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极星节能环保网从安徽省经信委获悉,关于征集安徽省工业节能产品和技术装备以及节能环保五个一百推介目录的通知已经下发,具体内容如下:关于征集安徽省工业节能产品和技术装备以及节能环保五个一百推介目录的通知皖经信节能函〔2016〕208号各市、直管县经信委:为深入贯彻落实《安徽省生态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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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安徽省工业节能产品和技术装备以及节能环保“五个一百”推介目录的通知

2016-03-15 10:56 来源: 北极星环保网

近日北极星节能环保网从安徽省经信委获悉,关于征集安徽省工业节能产品和技术装备以及节能环保“五个一百”推介目录的通知已经下发,具体内容如下:

关于征集安徽省工业节能产品和技术装备以及节能环保“五个一百”推介目录的通知

皖经信节能函〔2016〕208号

各市、直管县经信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安徽省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皖发〔2016〕9号),加大节能环保产品和技术装备推广力度,引导用能企业采用先进适用的节能环保技术和装备(产品),提升全省工业能源利用效率和绿色发展水平,促进我省节能环保产业发展,我委将组织编制并发布《安徽省工业节能产品和技术装备推广目录(2016年)》(简称《目录1》)和《2016年度全省工业领域节能环保产业“五个一百”推介目录》(简称《目录2》)。现就征集目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工业节能产品和技术装备推广目录征集(《目录1》)

(一)征集范围。

在当前及今后一定时期内,在同行业中处于先进水平,适应我省工业发展阶段以及资源能源禀赋条件,成熟可靠,且具有较大推广应用潜力的节能工艺技术或装备产品,重点包括:

1. 化工、电力、钢铁、有色金属、建材等传统重点用能行业适用的节能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

2. 与电机、变压器能效提升,工业锅炉(窑炉)改造,余热余压利用等重点节能工程相关的节能技术、产品;

3. 符合节能发展方向,达到或高于国家相关技术标准的其他工业节能产品和技术装备。

(二)申报条件。

申请纳入《目录1》的相关产品和技术装备,应具备以下条件:

1. 无知识产权争议;

2. 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相关技术规范和标准;

3. 通过权威机构技术鉴定具有良好的节能减排效果,并在近年的实施和应用中未发生过技术、质量问题和用户投诉事件;

4. 申报企业应在省内有固定场所,在我省注册并取得相关证照或在我省设立相关机构并开展推广活动的单位,无不良记录。

(三)申报资料。

1. 《安徽省工业节能产品和技术装备申报表》(附件1);

2. 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3. 技术产品知识产权证明(或代理证书)复印件;

4. 节能技术详细介绍或节能装备(产品)说明书,能源效率标识复印件或照片,产品质量检测或技术测试报告复印件等;

5. 成功应用案例及用户反馈意见(用户加盖公章);

6. 申报单位认为有助于遴选的其他相关资料。

二、关于节能环保产业“五个一百”推介目录征集(《目录2》)

(一)申报条件。

节能环保生产企业2015年主营业务收入在1亿元以上;节能环保先进技术和节能环保装备产品需列入国家相关鼓励推广目录;节能环保重点项目总投资在3000万元以上;节能环保服务公司重点推荐具有水平衡测试能力的服务公司。

(二)申报资料。

申报企业按照申报的内容填写《安徽省“五个一百”节能环保××××申报表》(附件2-6)。申报表可从网站(www.aheic.gov.cn)文件公告栏查询下载。

三、组织要求

各市、直管县经信委要认真组织本地区的申报工作,做好审查、推荐和宣传引导,符合条件均可申报,没有名额限制。请各地组织审核后,于4月20日前将经过审核的本地区企业申报材料(企业申报材料一式两份装订成册,电子版光盘1份)报送我委(节能处)。我委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并根据评审结果择优列入相关推广目录,积极向社会推广,并在今后工作中予以支持。

《目录1》联系人:卢成建电话:0551-62871724。

《目录2》联系人:罗国平电话:0551-62871743。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6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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