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世纪,人类进入知识经济、循环经济时代。世界各国正把“发展循环经济”和“建立循环型社会”作为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途径。所谓循环经济,是一种建立在物质不断循环利用基础上的经济发展模式,它要求把经济活动按照自然生态系统的模式组织成一个“资源——产品——再生资源”的物质反复循环流动的过程,使得整个经济系统及生产、消费过程中基本上不产生或者很少产生废弃物,它要求以废旧物资 “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再使用,再循环”为社会经济活动的行为准则。
在发达国家,以废旧轮胎无偿利用,减免税赋,政府补贴,并以扩大资源利用量的立法方式予以支持。展望21世纪,废旧轮胎回收再生利用将是知识经济时期的“E产业”(即环保产业,取英文“环保”一词的开头字母“E”而得)的新型产业,是国家鼓励发展的充满希望的“朝阳”产业。
我国是橡胶消耗大国,但又是一个橡胶资源十分匮乏的国家,年消耗量的一半左右需要进口。因此,废旧轮胎回收利用,对我们国家来说非常重要。这是节约橡胶资源、保护环境、化害为利、变废为宝、利在当代,功在千秋的大事。
我国废旧轮胎回收利用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我国是轮胎生产大国,2015年全国废旧轮胎产生量在3.3亿条左右,重量达1200万吨,随着轿车进入家庭和汽车拥有量的增加,废旧轮胎的产生量还将大量增加,如何有效回收利用,防止对环境造成污染,这既是一个世界性难题,也是我国再生资源回收利用面临的一个新课题。
所谓废旧轮胎,是指被替换或淘汰下来已失去作为轮胎使用价值的轮胎,以及工厂产生的报废轮胎。废旧轮胎具有很强的抗热、热生物、抗机械性,并很难降解,几十年都不会自然消失掉。长期露天堆放,不仅占用大量土地,而且极易滋生蚊虫传播疾病,而且容易引发火灾。被人们称为“黑色污染”。如何把这些废旧轮胎回收好、利用好、变废为宝、化害为利,这是我们面临的一个非常严峻的问题。
目前我国废旧轮胎综合利用途径大致5种
1废旧轮胎原形直接利用
用作港口码头及船舶的护舷、防波护堤坝、漂浮灯塔、公路交通墙屏、路标以及海水养殖渔礁、游乐游具等,但使用量很少,不到废轮胎量的1%。
2热分解
废轮胎在高温下分离提取燃气、油、炭黑、钢铁等,据报道,采用此方法可从1吨废轮胎中回收燃料油55公斤,炭黑35公斤,然而由于投资大,回收费用高,且回收物质质量欠佳又不稳定,因此,这种回收利用方式目前很难推广,有待进一步改进。
3旧轮胎翻新
翻胎工业是橡胶工业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又是资源再生利用环保产业的组成部分。旧轮胎翻新不仅可延长轮胎使用寿命、节约能源、节约原材料、降低运输成本,而且减少环境污染,是一项功在企业,利在社会。因而,轮胎翻修——一个古老并新兴的产业很有发展前途。世界平均水平,即新胎与翻新胎的比例为1∶1,而我国仅为26∶1,尤其是轿车轮胎的翻新几乎等于零。
4生产再生橡胶
多年来被世界各国所采用,认为这是处理废旧橡胶再生循环利用最为科学、最为合理、应用最广的一条重要途径。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新工艺与技术推动了我国再生橡胶工业的普及与生产规模的扩大,全国先后上了5多台动态脱硫罐,基本上淘汰了油法、水油法。
5生产硫化橡胶粉
这是一门新兴材料科学,是集环保与资源再生利用为一体的很有发展前途的回收方式,也是我们提倡发展循环经济的最佳利用形式。胶粉工业在我国刚起步,生产企业才几十家,年产量不到5万吨,还没有形成新兴的产业。
6我国废旧轮胎回收利用存在的主要问题
