综合利用取得积极进展,新型煤化工实现高效、环保、低耗发展。煤层气(瓦斯)综合利用率达到75%以上,乏风瓦斯销毁和利用全面开展;火电平均供电煤耗降到320克标准煤/千瓦时;煤矸石综合利用率达到75%,粉煤灰综合利用率达到70%,脱硫石膏综合利用率达到60%,矿井水综合利用率达到80%以上;排矸场和露天矿排土场复垦率达到60%。

1.循环路径。

煤炭绿色生产。按照推进煤炭产业“六型转变”和煤炭基地提质增效的总体要求,全面提升煤炭生产技术水平和安全保障能力,积极推进按照绿色矿区标准规划设计、建设和改造煤矿,优化生产系统,实现装备现代化,提高生产效率和资源回收率。因地制宜开展充填式开采、保水式开采、采煤采气一体化、矿井水分类排放以及减轻地表沉陷的分类间歇开采、充填采矿法顶板管理等循环经济技术,不断提升煤炭“绿色”开采水平。遵循矿区生态内在规律,科学编制矿区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规划,严格执行相关矿产资源开发生态环境保护技术和指南,建立完善矿山环境治理和生态恢复责任机制,促进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推广应用先进煤炭洗选、配煤、型煤煤泥脱水干燥等技术,积极开展井下选煤厂建设和运营示范,加强现代煤炭物流园区建设,实现煤炭精细化加工配送。落实国家有关商品煤质量规定,建立健全煤炭质量管理体系,实现煤炭产、储、运清洁化。

煤炭分质分级梯级利用。加快提高煤炭分质利用和提质技术水平,逐步实现“分质分级、能化结合、集成联合”的新型煤炭利用方式,促进煤、化、电、热一体化发展,加强各系统耦合集成。加快高硫煤、低变质烟煤等劣质煤清洁高效利用,通过改进工艺技术、增加掺烧比例或者采用新型煤气化技术,如水煤浆气化技术、灰熔聚流化床粉煤气化技术、HT-L粉煤加压气化技术等,促进劣质煤可替代优质煤资源。优化褐煤资源开发,鼓励低阶煤提质技术研发和示范,提高煤炭资源的附加值和利用效率。

煤电一体深度融合。以建设大型煤电基地为重点,推进煤电一体化为导向,合理配置动力煤资源和环境容量,实现资源承载力和产业布局合理、均衡发展,优先推进大容量低热值煤发电项目建设,大力推广风冷、高参数超临界、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实施燃煤发电机组超低排放,单机30万千瓦及以上燃煤发电机组主要污染物排放要达到或基本达到天然气燃气轮机排放标准。鼓励以股权为纽带的煤电联营或者以长期合同为纽带的煤电一体化。围绕大型煤电开发形成的“三废一沉”(废水、废气、废渣和采煤沉陷)进行综合利用,构建循环经济产业链,实现节能、降耗、减污、增效的有机统一,同时要统筹解决好资源枯竭矿区的环境修复、水系治理和采煤沉陷区搬迁等环境问题。

优化提升现代高载能产业。延伸和完善传统产业链条,促进电力、煤炭与高载能的铝产业互动发展,加快电解铝产业短板的建设。发挥汽车产业的引领带动作用,立足煤电能源优势,促进节能环保、清洁安全的电动汽车应用和产业发展。

深入发展矿区循环经济。科学利用矿井水、煤矸石、煤泥、煤层气等共伴生资源和粉煤灰、脱硫石膏等二次资源,不断提高产品附加值和资源利用率。鼓励利用矸石、灰渣等对沉陷区进行立体生态治理和土地复垦,发展林业碳汇、生态农业等适宜产业。积极探索大型矿区园区化集中高效管理模式,鼓励因地制宜建设矿区循环经济园区,优化矿区内产业结构和布局,提高集约化利用水平。积极开展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示范工程和水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试点。

构建煤炭耦合加工循环经济产业链。大力推进低热值煤发电,构建煤矸石、洗中煤、煤泥—发电—建材产业链;推进煤层气全浓度综合利用,构建煤层气—燃料或发电,煤层气—化学品等产业链;发挥煤电优势,加快发展电动汽车,构建新型的煤—电—车产业链。促进矿区资源闭合型循环经济建设,构建矿井水、煤层气、煤矸石、坑口电厂、生态修复的循环圈。

2.重点领域。

煤层气(煤矿瓦斯)综合利用。坚持安全生产与煤层气(煤矿瓦斯)抽采利用相统筹、煤矿瓦斯灾害治理与高效利用相结合,加快煤层气全资源化利用。开展井上、井下联合抽采,通过煤炭规划区、准备区和生产区“三区联动立体式”的抽采方法实现煤层气(煤矿瓦斯)应抽尽抽,构建“采煤采气一体化、煤与瓦斯共采”的全方位立体化瓦斯抽采模式,提升煤层气(煤矿瓦斯)的抽采规模。推进煤层气全浓度综合利用,煤层气采取集输、压缩(CNG)、液化(LNG)等方式,用于发电、民用、汽车、工业(燃料)等,积极推广使用瓦斯提纯、压缩及液化技术,煤矿抽采低浓度瓦斯以就地发电和民用为主,提高综合利用率;鼓励支持煤矿企业风排瓦斯的利用,降低低浓度瓦斯直接排放。加大煤层气(煤矿瓦斯)抽采及利用的关键技术与装备研发。继续并加大给予煤层气(煤矿瓦斯)勘查、抽采利用的企业在用地、价格调整、入(管)网、低浓度瓦斯发电和瓦斯发电上网、财政补贴等方面的政策支持。

煤矸石综合利用。以低热值煤发电为主,促进煤矸石大量化、高值化利用。大力提升煤矸石用于建材的技术水平,将符合建材原料要求的煤矸石用于烧结砖等建筑材料,促进煤矸石大掺量、规模化利用;将高岭土质煤矸石通过煤系高岭土超细、增白、改性技术,生产造纸涂料级高岭土、煅烧超细高岭土及纳米级高纯细粉等产品,促进煤矸石差异化、精细化利用;将铝含量较高的煤矸石用于煅烧高岭土、高铝质耐火材料、陶瓷材料、建筑材料、超细纤维保温材料、石油压裂支撑剂等方面,促进煤矸石高端化利用,打造煤矸石利用的升级版。相对于综合利用价值不高的煤矸石,用于填充采空区、充填塌陷区、筑基修路、煤矸石土地复垦等生态化处理,通过煤矸石生态治理,发展生态农业、生态旅游。

粉煤灰综合利用。提高粉煤灰应用于新型建材、超细粉煤灰、保温材料以及工程填筑等成熟路径的综合利用水平,建立粉煤灰—超细加工—高品质建材产品,粉煤灰—保温材料,高铝粉煤灰—白炭黑/硅灰/稀土元素/亚微米、纳米硅钙填料等多种产品链条,科学合理地促进粉煤灰利用产业化。加快发展粉煤灰多用途、高附加值利用,在粉煤灰烧制陶粒、制微晶玻璃、制陶瓷纤维、提取硅、铝和稀有金属、合成沸石分子筛、制备复合材料、生产陶瓷工业品等方面,加大技术示范和推广力度,拓宽粉煤灰综合利用的应用领域。加大力度突破粉煤灰提取碳粉、玻璃微珠等高值产品技术、粉煤灰制备环保材料技术,开发高铝粉煤灰规模化生产氧化铝联产化工及建材产品的成套技术与装备,开发高铝粉煤灰低能耗冶炼硅铝合金技术,扩展粉煤灰资源化利用的新型产业化途径。进一步优化粉煤灰用于生产建材的技术路径,推广粉煤灰分选和粉磨等精细加工技术,粉煤灰筑高速公路路堤技术、大掺量粉煤灰混凝土技术和少熟料粉煤灰胶凝材料技术、粉煤灰超细化及改性升级技术,促进粉煤灰大量化利用。适应全省低热值煤发电的产业布局,大力开展循环流化床低温燃烧特质粉煤灰的综合利用,采用脱碳技术进行粉煤灰分级,研究开发循环流化床粉煤灰超细处理技术,发展用于填礁筑坝的耐蚀性“海洋水泥”;推广适宜发展的硅钙板、保温材料、复合材料、粉煤灰纤维等中、高端化建材产品;探索深度开发地质聚合物以及其它胶凝材料等。电厂要在排灰端设置分类排灰系统,以促进粉煤灰分类排放和分级利用。

脱硫石膏综合利用。大力推进脱硫石膏替代天然石膏生产水泥缓凝剂、高强石膏粉、纸面石膏板、石膏晶须、高档模具、石膏粉、隔墙板等产品,加大脱硫石膏生产石膏砌块、干混砂浆等规模化利用,积极研究开发利用脱硫石膏生产石膏喷涂料等新型建材产品,积极开展脱硫石膏用于改良盐碱地和生产肥料。加强产学研结合,研究开发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新材料,建设中试平台,加快成果转化。

矿井水综合利用。采用先进技术和管控措施加强矿井水的综合利用,把矿井水利用与矿区及周围生产、生活、绿化、农田灌溉和生态用水有机结合,有效解决水资源浪费和水污染问题。老矿井矿井水主要通过简单沉淀,全部用于井下消尘洒水和洗煤厂补充用水;新矿井要通过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矿井水处理站与矿井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建设、同时运行,对所排放的全部矿井水进行处理,优先选择矿井水作为水源用于煤炭洗选、井下生产用水、消防用水和绿化用水。新建坑口燃煤电厂、低热值煤电厂以及煤炭企业建设工业项目,应当优先考虑矿井水作为供水水源方案。推广矿井水和工业外排污水(包括中水)的资源化利用技术,处理后的水作为工矿区工业用水、生活用水、绿化用水和农田灌溉用水等。

(二)打造流程循环和协同循环的冶金产业体系。

冶金是重要的流程制造产业。按照《中国制造2025》全面推行绿色制造的战略任务,要加快冶金产业的绿色化改造,强化产品生命周期管理,积极推进低碳化、循环化和集约化,提高冶金产业资源利用效率,努力构建具备产品制造、能源转换、废物消纳和再资源化等功能,具有良好的经济环境和社会效益的新一代冶金流程为特点的发展模式。

流程循环和协同循环的冶金产业循环经济基本模式见图3-2。

到2020年,实现产能总体规模适度、存量优化发展、品种差异化得到体现的冶金产业绿色发展升级版。联合焦化企业基本普及干熄焦。冶金产品的工序能耗、吨产品新水消耗达到国家准入生产条件的限额以下。钢铁冶炼废渣综合利用率达到95%以上,大幅度提高赤泥、镁渣等资源综合利用率。

1.循环路径。

矿产资源综合开发利用。大力推进矿产资源保障工程建设,严禁大矿小开、采富弃贫、重采轻掘等破坏性开采。推广金属矿产充填开采、非金属溶浸采矿、矿石超细碎、大型浮选等高效采选及矿山废弃物综合利用等技术,提高矿产资源开采回采率、选矿回收率和综合利用率。加强中低品位矿、共伴生矿、尾矿的开发和合理利用,针对我省铝土矿品位较低的实际,重点改造应用地下铝土矿综采工艺设备、选矿设备,高效经济利用低品位铝土矿生产氧化铝。继续开展高铝粉煤灰生产氧化铝技术研究,形成经济合理的工艺技术,推进铝土矿资源替代。按循环经济要求推进冶金矿山整体开发,提高矿产资源综合开发利用程度。

