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为大家分享大唐环保项目招标情况,涉及大唐贵州发耳发电有限公司1、3脱硫脱硝超低排放改造、大唐贵州发耳发电有限公司2、4脱硫脱硝超低排放改造、大唐贵州发耳发电有限公司1号炉电除尘器电源改造等,内容如下:
大唐贵州发耳发电有限公司1、3脱硫脱硝超低排放改造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WEME-201609GZFE-S00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大唐贵州发耳发电有限公司1号炉电除尘器电源改造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满足资质要求的单位参加。
一、项目简介:
大唐贵州发耳发电有限公司1、3脱硫脱硝超低排放改造。改造后脱硫脱硝装置需保证在脱硫入口SO2浓度不大于8200mg//Nm3时,脱硫效率不小于99.6%且脱硫出口SO2浓度小于35mg//Nm3。在脱硫入口烟尘浓度不大于30mg//Nm3时,脱硫出口烟尘排放浓度(含石膏)小于10mg//Nm3。在脱硝装置入口NOX浓度不大于550mg//Nm3时,脱硝装置出口及脱硫装置出口NOX浓度小于50mg//Nm3。
二、招标范围:
大唐贵州发耳发电有限公司1、3脱硫脱硝超低排放改造,发包方负责1、3号机组脱硫脱硝超低排放改造工程,以及与之相关的系统设计与校核、地质勘探、施工、拆除与利旧(含所有利旧设备的大修及零部件更换)、设备制造供货、安装、调试、性能试验、安全、检验、取证等方面的工作及其技术支持和协作要求(包含土建、结构、消防、暖通、上下水等)。
具体工作内容以招标文件为准。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3.1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具有独立订立及履行合同的相应的民事权利,注册资金5000万人民币;
3.2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相应的资格和能力;投标人近五年内具有2台套(含)以上的600MW等级机组及以上的燃煤火电机组脱硫总承包的业绩;
3.3具有环境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专项甲级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可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以及项目管理和相关的技术与管理服务;
3.4在环境工程范围内的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专项设计、安装、设备制造与供货、技术服务等方面通过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或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
3.5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状态;
3.6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良好的近三年的财务报告及报表;
3.7在过去承接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系统的工程项目建设中,没有出现投标单位负主要责任的技术、质量、商务等纠纷;
3.8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所供货设备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不属于国家有关部门所界定的有腐败、欺诈行为等的不合格的投标人。
3.9承包方案若采用国外技术支持,国外技术支持方的资质应符合以上规定的要求。且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的与国外技术支持方的合作合同/协议的复印件。
3.10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同时投标;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投标。
3.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登录,凭企业CA证书电子钥匙申购招标文件并办理后续投标事宜。
4.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6年8月17日至2016年8月27日下午17:00,逾期不予受理。(标书费必须以公司账户电汇,否则无法开具标书费发票)
1)招标文件发售、咨询电话:400-004-8989。
2)购标结果以电子商务平台为准。
4.3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未达到招标公告规定要求的投标人的投标将作为否决投标处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6年9月6日上午10:00。
5.2送达地点:北京(具体待通知)
大唐贵州发耳发电有限公司2、4脱硫脱硝超低排放改造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WEME-201609GZFE-S00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大唐贵州发耳发电有限公司1号炉电除尘器电源改造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满足资质要求的单位参加。
一、项目简介:
大唐贵州发耳发电有限公司2、4脱硫脱硝超低排放改造。改造后脱硫脱硝装置需保证在脱硫入口SO2浓度不大于8200mg//Nm3时,脱硫效率不小于99.6%且脱硫出口SO2浓度小于35mg/Nm3。在脱硫入口烟尘浓度不大于30mg//Nm3时,脱硫出口烟尘排放浓度(含石膏)小于10mg//Nm3。在脱硝装置入口NOX浓度不大于550mg//Nm3时,脱硝装置出口及脱硫装置出口NOX浓度小于50mg//Nm3,脱硝效率不小于90.9%。
二、招标范围:
大唐贵州发耳发电有限公司2、4脱硫脱硝超低排放改造,发包方负责2、4号机组脱硫脱硝超低排放改造工程,以及与之相关的系统设计与校核、地质勘探、施工、拆除与利旧(含所有利旧设备的大修及零部件更换)、设备制造供货、安装、调试、性能试验、安全、检验、取证等方面的工作及其技术支持和协作要求(包含土建、结构、消防、暖通、上下水等)。
具体工作内容以招标文件为准。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3.1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具有独立订立及履行合同的相应的民事权利,注册资金5000万人民币;
3.2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相应的资格和能力;投标人近五年内具有2台套(含)以上的600MW等级机组及以上的燃煤火电机组脱硫总承包的业绩;
3.3具有环境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专项甲级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可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以及项目管理和相关的技术与管理服务;
3.4在环境工程范围内的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专项设计、安装、设备制造与供货、技术服务等方面通过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或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
3.5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状态;
3.6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良好的近三年的财务报告及报表;
3.7在过去承接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系统的工程项目建设中,没有出现投标单位负主要责任的技术、质量、商务等纠纷;
3.8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所供货设备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不属于国家有关部门所界定的有腐败、欺诈行为等的不合格的投标人。
3.9承包方案若采用国外技术支持,国外技术支持方的资质应符合以上规定的要求。且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的与国外技术支持方的合作合同/协议的复印件。
3.10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同时投标;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投标。
3.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登录凭企业CA证书电子钥匙申购招标文件并办理后续投标事宜。
4.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6年8月17日至2016年8月27日下午17:00,逾期不予受理。(标书费必须以公司账户电汇,否则无法开具标书费发票)
1)购标结果以电子商务平台为准。
4.3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未达到招标公告规定要求的投标人的投标将作为否决投标处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6年9月6日上午10:00。
5.2送达地点:北京(具体待通知)
大唐贵州发耳发电有限公司1号炉电除尘器电源改造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WEME-201609FE-S00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大唐贵州发耳发电有限公司1号炉电除尘器电源改造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满足资质要求的单位参加。
