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月-6月大气污染治理领域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涉及:大气污染治理、VOCs治理、燃煤电厂超低排放等。小编汇总2016上半年大气污染治理行业重磅消息如下:大气治理之政策篇1、新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附法规全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1987年9月5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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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5、211文件失效跟你没关系!2016上半年大气治理要闻汇总

2016-06-30 12:29 来源: 北极星环保网

2016年1月-6月大气污染治理领域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涉及:大气污染治理、VOCs治理、燃煤电厂超低排放等。小编汇总2016上半年大气污染治理行业重磅消息如下:

大气治理之政策篇

1、新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附法规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1987年9月5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根据1995年8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的决定》修正2000年4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一次修订2015年8月29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次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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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海南省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2016-2018年)

为加大对重点领域、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力度,着力整治海南省大气污染的突出问题,确保全省环境空气质量持续保持优良水平,根据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3〕37号)和《海南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琼府〔2014〕7号)的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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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2016年度实施方案(附项目全名单)

为贯彻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3〕37号)和《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改善全省环境空气质量,根据《大气污染防治年度实施计划编制指南(试行)》(环办函〔2014〕362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方案(2014-2017年)的通知》(粤府〔2014〕6号)、《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考核办法实施细则》(粤环〔2014〕110号)的要求,制定本年度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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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关于印发四川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2016年度实施计划的通知

关于印发四川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2016年度实施计划的通知已经下发。实施计划包括年度目标、重点任务及保障措施三个方面。重点工作涉及加大工业污染治理、治理面源污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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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启动重点工作的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启动重点工作的通知

国家民航局综合司,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青海省经信委),有关行业协会、有关中央管理企业:

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五中全会的有关部署,根据“十二五”规划《纲要》、《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的任务要求,我委抓紧推进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取得了阶段性进展。2016年是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攻坚时期,各省区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青海省经信委)(以下简称地方主管部门)、民航局、相关行业协会、中央管理企业等应积极配合,按照国家统一部署扎实推进各项工作。为此,现就切实做好启动前重点准备工作的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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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环保部:鼓励工业污染源治理找“环保管家”(附政策原文)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2016年4月15日印发《关于积极发挥环境保护作用促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指导意见》,鼓励发展环境服务业,坚持污染者付费、损害者担责的原则,不断完善环境治理社会化、专业化服务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第三方运营服务标准、管理规范、绩效评估和激励机制,鼓励工业污染源治理第三方运营。推进环境咨询服务业发展,鼓励有条件的工业园区聘请第三方专业环保服务公司作为“环保管家”,向园区提供监测、监理、环保设施建设运营、污染治理等一体化环保服务和解决方案。开展环境监测服务社会化试点,大力推进环境监测服务主体多元化和服务方式多样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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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气治理政策之VOCs篇

1、环保部征求五项标准意见 涉超低排放和VOCs(附全文)

关于征求《固定污染源废气低浓度颗粒物测定 重量法(征求意见稿)》等五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意见的函已经下发。这五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是:1.固定污染源废气低浓度颗粒物测定 重量法(征求意见稿),2.土壤和沉积物 硫化物的测定 亚甲基蓝分光光度法(征求意见稿),3.土壤和沉积物多氯联苯(单体)的测定气相色谱法(征求意见稿),4.土壤和沉积物有机氯农药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征求意见稿);5.环境空气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便携式傅利叶红外仪法(征求意见稿)。此次发布的五项标准涉及的样品包括固定污染源废气、土壤和沉积物以及环境空气,涉及的仪器包括分光光度计、气相色谱仪和红外分析仪等。《固定污染源废气低浓度颗粒物测定 重量法》主要针对的是现有超低排放中低浓度颗粒物的监测,是首次针对超低排放颁发的标准;《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便携式傅利叶红外仪法》针对的是大气挥发性有机物的监测,是首次发布的VOCs非实验室分析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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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环保部关于VOCs排污收费试点有关具体工作的通知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3〕37号)中“将挥发性有机物(VOCs)纳入排污费征收范围”的要求,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先后出台了《关于印发〈挥发性有机物排污收费试点办法〉的通知》(财税〔2015〕71号,以下简称71号文件)和《关于制定石油化工及包装印刷等试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污费征收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185号),决定自2015年10月1日起,在石油化工、包装印刷行业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排污收费试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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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浙江发文试点征收VOCs排污费,2016年7月1日起执行