冶金流程循环。以循环经济的理念,规划和指导冶金产业短流程和长流程的发展比例,积极扩展以日渐积累的社会金属、加工制造废金属等可循环的金属存量,组合我省充裕的电力资源,加快建立废金属—电炉—连铸(热轧)的短流程冶金循环产业链,减少原生资源消耗和大幅度节能减排,加快直接还原、熔融还原炼铁技术发展,为短流程冶炼提供更广的原料支持,大力开发废铝的高效分拣、高回收率熔炼、杂质元素分离及熔体净化等技术,获得高端再生铝产品,促进原生铝和循环铝共同发展,打造我省优势铝工业板块,促进以“零排放”为目标的冶金长流程工艺优化,采用热轧、连铸、直接热熔加工以及高温熔渣直接产品化,降低工序能耗;加强烧结余热、转炉余热、加热炉余热蒸汽、炉渣余热等的回收利用,完善高炉炉顶余热发电、高炉煤气—燃气蒸汽联合发电,实现冶金能源转化过程中煤气、蒸汽等高效利用;推广应用新型阴极结构电解槽、新型竖窑煅烧、蓄热式高温空气燃烧、优化富氧底吹炉炼铜等技术,实施冶金生产工艺和技术装备改造,降低原材料物耗,减少排放。推进冶金生产过程中固体废弃物、工业用水的循环利用,深度开发冶金渣、赤泥、污水中有价金属的回收、分解和提纯,提高金属元素的资源循环利用率;重点攻克赤泥、镁渣等资源化利用以及电解铝废槽内衬处理等技术,提高冶金产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鼓励冶金企业结合自身条件开发利用城市污水、矿井水、雨水等非常规水资源,提高非常规水资源利用比例。

构建跨界耦合的冶金协同循环经济产业链。建立冶金产业与机械、焦化、电力、化工、建材等产业之间的循环经济产业链,形成共生关系的协作产业链并协同推进副产物的高效利用。以冶金产业延伸工业设备、农业机械和运输机械制造业,对冶金产品进行深加工和灵巧设计,提升冶金产品质量,延长产品寿命周期,构建起“冶金—机械制造—边角废料和废旧机械回收—再生冶金产品”的循环链。以冶金废气、余热余压利用连接能源与化工,充分利用冶炼中未被利用的能源用于发电和制备新能源,产生的CO、H2、CH4和SO2等,经过提纯后用于化工生产的投入原料,构建“冶金—副产煤气等能源—共同发电—电力回供”“冶金—废气—化工原料—化学产品”的循环链;以冶金废渣、脱硫石膏综合利用连接建材与化工,构建“冶金—废渣(脱硫石膏)—水泥/新型建材”“冶金—废渣—土壤改良剂/钙磷肥”的循环链。利用冶金企业吸收、消纳社会生产和消费过程中的废旧金属、冶金窑炉处理废塑料、废轮胎以及有色或化工行业产生的有害可燃性废料。利用城市再生水补充生产用新水等,构建城市与冶金产业协同的循环链。研究利用粉煤灰中铝资源化的前沿技术,按照产业化的发展要求,合理布局“高铝粉煤灰—氧化铝—电解铝—铝制品和化工填料”,以及“高铝粉煤灰—硅铝合金”等新型材料产业链,促进战略资源替代和跨界耦合。

2.重点领域。

余热余压利用。着力提高冶金产业能源转化的能效水平,促进流程工序中产生的各种余热余压充分合理利用,创新应用煤气重整技术,推广转炉“负能炼钢”、烟气除尘和余热回收一体化技术,加强应用冶金渣显热回收利用、烧结烟气选择性循环利用和铝电解净化、脱硫等技术,优化集成节能环保技术,实现高效低耗生产绿色冶金产品。强化能源与环境管理,对各种能源实行集中管理和统一调配,运用冶金能量流及能量流网络优化技术,实行节能改造,淘汰落后工艺和设备。

冶炼渣(重点是高炉渣、转炉渣、电炉渣)综合利用。推进含有价金属元素的冶金渣科学利用,推广钢渣替代石灰石、白云石、铁矿石等用于冶炼溶剂,提高冶金排渣返回到冶金流程中的掺用比例。加快发展冶炼渣热能回收、冶炼渣熔态利用,微膨胀型充填采矿专用胶凝材料等技术,促进冶炼渣高值化利用,加强炉渣粒化、微细化加工和不锈钢渣综合利用。集中处理和高效利用含铁、锌尘泥,促进冶金渣的深度资源化利用。大力推进减量造渣,发展少渣冶炼技术。

赤泥综合利用。推广应用拜耳法赤泥旋流分级综合利用技术、赤泥胶结充填技术、拜耳法高铁赤泥砂浆生产铁质原料技术、赤泥制备新型燃煤脱硫剂技术、赤泥制备工业窑炉用耐火保温材料技术等,促进赤泥资源化利用。重点突破赤泥用于水泥原料的低成本脱碱技术、脱碱赤泥无害化制环保建材及环境修复材料、赤泥制备路基固结材料、赤泥循环流化床锅炉脱硫、赤泥制备新型燃煤脱硫剂、赤泥制备工业窑炉用耐火保温材料、赤泥生产复合材料等技术,促进赤泥的大掺量利用。开展对赤泥中的稀有、稀土和分散元素进行综合回收利用方面的研究。

镁渣综合利用。重点推动镁渣制备高性能特种水泥的综合利用,大力推广镁渣制作新型墙体材料、矿物剂、脱硫剂、混凝土膨胀剂,研制环保陶瓷滤料等。加强镁渣无害化处理,用于路基材料、改善沥青粘结性等。鼓励科研机构、高等院校、企业研发镁渣综合利用技术。

废金属回收利用。推进废金属回收利用,建立全社会有序的废金属加工配送体系,逐步建立自然资源日渐减量化消耗循环经济产业体系,形成“回收—加工配送—金属工厂”完整的废金属产业体系,培养壮大省内废金属加工配送企业,重点建设一批废金属加工示范基地,完善加工配送产业链,提高废金属加工装备水平和废金属产品质量,使废金属回收、加工成为短流程冶金的重要支撑。强化废金属电子商务(EC)网络,把上下游企业联系起来,形成高效的战略联盟。

CO2减排和资源化利用。碳作为还原剂,又作为热源,致使冶金生产过程中外排大量的CO2气体。加大CO2制干冰、饮料添加剂、灭火剂、气体保护焊等收集利用,积极开发CO2用于水处理过程、合成新的化合物用于纸张添加剂、颜料等。积极开展利用冶金渣吸收CO2的碳酸化等捕集、回收、存储和利用技术,提高冶金产业低碳绿色发展水平。

(三)构建多联产和深度延伸的煤化工产业体系。

煤化工涉及我省巨大的煤炭能源转化过程,是实现煤炭产业绿色、循环、低碳发展的重要交集点和关键突破口。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规范煤化工产业有序发展的通知》(发改产业〔2011〕635号)和《煤化工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2006-2020)》相关要求,大力推进煤炭—能源化工/原料化工一体化发展,突出煤炭基地与煤化工产业集聚,促进区域煤炭资源有效利用、上下游链接,形成园区化、规模化、多联产和促进与电力、冶金、建材等互供、互享以及服务延伸的循环经济发展模式。

多联产和深度延伸的煤化工产业循环经济基本模式见图3-3。

到2020年,煤化工升级示范取得明显成效,建立具有我省特色的煤焦油加工产品、焦化苯加工产品以及焦炉煤气延伸产品的标准体系。培育1-2户全国煤化工行业能效“领跑者”企业,合成氨、烧碱(离子膜)、电石等产品综合能耗、新鲜水耗达到或接近国内先进水平。煤制油、煤制烯烃、煤制天然气等符合产业规范条件。

1.循环路径。

推进产业示范升级。根据技术进展确定产业发展节奏和规模,进一步优化工艺技术和产品方案。以煤制超洁净油品为重点,促进高硫煤、瓦斯气、二氧化碳、废气等重组为路径的煤基合成油形成经济合理的规模化生产模式;以低阶煤的分级分质利用为重点,促进电、煤、化的联产,提升煤炭转化利用总体效率;以煤制天然气为重点,促进煤炭能源加工外送,变输煤为输气,为终端能源消费提供洁净燃料,降低大气污染排放,协同消除雾霾;以煤制化学品为重点,加强发挥焦化优势,拓展煤焦油深加工产品、焦化苯延伸产品等精细化工产品以及焦炉煤气延伸的硝基产品等,促进煤化、焦化、盐化以及无机化工的有机结合,以差异性和精细化推进煤化工深度和有序发展。

加强煤化工产业链优化集成。推进煤化工与电力、煤层气利用相耦合的IGCC、高硫煤清洁高效利用的油、化、电、热一体化发展,推广工业园区以煤制合成气建设“能源岛”。采用先进的煤气化、先进合成、先进核心装备、终端产品差异化等技术,充分发挥我省煤制油、焦炉煤气制甲醇和合成氨联醇、煤炭焦化等煤化工产业技术,促进形成在单位工艺(如煤气化和煤气净化)、中间产物(如合成物、氢气)、目标产品等方面的耦合,将不同工艺(包括产品再加工,如煤焦油深加工)进行优化组合实现多联产,并与尾气发电、废渣利用等形成综合联产,促进煤化工产业原料互补、产品优化整合,提高煤化工能效水平,降低资源消耗和污染排放,实现煤化工从“资源依赖”到“资源生态”的转变。

加快转变焦化发展方式。调整和优化产业布局,以循环经济为路径,推动技术、产品、管理和体制全面创新。推进焦化产业上下游一体发展,围绕“煤炭—焦化—化产回收副产品—精深加工”的产业链,形成合理规模的焦化产业园,构建产业链物质可闭合流动的循环圈。鼓励焦化企业与化产深加工企业联合,优化上下游资源配置,推行焦化产品加工企业间“馏分交换”,构建煤焦油分馏产品的碳素、洗油、萘系深加工中心以及焦化苯、甲醇等加工中心,推进焦化副产品达到三级以上深度加工,开发出更多品种、更高经济价值的精细化工产品。积极开发以劣质“三高”低阶粉煤为原料,充分利用改造现有过剩焦化产能装备,采用“成型—炭化—气化”的分级转化工艺生产气化焦和动力焦,降低生产成本,转化和改善焦炭商品用途,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和价值含量。

推进绿色化工。煤化工生产过程中应尽量采用无毒无害的原料、催化剂和溶剂。全面推行清洁生产,选用少废、无废的新工艺和新技术,改善和强化生产操作和控制技术,提高物料的回收利用率。开发和利用低耗、节能、高效的“三废”治理技术,使最后必须排放的污染物对环境的污染及对人类的危害达到许可范围和最低程度。煤化工建设项目要在水资源和环境容量许可的前提下,执行最严格的环保标准,同时将节水、环保技术作为重要内容予以完善。