1、2014年,中国橡胶工业整体橡胶消耗约870万吨,同比增长5%,其中,天然橡胶表观消费量为470万吨,合成橡胶表观消耗量为400万吨。废旧轮胎丢弃现象严重,给环境保护带来一定影响。我国是橡胶消耗大国,其中6%以上为废旧轮胎。目前,还有近5%的废旧橡胶没有回收利用,其中废旧轮胎约占2%,长期堆放,难以降解,成为“黑色污染”源。
2、废旧轮胎回收利用企业普遍生产经营规模小,自我改进能力低,企业发展无后劲。我国废旧轮胎利用主要是生产再生橡胶、轮胎翻新、生产硫化橡胶粉,这些企业8%以上为中小型企业,形不成规模,市场竞争能力低。大多数翻胎企业装备水平不高,技术力量薄弱,必要的测试设备不完备,影响了翻新轮胎质量的进一步提高。胶粉工业刚起步,市场尚未打开,没有形成新的产业。
3、废旧轮胎加工利用企业包袱沉重,经济效益差,困扰废旧轮胎利用行业的发展。由于废旧轮胎回收利用属于半公益事业,其加工产品附加值低,加上我国废旧轮胎资源零星分散,其回收、加工、运输费用高,加上历史原因形成的人员、债务包袱重、企业经济效益差,多数企业亏损严重,生产经营难以为继,废旧轮胎回收利用行业发展呈低水平徘徊。
4、企业税赋成倍增长,废旧轮胎加工企业生存困难。1994年实行税制改革前,轮胎翻新企业只上交3%-5%的产品税,再生橡胶、硫化橡胶粉上交5%的产品税,税改后,废旧轮胎加工企业享受不到回收企业免交增值税的优惠政策,由于废旧轮胎从民间收购,小规模纳税人没有增值税发票,不能抵扣进项税,实际上造成了重复征税,使加工企业税赋增加了一倍,使本来微利的行业变成亏损,生存困难,更谈不上发展,有些企业勉强维持,有些企业濒临破产。
我国在废旧轮胎回收利用方式上、技术上比发达国家并不落后,主要差距是在管理上、立法上、优惠政策上。
经过5多年的发展,特别近十几年来新的技术推广应用,使再生橡胶工业焕发了青春,我国再生橡胶工业无论是生产规模,年产销量,还是生产技术、工艺装备水平都达到世界一流水平,其技术,装备,包括再生橡胶产品出口到国外,并在国际市场上占有一席之地。
我国胶粉生产技术,无论是常温法还是低温法都达到世界领先水平,其工艺装备基本上满足胶粉工业发展的需要,其价格仅相当于同类进口装备的1/3到1/4。
国外发达国家对废旧轮胎的处理方式主要是掩埋或作燃料。
据有关资料显示,美国1998年67。6%废旧轮胎作燃料,9。44%废旧轮胎被掩埋。2011年美国产生废旧轮胎2。81亿条,作燃料的达1。15亿条。在欧盟15个国家中,2012年对废旧轮胎处理,作燃料的占21%,掩埋的占37%。掩埋是一种最为不合理的方式,这不仅是一种资源浪费,而且埋在地下几十年都不会腐烂,对地球仍是一种污染。目前欧盟各国都限期禁止掩埋废旧轮胎。2011年美国有38个州禁止对废旧轮胎掩埋,仍有8个州允许掩埋,在我国还没有掩埋现象。用废旧轮胎作燃料实际上也是一种资源浪费,是由固体废弃物污染变成气体污染,不符合循环经济的要求,在我国用废旧轮胎作燃料的几乎没有。
我国的废旧轮胎回收利用行业与国外发达国家的主要差距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在管理上
发达国家都相继成立了废旧轮胎回收利用管理机构,如美国的“废胎管理委员会”,加拿大的“废胎回用管理协会”、“废胎管理局”欧盟的工作组及我国台湾省的“废轮胎处理基金会”等。在我国尚无废旧轮胎回收利用管理部门,尚未建立正规的回收利用系统。
2在立法上比国外滞后
发达国家对于废旧轮胎回收再利用已经建立了一整套完整的法律政策体系,有力地支持了废旧轮胎的资源综合利用产业的发展。如美国的《资源与回收法》、《轮胎回收利用法》,法国的《废弃物及资源回收法》;德国的《循环经济与废弃物管理法》;韩国的《资源节约与再生使用促进法》;日本的《促进循环型社会基本法》以及我国台湾省的《资源回收再利用法》《废轮胎回收清除处理费费率》等。我国至今没有关于废旧轮胎回收利用的具体立法,“谁污染,谁治理”在废旧轮胎回收利用方面没有具体的措施。
