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水泥窑协同处置,有哪些条件?
A:所谓的水泥窑协同处置,需具备3项条件:
(1)保证生产水泥的合格;
(2)达到大气中重金属排放标准;
(3)协同处置的目的,包括协同处置废弃物,城市的、生活的、产业的,现在比较多的有协同处置生活垃圾,再者是协同处置生活污泥,协同处置城市生活废弃物,此外,个别地方还包括长江漂浮物,秸秆等情况。
目前,在建及建成的水泥窑相关项目大概有40-50家,水泥行业不景气,协同处置时比较好的方向。这里需要提醒两点:(1)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只能是生活垃圾处置模式的一种补充;(2)水泥窑协同处置危废门槛相对较高,包括选址、运营要求等方面。
Q:第一、水泥窑协同处置与平时处置危废选用的不管是回转窑、热选炉相比对危废的品类上有什么要求?一般处置什么类型的危废比较多一些?第二、选址标准是什么样子的?
A:对于选址方面,每个地区都不一样。协同处置项目立项是按照危废处置中心的要求,选址方面,现在为危废处置中心的选址的顺序是先找地方,满足化工企业的选址规范的要求基本差不多,水泥窑的要求是在现有的水泥生产企业中选适合做协同处置的企业,这是选址上的第一个问题;第二个问题是因为危废处置中心目前排放方面有一个标准,水泥窑协同处置也有标准,危废处置标准里有一个主要问题关于二噁英,重金属的排放;但水泥窑协同处置里除了这些还有一个(目前水泥被认为是重污染企业,产能过剩的行业)情况,就是地方会出台自己的排放标准和规范。因此,水泥窑协同这块的选址标准会比危废处置中心选址会严格一些。
Q:水泥窑大概有1000多个厂,满足选址的大概有多少个?
A:如果不考虑其他的因素,1500家水泥企业,适合做危险废弃物协同处置的应该有一半。
Q:之前危废处置中心寻址是不是只能在化工园区里环评才能过?这1500家水泥企业有一半都在化工园区里了吗?
A:没有,在化工园区这种要求只在个别省的个别地方有,并不是全国所有的为废处置项目都有这个要求,以前危废协同处置1万吨以上的要国家环保部批,14年年底的时候国家环保部将这个权力下放到各省环保厅(不管规模有多大),从15年年中到16年年中来看,权利再次下放到地市,唯一没下放的是危废特许经营许可证的颁发,现在在各省的环保厅。所以,你刚才说的那种必须在化工园区的是个别地方的要求。但是像这种要求必须在化工园区的情况不是很多,只是个别省份。
Q:协同处置和新建危废处置项目的流程上是一样的吗?也要做环评之类的吗?
A:基本和危废的一样,有一个区别,现在权利刚下放,现在各个省执行的情况不大一样,有些省份发展的早一些,发展的好一些,不管是技术储备,实际运营方面还是监管都做的比较好,有的省份会慢一些,也许是刚接触这个东西,这里面存在一个环保规划的事。咋们现在的危废处置中心源自于03年非典后,国家规划的30个危废处置中心,现在还有没建完的,也有运行不太好的。当时的30个是环保部规划的,有些省份也根据自己的情况规划了一些为废处置中心,或者叫医疗处置中心。现在要是做协同处置的话,得看地方有没有类似这样的规划,只要在这个规划范围之内。比如在北京的某个区有水泥厂要做协同处置,区里有个污水处理厂,但是没有建,可以将这个协同处置放进去做个补充。
Q:作为补充的话还是要过环评吧?还是会遇到市民反对比较严重之类的情况吧?
A:会有的,关于刚才提到的焚烧炉焚烧和协同处置的区别:(1)焚烧炉类似于缩小版的水泥窑炉,之前的焚烧炉焚烧后会有残渣,残渣需要二次处理,但是水泥窑协同处置不需要,这是二者的区别;(2)我们现在这的水泥窑协同处置严格上说是所有的危废都能处置,但是里面两类不做:放射性的和含汞等易挥发、含毒的、含铅的(比如医疗)。除了这些,48项危废中除了刚才说的那些大概还有45项左右,水泥窑协同处置范围大概在30项左右,像含铅、铜、铬这些是排除在外的,因此水泥窑协同处置除了要满足自己水泥厂的标准之外,还有一个大气重金属那块的要求,这也是国家水泥、建材这块关于水泥窑那块有关重金属含量的限制。如果处置了含这些物质的危废的话,水泥窑里对重金属含量的监测就过不了关,影响水泥的质量。危废处置中心大概能处置40项,比水泥窑多10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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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像这种回转窑在处置在焚烧前,需要将不同危废参配在一块,有的还需要液体和固体一起参与焚烧,达到热值要求,水泥窑协同处置过程中,像我们10万吨的产能,大概能处理危废多少吨,需不需要一个参配的过程?还有一个问题就是,因为危废处置要求技术要求较高,现在市场上有没有企业储备到相关的人才?
A:水泥窑协同处置前预处置,我们叫试配,危废进场后,我们会对其进行检测,包括酸碱值,易燃易爆性,热值等,我们都会拿去化验,化验完了在实验室进行试配,酸碱要不要综合,浓度比较高的要不要预处理之类的,通过处理将易燃易爆性、酸碱性都要降低到最小,通过设备平稳的送到水泥窑离去。有的危废处置中心在焚烧之前要做一些提取重金属之类的操作,水泥窑目前尚未这些环节,没有对对重金属进行深度处置,只是做了水泥窑能做的东西,没有刻意的要求安全性的基础上资源化利用。
Q:混配的话是不是都是危废?焚烧结束后出来的是水泥吗?比如10万吨的产能大概能焚烧多少危废?
