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土壤危机频现,爆发治理需求
全国土壤环境状况总体不容乐观,部分地区土壤污染较重,耕地土壤环境质量堪忧,工矿业废弃地土壤环境问题突出。工矿业、农业等人为活动以及土壤环境背景值高是造成土壤污染或超标的主要原因。
全国土壤总的超标率为 16.1%,其中轻微、轻度、中度和重度污染点位比例分别为11.2%、2.3%、1.5%和1.1%。污染类型以无机型为主,有机型次之,复合型污染比重较小,无机污染物超标点位数占全部超标点位的82.8%。
从污染分布情况看,南方土壤污染重于北方;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东北老工业基地等部分区域土壤污染问题较为突出,西南、中南地区土壤重金属超标范围较大;镉、汞、砷、铅4 种无机污染物含量分布呈现从西北到东南、从东北到西南方向逐渐升高的态势。
近年来土壤污染事件频发,引起社会广泛的关注和担忧。从镉大米事件,到常州外国语学校毒地事件,土壤污染在全国各地相继爆发,对于国民的生命健康造成威胁,也造成了社会的恐慌。
为从源头识别土壤污染风险,IPE 筛选出化工、矿业、冶炼等13 个土壤污染重点行业,并在2006 年以来数据积累分析的基础上,选取4500 家重点行业企业和废弃物处理单位(包括国控污染源3998 家,有过环境违规问题的非国控污染源502 家),以及729 个重点行业工业园区,定位并绘制成土壤污染风险源分布地图。此次土壤风险源分布图选择化工、农药、化肥、矿业、金属冶炼、石油、电池、电镀、皮革、煤焦化、制药、固废处理和垃圾处理等作为土壤污染风险源重点行业。
长三角的重点行业风险源集中分布在江苏省长江沿线、浙江省钱塘江流域,以及上海市。在珠江三角洲的水道河网之间,电镀、金属表面处理、印刷线路板和电池等企业密集分布,导致土壤重金属含量进一步增加,由图1 可看出,大量重点企业极度密集地分布在珠江入海口三角洲,而其中又多为电镀,五金等重金属污染企业,这些行业产生的工业垃圾不断使重金属污染扩散,扩大,日趋严重。
在土壤污染风险源分布图的基础上,IPE 进行了核密度分析。结合土壤污染风险源分布地图以及核密度示意图可以看到,中国土壤污染风险源总体分布呈现以下特点:1)沿瑷珲-腾冲线,主要分布在中国人口密集的东部和中部地区;2)总体南方多于北方,南方珠三角、长三角、湖南东部特别密集,浙江南部沿海和赣南也较为密集;3)大批风险源沿江河分布,除了沿珠江三角洲水道河网、长江中下游、黄河沿线以及钱塘江分布,还集中沿湘江以及海河与淮河部分支流分布。
2、借鉴国外经验,探索我国土壤治理模式
(1)建立综合的土壤修复立法体系
西方国家普遍通过立法,将土壤作为单独的环境要素进行保护。我国多数环保制度以规章或条例等政策的形式出台,而相比之下,美国、德国等国家法律制度相对完善,以法律层面对环境保护进行约束。关于土壤方面的法律法规,各国做了如下立法:
(2)加强土壤环境治理风险管控,完善治理标准
国际上,土壤污染风险评价起源于 20 世纪70 年代末期的美国超级基金项目,此后加拿大、英国、荷兰和澳大利亚等国家对污染地块普遍采取风险管理的理念,建立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方法。针对不同污染地块的不同规划用地方式和功能,制定了基于风险管理的土壤环境风险筛选值,用于初步筛查关注污染物,启动土壤污染调查和评估。
我国自上世纪九十年代至本世纪初,国内的土壤污染风险评价研究大多涉及在我国城市水、大气环境风险,水域生态风险等领域的分析和评价;进入21 世纪,对土壤污染风险评价研究进入快速发展时期,有机土壤、农产品重金属污染等问题逐渐被列入研究进程。综合来看,我国目前土壤环境治理风险评价与管理仍存在一定缺口。
(3)全面开展土壤监测
目前,我国土壤污染调查公开的结果是 2005 年4 月至2013 年12 月开展的首次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结果,调查面积约为630 万平方公里。此外,2012 年,农业部启动了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调查,调查面积约为16.23 亿亩。虽然通过上述调查,初步掌握全国土壤污染的基本特征和格局,了解土壤主要污染物,但是,土壤污染的“家底”仍然并不清楚。摸清家底,是今后开展土壤治理工作的首要任务,也是“土十条”中排在首位的工作。