3在政策上与国外不平等
我国已加入WTO,有必要建立与国外接轨的政策法规。国外对废旧轮胎实行无偿利用,还有补贴,并实行免税政策。在我国不仅不免税而且税率高于其他加工行业,不仅无补贴,而且废旧轮胎要高价买,这种政策上的不平等不利于入世后我国废旧轮胎回收利用行业的发展。
发达国家废旧轮胎回收利用现状
废旧轮胎属于工业固体废物中的一大类,做为高分子材料的循环利用资源,已引起世界各国的关注。
早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由于橡胶短缺,再生橡胶被视为战略资源,在2世纪4年代日本再生橡胶产量高达44万吨,5年代美国再生橡胶年产量达到37。4 万吨。后来由于合成橡胶工业的发展,加上当时没有解决再生橡胶产生的二次污染,在国外发达国家,再生橡胶工业由发展转为萎缩。2世纪8年代以来,美国、德国、瑞典、日本、澳大利亚、加拿大等国都相继建立了一批废橡胶胶粉公司,其生产能力大大超过再生橡胶。从2世纪9年代初开始,发达国家投入大量资金研究开发废旧轮胎的利用,取得了较大进展。目前主要有4种途径:一是胎体完好的进行翻新利用,可以延长轮胎的使用寿命,如法国米其林生产的轮胎要求翻新2-5次,行驶全程订达12公里。二是将废轮胎切碎做燃料用于发电,美国21年产生废旧轮胎2。81亿条,其中作为燃料的有1。15亿条,占52。7%,日本有5%-6%废轮胎作为热能利用。三是化学裂解回收炭黑和燃料油,近几年来,美日欧各国科学家对此都有专题的研究报导,但迄今为止,尚未见到大规模工业化的生产装置;四是制成胶粒和细胶粉,随着粉碎技术的进步,胶粉生产已实现了工业化。进入21世纪,胶粉工业从传统的“废物利用、修旧利废”中提升为新兴的环保产业,胶粉生产被视为技术含量高,市场潜力大,具有广阔前景的新兴工业。目前全世界胶粉产量已达1万吨,年创造的价值在5亿美元左右,美国21年用废轮胎加工成粗胶粒有4万条,占18。3%,加工成细胶粉有33万条,占15。1%。
发达国家在发展尖端科学高新技术的同时,越来越重视废旧轮胎资源的利用和开发,各国政府相继以立法,成立专门机构,并对废旧轮胎回收利用实行鼓励政策。例如1998年美国总统行政命各州提供4万美元,以建立州粉碎橡胶轮胎基金,用于州废旧物资管理部,管理、清除、处理废旧轮胎之用。以美国加利福尼亚州为例:该州自1989年以来,每处理一条废旧轮胎将补贴。5美元。有的州给2。5-4美元。美国政府还以立法的方式发展胶粉工业,美国的《陆上综合运输经济法》中138条款规定:政府投资或资助的公路建设必须采用废旧轮胎制造的胶粉改性沥青,且胶粉掺和比例从1994年的5%到1997年必须达到2%以上,以法推动废轮胎资源综合利用。
加拿大政府早在1992年就成立了废旧轮胎利用管理委员会,并通过立法规定,车主在更新轮胎时必须以旧换新,同时接轮胎类型和规模缴纳废轮胎处理费。分别为2。5-7加元。所收处理费一部分给废胎收集商,另一部分补贴给废胎利用部门,废胎切割成块每吨补贴5加元,加工成胶粉,每吨补贴125加元,使用胶粉每吨补贴5加元。
芬兰于1996年出台了关于废旧轮胎回收利用法规,还辅以技术开发和市场培育的指导,目前全国已有14多个回收点废旧轮胎的回收利用率已达1%,不仅年创造12亿美元的财富,而且还使5多人就业。
发展我国废旧轮胎回收利用的几点建议
我国是废旧轮胎产生量最大的国家,每年约有3亿条,超过1000万吨,随着我国汽车工业的发展,废旧轮胎产生量将会大幅度上升,如何处理大量的废旧轮胎,是今后我国面临的一个重要的环境与资源利用的问题。面对入世,我国经济将融入全球一体化废旧轮胎回收利用发展环境应与国际接轨。国外在废旧轮胎回收利用管理领域立法比我们早十余年。我国至今没有关于废旧轮胎回收利用管理方面的立法,暂时还无“法”可依,国外废旧轮胎无偿回收利用,而且还有补贴,免税等优惠政策的支持。而我国多数废旧轮胎利用企业税赋过重,资金短缺,无力更新技术装备,生产经营履步艰难。
