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太原市30万千瓦以上燃煤机组10台已全部改造完毕,三年任务一年半全部完成,是全省率先完成燃煤机组超低排放改造任务的城市。国家环保总局日前向全国推广太原市经验。
市经信委介绍说,省政府要求太原市从2015年至2017年,利用3年时间改造30万千瓦以上燃煤机组10台。涉及企业有山西兴能发电有限公司、大唐太原第二热电厂、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动力总厂。为加快推进燃煤发电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太原市创新机制,突破常规。如,为激励企业加快推进改造,制定了明确的奖励措施:2015年底前按照要求完成机组改造任务并通过验收的发电企业,在省财政补助30%的基础上,市财政列专项资金再补助总投资的20%,并给予不低于200小时发电量奖励。同时,经请示省经信委,优先批复可研报告,并同意企业边开展招投标和前期准备工作,边等专家组审核批复。在改造过程中,各企业面对工期紧任务重,交叉作业,保冬季供热等问题,从大局出发,克服困难,圆满完成了改造任务。截至4月底,山西兴能发电有限公司、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动力总厂、大唐太原第二热电厂全部完成改造。
燃煤电厂超低排放改造带来巨大的环境效益。大唐太原第二热电厂在2015年11月已全面完成4台30万千瓦机组超低排放改造现场施工,并于12月通过省环保厅组织的验收评审,成为我省首家4台300MW级机组全部实现超低排放的火力发电厂。超低排放改造完成后,污染物排放量大大降低。今年1月至5月,大唐太原第二热电厂二氧化硫排放同比下降74.7%、氮氧化物排放同比下降55.6%、烟尘排放同比下降67.3%。
原标题:太原市燃煤机组完成超低排放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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