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正在如火如荼地进行中,环境保护成为各界重点关注的话题之一。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以下简称报告)中对2016年金融工作作出了全面部署,指出要重视普惠金融和绿色金融的发展。绿色金融是我国从资源和环境消耗型经济发展转化为以技术创新为引导的绿色经济发展的动力源。在环境保护推动可持续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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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绿色金融东风正劲

2016-03-11 13:47 来源: 中国环境报 作者: 刘潇艺

两会正在如火如荼地进行中,环境保护成为各界重点关注的话题之一。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以下简称“报告”)中对2016年金融工作作出了全面部署,指出要“重视普惠金融和绿色金融的发展”。

绿色金融是我国从资源和环境消耗型经济发展转化为以技术创新为引导的绿色经济发展的动力源。在环境保护推动可持续经济增长的过程中,发挥绿色金融资源配置作用至关重要。以绿色产业、绿色经济为切入点,研究制定差异化的绿色金融政策,是当前金融机构支持绿色产业发展的方向。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行长王景武在今年提交的议案中指出,实现绿色发展离不开金融的支持,需要创新金融制度安排,引导更多的社会资金投资环保、节能等绿色产业,推动经济结构低碳化。

民建中央今年关于发展绿色金融推进绿色发展的提案也指出,要尽快构建完善绿色金融支持体系,建立健全用能权、用水权、排污权、碳排放权初始分配制度,创新有偿使用、预算管理、投融资机制,培育和发展交易市场。

绿色发展需要绿色金融

调动社会资金支持绿色投资,减少社会资本对资源和环境消耗型经济的投资

绿色金融是指服务绿色产业发展需要、支撑生态文明建设的金融制度体系,包括通过金融工具和服务推动私人和公共资源投向环境友好型项目的监管政策、激励机制和机构设置等。绿色金融体系是实现经济绿色转型的制度基础,其目标是调动社会资金支持绿色投资,同时减少社会资本对资源和环境消耗型经济的投资。

近年来,中国绿色金融发展迅速,银监会发布了《绿色信贷指引》,对银行业金融机构构建和实施绿色信贷体系提出了相关要求。此外,银监会还建立了绿色信贷统计制度和绿色信贷考核评价体系,对各家银行的“绿色程度”进行量化。

目前,绿色金融已被列入五年规划纲要。中国环境与发展国际合作委员会绿色金融工作组也提出建议,要求建立现代化绿色金融体系。这包括建立绿色股票指数、绿色评级机制、公共私营绿色基金,以及全国范围内的碳排放和排污权交易市场。绿色债券市场也于2015年12月推出,以完善绿色银行信贷。

数据显示,截至2014年底,银行业金融机构绿色信贷余额达到7.59万亿元,其中21家主要银行的绿色信贷余额达到6.01万亿元,占各项贷款余额的9.33%。和2013年同期相比,2014年绿色信贷余额增长15.6%。贷款所支持的项目大约年节约标准煤1.67亿吨、水9.34亿吨,减排二氧化碳当量4亿吨。

据中国工商银行副行长张红力介绍,目前很多银行业金融机构都制定了自己的绿色信贷政策,如国家开发银行的《环保生态规划》、中国工商银行的《绿色信贷建设实施纲要》、兴业银行的《环境与社会风险管理政策》等。

中国绿色金融将为国际投资者带来巨大机遇。中国央行研究局首席经济学家马骏预计,在未来5年内,中国每年将在绿色行业投资至少3200亿美元。

中国绿色市场的开放能够引入大量私人行业投资,弥补其中的差额。投资者也有极大兴趣:高盛预计,未来5年内,“绿色服务”的潜在市场规模将达到1万亿美元。清洁能源是另一项重要的市场机遇。把握市场规则,利用证券化和收益工具等创新性金融结构,将有助于进入具有大量流动性的公开资本市场。

延伸阅读:

【深度】绿色金融发展探析

完善绿色证券体系

为绿色企业拓宽直接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推动经济转型升级

据测算,“十三五”期间我国每年新增的绿色融资需求至少两万亿,而政府最多只能投入2000多亿元来支持环保、节能、新能源等绿色产业。根据环境保护部测算,5年内我国治理大气污染的融资需求为1.7万亿元,而财政在未来3年的投资预计只有500亿元。因此,鼓励并撬动民间绿色投资将成为满足绿色行业融资需求的关键环节。

中证金融研究院马险峰曾表示,建立绿色证券体系,能够为绿色企业拓宽直接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一方面,可鼓励专业的绿色投资机构(例如养老基金和保险公司)投资绿色行业;另一方面,支持绿色证券产品的推出与创新,以支持清洁能源、低碳交通等绿色行业的发展,可积极推进经济转型升级。

长期以来,我国资本市场的波动性较大,投资者多以短期投资为主,较少关注长期投资。美国明晟公司(MSCI)的绿色行业指数投资研究表明,绿色企业的发展具有稳定性及可持续性,其长期收益率略高于其他行业,适合长期价值投资。马险峰指出,目前在我国主板上市的绿色企业数量(包括环境、节能、清洁能源和清洁交通等)约为150家,仅占上市公司总数的6%,其市值总和仅占上市公司总市值的5%,绿色企业发行上市具有较大的发展空间。

他认为,建立健全绿色证券体系,有利于促进资本市场实现长期稳定发展。一是将更多的绿色环保企业引入资本市场能够降低市场的波动率,增强市场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二是可增强上市公司的ESG(环境、社会及治理)信息披露,加强投资者对ESG信息披露的认识,促进投资者更多关注企业的长期发展;三是增加绿色指数投资产品,从而鼓励长期价值投资,减少短期投机行为。

民建中央的提案也建议,强化股票市场支持绿色企业的机制。尽快建立绿色产业和企业的认定标准,简化绿色企业IPO审核或备案程序,适度放宽募集资金用于补充绿色企业流动资金或偿还银行贷款的金额和比例限制。

马险峰建议,加快绿色企业改制上市,应为其提供便捷通道,缩短上市审核时间和流程。具体政策措施可借鉴汶川大地震后对震区拟上市企业和2012年后对西部地区(包括西藏和新疆等地)拟上市企业的特殊政策,在IPO审核环节优先安排绿色企业,均衡安排其在沪深交易所挂牌上市。

此外,鉴于现阶段IPO进程比较缓慢,绿色企业短期内在主板上市融资仍较为困难,建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市场)采取有效措施鼓励绿色企业挂牌转让股份,对符合条件的挂牌企业开展转板试点,并对绿色企业制定相应的优先政策。

民建中央提案还建议,加强绿色股票指数的开发和运用,引导资本市场更多投入绿色产业。推动绿色指数发展创新,强化绿色指数的表征性,积极推动机构投资者开展绿色指数的投资应用,开发更有针对性和多样化的绿色可持续投资产品。

培育绿色债券市场

其融资期限长、融资成本低的特征与绿色金融领域的投资项目相匹配

针对我国绿色金融市场的现状,张红力指出,目前我国的绿色融资主要依赖绿色信贷,其他绿色融资方式刚刚起步,规模较小,流动性较低,各项制度和规章也尚未建立,未来发挥多渠道融资能力的空间巨大。未来绿色金融将包括绿色债券、绿色股票指数、绿色保险、绿色基金、碳金融等多种工具和渠道。

王景武在建议中强调,需要完善财税支持政策,促进绿色债券市场发展。具体可以从绿色债券的发行、交易环节着手,研究和制定促进绿色债券市场发展的财政税收政策措施,主要包括对绿色债券发行机构给予一定比例的财政贴息,调动金融机构和企业发行绿色债券的积极性;对投资绿色债券的机构投资者免征企业所得税,对投资绿色债券的个人投资者免征个人利息税,鼓励更多的投资者参与绿色债券投资。

延伸阅读:

【深度】绿色金融发展探析

绿色债券不同于绿色证券,它是将收益专款专用于绿色项目的债券。绿色债券可以由公司实体、中央和地方政府及开发银行发行,并由机构投资者或散户投资者购买。绿色债券能够用较低的融资成本为绿色信贷和投资提供资金来源,并减少期限错配的风险。2008年世界银行发行了世界上第一只绿色债券。目前在国际市场中,绿色债券已经成为一个成熟的绿色金融产品,其融资期限长、融资成本低的特征与绿色金融领域的投资项目相匹配,因此受到投资者和项目融资者的青睐。

中央财经大学气候与能源金融研究中心主任王遥介绍,中国相关的绿色债券刚刚起步并迅速发展。国际金融公司(IFC)在2014年发行了世界上第一笔人民币绿色债券。今年1月,兴业银行、浦发银行分别获准发行不超过500亿元人民币额度的绿色金融债,这标志着中国国内债券市场的绿色债券发行正式启动。

王遥指出,因技术相对不成熟和前期投资较大等原因,多数绿色环保企业的投资风险较高,发行绿色债券有助于缓解其融资难和融资贵的问题。

首先,绿色债券本质是债券,属于直接融资形式,可使资金直接从资金盈余单位转移到资金短缺单位,减少了银行间接融资方式的交易成本,使得资金成本存在进一步下降的空间。同时,对于一些绿色企业而言,难以从银行获得长期融资,往往就会采取借新还旧的贷款方式,这将会存在资金断裂的风险。而这些绿色企业若直接发行期限较长的绿色债券,则可规避这些风险。

其次,一些绿色企业若作为普通债券的发行主体,暂时无法达到监管部门和市场所需满足的要求(如某些财务指标),但这些企业所拥有的绿色项目前景良好、受到相关部门支持、有足够的现金流支持还款,则可通过将来可能专设的“绿色通道”,发行绿色债券,解决融资难的问题。

再次,绿色债券作为有助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工具,受到国家、地方政府及相关监管机构的重视,未来很可能获得相关补贴和优惠政策的支持,如专门的贴息支持、较低的投资门槛、优惠的税收等。这将直接降低绿色企业的融资成本,使其以更低利率获取资金。

马险峰指出,政府一般可通过两种方式鼓励绿色债券市场。一是制定减少绿色债券投资项目风险的政策和监管框架,包括绿色信贷具体细则到长期价格机制;二是利用政策红利提供发行规模、流动性以及投资者必要的风险回报,例如提供去风险化的工具(如损失准备金和担保)。

民建中央——

设立绿色产业发展基金,重点支持环保产业发展。将政府财政资金作为种子基金,引入社会资本,设立各类绿色产业专项基金,投资入驻优质企业和创业企业,支持以绿色产业为主导的新兴产业发展,促进产业转型升级。

筹划建立绿色发展银行,出台绿色信贷支持政策。筹划建立“中国绿色发展银行”,发挥绿色银行在绿色信贷和投资方面的专业能力、规模效益和风控优势。允许银行和企业发行绿色债券,有关部门发布绿色债券有关指引,简化绿色债券审批流程。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行长王景武——

完善上市公司环保信息披露机制。结合注册制改革,把环保信息列为上市公司强制性信息披露内容,统一披露规则,细化披露程序。依托第三方中介机构开展环境评估,增信息披露的专业性和权威性。加强环保信息披露执法。

全国政协委员、湖南省环保厅副厅长潘碧灵——

一是在更多领域实现强制性的绿色保险,利用保险市场机制制约污染性投资并提供环境修复资金。建议抓紧制定和出台《环境污染责任强制保险条例》,建立专业风险评估机制和损失确定标准,构建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与绿色信贷的联动机制。

二是明确银行的环境法律责任,允许污染受害者起诉向污染项目提供资金的、负有连带责任的贷款性金融机构。以民事责任为主,行政、刑事责任为辅的原则,修改《商业银行法》,确立银行等贷款人的环境影响法律责任。

三是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应建立强制性上市公司环保信息披露机制,强化环境信息披露的监管与执法。发挥中介机构对环境信息披露的评价、监督、引导和激励作用。

延伸阅读:

【深度】绿色金融发展探析

原标题:发展绿色金融东风正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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