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创冠环保(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冠香港”)签订的《业绩补偿协议》,创冠香港2015年度须对公司作出业绩补偿1328.69万元,详见公司于2016年3月12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临2016-011)。
2016年4月26日,公司收到了创冠环保的业绩承诺补偿款1328.69万元。至此,创冠环保2015年度业绩补偿承诺已履行完毕。
特此公告。
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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