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媒体统计,承担着增强城市防涝能力重任的30个海绵城市试点,2015年确定的第一批试点城市分别是迁安、白城、镇江、嘉兴、池州、厦门、萍乡、济南、鹤壁、武汉、常德、南宁、重庆、遂宁、贵安新区和西咸新区。福州、珠海、北京等14个城市在2016年成为第二批试点城市。今年有19个城市出现内涝。有人开始质疑海绵城市在防治内涝方面的成效,甚至认为海绵城市试点已经失败。
海绵城市和防治城市内涝有什么关系?30个试点城市过半出现内涝,是否意味着试点失败?我们首先需要明确海绵城市的定义。海绵城市是新一代的城市雨洪管理概念,即城市在适应环境变化和应对雨水带来的自然灾害等方面具有良好的“弹性”。城市建设中要优先利用植草沟、渗水砖、下沉式绿地等措施来组织排水,下雨时吸水、蓄水、净水,需要时将蓄存的水释放并加以利用。在世界范围内,海绵城市的确是治理城市内涝的有利武器。
以日本东京威力,其海绵城市的建设颇有成效。除了在公园、小学和家庭等容易积水的地点都建造有不同大小的低下蓄水池,更具有深埋低下五十多米、全长6.3公里的五个圆柱形蓄水坑和管道组成的“东京外围排水系统”。自该系统建成以来,东京几无内涝。但需要指出的是,东京的海绵城市也不是一朝一夕之功。1992年,“东京外围排水系统”开建,直到2006年历时14年才全部完工。而我国的海绵城市试点仅仅一年有余,可以想见,很多规划尚未完全铺开,很多地下管网还没完全改造,很多基础设施还没铺设完成,在如此短的时间内,海绵城市的建设的目标不可能完全达成,也就不可能起到根治城市内涝的效果。因此,部分民众指责海绵城市的建设无效,未免过于吹毛求疵,操之过急。
民众对于美好生活的向往,对于城市内涝造成的危害的痛恨,我们完全可以理解。但需要指出的是,任何重大工程建设都是一项长期的过程,科学研究和城市规划有着自身的规律,“心急吃不了热豆腐”。作为一项能够保证广大市民免遭洪涝遭害的重大工程,海绵城市更不宜操之过急。对于城市建设而言,地下管道的重新设计、地下蓄水池的施工等诸多工程,远比地面的桥梁施工难度更大。因此,面对诸如城市内涝这样的自然灾害,妥善的规划和有序的施工比盲目的攀比完工日期更加重要。在追求“中国速度”的同时,我们更应该注重“中国质量”。同时,海绵城市仍然处在试点阶段,这也决定了这项工程不可能是两三年完工的事业。因此,在试点工作没有完成之前,任何非理性的指责,都是没有依据的。
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民众对于海绵城市的关切和对城市内涝现象的不满,对于城市的管理者来说,既是压力,也是动力。有鉴于此,地方政府在按照科学规划有序推进海绵城市试点工作的同时,也应当进一步做好信息公开工作,让民众及时了解相关进展情况,有效消除大众疑虑。
原标题:时评:且慢对海绵城市建设多加指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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