希望国家借鉴国外有关治理废旧轮胎污染的成功经验,从立法上、管理上、政策上、跨行业调整等方面采取积极措施,以促进我国废旧轮胎回收利用行业的发展。为此,建议如下:
1、加快制定《废旧轮胎回收利用管理办法》,实施依法管理,通过法律规范,明确生产、使用单位的责任和义务,禁止废旧轮胎随意堆放、丢弃,严禁焚烧、掩埋、规范回收渠道;建立健全废旧轮胎的回收利用网络及付费机制,将废旧轮胎资源回收利用逐步纳入法制化管理的轨道。
2、国家鼓励和促进废旧轮胎回收利用管理,实行积极扶持、加强引导,成立国家废旧轮胎回收利用管理委员会,对全国废旧轮胎回收利用进行综合协调,指导和服务。
3、废旧轮胎列入国家强制回收目录,实行“以旧换新”制度,在全国各地成立废旧轮胎回收处理集散中心,负责本地区废旧轮胎集中回收、分类、初加工及再利用的集散。
4、研究制定国家鼓励废旧轮胎资源回收利用的经济政策。借鉴国外成功的经验,在政策上应与国际接轨。
(1)研究建立废旧轮胎回收利用专项基金,从源头征收废旧轮胎处理费,这部分资金主要用于废旧轮胎回收管理,加工利用补贴及奖励技术开发。
(2)要研究对废旧轮胎加工利用企业实行税收优惠政策,即征即退政策,以减轻企业负担,鼓励企业技改发展。
(3)要研究无偿回收废旧轮胎的可行性,以解决回收利用废旧轮胎企业长期稳定的原料来源渠道等。
5、推进技术进步,增加科技投入。国家通过各种渠道,增加对废旧轮胎资源综合利用科技开发的投入。对废旧轮胎资源综合利用科技开发,高新技术产业化示范项目,纳入科技三项费用的支持范围。
6、对现有再生橡胶企业、翻胎企业、胶粉企业中生产规模小,有污染的企业限期整顿,实行资质认证制度,建立废旧轮胎回收加工利用示范工程,形成具有一定规模和生产的废旧轮胎加工利用基地,并以此为中心,形成废旧轮胎回收、加工、利用的产业链条。
7、发展胶粉工业是废旧轮胎资源综合利用的方向,国家应积极支持推广应用。我国胶粉工业刚起步,生产技术达到世界一流水平,关键在应用,国家应组织协调橡胶行业、建材行业、公路、公共场所等领域的应用,并对胶粉生产及应用单位给予政策支持。
8、国家鼓励社会中介机构为废旧轮胎回收利用企业提供创业辅导,企业诊断、信息咨询、市场营销、投资融资、贷款担保、产权交易、技术服务、人才引进、人员培训、对外合作、展览展销和法律咨询等服务。
9、积极利用国内废旧轮胎,禁止进口废旧轮胎,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到国外办厂,充分利用两种资源,两个市场。
10、加强基础管理,提高废旧轮胎回收利用管理水平。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全社会对废旧轮胎回收利用的意识,委托行业协会建立废旧轮胎资源回收利用信息系统和数据库,强化信息服务,抓好统计基础工作及时收集、整理和发布国内外废旧轮胎资源回收利用信息,促进我国废旧轮胎资源回收利用行业健康、稳定、有序发展。
废旧轮胎再生业:呼唤“政策引擎”
随着汽车工业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废旧轮胎形成的“黑色污染”正在威胁着我们的生活。
2014年,全国轮胎产量已达5.62亿条,其中子午线轮胎5.11亿条。因而,对废旧轮胎回收利用的问题越来越引起社会各界的关注,而其中蕴含的商机也被相关企业和投资者看好。
废旧轮胎企盼“再生”
据统计,全世界废旧轮胎已积存3亿条,并以每年约1亿条的数字增长,其中能得到翻新利用的只占15%-2%。如何有效利用废旧轮胎,防止污染,是一个世界性难题。我国年产轮胎上亿条,居世界第三。每年新增废旧轮胎5多万条。随着汽车数量不断攀升,废旧轮胎量也在上涨。一些城乡结合部的旧轮胎堆积如山。
据统计,2014年,我国是废旧轮胎产生量最大的国家,每年约有2.6亿条,近950万吨,随着轿车逐步进入家庭,这两个数字都将大大增加。那么,这些轮胎在完成它们的使命后,又将有一个怎样的归宿呢?
