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依靠资源消耗、以环境破坏为代价的传统经济增长模式受到越来越多的诟病。改变传统发展模式,减少对不可再生的自然资源依赖,实现经济、社会与自然的协调发展成为国际社会普遍共识。中国的城市发展也必然进行绿色生态转型。
3绿色生态城区实践
3.1国家生态城区建设现状:全面开花,进展各异
住建部推进绿色生态城区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在2011年前,通过国际合作、签订部省、部市合作协议的方式(深圳市、无锡市、河北省、上海市),推进了中新天津生态城、唐山湾生态城等12个生态城试点工作。
第二阶段结合生态城市试点情况,为规范工作提出《低碳生态试点城镇申报暂行办法》,推进低碳生态城市试点。2012年9月,住建部进一步加强对低碳生态试点城镇的支持力度,对低碳生态试点城镇和绿色生态城区工作进行了整合。并于2012年10月、11月先后批准了长沙梅溪湖新城、昆明呈贡新区、重庆悦来生态城、池州天堂湖生态城、贵阳中天未来方舟生态城等五个新城区为绿色生态示范城区。2013年住建部继续先后两批批注了13个城区为绿色生态示范城区。2014年共有两批27个城区申请,目前待审批[8]。
表6住建部与地方合作协议确定的低碳生态城试点名单
表7住建部审批的绿色生态示范城区名单
2012年4月,《关于加快推动我国绿色建筑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为推进绿色建筑的规模化发展,鼓励城市新区按照绿色、生态、低碳理念进行规划,发展绿色生态城区,中央财政对经审核满足条件的绿色生态城区给予基准为5000万元的资金补助。2012年底,财政部、住建部在已获评试点的城区中批复中新天津生态城、唐山市唐山湾生态城、无锡市太湖新城、长沙市梅溪湖新城、深圳市光明新区、重庆市悦来绿色生态城区、贵阳市中天未来方舟生态新区、昆明市呈贡新区8个项目成为全国首批绿色生态示范地区,授予每个项目5000万的补贴资金。
在上述政策及资金激励下,各地积极展开绿色生态城区及绿色建筑规模化建设实践。到目前为止,全国已有上百个名目繁多、种类不同、大小各异的绿色生态城区项目。将全国31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不包括港澳台地区)作为检索范围,以“生态城”、“绿色新区”等为关键词进行网络检索,可检索到绿色生态新区项目共计139个
以上述139个新区项目为分析对象,从空间分布情况看,这些新区主要集中环渤海、长三角、珠三角等沿海发达地区和湖南、湖北等中部城市群,一方面表明这些地区经济和政策环境为生态新区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土壤,另一方面也充分说明绿色、生态、低碳已成为新兴经济地区的战略发展方向。值得注意的是,近两年西北、西南等一些经济相对落后的地区也开始积极开展绿色生态实践探索,将生态和环境优势作为城市发展的核心推动力,绿色生态发展不再是发达地区的专利。
从实践类型来看,主要分为择址新建的绿色生态城区、既有地区的绿色生态改造以及灾后重建的绿色生态城区。其中绝大多数是在既有城区临近择址新建,这一类型的实践受到的现状约束性因素较少,可将绿色生态的理念及技术贯穿在规划、建设、运营整个过程中,全方位的开展建设活动,开发建设见效较快。但投入成本相对较高、人口、产业集聚难度大。相对于建设绿色生态新区,既有绿色生态城区改造的实践需要结合城市更新进行,相对见效缓慢,不易大规模的开展实践,因此除了上海、深圳、北京等少数土地供需矛盾突出的地区,这类实践活动在全国开展较少。但随着城镇化的进程,各级城市的增量发展空间会逐步减少,届时针对既有地区的绿色生态改造将成为主流,应在实践方法和适用技术等方面进行积极探索。