发达国家对土壤调查普遍较深入,也进行了大量投入开展土壤污染监测调查以及污染土壤治理技术研究工作。许多国家和地区已经或正在致力于本地区土壤质量动态监测方法和监测系统的建设,以加拿大尤为领先。
3、“土十条”来了,市场规模可达万亿
(1)“土十条”终发布,顶层设计带来长期利好
为土壤治理提出了总体要求和具体时间表。工作目标:到2020 年,全国土壤污染加重趋势得到初步遏制,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基本管控。到2030 年,全国土壤环境质量稳中向好,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全面管控。到本世纪中叶,土壤环境质量全面改善,生态系统实现良性循环。主要指标:到2020 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0%左右,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0%以上。到2030 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5%以上,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5%以上。
深入开展土壤环境质量调查,摸清家底。在现有相关调查基础上,以农用地和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为重点,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2018 年底前查明农用地土壤污染的面积、分布及其对农产品质量的影响;2020 年底前掌握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中的污染地块分布及其环境风险情况。建设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统一规划、整合优化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2017 年底前,完成土壤环境质量国控监测点位设置,建成国家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充分发挥行业监测网作用,基本形成土壤环境监测能力。
推进土壤污染防治立法,并严格追责。加快推进立法进程,配合完成土壤污染防治法起草工作,适时修订污染防治、城乡规划、土地管理、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增加土壤污染防治有关内容。全面监管执法,重点监测土壤中镉、汞、砷、铅、铬等重金属和多环芳烃、石油烃等有机污染物,重点监管有色金属矿采选、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开采、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等行业,以及产粮(油)大县、地级以上城市建成区等区域。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违法违规存放危险化学品、非法处置危险废物、不正常使用污染治理设施、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等环境违法行为。
严控农业用地污染,保障农业生产环境安全。划定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按污染程度将农用地划为三个类别,未污染和轻微污染的划为优先保护类,轻度和中度污染的划为安全利用类,重度污染的划为严格管控类,以耕地为重点,分别采取相应管理措施,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防控企业污染,严格控制在优先保护类耕地集中区域新建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等行业企业,现有相关行业企业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加快提标升级改造步伐。控制农业污染,合理使用化肥农药,鼓励农民增施有机肥,减少化肥使用量。