通常人们处理固体废弃物的方法有填埋、焚烧等,但专家认为,这些方法对废旧轮胎都不适用。这是因为废旧轮胎属于不熔或难熔的高分子弹性材料,有着较高的弹性和韧性,在-5~15℃范围内不会发生变化,它们的大分子分解到不影响土壤中植物生长的程度需要数百年的时间。而如果将其焚烧,其释放出来的烟雾和一氧化碳又将会严重污染大气,严重的污染使周围寸草不生。另外,越积越多的废旧轮胎长期露天堆放,不仅占用大量土地,还容易滋生蚊虫、传播疾病。据北京市工业有害固体废弃物管理中心的专家介绍,废旧轮胎除了恶化自然环境之外,还会破坏植被生长、影响人体健康、危及地球生态环境,因此,它是工业有害废弃物中危害较大的垃圾之一。
事实上,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人们已有能力将废旧轮胎变成一种再生资源进行回收利用,且利用价值和应用市场都非常大。据中橡集团曙光橡胶工业研究设计院高级工程师邓海燕等专家介绍,目前,世界上已有了许多项将废旧轮胎作为资源回收再利用的技术成果,如原形改制、热能利用、热分解、轮胎翻新以及生产再生胶或胶粉等。
然而,我国废旧橡胶回收利用率很低,比国外先进水平低3~4%个百分点。我国废旧轮胎回收利用企业普遍规模小,自我改进能力低,市场竞争力差,企业发展无后劲,大多数技术力量薄弱,测试设备不完备,再利用的质量上不去。废旧轮胎加工企业享受不到回收企业免交增值税的优惠政策,由于废旧轮胎从民间收购,没有增值税发票,不能抵扣进项税,使加工企业税赋实际上增加了一倍,使本来微利的行业变成亏损。我国废旧橡胶再利用行业正趋于萎缩,全行业连续多年亏损,难以为继。
轮胎再生业为何裹足不前?
据不完全统计,我国废旧轮胎回收利用率不足6%,与世界发达国家平均9%的回收利用率相差较远。我国是一个橡胶资源的消耗大国,同时又是橡胶资源十分匮乏的国家,根据这样的国情,我国废旧轮胎回收利用产业的内涵主要包括翻胎、再生胶和胶粉3个领域。 然而,这几个领域无一不呈现出惨淡经营的窘境。
有关专家认为,目前废旧轮胎再利用技术的落后,已成为我国废旧轮胎难以得到充分利用的重要因素之一。以废旧轮胎翻新为例,正常情况下,翻新轮胎的使用寿命应是新胎里程的6%~8%,国际上现在使用较多的预硫化法翻新的轮胎甚至已接近1%,而我国通常采用的轮胎翻新修补技术比较落后,翻新胎寿命通常为新胎的5%。
我国的翻胎业为什么没把市场做足呢?
一方面是技术。有专家介绍,米其林生产的巨型36R51矿山用工程轮胎,规定使用寿命为26小时,而江西德兴铜矿使用的国产同类规格的翻新胎,其寿命已达19小时,相当于新胎寿命的7%。但是,要完全达到米其林的水平,技术确实是一个瓶颈。
另一方面更为关键的是胎源不足。胎源不足一方面源于人们对轮胎翻修的价值了解太少,以致在轮胎的使用过程中不考虑磨损极限,往往一胎跑到底;另一方面是因为汽车严重超载使胎体遭到严重破坏。
我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再生胶生产国。这几年,我国的轮胎企业一直以生产斜交胎为主,即使到25年,斜交胎的产量也和子午胎各占一半。这就决定了以废斜交胎为主要原料的再生胶工业在今后的5~1年中,仍将会有很好的发展。近年来,我国许多再生胶企业经过技术改造,基本上实现了无污染、无公害化生产,并且正在朝着“绿色环保产业”的方向迈进。
此外,被大家所看好的胶粉工业近两年来并没有得到应有的发展,我国胶粉工业的现状是技术硬、市场弱。目前,我国自行开发的常温法生产胶粉技术已经达到世界领先水平。去年7月,由大连三寰环保设备有限公司设计制造的新型废旧轮胎处理生产线,又成功地实现了对钢丝子午胎的处理,能将子午胎中的钢丝和纤维剥离出来,一举迈过了世界废胎制粉领域的最后也是最难的一道坎。但是,胶粉的应用市场尚未得到有效开发,原因是轮胎企业的不景气导致发生在该行业的货款拖欠现象十分严重,使胶粉企业流动资金循环不畅。而胶粉的应用范围虽然很广,但是由于行业与行业之间的分隔,使得像胶粉防水涂料、胶粉改性沥青等许许多多新产品很难在建材领域或者交通等部门得到推广应用。
鼓励性政策,何时出台?
