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摸清湖南省节能环保产业家底与现状,进一步推进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节能环保产业的相关意见,湖南省委政研室组织人员深入相关企业、省直部门、基层一线,通过现场调研、数据分析、开展座谈等形式,对全省节能环保产业发展情况进行了深入了解和研究。总的感觉是:湖南省充分发挥全国两型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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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环保产业前景广阔、大有可为——关于湖南省节能环保产业发展情况的调查与思考

2016-05-17 13:29 来源: 湖南省委政研室 作者: 刘山 李先吉

为全面摸清湖南省节能环保产业“家底”与“现状”,进一步推进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节能环保产业的相关意见,湖南省委政研室组织人员深入相关企业、省直部门、基层一线,通过现场调研、数据分析、开展座谈等形式,对全省节能环保产业发展情况进行了深入了解和研究。总的感觉是:湖南省充分发挥全国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优势,将发展节能环保产业作为转方式、调结构、惠民生的重要着力点和突破口,以技术为支撑,以市场为导向,以工程为依托,以政策为保障,走出了一条颇具特色的节能环保产业发展之路,节能环保产业在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存在下保持了高速增长,展现了广阔前景。

一、朝阳产业方兴未艾

节能环保产业作为“朝阳产业”,近年来在全球范围内引起普遍关注,并迅速成为推动全球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新兴力量。湖南省节能环保产业起步于上世纪70年代,经过三十多年的发展,已形成跨领域、跨行业、多形式的综合性新兴产业,为推动全省节能降耗、污染治理、生态环境改善和可持续发展提供了十分重要的物质基础和技术保障。主要呈现出四个方面的特点:

(一)产业规模逆势增长

近年来湖南省节能环保产业飞速发展,2013年全省节能产业总产值突破380亿元;环保产业总产值年均增长21.4%,2013年达1073亿元,成为湖南省第11个千亿产业,规模居全国前10,前进7位。2014年全省节能产业总产值预计达450亿元,同比增长约21%;环保产业总产值预计达1300亿元,同比增长25%。目前全省共有节能服务公司300余家,其中国家备案节能服务公司162家。环保装备制造业成为先进装备制造业的新生力量,环保服务业范围已经拓展到环保工程总承包、环保设施专业化运营、合同环境服务等。2014年全省从事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单位约为220家,从事环境保护产品生产的企事业单位约为115个,从业人员总数1.5万人左右,产出环境保护产品项(系列)数量为160个左右;从事环境友好产品生产的企事业单位约为123家,从业人员总数2.3万人左右。随着世界经济持续缓慢复苏,随着低成本竞争优势被逐步削弱,很多产业出现下行态势。而在下行压力步步紧逼之下,湖南省节能环保产业依然保持了持续平稳较快增长的良好态势,产业基础不断夯实,后劲日益增强,2014年上半年增幅超过30%,是增长最快的产业之一。目前已形成了长沙高新区、长沙再制造产业基地、汨罗和永兴“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娄底和湘潭资源综合利用“双百工程”示范基地等一批环保产业集聚区,涌现了永清环保、凯天环保、中联重科环境产业等一批节能环保骨干龙头企业。

(二)技术研发亮点颇多

高度重视节能环保技术产品研发推广,节能环保技术研发资金占财政收入比重逐年增加。2014年,湖南省本级财政安排节能技术研发资金达6000万元左右,占地方财政收入比重达到3‰左右。

搭建了一批创新服务平台。充分发挥湖南省科研院所密集、科技资源丰富的优势,拥有中南大学、湖南大学、湘潭大学、长沙理工大学、长沙矿冶研究院、湖南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等一批从事节能环保技术研究单位。以企业为主体,组建62个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成员单位超过700家。组建国家光伏装备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能源风力发电研发(实验)中心、亚欧水资源研究和利用中心等20多个重大协同创新平台。国家重金属污染防治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自获批建设以来,先后承担了863计划、国家科技支撑计划等20多项国家课题,获得专利近20项,1项成果获得国家技术发明二等奖。

突破了一批关键核心技术。针对节能环保领域的关键技术瓶颈,2010年以来,在节能环保领域投入财政科技经费16亿元,带动企业投入近100亿元,启动实施了包括10个省科技重大专项在内的一批科技攻关与示范项目,承接了包括863计划、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在内的一批国家科技项目,集中突破210余项节能环保的关键技术,为节能环保产业的发展提供了丰富的技术储备。