构建多联产和链条延伸的煤化工产业链。构建煤—气—化、煤—焦—化、煤—油—燃料/化工等产业链。积极推进煤化工与发电、煤层气开采、无机化工、建材产业间耦合,构建甲醇—延伸C1化工产品、煤气化联合循环发电(IGCC)—热电化多联产、煤制烯烃—废渣—建材、煤制合成气—能源岛—工业园区化工原料/燃料供应、化工废渣(电石渣、造气炉渣、焦化废渣)—建材等产业链。

2.重点领域。

推进节能降耗。推行干熄焦技术、焦炉微负压控制技术、焦化废水回收技术,焦化的能耗、物耗和污染物指标要优于国家准入条件;煤制气要推广先进的煤气化、节能高效脱硫脱碳、低位能余热吸收制冷等能源优化技术和煤基多联产技术,开发和推广化工生产废水超低排放及气体深度净化技术等节能减排先进技术;煤制油、大型煤气化等现代煤化工要采用先进的节能环保技术和装备,重点优化换热流程,促进能源转换和高效利用。全面加强煤化工废水处理及回用技术的开发应用,促进造气炉渣、电石渣等固体废物无害化科学治理和综合利用,开发、推广CO2减排技术和捕集利用技术和装备,积极开发电石炉气、合成氨弛放气等综合利用技术,推行化工生产中余热、余压、余气等综合回收利用技术,强化对副产煤气、合成尾气及燃料灰渣等副产物和余能的利用。鼓励采用节水型工艺,充分利用再生水、矿井水发展煤化工。

推动废渣、废气、废水资源化利用。开展焦化废水及煤焦油加工废水深度处理回用。重点推进氨碱废渣用于锅炉烟气湿法脱硫和蒸氨废液综合利用、电石渣生产水泥或用于脱硫、焦炉煤气及电石炉气氢气提取和综合利用等技术。推广化工废渣用于生产水泥等建材产品。在发展煤制油、煤制气等现代煤化工过程中,推广煤制烯烃水循环利用、碎粉加压气化含酚废水治理、中水回用、高浓度盐水处理、低温余热利用、高温气体热利用等技术。

焦化副产品延伸加工。推进焦炉煤气制天然气、提取纯氢直接还原铁等利用方式,通过增环补链,促进产业间循环组合;推进煤焦油加工延伸,开发电极沥青、沥青针状焦、沥青碳纤维,形成新型碳素纤维产业;推进焦化苯深加工,充分利用焦炉煤气提氢为焦化苯加氢精制的低成本优势,开发下游环己酮、己内酰胺、尼龙66盐等产品,形成新型煤基苯化工产业。研发煤焦油加氢及煤焦油混炼生产油品的工艺技术,拓展煤焦油加工领域。

(四)做强做优“消纳利废”的建材产业体系。

建材产业不仅互补、互动链接煤炭、冶金、电力、化工等产业的循环节点,而且消纳处理生活垃圾、建筑废弃物,推动和贡献循环型社会的建设。按照国务院办公厅《绿色建筑行动方案》(国办发〔2013〕1号)及国家工信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促进绿色建材生产和应用行动方案》(工信部联原〔2015〕309号)的要求,大力推进具有在生命周期内减少对自然资源消耗和生态环境影响,具有“节能、减排、安全、便利和可循环”特征的建材产品的生产和应用,推动建材产业与上游产业和社会领域的耦合,消纳利用工业固废和社会领域的废弃物,实现资源循环替代。“消纳利废”的

建材产业发展循环经济基本模式见图3-4。

到2020年,绿色建材生产比重明显提升,利废建材产品较好地满足绿色建筑需要,新型墙体材料比重达到70%以上。建材生产中的水泥熟料、平板玻璃、日用陶瓷等综合能耗低于国家限额。

1.循环路径。

推动利废建材规模化发展。完善建材产业终端消纳废弃物在其生产过程中的循环利用,开展工业废物原料利用标准化,优化生产工艺和技术参数,推进以高附加值利用与精深加工为主的利废资源利用。选用低品位的石灰石、尾矿、低品位粘土、低热值燃料等低阶资源,进行高附加值利用。推进利用城市周边现有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危险化学品、医疗垃圾、污泥等。推广利用粉煤灰、煤矸石、脱硫石膏等产业固体废物及尾矿生产新型墙体材料、机制砂石等。以建筑垃圾处理和再利用为重点,加强再生材料技术和工艺研发,提高固体废物消纳量和产品质量。

促进节能低碳生产。推广应用窑炉热工设备节能改造、煤洁净气化及建材智能制造等共性技术,推广纯低温余热发电等窑炉余热梯级利用技术,推进玻璃生产线低温余热发电。示范推进水泥窑纯氧燃烧及CO2捕集利用技术、NOx减排技术以及玻璃熔窑余热发电与低温脱硫脱硝一体化技术,提升建材产业节能减排的水平。推动在水泥、平板玻璃等重点企业实施能效“领跑者”制度。推广使用绿色高性能水泥,扩大禁止生产和使用实心粘土砖范围。

发展智能制造。加快引导建材生产企业提高信息化、自动化水平,重点在水泥、建筑卫生陶瓷等行业推进智能制造并提升水平。深化电子商务应用,利用二维码、云计算等技术建立绿色建材可追溯信息系统,提高绿色建材物流信息化和供应链协同水平。开发推广工业机器人,在建筑陶瓷、玻璃、玻纤等行业开展“机器代人”试点。

构建消纳利废和资源替代的建材产业循环经济链。通过利用副产品、二次能源和废弃物,与冶金、电力、化工等行业建立企业间或产业间完整闭合的循环经济系统,达到资源的充分配置和利用。构建产业废物—建材,工业生产/社会领域—可燃性废物—建材窑炉—建材产品等循环链条,促进全生命周期的建材产品资源替代与循环利用。构建建材产品循环利用的建筑废弃物、路面材料—建材,水泥、玻璃生产—余热—发电,水泥—粉尘—水泥,玻璃—废玻璃—玻璃,陶瓷—废陶瓷—陶瓷,复合材料—废复合材料—复合材料等产业链。

2.重点领域。

发展绿色利废建材。推进利用矿渣、煤矸石、粉煤灰、尾矿、工业副产石膏、建筑废弃物和废旧路面材料等大宗固体废物生产建材。在大宗固体废物产生量、堆存量大的地区,优先发展高档次、高掺量的利废新型建材产品。推动废玻璃、废玻纤、废陶瓷、废复合材料、废碎石及石粉等回收利用并生产建材产品。加快发展节能玻璃、太阳能玻璃、复合多功能墙体材料、木塑复合材料、喷涂石膏等绿色建材产品。提高高标号水泥及高性能混凝土的应用比例,推进水泥及混凝土用量的减量化。

开发应用可燃废弃物替代燃料技术。对废弃物进行协同处置的同时,充分利用废旧轮胎、废旧塑料以及市政污泥和城市生活垃圾,促进可燃废料替代煤炭资源,节约煤炭消耗。

加快难处理工业废渣应用。通过建立产废企业和利废企业的联系,积极探索新的建材产品应用技术与产渣企业工艺结合,开展对废渣原料进行改性等技术措施,解决产量巨大而大规模应用困难的废弃物如赤泥、镁渣、高铝粉煤灰等的资源化利用技术。

(五)振兴以“绿色制造”为标志的装备制造产业体系。

以信息化与制造业深度融合为主线,推进实施《中国制造2025》和《中国制造2025山西行动纲要》,全面推行绿色制造和再制造,加快振兴装备制造产业。促进轨道交通装备、新能源汽车、煤层气装备、煤化工装备、金属工艺装备、智能制造装备等装备制造向“聚集、智能、绿色、服务”方向发展。以先进装备制造增强煤—电—铝、煤—焦—化、煤—气—化、煤—电—材等循环链的基础装备能力,构建起绿色制造与资源型产业互为支撑的循环型模式。“绿色制造”机械装备模式见图3-5。

到2020年,装备制造的创新能力得到较大提高,重点企业信息技术集成应用达到国内先进水平,装备制造服务业得到较快发展。规模以上装备制造业工业增加值年均增长13%,绿色制造业增加值占工业比重达到48%,关键工序数控化率达到50%以上。

1.循环路径。

加快绿色发展。推动建立涵盖整个产品研发、制造产业链的绿色体系,围绕我省循环经济产业链的重大共性装备需求,推进低热值煤大型循环流化床锅炉及大功率煤层气发电机组和风力发电机组、先进煤气化炉及大型高效化工设备、电动汽车整车及电机控制器和电池管理系统等装备制造的发展,用高效绿色生产工艺技术改造传统制造流程。打造装备制造从绿色供应链、关键零部件到整体产品并延伸到产品服务的全产业链,提高装备制造自主创新能力,发展个性化定制服务,延伸服务链条,带动配套产业,向提供集成总承包发展。重点开发突破一批标志性、带动性强的装备制造产品与先进集成制造技术,促进装备制造产业向高端化、规模化方向发展。组织开展关键成套设备和装备产业化示范,实施一批示范工程。推进绿色装备制造产业技术创新,加强检验检疫和研发中心建设,促进政府与社会、政产学研用产业创新联盟建设。

提升能效水平。在产品制造过程中,引导装备制造企业制定新型节能产品标准,加强能源计量和能效标识监管工作,提升电机、锅炉、内燃机及电器等重点终端用能设备能效水平。加快淘汰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建设绿色制造数据中心,对产品的配方、工艺及原材料采购、生产制造、仓储、运输、使用、大修和报废的全过程进行监控和管理,利用信息化手段促进制造过程中的节能减碳。

提高产业增值能力。发展产品制造与增值服务相融合的产业形态,即未来发展趋势的服务型制造。引导和支持我省装备制造企业延伸产业服务链条,推动企业由提供设备向提供系统集成总承包服务转变,由提供产品向提供整体解决方案转变。鼓励企业增加服务环节投入,发展个性化定制服务、全生命周期管理,提升服务型制造在装备制造业的贡献率。发展壮大第三方物流、节能环保、检验检测认证、电子商务、服务外包、融资租赁、人力资源服务、售后服务、品牌建设等生产性服务业。

发展配套新能源的装备制造。以风能装备、光伏产业、新能源汽车及零部件为重点,推进智能电网技术和装备研发,提高风力电机、发电机控制装置、增速器、主轴、叶片、法兰、塔筒等部件的规模化生产能力,延伸风电产业链条。扩大光伏电池和组件生产规模,加大配套关键零部件的研发生产,形成从多晶硅、硅棒、硅片、电池、组件、电站、应用系统的光伏产业链和多晶硅铸锭炉、多线切割机、硅料清洗机、光伏电池电极电镀装置等光伏装备制造能力。加快发展新能源汽车产业,积极推进煤基醇醚燃料汽车、煤层气燃料汽车和电动汽车、混合动力汽车等新型能源汽车整车及关键零部件的研发、创新及市场化运作,实现整车及配套产业的协调发展。

2.重点领域。

大力发展再制造。积极扩大再制造产品领域,加快开展煤炭工程机械、机床、交通装备的易损件再制造。加快再制造关键技术研发,重点研发无损拆解、无损检测、表面预处理、寿命评估等再制造技术装备,在再制造关键技术与产业发展领域取得重要突破。建立专业化再制造旧件回收企业和区域性再制造旧件回收物流集散中心,加快完善以废旧汽车零部件、矿山机械、运输设备、重型机床等为主的逆向回收体系。开展再制造产品认定工作,规范再制造产品生产,引导再制造产品消费,打造绿色供应链。

