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来,在节能环保领域,合同能源管理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和贡献,而PPP模式也开始在公共基础设施投资方面积累大量的成熟运作经验。在看得见的政策暗涌之下,未来节能环保领域的商业运作模式格局是否将发生变化?是否如业内声音所言——合同能源管理的地位将被PPP模式取代?下面,我们就对这两种火热的模式进行综合梳理。
合同能源管理(EnergyManagementContract,简称EMC),是指节能服务公司通过与客户签订节能服务合同,为客户提供节能改造的相关服务,并从客户节能改造后获得的节能效益中收回投资和取得利润的一种商业运作模式。EMC在中国起步较晚,1997年才进入中国,此后,国家大力推进EMC的实施,国务院多次下发通知培育、鼓励、支持合同能源管理产业发展,并将该模式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以及《公共机构节能条例》中予以推广。截至目前,国家发改委备案的节能服务公司数量为超过3000家,而从事节能技术服务的节能服务公司数量总数突破4000家,年节能超过1300万吨标准煤。近几年来,尽管合同能源管理为全社会的节能环保事业做出了重要贡献,但在发展过程中也出现了不少问题,比如对扶持政策和奖励制度的过度依赖问题等,但这种机制在服务灵活性等方面仍具备突出的优势。财政奖励制度的终结,必将对节能服务公司的融资能力提出更高要求,整个行业或将面临进一步洗牌的可能性,企业节能服务的核心能力将愈显重要。但其地位能否将被蜂拥而起的PPP模式所替代,却值得进一步分析和检验。
所谓PPP模式,即Public-Private-Partnership,简称PPP,也称为公私合作模式,是政府和社会资本,在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领域建立的一种长期合作关系。常见模式为,由社会资本承担设计、建设、运营、维护基础设施的大部分工作,并通过“使用者付费”及必要的“政府付费”获得合理投资回报。PPP模式在中国并不新鲜,过去早已在电厂、高速公路、城市轨道交通等领域开展应用,北京地铁4号线就是PPP运作模式的典型成功案例,PPP模式的最大意义是提高融资能力和提高处理效率。在当前日益严峻的环保治理需求与地方政府捉襟见肘的财务困境的矛盾情形下,PPP模式或将成为公共节能环保领域的最佳解决模式。以某公司智慧城市照明PPP合作运营模式为例,运营管理公司对合同约定区域已有的市政照明设施进行日常运营维护,并进行智慧城市照明升级改造,将原有市政照明基础设施(光源、电器、灯具、灯杆、变压器、线缆及配电箱等)逐步进行更换,从而实现辖区内整体市政照明效果的全面提升,城市照明实现智慧化管理,并确保整体市政道路照明设施的稳定运行,道路照明效果达到《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要求。项目运作过程中采取运营管理公司和政府适度分离的运作原则,政府主要履行监督职责,为该项目提供政府援助,创造良好的外部工作环境和支持,不干预该项目的具体操作,运营管理公司按照市场化原则,负责该项目的资金筹措、改造实施以及改造后的经营管理,确保目标的成功实现。它能够有效引入私人部门承担公共品与服务项目融资、建设、运营等的大部分工作,与政府直接提供环境治理服务相比,PPP有助于地方债务的治理,能够有效缓解政府增量债务、消化政府存量债务,同时分散部分投资风险,通过私人部分的引入,有助于提高项目运作效率。而相较于私人部门运作项目的方式,PPP模式有政府的合作参与,也有助于项目融资信用度的提升,提高项目融资能力。
综上所述,在公共节能环保领域,随着对节能服务相关补贴的取消,未来具备分担政府债务能力的PPP模式或将比EMC具备更多优势以及取得更多机会,但PPP模式相较于EMC又缺少了一定的灵活性,且EMC仍有机会在私人节能领域继续占领市场,但前提是,节能服务公司具备过硬的核心技术能力以及相应的融资能力,所以“靠补贴吃饭”、“皮包公司”类型的小规模节能服务公司,或许终将逐渐淡出这个挑剔的市场。
原标题:未来节能环保领域,合同能源管理是否将被PPP取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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