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榆社发电有限责任公司3号、4号机组超低排放改造脱硝改造工程(第二次)招标公告,内容如下:1.招标条件华能榆社发电有限责任公司3号、4号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工程项目由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批准,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华能榆社发电有限责任公司3号、4号机组超低排放改造脱硝改造工程(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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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能榆社发电3号、4号机组超低排放脱硝改造工程(第二次)招标公告

2016-07-07 15:12 来源: 华能招标有限公司

华能榆社发电有限责任公司3号、4号机组超低排放改造脱硝改造工程(第二次)招标公告,内容如下:

1.招标条件

华能榆社发电有限责任公司3号、4号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工程项目由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批准,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华能榆社发电有限责任公司3号、4号机组超低排放改造脱硝改造工程(第二次)进行招标,现邀请潜在投标人对该项目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山西省晋中市榆社县邓峪村榆社电厂。

2.2项目概况:华能榆社发电有限责任公司3、4号(2×300MW)机组脱硝装置采用选择性催化还原(SCR)工艺,100%烟气脱硝,最终NOx排放浓度为100mg/m3以下。每台锅炉配备两个SCR反应器。脱硝系统由哈锅引进日本三菱重工株式会社技术设计制造安装,采用高灰型工艺布置(即反应器布置在锅炉省煤器与空气预热器之间),脱硝装置入口采用垂直长烟道布置,喷氨格栅布置在入口垂直烟道内,催化剂购自奥地利富蓝德催化剂公司。为达到50mg/m3(标、干、95%NO、6%O2,下同)以下NOx排放浓度,必须对脱硝系统进行改造,增加一层备用层催化剂,新增催化剂层吹灰器及电控设备的安装。

投标方负责华能榆社发电有限责任公司3号、4号机组脱硝改造工程(EPC)从合同签定开始到质保期结束为止所涉及到的所有工作。包括(但不仅限于)工艺系统设计、设备选择、采购(不含催化剂供货)、运输及储存、制造、建设全过程的安装、调试、试验及检查、考核验收、消缺、培训和最终交付投产等;并能满足锅炉正常运行的需要。

2.3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共分为1个标段,本工程改造范围从SCR装置入口膨胀节(含膨胀节)到SCR装置出口膨胀节(含膨胀节),具体包括:

SCR流场校核与优化调整。

SCR装置新增备用层催化剂安装。

SCR装置出入口烟道膨胀节进行更换。

SCR装置烟道内部支撑及导流板进行优化改造。

新增SCR装置备用层增装蒸汽吹灰器和声波吹灰器及其设备系统。

SCR装置稀释风机及其相关系统的扩容改造。

喷氨系统(阀门、喷氨格栅)、整流装置进行全面检查,如不满足要求进行更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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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R装置氨气流量计更换。

喷氨自动控制系统(IFIT系统)进行优化。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卷技术规范书。

2.4 计划工期:本工程3号机组计划于2017年9月15日停机接口,2017年10月30日竣工交付使用。4号机组计划于2016年9月15日停机接口,2016年10月30日竣工交付使用。

2.5质量目标:本标工程质量应达到华能国际电力股份公司《火电工程建设考核标准》要求,中国电力建设企业协会颁发的《电力工程达标投产管理办法》投产,并达到国家优质工程验评标准。满足并落实华能基建创一流的各项活动和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并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必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还需承担本工程设计工作,如果投标人不具备电力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环境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设计工作必须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具有电力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环境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分包单位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3投标人近五年(2011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国内2个单台机组容量为300MW级及以上火电厂同类脱硝改造业绩或流场优化类似业绩(请提供合同协议书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4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存在控股或者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7本工程为EPC建设模式,投标人对工程的施工安全管理负全部安全责任。

3.8投标人对用于本项目的设计工作、设备的性能和质量向招标人负责。

注:以上条款,均为本次投标资格要求的强制性条款,投标人必须满足,如资格不满足上述任一条款,招标人有权否决其投标。

4、投标单位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通过华能招标有限公司官方网站(http://www.chnzb.cn)进行报名、购领、下载文件、澄清等工作,投标人须登陆网站完成交费、下载文件等有关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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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6年07月07日09:00起至2016年07月11日17:00止,登陆华能招标有限公司官方网站(http://www.chnzb.cn)上传报名文件(含报名表、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资质证书扫描件等相关资料);经招标代理机构审核合格后,投标人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4.3 购买招标文件时,投标人须通过网银(企业网银或个人网银)支付,不支持其他支付方式,在支付前请核实您银行账户的网上支付单笔限额不少于招标文件售价,以免影响招标文件的购买。投标人须分标段购买招标文件,不得一次支付所有购买标段的招标文件费用。购买文件时,在购买页面中填写的联系人必须是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报名、发标、评标期间的短信通知都将发送到此联系人,所有的澄清也都将通知此联系人。支付成功后,投标人直接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原因外,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恕不退款。招标文件购买失败或其他问题,请与华能招标有限公司网站客服中心联系400-6611-700。

4.4招标文件费:1054元/标段,文件费发票通过邮寄或开标会现场领取的方式发放。

5、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和中国华能集团公司电子商务系统(http://srm.chng.com.cn/)、华能招标官方网站(http://www.chnzb.cn)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介提供的信息而造成的损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6、投标文件的提交:

6.1. 投标人需现场、书面递交投标文件;

6.2.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6年7月27日10:00时(北京时间);

6.3. 递交地点:山西黄河京都大酒店(山西省太原市平阳路19号)3层运城厅。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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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华能榆社发电有限责任公司3号、4号机组超低排放改造脱硝改造工程(第二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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