我国废旧轮胎的回收利用方式、技术比发达国家并不落后,差距在管理、立法、优惠政策上。国家对废旧资源综合利用的政策历来是强调原则多,可操作性差,尤其对企业鼓励的政策更少。近年来,我国逐渐重视废旧轮胎的回收利用工作,不仅将其列入了《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十五”发展规划》,还制定了一系列优惠政策,如停止征收翻新轮胎的消费税,对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销售其收购的废旧物资免征增值税等。 但作为废旧轮胎的其他综合利用企业却有些想不通:回收环节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的政策,而最终将废旧轮胎变成可再生利用资源的综合利用企业为何不在政策优惠之列呢?却要花上每吨3~8元的价格将回收来的废旧轮胎作为原料买回来,而在国外,回收的废旧轮胎多数是无偿提供给综合利用企业的。
有资料显示,不少发达国家相继成立了废旧轮胎回收利用管理机构,美国有“废胎管理委员会”,加拿大有“废胎回用管理协会”,欧盟有专门工作组,美国、法国、韩国、日本还颁布了专门的法律。而我国尚无管理部门,也未建立正规的回收利用系统。
一些发达国家以“废旧轮胎无偿利用,减免税赋,政府补贴”等方式予以支持。1998年美国总统命各州提供4万美元建立各州粉碎橡胶轮胎基金,用于废旧轮胎的管理、清除和利用。加州每处理一条废旧轮胎补贴5美分。美国《陆上综合运输经济法》规定:政府投资或资助的公路建设必须采用废旧轮胎制造的胶粉改性沥青,且胶粉掺和比例必须达到2%以上。他们靠法律推动废轮胎资源的综合利用。
加拿大相关法律规定,车主更新轮胎时必须按轮胎类型和规模缴纳废轮胎处理费,所收处理费一部分给废胎收集商,另一部分补贴给废胎利用部门,废胎切割成块每吨补贴5加元,加工成胶粉,每吨补贴125加元,使用胶粉每吨补贴5加元。
目前利用废旧轮胎有翻新利用、切碎做燃料用于发电、化学裂解回收炭黑和燃料油、制成胶粒和细胶粉等几种途径。国际上越来越趋向于利用废旧轮胎生产胶粉,因为这只是一个单纯的物理过程,不会造成二次污染。“八五”期间,我国曾掀起了一股胶粉开发热和引进热,全国有18家企业引进了国外技术及装备,但差不多全军覆没。主要是生产成本太高。现在国内利用废旧轮胎生产胶粉的技术是成熟的,但就因为国家缺乏鼓励性政策,整个行业生存环境一直不乐观。
专家认为, 国家应成立废旧轮胎回收利用的专门管理机构,加快制定《废旧轮胎回收利用管理办法》,将废旧轮胎资源回收利用逐步纳入法制化管理的轨道。将废旧轮胎列入国家强制回收目录,实行“以旧换新”制度,规范回收渠道,建立健全废旧轮胎的回收利用网络,在全国各地成立废旧轮胎回收处理集散中心。同时,国家能建立资源利用企业准入制度,建立废旧轮胎回收利用示范工程,鼓励和支持具有一定规模、高附加值、高科技含量、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的企业,使一些打着“综合利用”旗号的二次污染企业能退出废旧轮胎资源利用市场,以保证综合利用企业的原料供给。
原标题:废旧轮胎的资源再生现状及发展对策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