煤机再制造及延伸服务。煤机再制造产品涵盖“采、掘、支、提、洗、装、运”七大系列,逐步建立完善的旧件逆向管理体系和产品质量管理体系,一是对轴承、减速器等易损部件,实行在线状态监测,对照产品信息数据库,开展预知维修,代替传统的拆解维修,保障再制造产品的稳定运行。二是对刮板机中部槽、链条、链轮等易磨损部件,及时回收修复,最大限度地循环利用。三是开发煤机的高端再制造、智能再制造、在役再制造,提升煤机再制造水平。

二、构建循环型农业体系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意见》(国办发[2015]59号)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部、国家林业局《关于加快发展农业循环经济的指导意见》(发改环资[2016]203号)的要求,以循环经济为路径,推进农业资源利用节约化、生产过程清洁化、产业链条生态化、废弃物利用资源化,构建循环型农业体系,走出一条“产业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现代农业发展的道路。

农业循环经济发展基本模式见图3-6。

到2020年,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取得积极进展,农业资源利用和生态环保水平不断提高。农业灌溉用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55,秸秆综合利用率提高到80%以上,林业“三剩物”综合利用率达80%以上。

(一)发展节约高效的有机种植业。

1.发展节约型种植业。加强中低产田改造和大同盆地盐碱地改造,推进建设高标准农田。实施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行动,分区域开展退化耕地综合治理、污染耕地阻控修复、土壤肥力保护提升、耕地质量检测等建设,提高耕地综合生产能力。逐步扩大重金属污染耕地治理与相应调整种植结构,全面推进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再利用。推广节约型太阳能果蔬大棚,推行农业种植标准化,实施有机农产品基地建设。积极推进园艺业、养殖业、杂粮生产、农产品初加工机械化,推广使用节能型农业机械,提高主要农业生产过程机械化水平。加强粮食烘干、仓储等设施建设,减少粮食田间损失和仓储损耗。

2.大力推进节水种植。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逐步建立农业灌溉用水量控制和定额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农业灌排设施,加快大中型灌区节水改造与大中型灌排泵站更新改造,推进新建灌区和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扩大农田有效灌溉面积。大力发展节水灌溉,实施区域规模化高效节水灌溉,改善田间节水设施设备,推广抗旱节水农作物品种和喷灌滴灌、膜下滴灌、水肥一体化、深耕深松、循环水养殖等技术。支持旱作农业示范基地建设。

3.治理土壤面源污染。实施测土配方施肥,合理配比有机肥和化肥施用比例,鼓励农民使用生物有机肥,合理使用高效缓(控)释肥等新型肥料,减少不合理化肥使用量。推行使用低毒低残留农药,实行精准施药和科学用药,探索建立高毒农药可追溯体系,加强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对农民使用农药的指导和服务。加快建设农药包装废弃物收集处理系统。到2020年,全省玉米、小麦、棉花、果树、蔬菜、小杂粮等作物推广测土配方施肥面积占农田总播种面积的比例达到85%以上。

(二)建设清洁环保的健康畜禽养殖业。

1.推进畜禽养殖清洁生产。发展适度规模养殖,建设标准化畜禽养殖场,推广畜禽规模化养殖、沼气生产、农家肥积造一体化和饲料生产、畜禽养殖、畜禽产品加工及深加工一体化发展模式。推行畜禽圈舍、沼气池、厕所、日光温室“四位一体”生态农业,引导和鼓励农民利用畜禽粪便积造农家肥。落实畜禽规模养殖环境评价制度。

2.加强畜禽加工副产物的利用。推进利用畜禽肉类加工后的副产物,如皮毛、血液、内脏和骨头等生产医药、保健品、生活用品等,提高畜禽加工的附加值。有效开展屠宰废水循环利用。

3.构建农牧业循环经济产业链。种植与养殖相结合,构建农作物—秸秆—养畜、畜禽粪便—肥料—农林作物等上下游互逆的循环链;发展畜禽粪便—沼气—发电/居民燃料、畜禽粪便—副产物—生化制品等增值化产业链。

(三)发展林地资源综合利用的生态林业。

1.发展木材精深加工。控制木材粗加工利用,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鼓励种植人工实生林,推动林纸一体化,形成带动林业和造纸共同发展的产业链。

2.大力发展“林下经济”。以林地资源和森林环境为依托,发展林菌、林药、林禽、林粮、林菜等高效林业立体模式,促进农、林、牧资源共享和循环利用。在山区和丘陵地区推广“梯层式”种植模式,把退耕还林还草、水土流失治理与坡地利用结合起来,依据山体高度不同因地制宜布置高环形种植带,促进林牧业资源区域空间优化配置。

3.推动林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鼓励利用中幼林抚育、低效林改造、木材加工等林业“三剩物”和次小薪材生产板材、培育食用菌基料等。

4.构建林业循环经济产业链。促进生态涵养与循环利用互相促进的生态林业建设。建立林业—“三剩物”、次小薪材—板材、林业加工—木屑—食用菌—培养基—饲料、肥料、人工实生林—制浆—造纸等产业链。

(四)构建工农业复合的现代循环农业。

1.推进一产二产化。推动农产品加工与上下游产业一体化发展,建立从原料生产到终端消费的全产业链。利用酿酒、酿醋产生的酒糟、醋糟作为生产饲料、有机肥料、生物质能等的原料,开发粮食、干果加工业副产物如荞麦壳生产保健枕、核桃壳制滤料、玉米芯高产生物乙醇等高效资源化利用,形成种植、养殖、加工一体化为特征的工农业复合循环型循环经济发展模式。

2.加快一产三产化。推进农产品冷链物流系统、农业科技创新和推广体系、农产品信息服务平台、农业产业链电商等农业服务,积极发展农机服务、生产资料配送、农产品市场流通、农产品加工服务等农业增值服务业。开发以观光生态农业开发基地为主体的“生态游”、以体验乡村生活情趣为主体的“农家游”、以展现现代农业技术为主的“科普游”、以休闲农庄为主体的“度假游”、以采摘体验为主的“果蔬风情游”等农业旅游产品,拓展农业功能,构建休闲旅游观光农业发展。

3.构建一、二、三产业联动发展的现代复合循环经济产业体系。推进种植业、养殖业、农产品加工业、生物质能产业、农业废弃物循环利用产业、高效有机肥产业、休闲农业等产业循环链接,形成生态高效的产业“生态圈”和循环经济联合体,重点培育推广畜禽—沼—菜/林/果农林牧立体发展、工农业复合循环等模式,促进现代农业循环创新和价值增值。

(五)创新发展低碳农业。

1.发展低碳农业。将低碳理念与现有的设施农业、循环农业、有机农业相结合,以高效农业科技园区为载体,推广节水、节肥、节药、节能等高效低碳农业发展模式。推广少耕免耕、联合作业等先进的机械化农艺技术。推广循环生态养殖模式,优化反刍动物饲养配方,提高饲料消化率。加大养殖粪便运用生产沼气、有机肥的比例,减少甲烷及氧化亚氮排放。

2.优化农村能源使用结构。推行使用清洁炉灶、省柴节煤炉,推进县、乡、村绿色能源建设。因地制宜发展风电、太阳能、畜禽粪便/秸秆等生物质能、地热能等非化石能源。促进农户端分布式可再生能源系统推广应用,提高居民生活用电比例,减少使用煤炭。

3.推进农林碳汇建设。开展以CO2资源化富碳利用为重点,加快微藻燃油、设施农业、土壤碳库及林果草植物等具有前瞻性、基础性和地域性的高效固碳领域建设。探索建立将太阳能、碳捕集、农业工厂结合起来的富碳农业。通过CO2在工业和农林牧业之间的循环利用,减轻大气污染和水资源短缺等资源环境压力,实现低碳工业与富碳农业的互补发展。

(六)推进重点领域的循环经济建设。

1.秸秆资源化利用。因地制宜推广农作物秸秆饲料化、肥料化、原料化、燃料化等利用方式,重点推广覆盖还田、快速腐热还田、堆沤还田、机械化还田等多种秸秆还田方式;加快应用农作物秸秆青贮、氨化、压块和发酵等技术,将农作物秸秆转化成畜禽饲料,并将家畜粪便或经沼气生产后的沼渣、沼液作为蔬菜、粮食、果树等植物的肥料。推广秸秆栽培食用菌,菌渣还田作有机肥料。推进秸秆沼气集中供气工程、秸秆气化集中供气工程、秸秆固化成型燃料及高效低排生物质炉具等燃料化应用,鼓励秸秆发电,拓宽秸秆能源化利用途径。推广秸秆碳化后,生产碳粉燃料、活性炭、工艺品等产品。推广利用秸秆生产纸板、轻质建材板等包装材料和建筑装饰材料。完善以企业为龙头、农户参与、政府监管的秸秆收集、运输、储存物流体系。

2.废农用薄膜回收利用。积极开展加厚和可降解农膜的科技攻关和技术研发,利用天然产品和农副产品的植物性纤维生产可降解环保型农用薄膜,逐步取代传统塑料薄膜。建立废旧农膜回收和综合利用核心示范点(区),开展试点示范,向农民展示农膜科学使用和回收利用技术。积极推广适时揭膜技术、一膜两年使用技术、机械捡膜技术,禁止使用超薄地膜,降低废农用薄膜的捡拾难度,减少残膜污染,增强地膜覆盖技术推广的可持续性。

3.畜禽粪便资源化利用。加强规模养殖业畜禽粪便集中处理,推进规模养殖场、养殖小区建设配套沼气工程,鼓励利用畜禽粪便、秸秆、有机生活垃圾等多种原料发展大型沼气工程,推广分布式沼气工程建设,沼气供应农户,沼渣、沼液还田,形成养殖集中片区的沼气循环利用模式。推广在大中型养殖基地和养殖小区利用畜禽粪便工厂化生产生物有机肥、有机无机复合肥等新型绿色高效复合肥,促进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

三、构建循环型服务业体系

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更多依靠消费引领、服务驱动的新特征,推进服务主体绿色化、服务过程清洁化,促进服务业与工农业、城镇化融合发展。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升级的指导意见》(国发〔2014〕26号)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生活性服务业促进消费结构升级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85号)提出的要求和任务,积极培育循环型服务业态,充分发挥服务业引领产业价值链提升和倡导绿色低碳消费的积极作用,促进产业提升和消费升级。

服务业循环经济发展模式见图3-7。

到2020年,力争实现循环型服务业规模持续扩大,培育形成一批服务业循环经济的新模式、新业态。4A级以上旅游景区全面建成环境友好型旅游景区;物流设施能源利用效率明显提高,车辆空驶率稳步降低;一次性用品使用率大幅减少。

(一)构建融合产业与城市循环发展的生产性服务业。

围绕工农业全产业链整合优化,充分发挥生产性服务业在研发设计、流程优化、市场营销、物流配送、节能降耗等方面的引领带动作用,推动云计算、物联网、大数据在生产性服务业的应用,促进产业逐步由生产制造型向生产服务型转变,促进循环经济向价值链高端延伸。