以上面的新建绿色生态城区为例,从建设规模来看,项目用地规模均较大,平均达到近70km2;平均人口规模超过40万,已达一个中等城市的规模;人均建设用地控制在1km2以内,满足相关规范要求和紧凑集约用地的发展原则。从分类统计来看,50km2以上规模的新区项目占到近一半,多数为2012年以前经济发达地区规划建设的大规模新区;从2012年以后,20km2以下规模的中小型新区项目明显增多,且中东西各区域均有覆盖,这显示出国家对于新区发展政策引导的积极作用,也体现出了各地方政府发展新区趋于务实和理性。
在开发模式上,目前我国绿色生态城区开发主要采取了政府主导、市场响应、社会有限参与的模式。从其开发主体来看,主要有国际合作、部市共建、城市政府主导和开发商主导四种类型。城市政府主导开发为政府设置管委会或成立城投公司通过招商引资、土地出让、规划建设管理等手段来主导规划建设。这一部分开发模式占到绿色生态新区的多数,部分城市已经建立了完善的新城建设实施方案和工作机制,但也存在一些新城开发仅冠以生态城的名字,但未采用真正的生态理念和技术措施来推动开发建设。开发商主导开发的绿色生态城区多数为生态旅游度假、休闲养生、高端居住类的房地产建设项目。此类项目通常规模较小,很多仅以绿色生态城作为噱头进行宣传和炒作,并不是真正意义的生态城,但其中也不乏部分有远见的开发主体有志于生态城开发建设,大力推动以绿色建筑、低碳社区为主的开发项目[9]。
3.2地方绿色生态积极探索:北京市在行动
随着绿色生态发展理念的不断深入和相关政策的相继出台,已经有越来越多的省市开展了绿色生态城区推进的建设实践,江苏省从2010年开始,省级节能减排专项引导资金支持内容增加了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示范区,鼓励区域的绿色技术集成实践,获评的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示范区给予不低于1000万元的补贴。山东省从2013年开始启动省级绿色生态示范区的评定,2013至2015年共获评21个示范城区,每个城区给予1000-2000万元的奖励资金。湖北省也从2014年起先后评选14个绿色生态示范区。先行的各个省市从顶层设计,政策引导方向推进着绿色生态由单体建筑向集中成片的示范区发展。
北京市作为首善之区,近年来也一直致力于对绿色建筑及绿色生态城区的建设的积极探索。自2013年制定《北京市绿色生态示范区评价标准》以来,已经于2014、2015先后两年评选出6个绿色生态示范区以及4个绿色生态试点区。下面以北京市为例,重点介绍典型城市通过绿色生态发展思路的延续和系统化的工作举措,在推进路径上,从绿色建筑示范项目到绿色生态示范区,由点到线、由线及面的逐步推进方针。
1、标准先行:以获批的评价标准作为评审重要技术依据
由于绿色生态城区的规划建设还处在发展的初期阶段,北京市绿色生态示范区规划编制、实施与评价管理中还存在着标准缺失等问题。2013年,经过明确工作内容和技术路线、确定指标体系和评价类别方式、试点评估等多个工作阶段,北京市规划委员会组织编制了《北京市绿色生态示范区评价标准》和《北京市绿色生态示范区规划技术导则》。通过对国内外相关标准的分析、北京市绿色生态示范试点区的技术要点的提炼、以及北京市在各个领域的现状及问题的挖掘探讨,建立起涵盖绿色生态示范区规划、建设、管理全生命周期的技术引导、监督核查与后期评估机制,以更有效地落实生态策略,总结经验教训。其中《北京市绿色生态示范区评价标准》是2014、2015年北京市绿色生态示范区评价的重要技术依据。
2、注重落实:多个环节评审综合现场考察强调落地实施
北京市绿色生态示范区评选原则上每年评审一次,评审工作由北京市规划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北京市规划委员会确定的评审委员会按照资料初审、现场核查、专家评审等三个环节,综合考虑城区代表性与示范意义、规划编制合理性及可行性、建设进度及资金落实情况、城区能力条件、机制创新程度等因素,择优确定纳入示范的城区。