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环境保护厅获悉,《关于制定我省挥发性有机物排污费征收标准的通知》,继北京市、上海市、江苏省、安徽省、湖南省、四川省、天津市、辽宁省开征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污费之后,浙江省成为全国第九个省级地区(含直辖市)、正式发布文件通知试点开征VOCs排污费,从2016年7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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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上海出台VOCs治理和减排方案,全过程控制减少排放

上海市出台的《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和减排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坚持“引逼结合”的原则,以不断健全环境标准为主要手段,综合采用严格执法、加强监管、排污收费、资金补贴等多种措施,促进全市工业企业实施VOCs污染减排。

《方案》实施的目标是,到2016年底,上海市现役工业VOCs排放源基本完成VOCs治理项目。届时,上海全市现役工业源VOCs每年可减少排放8万吨;在现有排放源和排放格局不变的同等条件下,预计全市PM2.5平均浓度可下降2%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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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北京市环保局复函北京印刷协会排污收费有关意见

2016年1月28日,北京印刷协会针对《挥发性有机物排污费征收细则》向北京市环境保护局提交了相关意见。(文章链接:北京印刷协会:对《挥发性有机物排污费征收细则》的意见反映)。北京市环保局《对 <挥发性有机物排污费征收细则> 的意见反映》作出如下回复:京环函【2016】19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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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辽宁发文试点征收VOCs排污费,2016年4月1日起执行

近日,继北京市、上海市、江苏省、安徽省、湖南省、四川省和天津市开征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污费之后,辽宁省成为全国第八个省级(含直辖市)、正式发布文件通知试点开征VOCs排污费,从2016年4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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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安徽省淮南市开展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污收费试点工作

安徽省淮南市环保局近日在石油化工、包装印刷行业开展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污收费试点工作

征收标准:为每污染当量1.20元,这一标准从2015年第四季度开始执行。实行差别化收费政策:企业VOCs排放浓度值超过规定的排放限值或者企业VOCs排放量高于规定的排放总量指标的,按收费标准加一倍征收排污费;同时存在上述两种情况的,加两倍征收排污费。企业生产工艺装备或产品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修正)》规定的淘汰类的,按收费标准加一倍征收排污费。企业VOCs排放浓度值低于规定的VOCs排放限值50%以上的,减半征收排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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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海南出台VOCs综合方案 印刷等6个行业被纳入重点整治

海南省生态环保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近日联合印发《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污染物综合整治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明确,到2017年年底,海南省将全面完成有机化工、医药、表面涂装、塑料制品等重点行业企业挥发性有机污染物(VOCs)综合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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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湖南省试点开征VOCs排污费

继北京、上海、江苏省和安徽省开征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污费之后,湖南省是全国第五个省份试点开征VOCs排污费,从2016年3月1日起执行。湖南省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 环境保护部关于制定石油化工及包装印刷等试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污费征收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185号),发布补充通知,结合本省实际情况,确定石油化工行业和包装印刷行业为我省本次试点行业。具体行业范围及石油化工行业VOCs排放量计算办法按《挥发性有机物排污收费试点办法》附件1、附件2执行,待试点完成后全面推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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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宁波VOCs治理有了专业"智囊团",重点整治700家企业

近日,宁波市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专家委员会成立,今年起3年内,33位全国VOCs领域的政策理论研究以及治理实践一线的专家学者将全程参与宁波VOCs整治。

“十二五”期间我市在大气污染防治方面投入超百亿元,重点治理大气煤烟型污染和挥发性有机物污染,取得较为明显的成效。全市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烟粉尘排放大幅削减,我市由酸雨严重地区改善为一般地区,细颗粒物(PM2.5)浓度由2011年59微克/每立方米降到2015年的44微克/每立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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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天津市VOCs排污费差别化收费政策原文

(一)VOCs排放浓度值低于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限值50%(含50%),减半征收排污费;

(二)VOCs排放浓度值高于规定的排放限值,或者VOCs排放量高于规定的排放总量指标的,加一倍征收排污费;同时存在本项中上述两种情况的,加二倍征收排污费;对属于淘汰类生产工艺装备或产品的,加一倍征收排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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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四川正式发文试点征收VOCs排污费