1.推进循环经济产业和产品向价值链高端延伸。加快有能力的工业企业重点围绕提高研发创新和系统集成能力,发展市场调研、产品研究、技术研发、工程总包和系统控制等业务,分离和外包非核心业务,增强产业链上下游协同能力。鼓励发展专业化设计及相关定制加工服务。推进仓储物流、维修维护和回收利用等专业服务的发展。

2.延伸再制造服务链。发展农机跨区域作业、承包作业、机具租赁和维修服务。推进面向产业集群和中小企业的基础工艺、基础材料、基础元器件研发和系统集成以及生产、监测、计量等专业化公共服务。开展工程项目、工业设计、产品技术研发和检验检测、工艺诊断、流程优化再造、技能培训等服务外包,整合优化生产服务系统。鼓励发展技术支持和设备监理、保养、维修、改造、备品备件等专业服务。积极发展再制造专业技术服务,建立再制造旧件回收、产品营销、溯源等信息化管理系统。

3.推进节能环保服务。大力发展节能减排投融资、能源审计、清洁生产审核、节能环保认证、节能评估等第三方节能环保服务。规范引导建材、冶金、能源企业协同开展城市与产业废弃物的资源化处理,推进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鼓励开展系统设计、成套设备、工程施工、调试运行和维护管理等环保服务业总承包。推广合同能源管理,开展专业化节能环保服务。探索节能量市场化交易。

4.促进生产制造与信息技术融合。开展农业生产信息技术服务创新与应用,发展农作物良种繁育、农业生产动态监测、环境监控等信息技术服务,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推进数字技术与智能技术广泛应用于产品设计和制造流程,建立产品全生命周期绿色制造和管理。面对工业企业提升节能减排、延长产品寿命等系统解决方案,促进生产业务流程再造和优化,促进智能终端与应用产品服务相融合。发展服务与产业集聚的电子商务、数字内容、数据托管、技术推广、管理咨询等服务平台,提高资源配置效率。

5.推进信息技术服务业绿色化。推进绿色基站建设,实施传统基站节能改造。推进绿色数据库建设,发展“煤—电—大数据载能”产业链,建设云计算、仓储式及集装箱式数据机房,推广应用先进节能技术,提高数据中心和机房的能源利用效率。鼓励通讯运营商回收基站中的废旧铅酸电池,探索采用押金制或奖励等方式建立废旧手机、电池、充电器等通信产品的回收体系。

(二)发展服务过程和消费方式绿色化的生活性服务业。

充分运用产业跨界融合带来的新型消费需求,倡导用绿色、循环、低碳发展理念,加快发展贴近人民群众生活、需求潜力大、带动作用强的生活性服务业,推动生活消费方式由生存型、传统型、物质型向发展型、现代型、服务型转变,促进消费结构升级。

1.积极发展居民和家庭服务中的循环利用。健全城乡居民家庭服务体系,提高供给规模和服务质量。鼓励开展旧衣服回收,将旧衣服经过整理和臭氧、紫外线消毒后,进行旧衣捐赠,或将部分易拆毛衣经整理消毒后重新编结利用,或采用纤维化重新进行开松处置,循环利用加工成毛、棉纺织品。丧失二次利用的旧衣服、鞋、包等,按照不同质地、颜色进行加工再利用为汽车装饰材料、建筑保温材料以及传送带、毛毡、农业大棚材料、保温袋、工业填充料等。加强建设旧衣服回收通道和平台。推进随人民群众消费质量上升而带来的家装家居、生活用品的更新换代,建立废旧家具回收再利用产业链,开发生产木板、木塑产品,促进木质材料循环利用。

2.全程优化零售批发供应链。合理规划城乡流通基础设施布局,鼓励发展商贸综合服务中心、产品批发集市及重要的商品仓储设施、大型物流(仓储)配送中心、农村邮政物流设施、快件集散中心、农产品冷链物流设施等,推动各类批发市场和商贸流通企业利用互联网等先进信息技术转变经营方式。鼓励发展节能、绿色商场,开设绿色产品销售专区、专柜等,提高绿色商品供给水平。加强零售批发企业对废弃包装物、废弃食品、垃圾等进行分类回收。鼓励采用以旧换新的方式回收废旧商品。禁止销售使用超薄塑料袋,推行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

3.大力推进餐饮住宿绿色化。适应多层次、多样化餐饮住宿消费需求,积极发展绿色饭店、主题饭店、客栈民俗、短租公寓、有机餐饮、特色餐饮、农家乐等新型餐饮住宿业态,提高餐饮住宿的文化品位和绿色安全保障水平。推动餐饮住宿企业开展电子商务,实现线上线下互动发展,创新营销模式和服务方式。推行餐饮住宿使用节水产品和无磷高效洗涤剂,分类排放生活垃圾,分类存放餐厨废弃物。倡导减少使用一次性木筷及其他一次性用品。

(三)推进重点领域的服务业循环经济建设

1.低碳、可循环物流业。优化物流供应链服务,提高物流配送的信息化、智能化、精确化水平,推广云库存管理等现代企业管理模式。推动应用云计算、物联网、北斗导航及地理信息等技术进行物流智能化管理。积极发展冷链物流、仓储配送一体化等物流服务新模式,推广使用智能包裹柜、智能快件箱。推进制造业与物流业联动发展,引导企业剥离物流业务,积极发展专业化、社会化的第三方物流。

引导物流设施资源集聚集约发展。培育发展具有较强服务能力的生产服务型物流园区和配送中心。加强综合性、专业性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和货物配载中心建设,衔接货物信息匹配运载工具,提高物流运输工具利用效率,降低运输车辆空驶率。加强建设以LNG清洁能源车辆运营为主的绿色物流专用通道,配套建设和完善煤炭物流相关服务设施,推广智能通关技术、降低物流成本。加强逆向物流基地建设,把逆向物流基地与“城市矿产”、餐厨废弃物、废旧物资、废旧家具、废弃电子产品等城市领域的循环经济建设紧密结合,将社会领域流通过程中有再利用价值的废弃物回收予以分拣、加工、分解,使其成为有用的物资重新进入生产和消费领域。推进建设绿色生态型物流园区。

发展绿色仓储和配送。合理规划和优化仓库布局,采用现代化储存保养技术,降低各类仓储损耗。完善仓储设施节能环保标准,鼓励利用太阳能和其他清洁能源。规范有毒化学品、放射性物品、易燃易爆物品的仓储保管。优化城市配送网络,鼓励统一配送和共同配送,推行托盘标准化和共用系统建设。推进包装物梯级利用,加强对废弃包装物的回收和再生处理。完善农村物流服务,加强产储衔接,扩大农超对接规模,拓展农产品加工服务。

2.低碳、清洁化旅游业。以丰富的旅游产品,推动旅游服务向观光、休闲、度假转变,提升旅游文化内涵和附加值。坚持旅游资源保护性开发,合理建设旅游景区,维持景点、景区的生物多样性、生态系统的平衡性和人文资源的完整性。严格执行旅游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合理确定景区旅游容量。推进建设具备休闲、度假、运动、养生、娱乐等服务功能的旅游综合体,发展全产业链旅游模式。推进旅游业开发、管理、消费各环节绿色化,按照旅游景区质量等级和绿色饭店等标准,提高节能减排要求。加强开发具有历史、地域、民族特点的特色景观旅游村镇,打造形式多样、特色鲜明的乡村旅游休闲产品。

大力开展景区服务设施绿色化改造。积极采用清洁生产技术、污染治理技术和废物利用技术等,对采暖、照明、制冷、用水等设备进行节能、节水、节材升级改造,建设中水回用系统。科学设置垃圾分类回收装置,引导旅游者分类投放废弃物,自觉保护景区环境。推行利用可再生能源配套建设旅游区的污水再生利用、雨水收集、垃圾无害化处理系统。大力推动旅游景区使用电动车等节能环保交通工具,实行低碳旅游。开发绿色旅游产品,减少矿产性工艺品、挖掘性毁坏生态的根雕等工艺品开发。

四、推进产业园区循环化改造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推进园区循环化改造的意见》(发改环资〔2012〕765号)要求,围绕涉及的各类经济开发区、产业园区、专业园区以及重点规划布局的产业集聚区,通过优化空间布局、调整产业结构、突破循环经济关键链接技术、合理延伸产业链并循环链接、搭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平台、创新组织形式和管理机制,实现产业园区资源高效、循环利用和废物“零排放”,增强产业园区的综合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十三五”期间,循环化改造成为各类产业园区建设的重要内容。到2020年,国家试点的太原不锈钢产业园区完成循环经济标准化体系建设,实现循环化改造。省级重点推进的循环化改造示范园区取得明显成效。

(一)推进示范工程。

1.国家试点的太原不锈钢产业园区。围绕不锈钢加工产业链,建立健全覆盖节能、节水、节材和废物循环再利用、资源利用等方面的循环经济标准化体系,重点突出流程循环标准化和共享设施标准化,完善园区循环经济管理体系,推进循环化改造。重点设计和改造提高钢材利用率、关键补链产品和公共服务平台的建设内容,构建低等级品不锈钢板材—优化选料—加工制成品—余角料回收利用、钢材—装备制造、炼钢轧钢机械设备—再制造等产业链。推进循环化改造取得成效并提供示范。

2.省级循环化改造园区。重点推进交城经济开发区优化产业的功能布局、跨界与清徐加工产业链接的循环化改造工程;孝义经济开发区集聚焦化产能、延伸焦化产业链、开展污染物集中治理的循环化改造工程;同煤塔山矿地联合循环、产业链循环链接、资源“吃干榨净”循环化改造工程;绛县经济开发区企业间相互融合、产业链首尾闭合、资源深度加工的循环化改造工程等。对园区循环化改造成效开展评估,加快示范先行。

(二)创新改造模式。

鼓励产业园区引进和培育专业化公司为园区废物管理提供第三方服务。推进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进行园区节能改造。积极采用PPP、BOT等方式推进污水、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的专业化、社会化,创新环境服务模式。推动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促进企业小循环、园区中循环与社会大循环的有机衔接,发挥循环经济的整体效益。

第四章推进社会层面循环经济发展

全面推进循环型生活方式,加强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推行绿色消费。完善再生资源和垃圾分类回收利用体系,推动再生资源利用产业化。加强再生水回收利用,发展再制造,实施绿色建筑行动和绿色交通行动。加快城乡一体化循环,促进循环型社会建设。

一、完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

按照国家商务部、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和供销合作总社制定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中长期规划(2015-2020)》(商流通发〔2015〕21号)的要求,以发展绿色物流为主线,围绕规范回收秩序、降低回收利用成本和提高回收利用率,构建多元化回收、集中分拣和拆解、安全储存运输和无害化处理的完整的先进的回收体系。到2020年,再生资源回收规模化经营水平大幅提升,技术水平显著提高,主要再生资源回收率达到60%。