1)资料初审: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符合申报条件的,列入评选范围;由评审委员会结合申报城区自评与评审委员会核查结果确定最终初审得分。
2)现场核查:评审委员会的专家就申报城区系统设计、组织管理、实施推进、特色创新等情况进行现场考察并打分;重点核查用地布局、生态环境、绿色交通、能源利用、水资源利用、绿色建筑等领域的规划建设和实施情况。
3)专家评审:评审委员会的专家通过审查资料、听取汇报、质询、讨论等程序为参选功能区打分;关注申报功能区因地制宜的绿色生态路径及特色和创新点。
与国家绿色生态城区评选相比,北京市增加了资料初审和现场考察环节,在资料初审环节,对照评价标准筛除不符合申报条件城区,对符合申报要求城区进行技术材料打分。在现场考察环节,对申报城区的是否实施或是否具备实施条件作出评判,对已有一定完成度和显现效果的城区适当鼓励。
3、示范价值:强调北京特色,技术突破与机制创新并重
北京市绿色生态示范区的评选侧重对申报城区示范价值的考量,强调申报城区在北京市具有示范意义,对同类型城区起到突出示范作用或在政策制定和机制创新上具有推广价值。
最终确定北京未来科技城、北京雁栖湖生态发展示范区、北京中关村软件园为首批北京市绿色生态示范区;北京中关村生命科学园、新首钢高端产业服务区、中关村翠湖科技园为第二批北京市绿色生态示范区。获选示范试区的共同特点包括有完善的绿色生态规划指标体系,倡导绿色建筑和绿色交通,充分利用可再生能源,并循环利用固体废弃物。示范试点城区在创新管理机制、智慧的城市运营系统及低碳生态技术集成方面均进行了有效探索,其经验可在全市甚至全国类似条件城区推广应用。
4、经验推广:系统设计,扎实推进,持续深化完善
北京市绿色生态示范区工作从政策、标准、技术、管理等多领域全面推进,具有明确的技术标准作为引领,使全市各个功能区在规划建设工作中有章可循。本次绿色生态示范区评选中参评功能区类型多样,包括新建城区与既有城区,有中心城区的核心CBD,也有远郊区县的生态发展区,既有单项功能为主的科技园区,也有复合功能形态的城市金融商务区。参评功能区多具有完善科学的顶层设计和指标体系,进行土地、交通、生态环境、资源能源等专项的系统规划,并通过机构设置、配套资金、管理政策等实现组织保障到位,有效扎实的推进实施工作。在规划管理中以绿色建筑为重点突破,强调具体生态指标与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土地出让条件结合的落地途径,使绿色生态要求进入到法定规划的程序中。同时,部分功能区尚需注重低成本、适宜技术的应用,合理统筹建设时序,加强职住平衡的考虑,在以后的规划建设中持续深化和完善。
表8北京市绿色生态示范、试点区名单
3.3绿色生态城区实践总结:成效与问题并存
从住房和城乡建筑部调研组组织对获评绿色生态城区进行实地调研情况来看,这些绿色生态城区作为先行先试的实践案例,多数可以满足用地规模合理、土地利用集约和建设周期适宜的基本要求,在已有政策和规划的引导下,大多数已经开展了建设实践的探索,并初步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在城区选址、规划编制、机构保障、政策扶持起到了一定的示范作用。
依托城市,精心选址:多数绿色生态示范城区的选址均可做到结合城市整体空间拓展,处于城市的主要发展方向上,是城市近期重要开发地区,地理区位、交通条件以及自然本底较好、市场开发潜力大,具备较好的吸引人口集聚的潜力。
统筹规划,引领发展:各城区的规划均能按照低碳生态的理念进行编制,通过邀请国内外低碳生态城市、绿色建筑等方面的专业队伍,甚至开展国际咨询完成了城区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城市设计等,并把绿色建筑、可再生能源利用、绿色交通等指标作为控规内容来引导城区发展。