一、项目简介:
大唐贵州发耳发电有限公司1号炉电除尘器电源改造,目的是按投标方设计电除尘器电源改造数量及其它满足电源改造的改造内容的情况下,通过提高电除尘的除尘效率,达到电除尘器出口烟气含尘浓度<30mg/Nm3排放目的。
二、招标范围:
大唐贵州发耳发电有限公司1号炉电除尘器电源改造,包括内部加装防漏风板,消除尖锐点,修复不合格极板极线以及框架,检查振打效率,对电除尘顶部单轨吊进行校核、确认是否更换,拆除需改造电场工频电源变压器和电缆,铺设新电缆并安装脉冲电源变压器,重新布置电缆桥架;控制室的控制柜系统替换升级改造,以及与之相关的设计、校核、拆除与利旧(含所有利旧设备的检修、更换)、设备制造供货及现场安装、调试、性能试验等方面的技术支持和协作要求(包含结构、保温、防腐等)。
具体工作内容以招标文件为准。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3.1具有独立订立并履行合同的能力,注册资本金1000万人民币。
3.2有效的税务登记证与组织机构代码。
3.3具有环境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程)设计甲级或工程安装贰级及以上资质,可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以及项目管理和相关的技术与管理服务;
3.4投标人应具有经国家及电力行业有关部门和机构认定的设计、制造或经销以及安装本次招标设备的能力。
3.5具有完善的设备性能和质量保证体系。如果是中外合资(合作)企业且是由外方提供技术支持的,应出具国外合资(合作)方的设备性能和/或质量保证的书面文件(复印件)。
3.6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良好的近三年的财务报告及报表。
3.7资格和业绩:
3.7.1近五年承担过的2台套(含)及以上的600MW等级机组及以上的燃煤发电机组电除尘电源改造的业绩,具备良好的运行效果,在安装、调试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设备质量问题。提供用户证明文件以及性能试验报告。
3.7.2在过去承接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系统的工程项目建设中,没有出现投标单位负主要责任的技术、质量、商务等纠纷。
3.8投标方案若采用国外技术支持,国外技术支持方的资质应符合以上规定的要求。且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的与国外技术支持方的合作合同/协议的复印件。
3.9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同时投标;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投标。
3.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登录,凭企业CA证书电子钥匙申购招标文件并办理后续投标事宜。
4.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6年8月17日至2016年8月27日下午17:00,逾期不予受理。(标书费必须以公司账户电汇,否则无法开具标书费发票)
1)购标结果以电子商务平台为准。
4.3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未达到招标公告规定要求的投标人的投标将作为否决投标处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6年9月6日上午10:00。
5.2送达地点:北京(具体待通知)
大唐贵州发耳发电有限公司1-4号机组超低排放改造GGH改造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WEME-201609FE-S00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大唐贵州发耳发电有限公司1-4号机组超低排放改造GGH改造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满足资质要求的单位参加。
一、项目简介:
大唐贵州发耳发电有限公司1-4号机组超低排放改造GGH改造。拆除原回转式GGH,在新建的二级吸收塔旁安装管式GGH,将脱硫前入口烟温降至90℃左右,并将脱硫后的净烟气从45℃加热到80℃。结合现有设备的技术参数,优化调整GGH的加热能力。
二、招标范围:
大唐贵州发耳发电有限公司1-4号机组超低排放改造GGH改造,整套工程的系统设计、校核、地质勘探、土建设计与施工、制造供货、与其它项目的衔接配合,包括涉及工程相关拆除与利旧、土建、安装、调试、性能试验、安全、检验、取证等方面的工作及其技术支持和协作要求(包含土建、结构、保温、防腐、消防、上下水等)。
具体工作内容以招标文件为准。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3.1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具有独立订立及履行合同的相应的民事权利,注册资金1000万人民币;
3.2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相应的资格和能力;投标人近五年内具有2台套(含)以上的600MW等级机组及以上的火电机组烟气换热器改造总承包的业绩;
3.3具有环境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专项乙级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可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以及项目管理和相关的技术与管理服务;
3.4在环境工程范围内的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专项设计、安装、设备制造与供货、技术服务等方面通过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或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
3.5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状态;
3.6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良好的近三年的财务报告及报表;
3.7在过去承接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系统的工程项目建设中,没有出现投标单位负主要责任的技术、质量、商务等纠纷;
3.8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所供货设备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不属于国家有关部门所界定的有腐败、欺诈行为等的不合格的投标人。
3.9承包方案若采用国外技术支持,国外技术支持方的资质应符合以上规定的要求。且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的与国外技术支持方的合作合同/协议的复印件。
3.10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同时投标;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投标。
3.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登录,凭企业CA证书电子钥匙申购招标文件并办理后续投标事宜。
4.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6年8月17日至2016年8月27日下午17:00,逾期不予受理。(标书费必须以公司账户电汇,否则无法开具标书费发票)
1)购标结果以电子商务平台为准。
4.3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未达到招标公告规定要求的投标人的投标将作为否决投标处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6年9月6日上午10:00。
5.2送达地点:北京(具体待通知)
5.3递交方式: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各潜在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及其电子版,并完成在电子商务平台电子投标文件加密上传工作。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要求密封的书面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可在中国招投标信息服务平台免费注册,缴纳平台使用费后,可下载查看招标公告、招标变更、澄清、中标公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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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孙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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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zgbidding201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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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购买招标文件之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业主咨询投标详细要求,具体要求及操作流程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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