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部华北环保督查中心近日联合河南省环保厅向新乡市政府反馈了新乡市大气和水环境治理综合督查有关情况。新乡市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各县(市、区)政府和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参加了反馈会。
为贯彻落实新《环境保护法》,推进《大气防治行动计划》《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强化政府的环境责任,根据工作部署,华北环保督查中心联合河南省环保厅于今年3月~4月,对新乡市大气和水环境治理工作开展了综合督查。督查组坚持问题导向,通过暗访摸底、明察核实、现场检查、走访部门、查阅资料、受理举报等方式,对新乡市环境保护特别是大气和水污染防治工作进行了综合分析。
督查认为,近年来,新乡市委、市政府坚持发展与保护并重,不断强化环境保护工作机制,完善环保目标考核体系,经过多年努力,全市产业结构得到优化,重点行业环保治理、燃煤锅炉拆改、黄标车淘汰等工作稳步推进,城市环境建设、传统产业升级、生态示范创建取得积极进展。新环保法实施以来,环境监管执法力度明显加大。
督查指出,新乡市虽然环保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但从全市环境质量现状来看,问题依然突出,形势不容乐观。
环境问题突出 压力传导不力
一是全市大气和水环境质量不容乐观。2015年,新乡市全年PM10平均浓度为158μg/m3,PM2.5平均浓度为94μg/m3,达标天数为147天,达标率为40.3%,PM10与PM2.5年度均值增幅均为全省18地市第一,两年均未完成蓝天工程确定的年度工作目标任务,且2015年大气环境指标不降反升,呈现恶化趋势。2015年,全市地表水环境质量责任目标断面达标率为60.4%,没有达到省定达标率不低于80%的目标。海河流域考核断面达标率更低,共产主义渠卫辉下马营断面全年达标率仅为33.3%,卫河卫辉皇甫断面达标率仅为8.3%。
二是部门联动和压力传导不力。新乡市环保工作机制不完善、部门职责不明确、压力传导不到位、考核问责不落实等问题仍然比较突出。全市散烧煤底数不清、污染情况不明,缺乏基本管控措施;黑臭水体排查不到位,未制订并采取有效的截污治污措施;地下水质和水污染管控也存在部门职责不清、协调推进不力等问题;畜禽养殖污染管控,秸秆、垃圾禁烧等工作均存在部门之间推诿扯皮现象。基层政府尚未明显感受到压力,一些基层政府及有关部门在制定“三大工程”方案时,照搬照抄上级方案。
三是产业及产业集聚区环境问题突出。新乡市高耗能、高污染行业占比较大,布局不尽合理。水泥、化工、造纸、制药等高耗能、高污染行业集中,产能和产量均居全省前列。产业集聚区环境问题突出,在全市12家省级产业集聚区中,封丘县、原阳县等6家产业集聚区未通过规划环评,新东、辉县等9家产业集聚区未实现集中供热,两家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未按要求建设,3家产业集聚区工业废水虽然进入污水处理厂处理,但污水处理厂长期超标排放。
四是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落实不够。煤炭消费总量管控不力,消费量仍逐年增长,2015年全市能源消费总量中煤炭占比77.9%。煤质不容乐观,2015年12月,抽检发现商品煤(型煤)全硫和挥发分不合格率为30%,企业燃煤全硫不合格率为19%。扬尘污染管控不力,多数施工工地未落实“六个100%”要求;道路扬尘问题突出,市区环路和107国道拉运沙石的大型载重车辆较多,多数未采取苫盖等防扬尘措施;市区机扫车辆严重不足,城区主干道机扫率远低于新乡市蓝天工程实施方案确定的80%目标;秸秆焚烧存在反弹风险,全市垃圾焚烧管控不严;油品质量、油气回收问题较多,对10家民营加油站汽油进行取样检测,多家发现不合格油品。
五是水环境污染治理工作任重道远。新乡市医药、造纸、化纤、化工、酒饮料、食品加工和纺织等行业,每年排放主要污染物占全市工业水污染排放量的约80%。污水直排问题依然常见,全市污水管网覆盖率约为70%,每天有约15万吨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直接排入河流。新乡市已建成14座污水处理厂,有4座一直未投入运行。10座正在运行的污水处理厂中,两座污水处理厂收水不足,不能正常运行;两座污水处理厂长期超负荷运行,经常出现超标排放和污水溢流问题;两座污水处理厂由于接纳高浓度工业废水,每天排放约17万吨超标废水。畜禽养殖环境问题不容乐观,规模化养殖场(小区)中,300多家尚无污染防治设施;而非规模化畜禽养殖户普遍未建设配套污染防治设施,污染情况突出。
六是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严重滞后。污水治理规划项目建设迟缓,河南省要求2015年底建成投运的18个项目中,12个项目未完成建设。城市集中供热率低,根据测算,市区集中供热率不足20%,散烧煤供暖对冬季大气污染治理带来巨大挑战。生活垃圾填埋场运行管理不规范。新乡市8家生活垃圾填埋场不同程度地存在填埋不规范、渗滤液处理设施不正常运行、不能及时验收等问题。
七是部分企业环境违法、违规问题屡禁不止。河南新乡华星药厂锅炉改装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企业1号锅炉配套脱硫设施未正常运行;4号75吨/时锅炉无环保手续,脱硫脱硝设施违法运行。河南李固特种水泥有限公司被河南省环保厅实施按日连续处罚并停产整改后,擅自恢复生产,且对周边大气环境造成污染。此次督查还发现,新乡市巨晶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获嘉县东张巨新型墙体建材厂、新乡市华中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延津县卫星环保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新乡市鑫泰隆木业有限公司、华瑞高科有限公司存在污染防治设施不正常运行、违法违规生产等问题。
强化压力传导 加强问题整改
针对上述问题,督查组要求,新乡市应认真做好综合督查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整改方案在20个工作日内报送环境保护部、河南省政府,整改方案要“拉条挂账”,做到可检查、可考核、可问责。在推进整改工作中,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强化压力传导,严格落实《环境保护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要求,坚决推进环境守法新常态。
河南省环保厅在反馈会上强调,一是要认清当前严峻形势,切实增强抓好环保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要深刻认识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和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坚定决心。新乡市要举一反三,全面梳理制约环境质量改善的突出问题,紧紧抓住当前面临的重大机遇,统筹推动环保和经济双赢。二是要突出重点领域,狠抓环境突出问题整改落实,紧盯目标,落实责任,确保完成河南省《蓝天工程实施方案》下达的目标任务,要抓好深入开展水环境综合整治,加强产业聚集区、工业园区集中整治,严厉打击环境违法突出问题,加强环境监测网络建设等目标任务。三是要强化“四个责任”,构筑党委统领、政府负责、部门协作、社会共治的环保大格局,强化党委、政府的领导责任,要按照中央对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明确要求,严格执行;明确相关部门的“三管三必须”责任,要严格环保统一监管责任,落实排污单位遵纪守法责任。
最后,新乡市人民政府代市长王登喜表态,新乡市将以此次反馈会议为契机,围绕督导组反馈意见和各有关要求,全力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强力推动环境形势持续好转。做到思想认识上再提高,问题整改上再加强,标本兼治上再发力,问效追责上再严格。新乡市将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全面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以更严的措施、更大的力度、更高的标准,加强环境保护工作,不断改善环境质量。
原标题:水和大气问题突出亟待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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