专设机构,加强组织:设置专门的组织机构是保障绿色生态城区能够长效、有序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各城市政府为了加快建设绿色生态城区,均成立了相应的管委会,并引入城投公司或房地产公司进行土地的整理、投融资、一级开发,部分城区还通过跨区域合作或专门设置由城市政府主要领导领衔的低碳绿色推进办公室或领导小组,来保障绿色生态城区的有序、健康发展。
政策扶持,加快推进:除去贯彻执行国家绿色生态城区相关政策的基础上,各地方针对绿色生态城区的特点出台因地制宜的扶持政策和技术标准,在城市规划管理、土地指标、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制定了相应的扶持政策和相关的技术标准,并动员各级政府和部门,在前期做好充分的可行性研究的基础上,分工负责,加强协调,强力推进绿色生态城区的规划建设。
渐成规模,示范初显:多数绿色生态城区或其核心建设区域的用地规模控制在3-10平方公里左右,因此相对较为容易形成具有示范效应的建设规模。各地绿色生态城区的规划建设已经普遍展开。各城区都能按照城市综合开发模式,开展规划编制、基础设施建设、环境整治和各类地产项目开发,同时加强低碳生态技术的应用,部分城区主要的河湖景观、城市干道已经形成,建筑量已具有相当规模[10]。
另一方面,尽管绿色生态城区是我国建设生态城市过程中提出的一个更为切合实际的发展目标,但由于宏观指导政策的缺失以及内涵理解上的不充分等原因,在规划建设的实际中依然存在着不少的误区与问题,阻碍了绿色生态城区的发展。
产业基础薄弱,居民吸引不足:绿色生态城区多数属于城市重点发展的地区,多数也都定位为城市副中心等,但从实际条件和产业类型而言,部分城区基础薄弱,未能形成有效的“产城融合”支撑,导致“空城”、“睡城”频现。如河北的唐山湾生态城,迫于宏观经济形势影响,产业战略规划基本落空,大量建设停滞,一度被媒体报导为“空城”。天津中新生态城虽然发展势头良好,绿色生态理念在建筑和基础设施建设中积极落实,但大部分并未投入使用,居民入住率较低。
强调技术全面,缺乏适用分析:生态城区建设多为系统工程,从规划初期即提出全面推进各个系统建设,在部分城区的实际建设中更是求大求全,缺乏对每项技术系统的适宜性分析,很多技术未考虑地区气候、经济等条件限制,未能体现因地制宜的针对性。如北京雁栖湖生态发展示范区提出13大方面,78项技术99个示范项目,全面应用绿色生态先进技术。但部分技术成本过高,难以复制推广。考虑到雁栖湖定位为国际会都,将生态技术全面展示宣传有一定现实的示范意义,但其他城区尚需对生态目标及技术集成的设定做审慎分析。
建设时序不明,低碳行为高碳化:在绿色生态城区的建设实施过程中,往往缺乏对生态技术时序的设计,实际实施从目标制定的“适度超前”演变为“过度超前”,导致一些低碳的技术产生了高碳的效果。如中新天津生态城的能源资源处理中心,由于建设时序过早,在入住率不高的情况下可供资源化的垃圾、污水等废弃物数量有限,造成了巨大浪费。唐山湾生态城的垃圾真空气力收集系统也面临类似困境,导致无法正常运营。
强调新建城区,忽视既有改造:在中国快速城镇化的背景下,绿色生态城区的建设也不可避免的盲目关注大城市,忽视中小城市;过分强调新建城区,而忽视对既有城区的改造。一方面,新建城区多因基础设施配套不足,又缺乏足够产业支撑,造成土地资源的浪费,有潜在的“空城”可能。另一方面,既有城区也面临各种环境问题,亟需提升生态宜居品质。目前部分用地紧张城市如北京、深圳等地已经开展既有城区提升的实践,如北京首钢工业区改造、中关村软件园生态提升等项目,符合减量、增效、精细化的生态发展趋势。
规划技术先行,人文建设匮乏:绿色生态城区的实现除了政府的引导,也需要市民百姓的积极参与,生活方式的转变。在目前的城区建设中,规划技术等硬件设施较为齐备,但对人文和社会的关怀还需进一步加强,真正实现“生态社区”的概念,使居民有共同的生活理念、价值观和归属感,践行低碳行为。广泛推行垃圾分类收集、社区拼车服务、跳蚤市场、绿色宣传等公众参与和人文建设内容。
4绿色生态城区展望
4.1绿色发展是一个系统工程,具有复杂性和艰巨性等特征