A:水泥窑的处置产能是按照日来说的,比如5000吨/日的处理产能叫5000吨的线。一个大原则是水泥窑协同处置危废的量不超过自身产能的3%,这是前提条件;按照水泥窑协同处置规范里的要求是5%,我们自己的做法是不超过3%。这里还也有个定性的关系:1000吨以下的生产线,我们建议处置危废量控制在万吨;5000吨及左右的线我们建议在5万吨,两条的话当然就是10万吨。太多的话其实也能做,只是需要在前端预处理环节做得更加精细化。水泥窑协同主要用的是余热,余热的利用是有最佳值的,超过的话得不偿失。
Q:水泥窑这块的经济效益比传统的焚烧要大很多,那么这块的顿处理成本是怎样的情况?该处理方式比较低的主要原因是什么?
A:目前情况是,从经验值角度,综合能耗来看,危废进来后依次经历拆解、破碎、制浆、试配、输送、焚烧、尾气排放,这些所有环节的油、水、电、煤能耗加一块目前不超过380元/吨;其他的,人力、管理等方面在300块这有,因此,综合成本角度,加一块就是680元/吨左右。回转炉在焚烧这块应该就超1000块,整体下来应该在1500块左右。据我所知,目前二者处置成本之间的比例大约是1:2,不同的企业存在差别。
Q:这个成本低的主要原因是?
A:主要是能耗底,水泥窑协同利用的是余热,多少加一些燃料,不会像焚烧炉这样靠不断的加各种燃料。第二,协同处置预处理成本比较低,5万吨规模的成本不超过5000万,如果做危废处置中心至少在3亿以上。
Q:我刚才听到您说预处理环节包括拆解、破碎,我想问一下我们水泥窑协同处置主要是哪一块?比如江浙这块危废焚烧中最大的是工业的径流残渣,水泥窑协同具体的品类包括哪些?感觉电子废弃物多一些?
A:水泥窑含有重金属的都能处置,径流残渣可以处置,废渣、废碱、废酸、电镀污泥等等。除了含重金属的都可以。
Q:如何解决易燃易爆的问题?
A:爆炸性特别强的不会拿到水泥窑里焚烧,如果只是易爆性的,可以从量上着手,分批处置等,危废处理中心也没有专门的前段处理流程用于处理这个问题。
Q:我们怎么识别易燃易爆的性质?
A:化验要做的。因此,水泥窑协同处置在原有化验基础上要增加危废处置相关器材和相关技术人员,这也是水泥窑企业要做的难点。
Q:就是说现在这种人很难找是吧?
A:不多,不是说很难找
Q:5000吨的线,你说危废处置要控制在一年大概在五万吨左右吗?1000吨的线是不超过三万吨是吗?
A:是4000吨以下的实际生产线我们建议三万吨的规模
Q:掺烧危废对水泥品质有影响吗?烧危废后标品,比如从PO42.5降到PO32.5,会有这种影响吗?
A:不会的,第一,水泥批号的量多少主要是里面的配比,至于要生产什么水泥那是后面根据自己配方配比去搭配的,和烧不烧危废没有关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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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有一家企业是能专门处置生活垃圾产生的飞灰?是通过高温以后,相当于飞灰的里面的二噁英进一步分解,是这个操作吗?
A:不是,飞灰里面有没有二噁英多少有一点,但更有一个东西氯化钾,氯化钠,它的成分非常高,灰里面含有高浓度的结晶盐,这个东西现在不好处置,只要你协同处置生活垃圾里面的飞灰,可以不走危废,就是说水泥厂没有危废特许许可证,也能去烧生活垃圾发电产生的飞灰。这是这次豁免的改革之一。这说明一个问题,飞灰里面的盐得到环保部门的重视,第二个也认同了水泥窑协同处置。协同处置飞灰在一些水泥厂逐步开始有了,其中,北京琉璃河水泥厂做的比较多,一天处置1000吨垃圾焚烧产生的飞灰,他前面也有一个预处理,不是说直接把飞灰拿到水泥窑去烧,前端的预处理水洗过程,把氯化钾氯化钠结晶、蒸馏水,然后把残渣拿去焚烧。结晶出来的氯化钾氯化钠作为工业上的一些辅助品。
Q:监管方面,危废处置检验对排放的监管查的比较严,水泥窑处置在监管上也能做到实时监控吗?
A:水泥厂的监控要比危废处置中心的监控要严格得多,05年以后全国基本所有的水泥企业在线监测基本都和环保部门全部联网了;第二,如果水泥窑行动处置危废之后,或者说协同处置之后,定期的,至少每个季度,有一个月一个季度的,原则上一个季度要做一次总量检测,比如重金属的情况,二噁英的情况都是需要做的,有第三方或者环保部门主导的,代理去进行。
Q:检测的频率是一样吗?水泥窑排放的检测,排放标准的品类比危废的品类要更多吗?还是两者之间是有区别的。
A:更多。危废处置检测里面除了重金属二噁英之外还有二氧化硫。氮化合物颗粒物排放,还有水泥厂自身需要监控的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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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危废技术】干货│水泥窑协同处置危废技术与项目建设运营详解(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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