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评“红顶中介”的摘帽风暴仍在持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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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环保部兑现承诺,宣布对29家环评机构注销资质,注销天津市环境影响评价中心等29家机构建设项目环评资质。
环评红顶中介问题始发于2015年2月中央第三巡视对环保部的专项巡视。在专项巡视中,中央第三巡视组明确指出,环评领域存在红顶中介,“环评技术服务市场‘红顶中介’现象突出,容易产生利益冲突和不当利益输送。”
为此,环保部启动了一系列的整治行动,制定印发了《全国环保系统环评机构脱钩工作方案》,环保部部长陈吉宁公开承诺,2016年将加强环评制度的一系列改革,将再有200家环评机构脱钩。
按计划,全国环保系统环评机构将分三批,在2016年年底前全部脱钩或退出建设项目环评技术服务市场:
第一批:2015年底
环保部直属单位的8 家环评机构率先在2015年底前完成脱钩。
第二批:2016年6月30日前
列入第二批脱钩计划的274家地方环保系统环评机构,要在今年6月底前完成脱钩,未完成的注销环评资质。截至目前,已有245家完成脱钩,29家未完成脱钩的,被环保部注销环评资质。
第三批:2016年12月31日前
省级及以下环保系统环评机构全部脱钩。
然而,在第二批明确的2016年6月31日前限时脱钩政策面前,依然有29家机构未按期完成脱钩。
“2016年7月15日,环保部发布公告称,对环保系统内29家逾期未完成脱钩的“红顶中介”,全部注销环评资质,注销天津市环境影响评价中心等29家机构建设项目环评资质。
“红顶中介”尴尬实质:变相腐败
事实上,现任环保部部长陈吉宁上任后,“接棒”原部长周生贤的一项重要改革就是环评机构“脱钩行动”。
红顶,又名红顶子,借指高官。在国务院召开的一次常务会议上,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指出,要严防以“红顶中介”替代行政收费的现象。“戴市场的帽子、拿政府的鞭子、收企业的票子、供官员兼职的位子”,通过形形色色的手续、关卡、资质、认证,“红顶中介”们蚕食着行政审批改革的红利。
在众多业内人士看来,红顶中介主要有三类:一类是指由政府转型过来具有审批权的组织,他们过去就是政府部门,后来变成了协会;第二类是捆绑在政府主管部门的协会,主管部门有一部分职能隐藏或者直接委派给这类协会;还有一类机构,政府主管部门领导退休下来以后,在里面任职。
红顶中介,本质上,是一种常见的腐败现象,指政府官员通过形形色色的手续、关卡、资质、认证,蚕食着行政审批改革的红利。以服务费、会费、协作费、咨询费的名义“分红”,要么以高房租、超额水电费等享受向主管部门“进贡”,更有甚者,直接将资金划转至主管部门或者所属事业单位,极大地伤害了政府的公信力。
业界呼吁公平透明机制
显然,环评“红顶中介”摘帽风暴仍在继续。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宋世明指出,“红顶中介”的出现,既有历史的原因,也有现实的环境,整治“红顶中介”的要害点不在于中介,而在于中介和审批者之间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其根源正是在于部门将部分行政权力租借给中介组织,借中介做掩护,实现自身灰色利益。
此前,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多次强调,要大幅减少投资项目前置审批,取消全部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消除行政审批“灰色地带”,整治“红顶中介”,加快建立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着力铲除滋生腐败土壤。国务院也专门发文,明确提出审批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等不得开展与本部门审批事项相关的中介服务,以及政府工作人员不得在中介机构兼职、任职等。
“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是从源头预防建设项目污染和破坏生态最重要的一项环保法律制度,而环评机构编制的环评文件是环评制度有效实施的重要技术支撑。”环境保护部环境影响评价司司长程立峰说。他表示,除了具有环保部门背景的环评单位将全面退出建设项目环评技术服务市场外,下一步随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管理办法》的实施,将严格规范从业行为,授予地方环保部门对环评机构更大的监督管理权限,并全面公开环评资质受理、审查、审批信息,以及环评机构相关信息和诚信记录。
新一轮洗牌整合在即
但不可否认的是,去除行政背景后,转企改制的环评机构仍大多比较依赖单一的环评业务,长期依靠政府“单子”让它们在直面市场后出现了水土不服的情况,由此,环评市场的新一轮洗牌已经悄然开始。
2015年3月,环保部宣布全国环保系统环评机构将限期彻底脱钩,在环评行业内人士看来,这场改革无异于是一次行业“地震”。“没有了‘铁饭碗’,改制后的环评机构将走出象牙塔直面市场竞争,生存压力之大可见一斑。”有环保业内人士直言,这对于不少“脱钩”环评机构来说,是一道事关生死的坎,如果转型改革及时、对路,未来就能分得更大的“蛋糕”,但如果消极、保守地面对市场,被淘汰也是无可避免的。
广东某环科院环评机构负责人表示,改革为企业后,公司迅速扩展了业务范围,环评业务占比虽还维持在60%,但地域范围明显扩大,而且还增加了清洁生产环保验收等咨询业务、环境检测与其他业务的占比,产值达到了转制前的40倍以上,而同期一些改革步伐缓慢、固守原有业务范围的机构明显无法达到这样的效果,被抢了蛋糕。
改革往往伴随阵痛,但原地踏步则更加不可持续。早在2010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环评法》的执法检查报告就表示,全国不少环评编制单位往往与环评报告审批单位存在利益关系,有些是其下属事业单位,违反了《环评法》的有关规定。“改革不仅能倒逼环评制度的升级,更能为‘体制内’的环评机构‘松绑’,这些机构如果能够及时重新定位,是能够面对更广阔的市场需求的。”因此,业界资深人士蓝虹指出,业内及政府要接受改制后的环评机构被淘汰、被抢生意,只有这样才能激发它们快速融入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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