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信息化部和财政部日前联合发文《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削减行动计划的通知》,宣布为贯彻落实《中国制造2025》和《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加快推进落实绿色制造工程实施指南,推进促进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削减,提升工业绿色发展水平,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提升制造业绿色化水平。
可吸入颗粒物(PM2.5)和臭氧如今是影响很多地方空气质量的最为重要的污染物。VOCs作为二者的前体物,对其治理势在必行。但VOCs来源广泛、治理难度较大,如今已成为大气污染治理的短板。
如何改变这种现状,补齐这块短板?笔者以浙江省嘉兴市港区VOCs治理为例进行分析。嘉兴港区作为化工园区,空气质量主要受到工业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以及VOCs等污染影响。目前VOCs治理工作,主要面临三大难题:
整治难度较大,减排潜力难挖。港区内VOCs产生及排放量大,虽然通过废气处理工艺控制排放量,但仍有一定数量的VOCs排放到了环境中。此外,非正常工况下的排放不容忽视。废气末端治理工程存在的问题均要求企业对废气处理工艺和运行管理进一步优化完善。但港区石化企业主要是在“十一五”期间引入的项目,项目整体工艺较为先进,改进工艺和设备对VOCs削减量有限。随着港区部分企业的建成投产及新项目的引进,VOCs新增量更难以控制。
能力建设与监管要求不符。VOCs治理是国家对环保工作的新要求,需要专业环保队伍开展,按标准化建设要求及时配备相关监测设备和技术人员,定期对园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这就需要环保执法人员配备便携式VOCs检测仪,在日常巡查中加强对企业VOCs排放的监管。但港区环保局作为基层环保局,存在人员少,经费不足、专业能力不强等现实问题。
推进难度较大,体系不完善。为更好地推进VOCs的检测和管理,建设泄露检测与修复体系势在必行。但建设这一体系需要大量资金投入。企业思想认识不深、责任意识不强等多种因素导致个别企业出现不按规定频率检测,泄漏修复不及时、不到位情况。
为此,笔者建议:
一要强化环保队伍建设,提高环境监管水平。进一步加强对工作人员的监测能力培训,制定VOCs监测工作计划,提高监测水平。定期对园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加强对VOCs排放的重点企业的监测。加强环保执法人员装备建设,在日常巡查中加强对企业VOCs排放的监管。
二要探索VOCs总量控制制度,改善环境空气质量。认真开展VOCs总量调查,探索推行重点企业大气VOCs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实施VOCs排污许可证制度。新建、改扩建项目VOCs排放量大的企业应符合港区相关规划和产业准入要求,配备高效率的废气收集及处理设施。
三要制定年度计划,完善相关标准。港区环保局将制定港区本年度涂装、橡胶与塑料制品业和木业等行业的整治计划,深入推进工业废气整治工作。开展企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根据源清单调查结果,制定港区重大活动期间工业废气保障方案。同时,合理制定VOCs排污费征收标准, 实行差别收费,建立约束激励机制,促进企业主动治污减排。综合考虑当地大气环境污染防治形势要求、VOCs污染物环境损害和治理成本,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企业承受能力等因素,合理制定行业VOCs排污费征收标准。
总之,VOCs治理如今已经成为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的瓶颈,基层要尽快化解畏难情绪,尽快补齐这块短板。
作者单位:浙江省嘉兴市港区环保局
原标题:补齐VOCs治理短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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