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新区热电联产项目配套供热管网工程临时热源脱硫除尘总承包招标公告对兰州新区热电联产项目配套供热管网工程临时热源脱硫除尘总承包工程进行招标代理。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1.1工程概况本项目位于兰州新区纬三十四路以南,经二十九路以东,JK24#路以北。厂址现状为新区市政储备用地,靠近规划道路

首页> 大气治理> 除灰除尘> 招标> 正文

兰州新区热电联产项目临时热源脱硫除尘总承包招标

2016-06-07 14:24 来源: 中国招投标信息服务平台

兰州新区热电联产项目配套供热管网工程临时热源脱硫除尘总承包招标公告

对兰州新区热电联产项目配套供热管网工程临时热源脱硫除尘总承包工程进行招标代理。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1工程概况

本项目位于兰州新区纬三十四路以南,经二十九路以东,JK24#路以北。厂址现状为新区市政储备用地,靠近规划道路纬三十四路。临时热源厂南北长约124m,东西宽约220m。本项目在热电联产工程投产后,将作为其调峰热源使用。目前临时热源场地已平整,锅炉房及附属用房、引风机房、煤场等土建工程正在施工。

本次招标的兰州新区热电联产项目配套供热管网工程临时热源2台29MW锅炉配套的烟气除尘除灰系统、脱硫系统,采用布袋除尘器除尘、石灰石石膏法湿式脱硫,以及湿式除灰。

污染物排放量必须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要求,并实现远传、在线监测等功能。

1.2招标范围

1.2.1兰州新区热电联产项目配套供热管网工程临时热源2台29MW锅炉配套的烟气除尘除灰系统、脱硫系统(含除尘、除灰、脱硫系统电气自控设备)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

1.2.2工作内容及工期

1.2.2.1工作内容

(1)按本招标文件要求,提出满足本工程功能及环保要求的脱硫系统及烟气除尘除灰系统的设计方案,并依据该设计方案,进行设备选型。

(2)负责提供与该设计方案相匹配的所有设施、设备、材料,包括相关的管道、阀门、电气控制装置及环保验收检测计量装置等。

(3)负责该设计方案中所有设施、设备、材料、管道、阀门、控制装置、环保检测装置的安装施工、调试、试验、竣工资料的编制移交、竣工图编制、试运行、技术服务、人员培训、售后服务及所有相关环保验收等工作。

(4)负责本标段与兰州新区热电联产项目配套供热管网工程临时热源其他标段之间的接口及配合。

具体内容及要求见技术条款。

1.2.2.2工期

暂定开工日期为2016年7月15日,与临时热源同步建设,2016年10月15日投运,工期90天。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方通知为准。

1.3资金来源

本工程由甘肃黄河水电有限责任公司利用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投资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

1.4投标人资格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一般纳税人资格的企业,且同时具有环境工程(废气)设计乙级及以上、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1.5业绩

近3年内,投标人必须具有1个燃煤锅炉配套的烟气脱硫除尘系统设计、采购、安装业绩,且所提供业绩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要求(须附合同证明材料及用户证明材料)。

1.6项目经理资格

项目经理必须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1.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8资格审查

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在评标阶段对其进行资格后审,对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将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9招标文件的获取

1.9.1公告发布日期:2016年6月6日

1.9.2报名截止日期:2016年6月13日

1.9.3发售招标文件时间

2016年6月6日~2016年6月14日8:30~11:30,14:30~17:30

1.9.4发售招标文件地点:青海省西宁市。

1.9.5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500元整,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无论中标与否均不予退还。

1.10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必须于2016年6月27北京时间9:30时截止时间前递交招标人,送达地点为青海省。

1.11其它

1.11.1投标人应填写报名申请表。

1.11.2报名时须携带投标人的单位有效证明(介绍信或授权书)、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可在中国招投标信息服务平台免费注册,缴纳平台使用费后,可下载查看招标公告、招标变更、澄清、中标公示等。

更多详细信息请登录

中国招投标信息服务平台

联系人:孙工

手机:13051898330

邮箱:zgbidding2016@163.com

QQ:1062178398[加时请注明公司名称]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购买招标文件之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业主咨询投标详细要求,具体要求及操作流程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展开全文
打开北极星学社APP,阅读体验更佳
2
收藏
投稿

打开北极星学社APP查看更多相关报道

今日
本周
本月
新闻排行榜

打开北极星学社APP,阅读体验更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