促进了一批成果示范运用。通过科技成果转化计划等专项引导支持,选择一批成熟度高的节能环保技术,在有色、化工等重点行业转化和推广。通过重点技术的产业化应用,大大提升了产业整体素质,增强了产业竞争实力。

(三)重点工程带动力强

先后实施水污染治理、大气污染治理、土壤污染修复试点、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园区循环化改造等一批投资规模大、辐射面广、带动力强的节能环保重点工程。通过这些重点工程的实施,有效促进了消费和投资增长,大力推进了节能环保产业蓬勃发展,一大批高耗能、高污染产业被淘汰。比如以湘江流域水污染治理为重点,启动实施省政府“一号重点工程”,三年来,国家先后支持湖南省55亿多元,省本级安排专项资金14亿元,发行重金属污染治理专项债券67亿元,加上企业投入,湖南省在湘江重金属污染治理方面的投入达170亿元,启动湘江流域重金属污染治理重点项目711个。比如在长株潭城市群投资800多亿元,启动工业锅(窑)炉节能技术、新能源发电、生活垃圾污泥焚烧及水泥窑协同处置等十大清洁低碳技术推广工程,实施800多个重点项目建设。比如长株潭推广太阳光伏发电技术,利用三市工业园区闲置的屋顶安装发电设施,带来至少120亿元的直接投资。

(四)支撑力度逐步加大

资金投入持续增长。大力争取中央财政支持,近几年先后争取建筑节能类补助资金、节能产品惠民工程资金、节能家电的推广资金、国家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资金、中央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以及淘汰落后产能、节能技术改造、合同能源管理资金等多个中央财政节能环保专项资金。重大工程项目资金与产业引导资金大幅增长,筹集湘江保护和治理第一轮“三年行动计划”资金598.4亿元,安排重金属污染防治专项资金12亿元,争取土壤重金属污染治理资金11.56亿元,安排专项资金4亿元用于联防联控工程、建筑节能工程、两型社会示范创建、国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工业企业清洁技术研发、能耗在线监测、清洁生产、节能示范项目以及节能量奖励等方面。2014年1-11月,中央及省预算内基建共下达环保资金91873万元。

政策体系不断完善。先后出台绿色建筑技术、重金属污染综合治理等多项综合措施,制定混凝土搅拌站、餐厨垃圾处理等单项环保政策,发布工业产品能耗限额标准、LED路灯标准等行业节能标准,倒逼和激励节能环保产业发展。严格落实税收支持政策,鼓励企业节能节水。大力推进“两型产品”政府采购,在全国率先推行政府采购两型产品制度,组织完成两批共计444个产品的发布工作。2014年1-9月,两型产品销售收入114.98亿元,同比增长18.9%。落实节能产品惠民政策,推荐46家企业1592种产品申报国家节能产品惠民工程目录。

产业服务有效创新。组织41家企业进入国家节能服务公司备案名单,全省获国家备案的节能服务公司达到162家。成立全国首家由服务企业、科研单位、金融机构自发组成的综合性节能服务产业联盟。作为全国首个环境服务业发展试点省份,发布《湖南省环境服务业发展试点方案》,大力推行合同环境服务、综合环境服务、环保设施第三方运营等环境服务模式。2014年全省实现环境服务总额约180亿元,同比增长50.5%。

绿色信贷蓬勃发展。加大对长株潭两型社会建设、绿色建筑、湘江重金属污染治理、资源循环利用等领域的信贷支持力度,对钢铁、水泥、有色、玻璃等“两高一剩”行业中的劣质企业,加快调整退出存量信贷投入,对不符合国家、省环评要求的企业实行贷款审批“一票否决制”。针对水资源利用和环境保护领域、环境治理领域、节能环保产业链、资源循环利用等领域,创新推出节能减排技改项目融资模式,支持企业对现有设备和工艺进行更新和改造,引进高效节能的生产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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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提质升级任重道远

虽然湖南省节能环保产业获得了长足发展,具备了进一步做大做强的基础。但从适应“新常态”的要求看,与发达国家和发达地区相比,仍有很大差距,提质升级任重而道远。特别是节能环保产业对经济整体走势反映“滞后”,虽然目前能够保持“逆势上扬”,但随着经济下行压力的持续存在,如果不能及时提升产业素质、拓展产业内涵,势必会影响持续产业健康发展。

(一)产业发展“快而不大”

