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农村生活垃圾专项治理工作,尽快改变农村脏、乱、差状况,切实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促进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近日,江西赣州市印发《赣州市2016年农村生活垃圾专项治理工作方案》,要求全市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在80%以上,农村保洁人员达到农业人口千分之三。方案明确,各县(市、区)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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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江西赣州农村生活垃圾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提出 无害化处理率在80%以上

2016-03-30 14:24 来源: 赣南日报 作者: 何善龙

为进一步推进农村生活垃圾专项治理工作,尽快改变农村“脏、乱、差”状况,切实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促进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近日,江西赣州市印发《赣州市2016年农村生活垃圾专项治理工作方案》,要求全市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在80%以上,农村保洁人员达到农业人口千分之三。

方案明确,各县(市、区)要在2016年6月前完成存量垃圾集中整治工作,全面清理“五边二区一点”(路边、河边、塘边、圩镇边、村庄边、乡村旅游景区、产业园区,历年来的新农村建设点)等重点区域及周边范围的存量垃圾,集中一个月整治,不留死角。按千分之三要求足额配备农村保洁员,由村(组)根据本村(组)地域实际和人口分布统筹调配保洁力量。乡(镇)每季度、县(市、区)每年组织一次保洁员业务培训,建立考核制度,推进农村保洁队伍职业化建设。合理建设配置垃圾桶、清运车、垃圾池等设施设备,2016年年底前,淘汰露天垃圾池、垃圾房等非密闭性垃圾收集设施。完善农村垃圾清运体系,圩镇、中心村等人口聚集区域(100户以上)要做到垃圾日产日清。健全农村垃圾治理长效机制,严格执行国务院“限塑令”,加强农村河道垃圾整治,完善制度建设,争取非政府性资金投入占总投入的20%以上。充分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农村生活垃圾专项治理,注重发挥离退休人员、乡贤的作用。

据悉,江西赣州市将加强相关工作的督查调度,市级每季度开展一次督查或暗访,并将日常督查、暗访情况作为市级财政奖补资金安排和考核验收认定市级核查初审的重要依据。

原标题:2016年农村生活垃圾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提出 无害化处理率在8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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