明确污染主体,开展污染治理与修复。明确治理与修复主体,按照“谁污染,谁治理”原则,造成土壤污染的单位或个人要承担治理与修复的主体责任。各省(区、市)要以影响农产品质量和人居环境安全的突出土壤污染问题为重点,制定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规划,明确重点任务、责任单位和分年度实施计划,建立项目库,2017 年底前完成。规划报环境保护部备案。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地区要率先完成。各地要有序开展治理与修复,到2020 年,受污染耕地治理与修复面积达到1000万亩。
(2)土壤修复市场规模可达万亿
我国土壤修复市场规模巨大。我国土壤污染状况较为严重,据中投顾问产业研究中心测算,仅耕地、采矿冶炼、油田区域总涉及土地面积约为14193 亿平米,即使仅修复污染物超标5 倍以上重度污染区域(总占比约1.1%),对应总市场空间也已达到1.5 万亿。除耕地、采矿冶炼、油田区域外,土壤污染还广泛存在于重污染企业用地、工业废弃地、固废集中处理地等方面,修复的规模远大于上述测算,市场空间将达到十几万甚至数十万亿。
(3)市场集中度高,将迎来大企业跑马圈地的格局
2014 年土壤修复市场约有500 家企业,到2015 年增长至900 家以上。市场目前集中度高,几家大公司基本占领了80%以上市场份额,其中包括建工修复、高能环境、永清环保、中节能大地环境修复等。但由于土壤修复地缘性高,尚未形成绝对的龙头。未来,随着土壤修复行业兴起,将迎来项目实施的高峰期,行业将在未来一段时间内形成跑马圈地的格局,使企业逐渐分化。
4、危废处置:协同土壤修复,监管趋严市场将迎增量
(1)危废恶性事件时有发生,监管趋严
截至目前,我国关于危废行业出台的法律法规主要是《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以及2013 年两高出台的《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关于危废,国家出台的政策更多的是关于危废处置的标准问题,而对于监管层面的立法问题,尚不够完善。正是由于我国对危废行业的监管不到位,才导致危废非法处置事件屡禁不止,并造成严重后果。
近年来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倾倒和利用处置不当事件频发,严重威胁生态环境安全和人民群众的健康。且危废的非法处置,通常与土壤污染密切联系,废酸、有机物等非法倾倒,造成的直接后果是对土壤环境的伤害。日前发生的常州外国语毒地事件,虽为土壤污染,实则是危废的非法处置,因此,若无法遏制此类事件的发生并适当处理危废,则会为土壤修复造成障碍,并且给社会和环境造成更大的威胁。随着“土十条”的发布,国家对土壤环境的治理提上日程,对于危废处置行业来说也构成利好。
(2)危废产量逐年上升,市场增长快
目前,我国危废产生量和处置量均呈上涨趋势。从环保部《中国环境统计公报》每年披露的危废产生量来看,危废产生量从2005 年的1162 万吨增加到2014 年的3634 万吨,其中2011 年之前申报口径是一年产生危废10 千克以上的纳入统计,2011年开始则是一年产生危废1 千克就要纳入统计,因此环保口径变化使得危废量从2010 年1587 万吨激增至2011 年的3431万吨。
根据环保部发布的《2015 年全国大、中城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年报》,2014 年,244 个大、中城市工业危险废物产生量达2436.7 万吨,其中,综合利用量1431.0 万吨,处置量889.5 万吨,贮存量138.0 万吨。工业危险废物综合利用量占利用处置总量的58.2%,处置、贮存分别占比36.2%和5.6%,有效地利用和处置是处理工业危险废物的主要途径,部分城市对历史堆存的危险废物进行了有效的利用和处置。工业危险废物产生量排在前三位的省是山东、湖南、江苏。244 个大、中城市中,工业危险废物产生量前10 名城市产生的工业危险废物总量为925.0 万吨,占全部发布城市产生总量的38.0%。
2014 年,244 个大、中城市医疗废物产生量62.2 万吨,处置量60.7 万吨,大部分城市的医疗废物处置率都达到了100%。医疗废物产生量排在前三位的省是广东、浙江、河南。244 个大、中城市中,医疗废物产生量最大的是上海市,产生量为3.5万吨,其次是北京、广州、成都和杭州,产生量分别为2.8 万吨、2.0 万吨、1.7 万吨和1.6 万吨。前10 位城市产生的医疗废物总量为18.2 万吨,占全部发布城市产生总量的29.3%。
