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全国范围持续多日的雾霾天气频发,严重的大气污染引发了公众对大气污染问题的持续关注。今年春节前夕,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我省时发表重要讲话,对我省的生态文明建设提出了打造美丽中国“江西样板”的更高要求。因此,持续推动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是推动我省绿色发展必须长期坚持的行动指南。昨日,省人大常委会分组审议《江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审议中,有委员认为:“大气污染防治,不能留死角,不能有‘特区’”。
施工扬尘汽车尾气成元凶
就《江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省人大常委会委员们纷纷发表真知灼见,提出意见和建议。“多数开发商为了降低成本,削减了扬尘控制费用预算。但是,在施工检查时,却因缺少扬尘控制经费投入而只对承建商进行处罚。”李广振委员建议说,开发商和承建商都应承担控制扬尘的责任,而不只是由承建商承担。
“要进一步加强建筑扬尘的管理,有效解决管理不到位问题,对施工单位加强教育,强化管理手段,加强处罚力度。此外,还可以发动群众,实施居民举报有奖。”李水弟委员说,除了建筑扬尘之外,城市大气污染的“元凶”还有汽车尾气。因此,应进一步改善公共交通条件,普及新能源公共交通。减少私家车的运行,有效控制和减少小车尾气排放,严控尾气排放不达标汽车上路。
“要制订工业污染排放标准”
针对大气污染源,有委员谈到,不能忽略燃煤污染。
“燃煤污染——煤电厂是主要来源。”侯豪情委员说,现在的技术进步,可以使燃煤的污染排量比燃油污染排量还要低(上海外高桥煤电厂实现了这样的技术)。建议草案第三章燃煤污染防治要加上“促进技术进步、采用新技术、开发新技术”等有关内容,促使江西省的煤电厂污染排放量达到比燃油电厂污染排放量还低的新技术水平。
对于电厂的燃煤污染,刘和平委员称,现在仍有部分电厂晚上存在偷排情况。因此,他建议环保部门要加强在线监测执法。
谢碧联委员认为,《江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总体比较好,内容全面。但是,他也提出了四点修改建议。第一,用煤大户是发电厂,主管部门是能源局,建议草案第二十六条第一句中加上能源局。第二,草案中,污染防治方面写得很详细,但标准不是很明确,建议明确有关部门要制订工业污染排放标准。第三,第三十一条中,应改为“新建、扩建钢铁、石油等项目,要进行工艺技术的污染物排放前期审核”。第四,草案第五章对扬尘污染防治,应明确谁污染、谁治理。同时,城管部门要加强监督职责。
“大气污染防治需全民参与”
为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出台点赞的,还有冯桃莲委员。“这个条例很全面,针对性也很强。”冯桃莲委员说,关键是下一步落实好。一是在执行上,不能留死角,不能有“特区”,应依照严格的标准去管理。目前,对于大气污染防治,全民参与还不够。群众更多的还是埋怨,不主动去预防和监督。比如垃圾分类,应从末端和源头开始分,从家庭及个人开始做起,或者志愿者也参与进来,增强全民参与意识,问题就好办多了。
陈毓平委员建议说,草案中法律职责也应更加明确,这将有利于今后法律的监管和实施。
原标题:江西大气污染防治不能有“特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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