虽然近年来湖南省节能环保产业飞速发展,但产业整体规模偏小,企业大都处于初创阶段,与发达省份相比差距较大。比如江苏省2012年节能环保产业实现主营业务收入4690亿元,山东省2014年节能环保产业产值将突破5000亿元;而湖南省环保产业2013年刚刚突破千亿,节能产业2014年约为450亿元。在环保龙头骨干企业中,全省只有永清环保一家已上市,缺乏发展能力突出、品牌效应强大的旗舰型企业。同时,区域发展不平衡,长沙、郴州、岳阳、衡阳、湘潭5市产业产值占全省75%以上;大型节能环保企业主要分布在长株潭城市群;节能环保设备制造企业和服务企业主要集中于长沙,资源利用企业主要分布在郴州、汨罗和衡阳。随着经济下行的进一步压力加大,将逐步削弱企业节能降耗的内生动力。根据省发改委近期对48家重点用能单位监察的结果显示,近40%处于停产或半停产状态,高耗能高污染企业的节能环保需求空间受到较大挤压。

(二)市场程度“进而不快”

虽然近年来湖南省节能环保产业发展迅速,但受体制、观念和诚信体系等方面制约,湖南省节能环保市场发展相对滞后,节能环保服务供给与需求难以有效对接。全省真正与环保企业签订合同环境服务协议的仅个别县市。能源阶梯价格、能效领跑者制度、节能量交易、排污权交易、碳交易等市场化机制推广还不够,湖南还没有纳入国家碳汇交易、碳排放交易权试点范围。节能环保市场潜力没有得到充分释放,企业自主推进节能减排的积极性、主动性还不够。市场门槛较低,低价低质无序竞争现象比较突出,技术、项目信息不对称,资金成本过高,新技术认同难、落地难。节能环保市场监管体系还不健全,节能环保监察执法力度还有待强化,监管倒逼的作用没有充分体现。省发改委监察的48家重点用能单位中,超过22%的企业因为未经济负荷生产,产品单耗起伏大,节能量呈停滞或下降趋势。

(三)技术研发“多而不强”

虽然湖南省节能环保技术创新亮点颇多,但存在的问题也不少。主要是:企业研发能力不强,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还不完善;全省节能企业研发经费占企业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仅在2%左右,采用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的环境保护产品采标率只有78.5%;大多数企业仍以模仿和代理国外技术或设备为技术战略,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和产品的研发投入不足,形成的专利、核心产品和技术标准等重大创新成果还比较少,尚未真正形成创新驱动的发展模式。据对上千种节能环保产品的调研发现,约有1/5的产品由于可靠性、通用性、产品工业设计上的欠缺,面临被淘汰的危险,约有2/5的产品需要改进提高。

(四)政策机制“有而不全”

近年来,国家和省出台了多个与节能环保产业发展相关的规划、政策和意见,包括主体功能区规划、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规划、各地区中重点区域污染治理规划、加快节能环保产业意见、加快节能服务产业意见、节能环保产业税收优惠政策等。但在规划、政策和意见落地过程中,系统配套的实施细则或办法还有欠缺,导致相关规划、政策及意见对产业发展的促进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节能服务企业税收减免、节能产品推广财政补贴等措施尚没有配套实施办法,合同能源管理财政奖励资金省配套部分难以落实。节能市场监管和引导相对欠缺,对节能新技术新产品的认证工作滞后,产业的统计核算体系不完善。一批有关节能环保法规和标准体系迟迟不能出台,在节能环保标准体系建设在很多方面还是空白。比如工业锅炉节能由于缺乏强制性标准和配套政策,大部分企业很少主动开展节能改造;泥窑协同处理生活垃圾,缺乏总体规划、垃圾补偿标准、工艺规范标准、配套政策,技术很难推广。

三、行业前景相当广阔

节能环保产业是一个应时代需求而生的新兴产业,几乎渗透于经济活动的所有领域。国际金融危机导致发达国家经济严重衰退,新兴市场国家经济增速大幅放缓,主要经济体把发展节能环保等新兴产业作为解决经济困境的新举措和推动经济发展的新引擎,发展绿色经济已成为全球共识。在日趋严重的资源和环境压力倒逼之下,节能环保产业正在开启全新的需求空间,即将迎来发展的黄金期。

