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届中国CFO高峰论坛暨2015中国CFO年度人物颁奖典礼”于2016年4月28日在山东济南举行。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王立彦出席并演讲。
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王立彦
以下为演讲实录:
王立彦:很高兴地听到刚才企业家对这个话题的一些思考。那今天这个场合,4位企业家有3位是公家的背景,1位是民营企业,所以我第一点就想提到一下,PPP里面的第二P是谁呢?第一个P不用说了,无非是中央政府还是地方政府,小到最基层的,我们纳税交到他们手里,他们拿到这些提供公共产品、公共服务,不是完全市场化的部分。
第二个P是谁?其实后来企业家都提到这事儿,我自己看到过一些,我本来是想刚才一开始说几个案例,现在环保系统的相关项目的招投标,结果其实是比较惊人的,所谓惊人,你会看到一些招投标的结果很奇怪,说一个微观的例子,我记得去湖南、去甘肃都看到垃圾处理、水处理的企业,建成以后项目没有办法运转,不运转的时候你才会看到一些前面的事情的怪象,比如说垃圾处理厂建好了,城市里的垃圾怎么拉到那去呢?我不知道他们预先为什么就没有把这部分事情想到。另一个项目是水处理项目,厂建好了,从城市的污水到废水处有距离,这段距离是明渠还是暗管?我看到好几个例子,觉得当时企业也不至于犯这个错。
我打算谈到三点。第一点就是公共设施,公共性质也不用多说了,它肯定都是一个市场性的,当然现在市场性和政府性之间边缘的地带。我要说到在第二点和第三点的时候,认真想一下,我这里用了私人资本——这个写的有点随意了。就像财务总监坐到一起的时候,和其他人坐在一起应该是不一样的。我用到了一个盈利性的词,盈利性当然是作为公共产品、公共服务本来是没有这个事儿的,但是现在变成了PPP的这种模式下,它就不能没有营业的盈利性,不然企业为什么加入?至于说它能不能够最后真的赚了钱,那是技术问题、战术问题、模式问题了,是必须得具有这些。
那其实三点已经谈到了,当然这事儿就得落实到民资的权益真的能保证吗?就以我看到的几个例子看,就很麻烦,城市到污水处理厂的管道,如果不再追加投资,建到那的就是一堆不能运转的设备、不能运转的厂房;垃圾处理也是,谁去往那拉?总之就是需要这个项目之外的,但是大家作为参与方,即使是国资背景的,你也有经营责任,纯粹的民资更不用说了,这个厂建好了以后一直不能用,如果要再买垃圾车,如果要再去做环卫,往这运垃圾的这种费用怎么办?如果不解决就不能运转,如果不运转你是耗不起的,所以怎么保障这部分呢?肯定是个问题了。
要想做好这样的事情,从公的角度看,我们今天就把它作为一个实战问题来讨论,我们自然就要求政府得做到什么才行。我现在觉得如果形象一点的说,政府千万不要把这个弄成钓鱼的工程,以我看到的那就是钓鱼的工程,你进不进,这一点你是耗不起的。也不能成为没有规则的工程,这个我觉得讲的很好了,政府部门在定规则,但是他们千万不要因为部门不同就争吵,他们吵是他们关起门来的事,不能站到这个台上对着我们吵,我们不知道该听谁的,不知道该对谁的。
作为私的一方,就是怎么真正认同,怎么真心参与,怎么真正投入。最后回到第三个P上,其实在西方的真正含义里变成中文的时候已经变了,脱离了原来的本意,如果是真的叫公司合作就不是他们的事了,他们是合伙、是合办,利益绑到一起的,那能不能绑到一起,那不是我们今天讨论的事儿。那是另一个事儿,的确不仅仅是一个合作,而一定要变成一个真实的伙伴。就项目本身而言,它真的是要让利益捆绑在一起才行,如果不是那样的话,事情就不好办。但确实我也赞同焦主任说的一点,这的确是一个新鲜事儿,的确是供给侧改革的内容,尽管它是一个概念,但是跟以前不一样了,所以现在这个走下去,只要我们方方面面想到细节问题,不仅是战略,战术问题也都涉及到,就能够在这方面或许做的更好一些,谢谢大家!
原标题:王立彦谈PPP:公私利益应捆绑一起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