(一)强化再生资源回收网络。

发挥太原、大同、晋城3个试点市的带动作用,巩固和提升以回收网点、分拣中心、集散市场(回收利用基地)为代表的三级回收网络。在县(区)及农村建立以城带乡、城乡互动、与城镇化进程相适应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鼓励回收企业与各类产废企业和产业集聚区建立战略合作关系,建立适合产业特点的回收模式。充分发挥流通企业面向广大消费者分散销售且便于集中回收的优势,倡导销售者责任,推动绿色商场建设,利用销售配送网络,建立逆向物流回收渠道。开展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等公共机构废旧物品回收利用工作,通过义务回收、协议回收、定期回收、流动回收等多种形式,建设规范收集、安全储运、环保处理的回收示范。

升级改造集散市场。推动集散市场向具备分拣、加工、处理等多功能的回收分拣集聚区转变,实现信息交换、价格形成、商品配送和资金结算等功能,推动线上与线下交易相结合。同时配备集中的污染治理设施,杜绝露天堆放等易造成二次污染的储藏方式。进一步完善储存运输系统,规范和建设各类中转和存放设施,防止出现扬散、流失、渗漏。进一步提高再生资源回收企业运输能力,建立安全、高效、环保的物流系统。推进再生资源回收站点改造,建设符合环保要求的专业分拣中心,逐步建设一批分拣技术先进、环保处理设施完备、劳动保护措施健全的废旧物品回收分拣集聚区,提高再生资源回收规模化、集约化和规范化水平。

(二)健全生活垃圾回收体系。

在城市逐步建立垃圾分类、密闭运输、集中处理体系,社会和家庭推进垃圾分类排放,鼓励居民分开盛放和投放厨余垃圾,建立高水分有机生活垃圾收运系统,实现厨余垃圾单独收集、循环利用。在农村依据村庄分布、经济条件确定农村垃圾收运处理方式,行政村建立垃圾集中收集点,配备收集车辆,改造和停止露天垃圾池等敞开收集场所、设施。鼓励村民自备垃圾收集容器。乡镇建立垃圾转运站,相邻乡镇可共建共享。逐步提高转运设施及环卫机具的卫生水平,普及密闭运输车辆,推行配置压缩式运输车,建立与垃圾清运体系相配套、可共享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

(三)加强重点再生资源回收。

落实有关优惠政策,做好废金属、废塑料、废纸、废轮胎等再生资源的回收,提高回收率。鼓励再生资源利用企业与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合作建立再生资源回收点,推进再生资源回收向规模化、专业化发展。强化回收资源管理,推进冰箱、空调、洗衣机、电视机、电脑等废电器电子产品、报废汽车的规范回收和有效监督。规范电子废弃物、报废汽车、废旧电瓶等回收市场和拆解市场,加快符合条件的区域电子废弃物、报废汽车拆解基地建设。淘汰落后的拆解、破碎等工艺和装备,推广和应用立体作业—双平面物流电视机拆解线、四工位旋转CRT切割台等高效整机拆解线,不断促进拆解工艺和处理水平向自动化、高效化发展。创新回收方式,推进包装物、废旧家具、废旧纺织品、废铅酸电池等回收,探索建立专业回收设施与专业物流相结合的第三方回收模式,推进建立废弃含汞荧光灯、废温度计、废农药包装物等危险废弃物回收体系及资金机制,支持建立区域性废弃荧光灯等专业化回收处置设施。鼓励重点再生资源利用企业开展供应链管理,形成重点品种再生资源上建回收网络、中建物流、下接利废产业的产业链,拓宽企业发展空间,稳定和保障再生资源供应。

(四)建设再生资源回收服务平台。

完善再生资源信息采集、分析、处理和发布机制,搭建再生资源回收的仓储物流、信息网络、环保设施等公共服务平台,促进回收与利用环节的有效衔接。积极发展“互联网+分类回收”联网“在线收废”等先进回收模式,利用网络信息中心与呼叫中心开展大宗收集、专业收集和预约收集。支持企业利用信息技术自建回收体系,采用物联网履行生产者责任。研发基于物联网的再生资源收运系统监测技术和传感识别技术,推动再生资源交易平台建设。鼓励设立再生资源及垃圾分类回收公益岗位、公益服务亭,指导和监督再生资源及垃圾科学合理回收。

(五)加快再生资源利用产业化发展。

鼓励再生资源利用企业集聚化发展,推进废旧轮胎再制造、废橡胶再利用和废电瓶、废冰箱、废洗衣机、废旧玻璃等再生资源利用园区建设,培育再生资源利用龙头企业。严格执行环保、安全、卫生的质量标准,推动再生资源利用企业建立完善的环保设施,规范再生资源拆解、利用行为,避免产生二次污染,确保再利用环节清洁安全和产品质量安全。推进再生资源企业利用拆解、加工后的废钢、废铝、废铜等金属材料及废玻璃、废塑料等材料,建立与冶金、玻璃加工、塑料制品等产业的协同循环。科学合理开发利用“城市矿产”,推进拆解后的电机、汽车零部件等再制造。加强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的超临界流体萃取和产物纯化、有价金属提取等技术研发,运用绿色拆解技术和精细化梯级分类、高效分类、全生命周期生态设计等再利用技术,建立先进的再生资源利用产业。

(六)加快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

鼓励利用餐厨废弃物转化为沼气、提炼生物柴油、工业油脂、固态有机肥、液态微生物菌剂等能源资源产品。优化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工艺技术路线,加快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关键技术的研发,开发多渠道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途径。打击利用“地沟油”“潲水油”等餐厨废弃物生产食用油等行为,规范利用餐厨废弃物生产工业油脂的市场销售。推进太原、大同等集约化、规范化的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城市建设。

二、加强雨水收集和再生水回收利用

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5号),加强城市雨水收集利用。加快城市再生水回收利用设施的建设,进一步提高再生水的利用效率,构建城市健康水循环系统。到2020年,主要城市雨水收集利用达到“海绵城市”的规定要求。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平均达到90%以上,再生水利用率得到较大提高。

(一)推进城市雨水收集利用。

将建筑与小区雨水收集利用、可渗透面积、蓝线划定与保护等海绵城市建设要求作为规划许可和项目建设的前置条件,建立区域雨水排放管理制度。因地制宜采取屋顶绿化、雨水调蓄与收集利用、微地形等措施,提高建筑与小区雨水积存和蓄滞能力。结合雨水利用、排水防涝等要求,科学布局建设雨水调蓄设施。

(二)推进再生水利用。

按照“集中利用为主、分散利用为辅”的原则,积极推进公共建筑、生活小区等再生水回用设施建设,加快再生水管网改造和污水配套管网改造。推进城市新建小区和产业园区同步配套建设再生水回用管网和利用设施。加强再生水循环利用,将再生水用于城市景观用水、都市农业花卉苗木灌溉、厕所冲洗、道路保洁、洗车和工业冷却用水等。鼓励有条件的企业、社区、街道优先使用再生水,禁止将自来水用于公共设施保洁、道路洒水、绿化和景观用水。鼓励城市集中污水处理厂与工业企业合理分配利用再生水。

(三)完善污水处理设施。

加快除磷脱氮功能欠缺、不具备生物处理能力的污水处理厂改造。重点加强重要水源地等敏感水域地区的污水处理厂的改造升级。采用多种技术处理处置污泥,加强对污泥的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尽可能回收和利用污泥中的能源和资源,提高污泥处理和利用水平。鼓励将污泥经厌氧消化产沼气或好氧发酵处理后用于土壤改良、园林绿化等;推进污泥干化后与水泥厂、燃煤电厂等协同处置或焚烧。

三、实施绿色建筑行动

树立建筑全寿命期理念,转变城乡建设模式,合理改善建筑舒适性。按照国务院办公厅《绿色建筑行动方案》(国办发〔2013〕1号)的要求,从规划设计、标准规范、技术推广、建设运营和产业支撑等方面,全面推动绿色建筑行动。到2020年,基本完成有改造价值的城镇居住建筑及公共建筑节能改造,50%的城镇新建建筑达到绿色建筑标准要求,建筑废物资源化利用水平得到显著提高。

(一)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

以围护结构、供热计量、管网平衡改造为重点,大力推进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算及节能改造。开展大型公共建筑和公共机构办公建筑空调、采暖、通风、照明、热水等用能系统的节能改造,提高用能效率和管理水平。在旧城区综合改造、城市市容整治、既有建筑抗震加固中,有条件的要同步开展节能改造。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的能效提升,推动绿色建筑达星活动。

(二)促进新建建筑能效提升。

1.加强新建建筑执行节能标准。在城镇新区建设、旧城更新和棚户区改造中,建立包括绿色建筑比例、生态环保、公共交通、可再生能源利用、土地集约利用、再生水利用、废弃物回收利用等内容的指标体系,纳入到规划并落实到具体项目。做好城乡建设规划与区域能源规划的衔接,优化能源系统集成利用。建设用地优先利用城乡废弃地,积极开发利用地下空间,引导建设绿色生态城区,推进绿色建筑规模化发展。车站、宾馆、饭店、商场、写字楼等大型公共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推动“绿色校园”“绿色医院”建设,推进绿色住宅小区建设,发展绿色工业建筑。积极推行绿色农房建设,加强农村村庄建设整体规划管理,科学引导农房执行建筑节能标准。严格落实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价审查制度,强化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管理,加强对规划、设计、施工和运行的监督。

2.实施建筑能效提升工程。积极推进太阳能、浅层地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规模化应用,普及太阳能热水利用。积极推进被动式太阳能采暖。稳步推进光伏在建筑上的应用,发展光伏建筑一体化,扩大自发自用光伏建筑应用规模。大力推广成熟可再生能源技术的建筑应用,促进建筑节能向绿色转变。

(三)开展城镇供热系统节能改造。

结合城中村改造,撤并低能效、高污染的供热供暖小锅炉。加快实施城镇供热系统节能改造,提高热源效率和管网保温性能,优化系统调节能力,改善管网热平衡。因地制宜推进热电联产、高效锅炉、工业废热利用等供热技术。供热、餐饮要积极开发利用沼气和秸秆气能源,普及采用天然气、煤层气等清洁燃料。推广“吸收式热泵”和“吸收式换热”技术,提高集中供热管网的输送能力。开展城市老旧供热管网改造,减少管网热损失,降低循环水泵电耗。

(四)加快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

加强建筑渣土、混凝土块、沥青混凝土块、木材、金属等可再生建筑垃圾的处理再利用,如将废砖、废混凝土粉碎后加工制成低标准混凝土、空心砌块、混凝土空心隔墙板;对不可利用的建筑废物进行无害化处理。推广采用建筑废物分类和再生骨料处理、再生混凝土及其制品制备、再生无机料应用于道路工程等技术。加快发展建筑再生资源产业,建设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处理基地。强化建筑垃圾源头削减,推广使用再生混凝土、可再生木材等绿色材料。鼓励商场住宅装修一次到位,倡导简约适度装修。按照“谁产生、谁处理”原则,进行建筑废弃物的收集、运输和处理。

(五)推进绿色建筑工业化。

延伸绿色建筑产业链,推行建筑结构件、部品、部件的标准化。丰富标准件种类,提高通用性和可置换性,建立促进设计、施工、部品生产等建筑工业化的标准体系。推广适应工业化的预制装配式混凝土、钢结构等建筑体系,加快发展建筑工程的预制和装配技术,提高建筑工业化的技术集成水平。鼓励发展成套装配式生态厂房和生态轻型住宅,支持集设计、生产、施工于一体的建筑工业化基地建设。

