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浙江湖州市发改委了解到,湖州中心城区2008年执行至今的居民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拟调整。
“我市现行居民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没有达到国家、省对污水处理费改革要求,是此次中心城区居民污水处理费调整的一个主要原因。”市发改委工作人员表示,根据国家资源环境价格改革要求,2016年底前,设市城市居民污水处理收费标准原则上应调整到不低于0.95元/吨,而目前该市居民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为0.60元/吨。
此外,近年来由于处理排放标准提高、处理运行成本不断增加等原因,适当提高居民污水处理费标准,可以加快该市污水处理产业发展。目前该市居民污水处理费0.60元/吨的标准,低于杭州(1.00元/吨)、苏州(1.35元/吨)、无锡(1.30元/吨)等太湖流域其他城市,在综合考虑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需要的前提下,该市拟对中心城区居民污水处理费标准作调整。
市发改委工作人员表示,考虑到上述因素,结合居民承受能力,他们会同财政局、建设局拟定了中心城区居民污水处理费调整方案。
根据方案,7月1日起,居民污水处理费(含执行居民污水处理费标准的非居民用户)拟从0.60元/吨调整为0.95元/吨,每吨上调0.35元,居民污水处理费随水价征收。执行范围为中心城区4家污水处理厂(凤凰污水处理厂、市北污水处理厂、碧浪污水处理厂和梅东污水处理厂)。
污水处理费调整后对居民生活有哪些影响?市发改委工作人员给记者算了一笔账:
按照市水务集团2015年居民“一户一表”用户月均用水量7吨计算,污水处理费调整将增加居民家庭年支出29.4元;如果按“一户一表”用户一级水量上限每户每月15吨计算,每年增加居民家庭支出63元。
另外,对于低保困难家庭及低保边缘户,因为分别有60吨和30吨免费水量,本次调整不会对这部分居民家庭生活产生较大影响。
原标题:中心城区居民污水处理费每吨拟上调0.3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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