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督察的重要决策部署,2015年12月31日至2016年2月4日,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河北省开展了环境保护督察,并形成督察反馈意见。经国务院批准,督察组于2016年5月3日向河北省委、省政府进行了反馈。反馈会由赵勇副书记主持,周建组长通报督察意见,赵克志书记作表态发言,环境保护部赵英民副部长,督察组成员,河北省委、省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及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等参加了会议。
督察意见认为,河北省违法违规上马项目问题突出。
其中指出,邯郸市武安新峰煤制天然气综合利用项目,已由省、市有关部门分别办理了相关手续,但该项目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
据悉,该项目总投资200亿元,年产天然气18亿立方米,副产品为甲醇、汽油等,是河北省目前为止唯一的煤制天然气项目。2015年12月项目签订合约,项目主体工程主要由天辰公司负责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并计划2016年开工建设。
另外督察意见还指出,2012年12月,衡水深州市政府主要领导违规干涉项目审批,责成当地有关部门越级核准应由国家有关部门审批的年产22万吨乙二醇项目,目前该项目已基本建成。
深州22万吨煤制乙二醇项目由阳煤集团深州化工有限公司投资建设,阳煤集团深州化工有限公司为阳煤集团下属公司,由台湾中盛邮资有限公司、阳煤集团化工投资有限公司、阳煤集团深州化肥有限公司共同出资建设,属国有控股中外合资企业。项目2013年开工建设,2014年底完成项目全部工程及设备安装调试工作,2015年4月开始单体试车,7月投料开车成功。
在此之前,环保部层面已有跨区域督查机构,但由于只有检查、调查和建议权,难以对地方形成有力约束。现在升格为中央环保督察,重大问题要向中央报告,督察结果要移交移送中央组织部,这些结果将作为被督察对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任免的重要依据。
据悉,根据中央、国务院安排,今明两年将进行全国范围环保督察,按计划2016年年内将完成15个左右省区市督察任务。开启“央字头”督察,重在“督人查事”。督察环保目标完成情况要盯紧地方党委、政府,把环保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主体责任落到实处。
延伸阅读:
【环保部】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河北省反馈督察情况(附全文)
原标题:中央环保督察组:河北武安新峰煤制天然气等煤化工项目不符合产业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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