四、构建绿色发展的交通运输体系

基础设施建设环节要体现循环经济的要求。到2020年,基本形成安全便捷、畅通高效、绿色智能的交通运输体系,推进交通运输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发展,交通运输结构性污染得到有效控制。

(一)构建绿色综合交通运输体系。

统筹衔接各种运输方式,提高交通运输服务水平和效率。加快实现客运“零距离换乘”和物流“无缝化衔接”。综合运用工程、生物、园艺、管理等措施,降低交通设施建设对环境的破坏,促进交通沿线景观优美,与生态环境相适应。推进交通运输服务场所执行节能标准。充分利用自然光、太阳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积极使用节能环保产品。推进再生利用道路沥青、废旧轮胎,大力发展粉煤灰筑路等资源化利用。

(二)引导采用绿色环保型交通工具。

加快淘汰黄标车及老旧车。完善城市交通系统,加快建设轨道交通。优先发展绿色、快速公交,加大自行车和人力车的投放和管理,推进公共交通系统的优化发展,提升公共交通出行分担率,降低交通活动对环境品质的危害。推行使用电动汽车,实现煤电优势转化为人民群众的消费红利。鼓励新增出租车、公交车、旅游车、清洁车优先选购使用节能和新能源车辆,加强LNG加注站、CNG加气站和充电桩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促进传统交通工具向节能清洁型交通工具更新。

(三)倡导绿色出行。

加强城市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建设,健全和完善出租车调度服务系统。引导居民外出优先采用公共交通、自行车和步行方式,少开私家车。倡导乘客运用手机软件、电话预约、发送短信等多种“打的”方式。采用回归自然、返璞归真的交通方式,提高道路及城市空间的使用效率。

五、推行绿色消费

绿色消费是循环型社会的重要内涵。在新型消费引领经济发展的新常态下,推进低碳、绿色消费,形成倡导生态文明的主流价值观。

(一)树立绿色消费理念。

倡导理性消费与健康消费。培养绿色消费意识与绿色消费需求,建立合理的绿色消费结构和多样的绿色消费渠道。推动全社会树立践行文明、节约、绿色、低碳、循环的消费理念,摒弃讲排场、摆阔气、奢侈浪费的陋习,提高全社会节能、节水、节材、节粮意识。组织开展节俭养德全民节约行动、循环经济推广行动、建筑节能行动、低碳节能绿色流通行动、人人节水行动、低碳出行行动等活动,推广成功经验和做法,表彰先进单位和个人。推进人与自然和谐,自觉保护自然,抵制食用野生动物和使用野生动物制品。

(二)推行绿色生活方式。

推动消费者积极购买和使用能效标识产品、节能节水认证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无公害标志食品等绿色标志产品,鼓励企业开展绿色产品标志认证,开展绿色营销。扶植绿色市场,鼓励消费者自备可重复使用的容器、购物袋等,节约资源消耗。引导消费者抵制购买过度包装商品,限制企业对商品进行过度包装,加强包装材料再生利用。倡导绿色、环保、简约、实用的装修理念,抵制奢华、过度装修住宅。倡导生态旅游,杜绝随意丢弃垃圾,推进社会生活与生态相协调。推进“互联网+绿色消费”,倡导简约出行、环保选购。

(三)政府垂范绿色消费。

完善政府绿色采购机制,加强对政府绿色采购的监督管理,大幅提高政府采购中使用可循环使用产品、可再生产品和节能节水无污染绿色产品的比例。倡导办公用品的高利用率和资源化,加快推进电子政务,推行无纸化办公、视频会议等新型办公方式,淘汰高耗能、高污染的老旧汽车。

六、构建大循环格局

在推动企业内部、园区平台、产业系统实行绿色、低碳发展和资源循环利用的基础上,全方位构建生态文明总体要求的循环经济大战略,推动产业之间、产业与城市之间、城市与乡村之间、生产与生活系统之间的循环式布局、循环式组合、循环式流通,加快构建循环型社会体系,全面推进绿色、循环、低碳发展,实现资源利用可循环、环境容量可承载、经济发展可持续。

(一)促进生产与生活系统的循环链接。

构建布局合理、资源节约、环保安全、循环共享的生产生活共生体系。推动生产系统的余能、余热等在社会生活系统中的循环利用,推动煤层气、沼气、高炉煤气和焦炉煤气等资源在城市居民供热、供气以及出租车等方面的应用,加快发展我省资源特色的煤层气公共汽车、甲醇燃料汽车、电动汽车。推动中水在社会生活系统中的应用,提高城市生活污水在工业生产系统中的应用水平。充分利用再生水用于流域生态补水,完善再生水用于农业浇灌的标准,开展示范应用。推动矿井水用做生活、生态用水。推进冶金、电力、建材等企业在生产过程协同资源化处理废弃物,将生活废弃物作为生产过程的原料、燃料。

(二)推进产业与城市循环式布局。

加强物质流分析和管理,科学规划,统筹产业带、产业园区和城市功能的空间布局,搭建循环经济技术、市场、产品等公共服务平台,鼓励企业间、产业间建立物质流、资金流、产品链紧密结合的循环经济联合体,促进工业、农业、服务业等产业间循环链接、共生耦合,实现资源跨企业、跨产业、跨区域循环利用。在布局产业园区和“飞地经济”时,要按照产业循环式组合的要求,推进产业集聚发展,促进产业与城市功能相耦合,加强建立循环链,避免先污染、后治理,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循环协调城市发展。积极推进“互联网+”,推进产城结合的废弃物交易系统、能源协同互供、城市企业入园补链的循环链接,促进产城一体化循环。

(三)促进城市与乡村循环式组合。

构建城市与乡村协调发展的“生态圈”,按照主体功能区开展循环经济活动,构建平衡适宜的城乡建设空间体系。大力推进工农业复合循环,以现代农业展示农作体验、科技科普教育、田园风光欣赏为特色,积极发展观光农业、采摘农业、主题农业等乡村风味旅游,促进乡村资源与城市消费的链接。加快发展生态农业、有机农业,推进食品安全源头和清洁美丽乡村建设,积极推行健康产业乡村化,实现城市元素向农村财富的输入。

(四)推进区域合作循环。

推动我省在“一带一路”、《环渤海地区合作发展纲要》的框架下的资源合作循环利用,更大范围内优化配置资源要素,突出内陆协作区与沿海合作区的资源梯度利用,在重要发展轴带上构建产业协同发展循环链,在生态环境保护上扩大共筑生态屏障,针对区域大气污染形成雾霾的典型污染物促进联防联治。把握有序疏解北京首都功能契机,推进产业对接合作,主动承接京津产业转移。加快采用共建园区、“飞地经济”等合作模式,促进跨行政管理的经济开发,实现资源互补、经济协调发展。组织推进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协同发展,协同利用煤矸石、粉煤灰、赤泥、尾矿、电子电器废弃物等可再生利用的资源,推动建立产业废弃物处置横向生态补偿、协同处置政策一体化的合作机制,发展循环经济大格局。在合作中加快我省产业转型升级,推进太原市轨道交通装备制造业基地、煤层气装备制造业基地建设,并集群发展太原市煤机装备制造业,集聚发展新材料、现代煤化工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深度和广度推进旅游合作,共同建设环渤海黄金旅游带和无障碍旅游区,推进智慧旅游建设,扩大我省旅游产业规模。深入推进我省在区域产业链前端的重大生态工程和国家能源基地建设,增强经济社会发展的生态环境和能源资源可持续发展能力。

第五章建设循环经济创新体系

创新是推动循环经济发展的根本动力,要在循环经济发展的市场机制、协同管理、政策激励、评价考核、科技进步、文化氛围等方面不断推进创新,勇于实践,形成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长效机制。

一、机制创新

(一)建立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市场机制。

深化自然资源及其产品价格改革,建立煤、气、电、热等能源产品价格联动机制,使价格反映资源的稀缺程度和环境付出的代价。发挥差别化电价、水价等市场机制在资源能源配置中的作用,遏制高消耗,淘汰落后产能。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节能低碳产品和有机产品认证、能效标识管理等机制。积极推进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引入社会力量投入环境污染治理。推进节能发电调度,优先调度可再生能源发电资源,按机组能耗和污染物排放水平依次调用化石类能源发电资源。完善污染物排污权交易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规范排污权交易市场。逐步推进节能量、碳排放权、水权交易等。

(二)建立循环经济协同管理新机制。

加强落实部门间责权统一的循环经济协同联动机制,形成长效工作机制和整体监管合力。积极建立以政府为主导的产学研协同创新机制,启动一批能够调动各方积极性的重大协同创新项目,完成技术创新的循环。探索建立企业与政府在协同资源化处理废弃物方面的合作机制,通过技术标准、行业准入管理、试点示范、产业援助等手段,培育一批生产过程协同资源化处理废弃物示范工程。推动建立相关的废物终端排放、消纳废物的原料等技术标准和规范,加快推进赤泥、镁渣、污泥等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三)完善政策激励机制。

研究制定循环经济产品标识标准,推进循环经济产品标识管理,推动将节电、节油、节煤、节水、节材、资源综合利用、再制造等产品列入政府采购目录,优先予以采购。在巩固清费成果的基础上,全面落实煤炭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政策,按规定实施节能环保、资源综合利用、新能源、生态建设的税收优惠政策。

(四)健全循环经济统计考核机制。

进一步完善全省及各市主要物质资源消费量的测算方法,加强制定完善测算资源产出率指标的物质流分析和计算方法,建立完善可测量、可考核的循环经济综合评价方法和指标体系。加快推进对能源、矿产资源、水、大气等的统计监测核算能力和重点用能单位能源消耗在线监测体系建设,提升信息化水平,提高准确性、及时性。建立绿色经济考核制度,推进把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等指标纳入干部责任制考核体系,提高相关指标的比重和权重,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任免奖惩的重要依据。探索建立低碳评估体系,从材料、设备、能源、人力投入等全面开展企业和园区的系统核算和低碳评估。探索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推进落实领导干部实行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以县级为考核单元,建立对土地、矿山地质环境、水环境、林业资源等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

(五)创新投融资机制。

加快和改善企业绿色债券发行审核,绿色债券募集资金用于支持节能减排技术改造、绿色城镇化、能源清洁高效利用、新能源开发利用、循环经济发展、水资源节约和常规水资源开发利用、污染防治、生态农林业、节能环保产业、低碳产业、生态文明先行示范、低碳试点示范等绿色循环低碳发展项目。加强在节能减排、环境保护、生态建设、应对气候变化领域项目投融资方面的协调配合,促进形成政策合力。研究绿色债券与银行间绿色金融债券市场的互促互动,形成支持循环经济的绿色金融体系。继续鼓励政策性银行和开发性金融机构对技术先进、带动支撑作用强的重大循环经济项目给予信贷支持。加快建立包括财政出资和社会资金投入在内的多层次担保体系,加大对循环经济企业的融资担保支持力度。根据环保部取消环保竣工验收、将环保竣工验收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规定,有效探索排污权抵押等融资模式。创新招商方式,提倡以产业规划为指导的精准招商、产业链招商、集群化招商。积极推广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建设模式。