(3)危废整体处理量不足,无害化资质相对稀缺
2014 年,国家统计的危废产生量虽然在3600 吨,但由于危废的地下市场规模大,实际的产生量远在其之上。根据粗略统计,目前我国危废的产生量约在1 亿吨左右,而全国的牌照核准规模仅为4000 万吨左右,处理量远远不足,处理需求得不到满足的现状将持续较长时间。
在处理方式上,危废产量的30%需要无害化,而在目前已发放的牌照中,无害化占比不超过10%。相比资源化,无害化的资质更加稀缺,产能增加一倍都不能满足需求。
牌照是危废行业最大的壁垒。在2013 年,国务院对《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进行修订之后,对危废资质审批有所下放,但在资质申请上,对项目用地和环评的要求很高,因此危废资质的申请流程比较漫长,一般在3-5 年的时间。因此,危废行业整体供不应求的局面在短期内难以解决,相比垃圾焚烧处理行业的相对饱和的格局,危废行业的竞争相对缓和,因此处理价格和毛利率相对较高。
(4)当前危废处理费较高,未来将有所浮动
以危废龙头企业东江环保为例,来说明危废处置行业的毛利率情况。资源化业务与无害化业务相比,无害化的毛利率更高,约在50%以上,而资源化的毛利率约为30%。2011-2015 年,东江环保资源化毛利率基本稳定,无害化的毛利率逐年降低,主要原因是,随着两高司法解释的出台,危废行业的管制更加严格,运输等成本提高,对毛利率有所影响。由于有色金属价格持续下跌,对公司资源化业务的收入有所冲击,近五年来呈现下降趋势;而无害化业务处理费的逐年升高,加之公司无害化资质的提高,无害化业务收入近五年连续上升。
最近几年,工业废物处置价格逐年上升,3000-4000 元/吨的处理费已经屡见不鲜,甚至出现6000-8000 元/吨和上万的价格。但高价不可持续,预计未来会有所下降,随着各地危废处理产能的陆续投放,价格将回归到合理水平。
5、环卫业务: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市场容量逐步增加
过去的将近十年间,我国生活垃圾产生量稳步增长,垃圾清运需求也相应增加。此外,从市容环卫专用车数量变化来看,我国对垃圾清运的规范也在提高,从2005 年的6 万辆到2013 年的将近12 万辆,增加了近一倍。
相对于垃圾焚烧处理等后端环节市场化程度较高,环卫清运尚处于政府主导的状态。目前,我国的垃圾清运仍主要由各地方的环卫局负责,然而由于地方政府预算有限,环卫市场也逐渐开启市场化的进程,也有更多垃圾处理企业进入到产业链的前端。
中国中小商业企业协会清洁行业分会的李军会长认为,清洁行业未来发展需要改变发展方式,经营模式要多样化,除了企业与政府共同承担职能,还需要加快推进市场化,政府购买服务。他指出社会进步催生新业态,因此市场容量必然扩展。目前清洁环卫行业体系升级,将推进市场一体化建设。优化资源,打造产业链,淘汰落后服务,建立退出机制。
启迪桑德是较早布局的企业之一,利用在垃圾焚烧方面的经验优势取得垃圾焚烧业务的同时,推进环卫清运一体化的业务,延伸产业链。公司在近三年在全国各地连续中标多个垃圾收运项目,积极拓展市场。
2016 年4 月,公司发布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95 亿元,用于环卫一体化平台等项目建设、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等。其中的59 亿元将用于环卫一体化平台及服务网络建设项目,9.8 亿元用于湖北合加环卫车改扩建及环境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通过本次增发,公司的环卫业务将显著增强,并结合“互联网+”促进业务发展。
除启迪桑德外,龙马环卫作为环卫装备生产企业,也积极拓展环卫一体化业务。自15 年末,公司已陆续与海口市龙华区、沈阳市浑南区签订环卫一体化项目,延伸了公司的产业链,并对未来年度的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6、水环境治理:海绵城市建设与黑臭水体治理看点多
(1)第二批海绵城市试点出台,各地项目将落地
出门看海已经成了雨季的新风景。5 月10 日的广州暴雨,6 月1 日的武汉暴雨,严重的城市内涝在我国多个城市均有发生,为市民出行造成影响,并由此引发个别伤亡。对于这一难题的解决,必然要靠“海绵城市”和“地下管廊管网”的建设。
