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相关规定,对本工程建设情况及环境影响评价进行第二次公示,以便广泛了解社会各界公众对本工程的态度及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情况概述
项目名称:济南热力有限公司燃煤锅炉淘汰、超低排放改造及散煤整治项目(轻化热源厂部分)
项目概要: 2015 年11 月,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出台《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城市建成区燃煤锅炉淘汰(改造)工作的通知》(济政办字[2015]53号),要求深入推进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促进环境空气质量进一步改善,加快城市建成区燃煤锅炉淘汰(改造)工作,为响应政府号召,济南热力有限公司拟对轻化热源厂实施超低排放改造。
目前,济南热力有限公司轻化热源厂由两套75t/h中温中压循环循环流化床锅炉岛系统,随着节能环保方面要求的提高,现有设备存在较大的缺陷,一是目前锅炉尾气处理采用的布袋除尘器、SNCR脱硝系统、湿式镁法脱硫系统,已不能满足国家超低排放要求;二是锅炉带负荷能力以及稳定性差;三是系统运行效率低。所以济南热力有限公司计划对轻化热源厂进行改造。
本工程拟采用2台QXF58-1.6/130/70-M循环流化床热水锅炉替代现有2台75t/h中温中压循环循环流化床蒸汽锅炉,同时对锅炉的脱硫、脱硝、除尘系统进行升级改造。本工程替代锅炉采用基于流态重构的超低原始排放CFB锅炉加炉内SNCR脱硝技术;并对现有脱硫系统进行改造,提高脱硫系统整体脱硫效率;除尘系统在现有布袋除尘的基础上增加湿式静电除尘系统和烟气余热回收装置以提高除尘效率。
通过改造后,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可以达到超低排放的要求,有效降低本工程对周围大气环境的影响。同时本工程对厂区内各噪声源进一步进行治理,以降低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
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及减缓措施
(一)废气
技改工程燃煤、灰渣、石灰均采用封闭仓库储存,避免粉尘无组织排放。有组织排放燃煤锅炉烟气采用新建超低排放、节能型循环流化床锅炉+炉内喷钙脱硫+SNCR脱硝+袋式除尘+MgO湿法烟气脱硫+湿式静电除尘净化系统,净化后烟尘、SO2、NO2排放浓度均能够满足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标准经120米烟囱高空排放,对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二)废水
技改工程实施雨污分流制,不新增生活污水。生产废水主要包括括化水车间废水、锅炉排污水、工业循环排污水、脱硫废水、湿式静电除尘排水等。循环排污水部分回用作脱硫系统补充水,脱硫系统废水经中和沉淀处理后与湿式静电除尘排水回用冲洗喷洒用水,不外排,锅炉排污水部分回用于脱硫系统补充水,化学水处理废水部分回用作为湿式除尘冲洗水,不能回用的废水汇同生活废水排入污水管网,最终排入城市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经采取处理措施后,本工程废水对周围地表水和地下水环境影响较小。
(三)固废
技改工程产生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锅炉灰渣、脱硫MgSO3,均作为建筑原辅材料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四)噪声
技改工程按照《轻化热源厂锅炉房噪声治理方案》对现有工程及技改工程增加噪声源进一步采取减噪处理后,对周围噪声的影响较现有工程有进一步的降低。
(五)环境风险
技改工程厂区内危险化学品为点火用轻柴油,储罐容积8m3,储量小,不构成重大危险源。柴油罐区设禁火标志,加强检查,预防风险事故的发生。罐区设围堰和消防灭火器材,事故一旦发生,围堰拦截物料外泄,利用消防器材及时扑救。
(六)施工期影响
施工期采取洒水降尘、围挡、控制施工高噪声时段来降低施工期对环境带来的影响。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技改工程符合产业政策、符合所在地总体发展规划;工程建设对地表水、地下水、环境空气、声环境的影响较小;工程污染物产生与排放均能够满足相应标准要求,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技术可靠、经济可行;工程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因此,技改工程的建设是可行的。
四、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公示本的方式
济南热力有限公司燃煤锅炉淘汰、超低排放改造及散煤整治项目(轻化热源厂部分)环境影响报告书(公示本)具体内容可到济南热力有限公司轻化热源厂厂区索取。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次公众意见征求范围包括受建设项目影响的公民、法人或者组织的代表,以及其他关心本项目建设的公众。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以采取直接上门咨询、邮政信件、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便于表达意见的形式陈述对济南热力有限公司燃煤锅炉淘汰、超低排放改造及散煤整治项目(轻化热源厂部分)的意见和建议。
公众联系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的方式:
建设单位:济南热力有限公司
联系人:韩主任
联系电话:86106583
电子邮箱jihua208@126.com
环评单位:山东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设计院
联系人:李工
联系方式:0531-85870050
电子邮箱:33909626@qq.com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公众公告意见征求时间是公示期限2016年3月25日~2016年4月8日。请公众在此期限范围内提出宝贵意见。
济南热力有限公司
2016年3月25日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