(六)推进建立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

探索建立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引导生产者履行相关责任。积极以工信部、财政部、商务部、科技部《关于组织开展电器电子产品生产者责任延伸试点的通知》为引导,推进再生资源利用企业与生产企业开展合作,实施生产者责任延伸。按“谁生产、谁付费,谁收益、谁付费”的原则,由制造商、经销商和消费者共同承担回收处理费用与责任。建立回收、利用企业的诚信档案,作为绿色信贷和相关活动的参考。

二、科技创新

(一)推进建立技术创新体系。

建立以政府为主导、市场为导向、企业为主体、高校和科研院所为技术支撑的政、产、学、研、用相结合的科技创新体系。鼓励省属国有企业建立国家级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博士后流动站以及创新联盟,支持中小企业以多种形式设立技术开发机构,聚集优势力量和创新要素,突破一批循环经济核心技术和关键共性技术,切实提高传统优势产业的自主创新能力。强化创新服务,建立和完善创新中介机构的组织制度、运行机制和管理方式,建设面向前沿技术开发的科技基础条件平台、面向产业关键核心技术创新的工程化开发与试验检测平台、面向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公共创新服务平台,完善科技条件平台共享机制,推动科技创新产业集约化、集群化发展。

(二)建立知识创新体系。

充分发挥高校和科研院所知识创新体系的源头作用,以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为载体,重点围绕产业技术创新链的形成和区域支柱产业的发展,推动产学研结合的知识创新体系的建设。充分利用各个高校和科研院所的重点学科、特色专业、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发中心等资源,进行特色知识创新基地建设。

(三)创新人才引进模式。

着力引进国家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学科技术带头人等高层次人才及团队。完善不同层次、不同领域人才的评价发现机制。实施在山西科技创新城建设人才管理改革试验区,对高端人才实行“一事一议”制度。实行人才创新创业扶持奖励政策,健全技术要素参与分配制度。探索建立我省与省外循环经济人才交流、项目合作等灵活多样的人才培养机制。

三、标准化创新

(一)完善循环经济标准体系。

科学设计循环经济标准体系,进一步推进循环经济标准体系建设。推进物质流分析方法与资源产出率计算方法标准、循环经济产品标识标准等基础类和通用类标准的制定。加快展开生产过程协同资源化处理废弃物技术规范、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商品过度包装评价等重点标准的制定。积极推动低碳标准研究和制定,促进低碳标准化与循环经济标准化的有机结合。搭建循环经济标准化信息平台,搞好循环经济标准化信息服务。鼓励企业建立从产品设计、生产、包装到流通、销售全过程的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标准体系。建立健全以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为基础,地方标准、企业标准为补充,覆盖企业、领域、产业园区、城市各层次并具有山西特色的循环经济技术标准体系和管理评价体系。

(二)开展循环经济标准认证。

在国标和我省地标等一系列指导和规范循环经济发展的基础上,推进实施循环经济认证。建立完整的、科学的循环经济认证制度和评价体系以及评价结果采信制度,鼓励循环经济区域、园区、企业开展循环经济认证,对完成认证的优先给予政策、资金等方面的支持。积极推进循环经济认证与节能、节水、环保产品认证以及环境管理体系、能源管理体系认证协同发展。

四、文化创新

(一)加强循环经济理念培育和教育。

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和《山西省循环经济促进条例》,深度融合绿色、循环、低碳发展理念,加深循环经济路径建设生态文明的思想认识,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廉洁和安全发展的战略,促进循环经济纵深发展。推进循环经济进校园,开展循环经济的基础教育和专业教育,把循环经济发展观和知识纳入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等相关课程,中职和高校应结合实际,将学生日常节俭、环保行为作为学生评奖评优的重要参考。在各级党校开设循环经济的相关课程,或举办专题培训与研讨班等活动,提高广大干部对循环经济重要性的认识。推动循环经济教育示范基地建设。推广循环经济典型模式,引导社会公众广泛参与循环经济发展。

(二)促进文化创意与循环经济融合发展。

将文化创意拓展到循环经济领域,鼓励艺术家和设计师使用废弃物设计制作艺术品和工艺品,用废弃物代替原生资源制作城市雕塑和景观设计。把实施商标品牌战略与技术创新、技术改造和技术引进等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积极采用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和新材料,注重提高产品的技术含量。培养具有创新创业精神的科技企业家队伍。建立自主品牌价值评价机制,鼓励具有循环经济自主知识产权的知识创新、技术创新和模式创新。

第六章实施循环经济重点工程

一、循环经济示范和创建工程

在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园区和城市组织开展循环经济及相关领域试点示范创建工作,探索发展循环经济的典型模式,为循环经济发展起到示范引导和辐射带动作用。

(一)循环经济示范市(县)。

选择循环发展理念强、节能减排工作推进有力、两型产业发展基础较好的市和县,全面推进循环型生产方式和绿色消费模式,加快城市建设的绿色化循环化改造,提升重点领域循环经济发展水平,通过发展循环经济探索实现转型发展的道路。深入推进晋城市及孝义市国家级循环经济示范市(县)创建工作,加快永济市、洪洞县、介休市、孝义市、清徐县5个省级循环经济示范市(县)建设。建立资源循环利用体系,完善主要循环经济统计制度,重点支持示范市(县)实施循环经济重点工程。

(二)循环经济标准化建设。

总结推广我省开展循环经济标准化试点城市的经验,进一步完善循环经济标准体系,规划制定循环经济地方标准。加快推进太原不锈钢产业园区等循环经济标准体系建设先行示范,树立一批循环经济标准化建设的典型企业、产业园区和县(区)。通过典型建设,发挥标准化对循环经济的引领和促进作用。

(三)资源综合利用示范基地。

加快朔州市及浮山县国家资源综合利用“双百工程”示范基地建设,重点围绕粉煤灰、煤矸石、脱硫石膏、冶炼废渣、化工废渣、共伴生矿、尾矿等工业固体废物及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可利用废气、废水、余压、余热等进行综合利用,建设一批资源综合利用示范项目,培育扶持一批资源综合利用技术研发中心、中试基地,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竞争力的资源综合利用技术和产品。

(四)再生资源回收体系试点。

推进国家级试点城市太原、大同、晋城和省级试点城市朔州、长治、临汾、阳泉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完善再生资源和垃圾分类回收体系,加快建设城市社区和乡村回收站点、分拣中心、集散市场“三位一体”的回收网络,推进重点再生资源回收和规模化利用。发挥互联网在逆向物流回收体系中的平台作用,促进再生资源交易利用便捷化、互动化、透明化,促进生产生活方式绿色化。

(五)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示范试点。

加快推进太原、大同、晋中3个国家级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工程建设。通过试点带动,推进建立覆盖餐厨废弃物产生、收集、运输、处理全过程的管理制度标准规范,优化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处理的工艺技术路线,切实推进餐厨废弃物安全、高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

(六)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

推进娄烦、芮城、平鲁、孝义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工作,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的战略地位,以推动绿色、循环、低碳发展为基本路径,完善制度体系、弘扬生态文化,形成节约资源与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在生态文明建设评价考核、健全生态补偿机制等多个方面开展先行先试,为全省深入推进生态和经济协调发展积累经验。

(七)园区循环化改造试点。

积极推进太原不锈钢产业园区国家循环化改造示范园区建设,开展孝义经济开发区、交城经济开发区、绛县经济开发区和同煤集团塔山循环经济园区等省级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园区建设。通过循环化改造,着力提高资源能源高效利用和污染物集中处理水平,形成一批经济快速发展、资源高效利用、环境优美清洁、生态良性循环的循环经济示范园区,提升产业园区综合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八)循环经济示范企业。

在开展循环经济企业试点的基础上,总结试点经济,推进试点向示范转变,着力推进循环经济典型模式的应用与发展。选择山西潞安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等10家企业开展省级循环经济示范。通过典型模式的引领带动,促进循环经济形成较大规模和深入发展。

二、实施重点项目

围绕循环经济发展的主要任务和工作重点,以项目建设为支撑,重点建设工业、农业、服务业、社会领域四大类共85个项目。

“十三五”期间,我省循环经济备选项目总投资945.43亿元,其中:工业类项目49个,投资846.94亿元;农业类项目20个,投资29.96亿元;服务业类项目5个,投资37.69亿元;社会领域类项目11个,投资30.84亿元。项目的实施将会对山西省循环经济发展起到重要的引领支撑作用。通过实施循环经济项目,不仅可使山西省产业结构趋向合理,产业发展的质量和效益得到显著提升,而且项目的引领也会使山西省的转型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提升到一个新的高度。循环经济项目的实施以发展经济、转型跨越和促进就业并举,既能为城镇化建设提供充足的资金保障,又可为农村转移人口创造大量稳定的就业机会,使城乡居民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预计到2020年末,项目实施将可带动新增就业岗位40万个,间接带动就业100万人。

第七章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加强统筹协调,强化工作机制。充分发挥省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工作领导组的作用,定期组织召开循环经济建设的协调会议,及时研究制定循环经济推进战略,形成有利于推进循环经济建设的工作格局。

紧紧围绕国家发展循环经济的重大战略,研究不同发展阶段、资源环境禀赋、主体功能定位区域循环经济建设的有效模式,及时总结有效做法和成功经验,加大推广力度。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桥梁和纽带作用,整合各部门资源,形成引导合力,不断研究和探索加快推进循环经济发展的有效措施和方法。加强循环经济数据的统计分析,推进建立循环经济信息发布制度。鼓励支持行业协会、专业研究机构整理分析循环经济数据和信息,建立工业固废交易和循环经济技术推广的信息平台。

二、强化监督管理

加大执法监督检查的力度,开展专项执法活动,依法加强对矿产资源集约利用、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的监督管理工作,严厉惩处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对循环经济主要指标的监测分析和目标考核,及时跟进考核问责。加强落实绿色建筑能耗定额、秸秆禁烧、禁止使用粘土砖等管理规定,强化监督检查。落实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打击和遏制违反循环经济法规的行为。

三、加大政策引导和支持

认真落实国家及省级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的税收政策。优先支持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市(县)、国家园区循环化改造试点等循环经济试点的创建工作,将资金支持、用地指标等政策向试点建设倾斜,全面落实好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对列入各地循环经济建设规划的重点项目,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前提前布局和选址,实行循环经济重点项目建设用地绿色通道,加快用地审批,落实项目建设用地。鼓励金融机构对列入国家、省级循环经济示范试点的园区、企业和项目给予信贷支持。加大对政策研究、相关标准制定、宣传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建设等循环经济基础能力建设的政策支持。

四、积极开展舆论宣传

组织开展多元化的宣传教育活动,采用多种形式积极宣传循环经济的法律法规、政策措施、典型案例、先进经验。各级政府要及时做好循环经济建设动态和成效的展示及宣传活动,为公众普及循环经济知识,提高公众对循环经济的认知度。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宣传作用,引导全民树立绿色消费理念和低碳生活方式,不断增强全社会资源节约意识,形成有利于循环经济发展的良好氛围。鼓励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社会团体和各类中介组织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参与循环经济的宣传工作。

山西省“十三五”期间循环经济备选项目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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