(一)从转型要求看

随着我国经济逐渐进入“新常态”,潜在增长率下降、资源环境压力加大,我们“做不到”也“受不了”像过去那样高增长。湖南作为中部省份,与发达地区相比,资源能源利用效率低,环保欠账多,生态保护任务重,以土地换资金、以空间求发展、以环境为代价的传统粗放式发展模式已难以为继,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刻不容缓。节能环保产业作为新兴产业,具有潜在市场大、带动能力强、就业机会多的优势,是当前刺激消费、增加投资、稳定出口一个很好的结合点,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可持续发展的有效途径。大力发展节能环保产业,提升节能环保技术、装备、产品、服务水平,切实解决经济发展中存在的高耗能、高排放问题,是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战略任务,也是破解发展困局和难题的必由之路。

(二)从市场需求看

尽管在国际市场上对传统消费品和投资品的需求有所减弱,但对新能源和节能环保产品的需求仍在快速增长。据联合国环境规划署估算,全球环保产品和服务的市场需求达1.3万亿美元/年,12年后将翻一番。今后3年,我国高效节能设备的推广、终端用能产品的升级换代和节能服务产业的发展预计将形成1万亿元左右的市场需求。同时,近期国家发布了一批生态环保重大工程,“十三五”期间还将进一步加大相关领域投资力度。省委、省政府大力推进湘江保护和治理“一号工程”、大气污染防治行动、城镇“两供两治”基础设施、园区循环化改造等重大工程,将直接带动节能环保领域投资需求快速扩张。可以预见,在投资和消费需求的共同牵引下,节能环保产业发展的市场空间十分巨大。

(三)从技术创新看

供给创造需求。历史经验表明,每一次经济危机及调整都孕育着新的技术突破,催生新的产业变革。“技术进一小步,市场进一大步”,科学技术的新增或改进能催生一个巨大的市场空间。比如此前水泥行业的治理技术更进一步,水泥治污市场就多出了100亿—200亿元市场潜力。可以预见,技术仍然是推动今后节能环保产业跨越发展的重要因素。当前,全球正处在信息技术深度应用与新一轮科技革命孕育兴起阶段,信息科技、材料科技、节能环保科技等领域,都酝酿着激动人心的重大突破,与新兴产业发展更加紧密融合、互相推动促进,给经济增长提供了新引擎、带来了新机遇。近期召开的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六次会议,对推动我国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作出部署。抓住历史机遇,顺应世界经济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的潮流,以发展新能源和节能环保产业为突破口,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有利于形成新的竞争优势。

(四)从政策导向看

2000年以来,中央相继出台了《节能中长期专项规划》《节能环保产业发展规划》《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关于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的意见》《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财政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公共机构节能条例》等一系列推进节能环保的规划和政策措施,并于2013年下发了《关于加快推进节能环保产业的意见》,把环保产业作为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培育,推进实施了资金扶持、金融支持、税收减免等系列政策措施,刺激节能环保市场的形成和发展,为节能环保企业的发展提供动力。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又印发《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意在密集采取行动防污、治污和加强节能减排工作。2014年12月3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在湖南省长株潭以及东中西部一些地方再建设一批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2014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要坚持不懈推进节能减排和保护生态环境,既要有立竿见影的措施,更要有可持续的制度安排,坚持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治标治本多管齐下,朝着蓝天净水的目标不断前进。诸多利好政策出台,节能环保产业发展也有望进一步提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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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策激励大有空间

促进节能环保产业加快发展,是一项事关全局和长远的重要任务。下一步,要继续把发展节能环保产业作为建设两型社会的重要抓手,把发展节能环保产业与稳增长、调结构有机结合起来,着力提高产业技术水平和竞争力,大力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为推动全省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注入强劲活力。

(一)突出技术引导

加强技术创新。切实抓住长株潭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机遇,重点支持以企业为主体,与科研院所、高校共建节能环保相关的产学研用合作平台,实施联合攻关,形成联合开发、优势互补、成果共享、风险共担的产学研用合作机制。对于新认定的国家和省级工程研究中心等给予奖励。

加强成果运用。加强节能环保重大技术成果鉴定和成果转化,积极推进工业节能、环保、资源综合利用等关键技术、成套设备和装备产业化示范,加强先进适用技术装备的推广运用。

加强人才储备。坚持把平台建设、项目实施与人才培养相结合,努力打造优势、高端人才团队。加强优秀青年后备人才的培养,积极推荐、支持节能环保领域技术人才优先申报湖湘青年科技创新创业平台等项目。

