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的工作目标和市委、市政府的具体部署,重庆市计划到2016年底,完成农村全部存量生活垃圾清理和50%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含万州、黔江、南川、丰都、武隆、忠县、秀山贫困村生活垃圾治理);到2017年底,完成70%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含城口、开县、云阳、奉节、巫山、巫溪、石柱、酉阳、彭水的所有贫困村);到2018年底,完成90%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含1919个贫困村生活垃圾专项治理),全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达到国家目标要求并提出验收申请。我市将加快加快进度突出重点确保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顺利实施。
一是加快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设施设备装配。按照2016年50%、2017年70%、2018年90%的农村覆盖比例和“密闭收集、密闭存放、密闭转运”的技术要求,结合实际做好设施设备建设规划,及时添置设施设备,解决好收运过程中的脏、臭、滴、洒、漏问题。
二是加快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系统建设。要求各区县因地制宜,分类实施,加快建设农村清扫保洁队伍和收运处理系统,确保村有收集点和清扫保洁队伍,乡镇有中转站和转运作业队伍,区县有达标处理设施和监管队伍。
三是加快推进农村存量生活垃圾有效治理。要求各区县将存量生活垃圾治理作为今年必须完成的工作目标,以集镇、居民聚居点、风景名胜区周边、河流水库及国道、省道、县道等主要道路沿线为重点区域,综合考虑存量垃圾多少、成分构成、污染状况、所处位置、风险等级等因素,采取就地简易封场、规范封场、搬迁处理以及垃圾综合利用等方式,分类明确治理时间、技术方式、责任主体,确保今年内完成农村存量生活垃圾治理,及时消除相关环境影响。
四是广泛实施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减量。调查显示,我市农村生活垃圾有70%左右的成份是厨余等易腐垃圾,提倡各区县可以通过沼气池或堆肥等方式就地处理,以达到资源化利用及降低垃圾处理成本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