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电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所属公司环保技术改造项目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情况概述
2016年5月12日,公司收到国电诚信招标有限公司《关于[#3、#4机组脱硫系统提效改造]的中标通知书》(国电诚信[GDCX-CBZB16-004/01])和《关于[#6、#7机组超低排放改造(脱硫吸收塔提效)]的中标通知书》(国电诚信[GDCX-JGZB16-063/01])。
根据国家环保部等部委《全面实施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工作方案》(环发[2015]164号)的有关要求,为使公司所属火力发电机组二氧化硫等污染物排放浓度符合国家超低排放标准,公司全资子公司国电长源汉川第一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川一发,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将对其拥有的2台33万千瓦的火电机组进行脱硫系统提效改造,公司控股子公司国电长源荆门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荆门公司,公司持有其95.05%的股权)将对其拥有的2台64万千瓦的火电机组进行超低排放改造(脱硫吸收塔提效)。上述环保技术改造项目均采取了公开招标方式进行,经过投标、开标和评标环节,确定北京国电龙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源环保)为上述环保技术改造项目的中标方,项目中标金额分别为7,579.95万元(汉川一发脱硫提效改造)和6,040万元(荆门公司超低排放改造),上述环保技术改造项目中标金额合计13,619.9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23%。
由于龙源环保是本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国电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国电,持有本公司37.39%)间接控股的企业,因此,龙源环保属于本公司的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了本公司的关联交易事项。
鉴于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系公开招标导致,根据公司章程114条“董事会对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获赠现金资产、提供担保除外)金额在300万元以上、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低于5%的关联交易行使决策权。因公开招标、公开拍卖等行为导致的公司与关联人的关联交易,其交易金额符合前述标准的,可不提交董事会审议”的有关规定,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免于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无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
上述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也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关联方工商信息
名称:北京国电龙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地: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1号楼9层901室
主要办公地: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1号楼9层901室
法定代表人:唐坚
注册资本:1613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788600297J
主营业务:环境污染防治专项工程设计;专业承包;环保工艺、环保设备及综合利用设备技术开发、技术转让;环保设施运营;销售、安装、调试、维修自行开发的产品;
销售机械电器设备、建筑材料、化工轻工材料、计算机软硬件、文化体育用品;设备租赁(汽车除外);信息咨询(中介除外);工程咨询;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
主要股东及其持股比例:国电科技环保集团公司持股100%
2.龙源环保为国电科技环保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该公司成立于2006年04月,其主营业务为环境污染防治专项工程设计、环保工艺、环保设备及综合利用设备技术开发、技术转让;环保设施运营等。该公司目前是国内环保领域在大型燃煤锅炉脱硫、脱硝的龙头企业,具有突出的技术优势、人才优势、科技创新优势及丰厚的工程管理经验,其近几年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3.关联关系图
4.关联关系
龙源环保为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国电控股的国电科技环保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国电持有其51%的股权)的全资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其构成公司关联方。汉川一发和荆门公司委托龙源环保实施上述环保技术改造项目,构成本公司与龙源环保之间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上述关联交易的标的为汉川一发2台33万千瓦火电机组脱硫提效改造项目和荆门公司2台64万千瓦火电机组超低排放改造(脱硫吸收塔提效)项目,项目金额分别为7,579.95万元(汉川一发脱硫提效改造)和6,040万元(荆门公司超低排放改造),上述关联交易金额合计13,619.95万元。
四、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上述关联交易的价格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
五、协议主要内容上述关联交易所涉及的合同尚未签署。
六、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全面实施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是一项重要的国家专项行动,根据国家环保部等部委《全面实施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工作方案》(环发[2015]164号)中“中部地区力争在2018年前基本完成现役燃煤发电机组超低排放改造”的有关要求,公司所属相关燃煤发电机组将陆续实施环保节能技术改造,按照上述工作方案,改造完成后公司所属燃煤发电机组平均供电煤耗应低于310克/千瓦时,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应分别低于10、35、50毫克/立方米。龙源环保是国内环保领域在大型燃煤锅炉脱硫、脱硝的龙头企业,具有突出的技术优势、人才优势、科技创新优势及丰厚的工程管理经验,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上述环保技术改造项目交由龙源环保完成后,汉川一发和荆门公司发电机组二氧化硫排放浓度将达到国家规定的超低排放标准。上述环保技术改造项目完成并验收合格后,可向政府有关部门申请相关支持政策。上述技改项目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由于该项目属于技术改造项目,工程完工后将形成固定资产,上述环保技术改造项目不会对公司当期资产、负债和损益产生重大影响。
七、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本年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中国国电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约为6.34亿元。上述关联交易已经公司年初预计,相关预计情况详见2016年1月30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关于公司2016年度存、贷款关联交易预计公告》、《关于公司2016年度出租物业和财产保险的关联交易预计公告》公告编号:2015-006,007、008。
本次关联交易发生前,公司累计12个月内已发生但未达到审议和披露标准的关联交易如下:
八、其它
公司将就本次关联交易协议签署等相关事宜履行持续信息披露义务。
九、备查文件
1.龙源环保《营业执照》;
2.关于长源一发#3、#4机组脱硫系统提效改造中标通知书
3.关于荆门公司#6、#7机组超低排放改造(脱硫吸收塔提效)中标通知书特此公告国电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5月13日
原标题:长源电力关于所属公司环保技术改造项目关联交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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