(二)突出需求牵引

加强政府引导。健全两型采购机制,对列入两型采购清单的产品优先采购。有关财政资金同等条件下对使用省产环保产品、资源再生利用产品的项目优先支持。

加强监管倒逼。制定完善并强制执行污染物排放标准,加强环保执法,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违规行为,形成倒逼机制,通过监管倒逼企业加大环境治理投入。

加强项目带动。继续实施湘江污染防治一号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城乡垃圾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土壤污染整治等重大工程,带动环保产业全面铺开。

加强消费拉动。支持扩大省内需求特别是消费需求,广泛宣传绿色消费模式,探索商贸流通领域环保评星制度,培育节能环保终端产品市场消费需求。

加强奖励刺激。发挥财政资金直接刺激作用,对于符合政策的首台(套)重大节能环保技术装备,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奖励;对于湖南节能环保企业参与省外大型项目或政策采购中标的,按照一定标准给予奖励。

(三)突出市场培育

推行合同能源管理。借鉴上海等地经验,成立合同能源管理办公室,统一协调组织城市圈内的合同能源管理工作。加大能源合同管理概念的传播、普及、培训、宣传、推介力度,对有关机构提供系统帮助和支持。探索建立专业合同能源管理信用担保公司。

推广合同环境服务。设立环境服务业专项引导资金,重点扶持环境服务业发展;完善市场培育与准入政策,建立公开、平等、规范的服务业准入制度;推进有条件的地区逐渐将环境服务采购纳入政府采购范围,探索研究财政资金优先支持政府采购环境服务的可行性;以环境安全敏感行业为试点,在涉及危险化学品、重金属等高风险行业和区域推行污染治理设施运营企业的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

激发市场潜在需求。进一步完善能源阶梯价格、能效领跑者制度、节能量交易、排污权交易、碳交易等市场化机制。加强对“十三五”节能环保市场化机制的前期研究,探索建立节能量、排污权和碳交易的统一市场,切实激发节能环保市场潜在需求。

(四)突出要素保障

破解资金瓶颈。协调设立节能环保产业和循环经济发展专项引导资金,用于扶持重大环保基础设施、重大环保产业、循环化改造、资源综合利用、环保新技术研发等领域发展。优先将符合条件的节能环保企业纳入省重点上市企业后备资源库,力争到2017年新增5家左右节能环保企业上市。创新融资模式,鼓励引导天使投资、风险投资支持节能环保产业发展,支持民间资本参与污水、垃圾处理等市政公用设施建设,扶持开展节能环保设备融资租赁。实施税收减免。全面落实国家关于能源节约、环境保护、资源综合利用等税收优惠政策,出台相关税收减免认定办法,用好用足国家对小微企业、高新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保障土地供应。对纳入意见支持的重点基地、国家和省级环保领域示范园区项目建设用地给予重点保障,土地出让底价可按所在地相应工业用地出让最低标70%执行。促进绿色信贷。探索将节能环保特许经营权、环境服务合同权益等纳入项目融资担保品范围,探索节能环保企业无形资产质押贷款等,对于节能环保不达标企业或发生环境污染事件的企业,实施信贷黑名单管理。

(五)突出改革驱动

理顺体制。理性界定政府和市场的关系,让市场真正成为配置创新资源的力量,让企业成为产业发展的主体。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理顺管理体制,切实解决节能环保相关单位职责交叉、权责脱节、推诿扯皮、多头管理、效率低下等问题。落实相关联席会议制度,强化分工协作,落实决策部署,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创新机制。健全污水、污泥、生活垃圾、建筑垃圾、餐厨垃圾等各类废弃物处理收费机制,促进废弃物产生源头主动减排。建立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机制,对建筑垃圾、废旧金属、工业固废等进行强制回收,积极扶持和发展再生资源综合利用产业。建立再生资源综合利用产品推广机制,主要通过设立绿色标识和政府采购、政府投资项目优先选用等方式给予支持。优化环境。逐步完善节能环保相关法律法规体系,研究出台《湖南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湖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地方性法规,修订和完善《湖南省环境保护条例》。尽快出台《关于加快环保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政策性文件,全面落实和强化有关财税、金融等政策措施,规范市场秩序,优化发展环境。加强产业标准体系建设,支持行业污染防治技术等相关环保标准的制订。完善统计体系,为研究合理政策、引导产业健康发展提供数据资料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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