在我国快速城镇化进程中,加快推进绿色生态城区示范工作有助于促进城市转型发展,提高我国城镇化质量的重要手段,具有重大现实意义。但绿色生态城区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绿色发展既是一个目标,也是一个过程,目前仍处于起步阶段,未来还需要多部门、多方面的分工协作,开展大量的扶持和引导工作来协同推进。
由于我国城市之间存在发展阶段、地域特征、经济水平等多方面的差异,决定了我国城市走低碳生态发展之路的多样性。而就城市的生态本底而言,中国地形复杂,国土辽阔,不同地理区域具有不同的地质情况、气候条件和资源禀赋等,绿色生态规划应当以复合生态理论支撑,依据不同城市的生态本底诊断结果制定不同的规划导则及发展原则,实现不同的发展模式,体现因地制宜的原则。
4.2绿色发展向精细化、本地化、超前性、可操作性过渡
我国已经从城镇化初期进入中后期阶段,一方面我国大城市的城市空间格局和基本框架经过30年快速城镇化的发展和规划建设已经基本定型,大型基础设施也已基本建成,或已做出规划。另一方面城镇化初期大拆大建的弊端已经充分显现,成为资源能源浪费的重要原因。一些低碳生态城市规划盲目关注大城市,忽视中小城镇或者盲目关注新城开发,忽视建成区的生态改造是与整个时代及城市化背景相悖的。
由我国城镇化中后期特殊时期的国情决定,绿色发展作为城市转型的出发点也面临经济增速及建设速度放缓的新常态,在此基础上,绿色生态城区的建设应分别从老旧城区改造、新城区发展和绿色建筑单体推进等多个层面,多类型的协同推进,注重精细化设计,体现本地化原则,适当应用超前性,可操作性技术侧路。对于中小尺度地区低碳生态规划及建成区的低碳生态化改造是当前中国进行绿色生态城市规划建设的重中之重,也是未来绿色生态城区实践的发展趋势。
4.3绿色发展理念重于技术、机制重于目标、标准重于样板
中国是世界上生态城区建设数量最多、建设规模最大、发展速国度最快的国家之一。未来中国仍将是全球生态城建设的核心区域,而中国的绿色生态城区建设经验将推动世界生态城市的发展,目前看来绿色生态的管理和保障机制仍滞后于城市建设的快速发展,也是导致当前中国绿色生态城区实施乏力,操作性不佳的重要原因。树立绿色生态城区的强效保障机制,制定有序发展的绿色生态城区标准规范是在目标确定,示范试点推广基础上的重中之重。
绿色发展最重要的是落实自下而上的绿色生态理念,切勿盲目追求高成本的技术堆砌,绿色生态理念除了贯彻于各项建设中,还应将其逐步引导到居民日常的生活方式中,以此来逐步调整城市的生产结构和消费结构,从根本上改变城市旧有的粗放发展模式。还要转变生产生活方式,树立简约健康的生活观,确定适宜的建设开发定位。倡导绿色生态理念需要政府、企业、公众的共同参与,也是全面推行绿色生态城区的基础[11]。
4.4绿色发展需要适时评估,以免得不偿失、事与愿违
绿色生态城区的规划体系和评价标准已在实践探索过程中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对于后评估机制和体系的建立尚显不足。发展过程中有必要通过建立和完善实施考核,引入高新技术手段来辅助规划管理,加强对绿色生态城区规划建设情况的年度动态跟踪、指导和监督,及时发现其中的问题,并进行评估评价和总结推广。初次之外,还应做到充分发挥公共参与的力量,加强绿色生态城区规划和建设的监督和落实。
各地应在进行规划建设的同时注意总结梳理实践过程中的经验和不足,及时发现和纠正出现的问题,并将成熟、适宜的低碳绿色技术进行推广应用,以期更好的促进我国城市的转型发展。通过构建完善的政策体系,引导绿色生态城区在规划、建设、管理的各个环节实现发展目标的统一和相关配套措施的协同推进;同时建立信息公开制度,适时评估绿色生态城市发展需要,以监测反馈绿色发展的目标制定及技术应用,避免陷入事与愿违的误区。
原标题:绿色生态城区发展现状与趋势(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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