2013 年,国家主席习近平在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讲话时首次提出,要大力推进建设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的海绵城市。2015 年10 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下发。《指导意见》明确,通过海绵城市建设,最大限度地减少城市开发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将70%的降雨就地消纳和利用。到2020 年,城市建成区20%以上的面积达到目标要求;到2030 年,城市建成区80%以上的面积达到目标要求。
由于地方政府资金缺乏,需要中央财政的支持才能完成城市改造。2015-2016 年,国务院先后开放两批海绵城市试点进行财政支持,一定3 年,具体补助数额按城市规模分档确定,直辖市每年6 亿元,省会城市每年5 亿元,其他城市每年4 亿元。对采用PPP 模式达到一定比例的,按上述补助基数奖励10%。
据财政部 2014 年底发布的《关于开展中央财政支持地下综合管廊试点工作的通知》规定,国家将对地下综合管廊试点城市给予专项资金补助,具体补助数额按城市规模分档确定,直辖市每年 5 亿元,省会城市每年4 亿元,其他城市每年3 亿元。对采用PPP 模式达到一定比例的,将按上述补助基数奖励10%。
根据 2015-2016 年海绵城市以及地下综合管廊管网的试点公布情况,中央的补贴金额将累计达到650 亿元,而这只是海绵城市建设中的一小部分。海绵城市建设所需资金多,尽管有中央财政支持,各地政府仍然有较大的资金缺口,需要多渠道融资解决资金瓶颈。因此,PPP、特许运营等模式将在海绵城市与地下综合管廊的建设中发挥重大作用,这也是中央政府所鼓励的行为。
海绵城市和地下综合管廊试点的建立,将带动大量投资进行项目实施。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城市建设司水务处副处长牛璋彬介绍,2015 年的16 个试点城市三年实施计划试点区域总面积为435 平方公里,共设置了建筑与小区、道路与广场、园林绿地、地下管网、水系整治等各类项目3159 个,总投资865 亿元。今年的试点城市也已做出相关规划,即将启动建设工作,将带动行业快速发展。
7、地方“水十条”相继出台,黑臭水体治理提上日程
2015 年4 月,水十条发布,对我国水体综合治理划定了主要指标:到2020 年,长江、黄河、珠江、松花江、淮河、海河、辽河等七大重点流域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总体达到70%以上,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均控制在10%以内,地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总体高于93%,全国地下水质量极差的比例控制在15%左右,近岸海域水质优良(一、二类)比例达到70%左右。京津冀区域丧失使用功能(劣于V 类)的水体断面比例下降15 个百分点左右,长三角、珠三角区域力争消除丧失使用功能的水体。到2030 年,全国七大重点流域水质优良比例总体达到75%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总体得到消除,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总体为95%左右。
目前城镇黑臭水体现象严重,水污染涉及范围广泛,推进水污染治理尤其紧迫。住建部城建司副司长章林伟近日表示,通过对全国地级以上城市进行排查,全国的黑臭水体数量为1880 个,其中重度污染613 个,轻度污染1267 个。据E20 研究院测算,截至2020 年,要实现国家提出的黑臭水体比例在10%以下的治理目标,市场空间规模将达4000 多亿元。目前各地方政府都在制定本地的治理目标,由环保企业参与黑臭水体治理的PPP 模式被认为更具可操作性。
纵观各地方案,基本划分为2017 年、2020 年和2030 年三个时间节点,甚至到本世纪中叶的更长期规划,对于水环境质量改善、污染治理、黑臭水体治理等方面提出了相应目标。预计在今年下半年至明年,各地将积极行动,在水治理领域加大投入,以完成短期目标。
原标题:土壤治理需求爆发,危废与 PPP 协同发展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