日前,继北京市、上海市、江苏省、安徽省和湖南省开征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污费之后,四川省成为全国第六个省份、正式发布文件通知试点开征VOCs排污费,从2016年3月1日起执行。通知如下:《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关于挥发性有机物排污费征收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6〕8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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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河北省正式发文试点征收VOCs排污费(附全文)

河北省关于制定石油化工及包装印刷试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污费征收标准的通知已经下发。继北京市、上海市、江苏省、安徽省、湖南省、四川省、天津市、辽宁省和浙江省开征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污费之后,河北省成为全国第十个省级地区(含直辖市)正式发布文件通知试点开征VOCs排污费,从2016年1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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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气治理之超低排放篇

1、湖北省关于加强燃煤发电机组烟气超低排放改造环保验收和监管工作的通知

湖北省《关于加强燃煤发电机组烟气超低排放改造环保验收和监管工作的通知》已经下发。《通知》要求现役燃煤发电机组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后,大气污染物排放应满足《全面实施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工作方案》规定的排放标准;装机容量30万千瓦及以上现役燃煤机组(包括热电联产机组)应按照《湖北省2016-2018年燃煤电厂超低排放改造计划》时间进度的要求,按期完成环保设施超低排放改造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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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超低排放改造进行时 哈尔滨大气污染防治方案出台

北极星节能环保网从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政府获悉,关于印发哈尔滨市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行动方案(2016-2018年)的通知,涉及机组节能和超低排放改造。

《哈尔滨市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行动方案(2016-2018年)》业经第十三届91次市委常委会和第五十八次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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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山西省发布燃煤发电机组超低排放改造项目省级奖补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北极星节能环保网从山西省环保厅获悉,关于印发山西省燃煤发电机组超低排放改造项目省级奖补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涉及脱硫系统改造。

为充分发挥政府奖补资金的引导和带动作用,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和有效性,省经信委、省财政厅、省环保厅、省发展改革委根据有关规定,共同研究制定了《山西省燃煤发电机组超低排放改造项目省级奖补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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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山东青岛发布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项目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附政策全文)

近日,北极星节能环保网从山东省青岛市人民政府获悉,关于发布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项目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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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国家能源局:开展2016年煤电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的通知

北极星节能环保网获悉,国家能源局网站发布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开展2016年煤电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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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关于印发《山东省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

北极星节能环保网获悉,国家能源局山东监管办公室发布关于印发《山东省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2015年第114次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按照环境保护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 <全面实施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工作方案> 的通知》(环发〔2015〕164号)工作部署,我办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监管工作,现将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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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关于印发《贵州省煤电机组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

北极星节能环保网从贵州省环保厅获悉,关于印发《贵州省煤电机组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已经下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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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关于印发《湖南省全面实施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工作方案》的通知

北极星节能环保网讯:近日湖南省下发关于全面实施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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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关于印发《辽宁省燃煤电厂超低排放改造计划》的通知

北极星节能环保网从辽宁省环保厅获悉,关于印发《辽宁省燃煤电厂超低排放改造计划》的通知已经下发。具体内容如下:关于印发《辽宁省燃煤电厂超低排放改造计划》的通知各市环境保护局:根据环境保护部、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 <全面实施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工作方案> 的通知》(环发〔2015〕164号)有关要求,省厅组织制定了全省燃煤电厂超低排放改造工作计划,请各市督促指导企业抓紧落实改造方案,按期完成改造任务,于每季度前5个工作日内上报上季度工作进度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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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日照市燃煤机组(锅炉)超低排放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

近日,北极星节能环保网从山东省日照市环保局获悉,关于印发日照市燃煤机组(锅炉)超低排放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已经下发。方案要求全市30台燃煤机组,21台单台10t/h以上燃煤锅炉,于2018年年底前全部完成超低排放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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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关于印发《甘肃省全面实施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工作方案》的通知

北极星节能环保网从甘肃省工信委获悉,关于印发《甘肃省全面实施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工作方案》的通知已经下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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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关于下达浙江省2016年大型燃煤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实施计划的通知

北极星节能环保网从浙江省发改委获悉,关于下达浙江省2016年大型燃煤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实施计划的通知已经下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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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 北极星环保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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