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洞庭湖生态经济圈水环境综合治理近期重点工作与责任分工方案》(湘政办函〔2016〕1号)精神,我厅组织编制了《洞庭湖生态经济区河湖沿岸垃圾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地按要求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全面完成洞庭湖生态经济区河湖沿岸垃圾治理任务。
为加快推进洞庭湖生态经济区建设,加强区域内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全面清理一湖四水及大小支流沿岸的垃圾,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洞庭湖生态经济圈水环境综合治理近期重点工作与责任分工方案》(湘政办函〔2016〕1号)精神,特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洞庭湖生态经济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对一湖四水及大小支流沿岸垃圾进行全面清理,并在就地分类减量的基础上,同步建立和完善“户分类、村收集、乡镇转运、区域处理”的城乡环卫一体化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体系。到2016年底,完成对一湖四水及大小支流沿岸垃圾的全面清理,基本建立河湖沿岸区域卫生保洁长效机制。2017年底区域内河湖沿岸面貌明显改观。
(二)基本原则
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公众参与”的工作机制;以江河沿线为重点区域,持续深入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行动,确保各行政区域内城乡生活垃圾不污染河湖沿岸。
二、主要任务
(一)加快设施建设,从源头防控垃圾进入河湖沿岸。
配置足够的村庄垃圾收集点、清扫工具、收集车辆等设施设备,确保垃圾及时收集。配置足够的乡镇转运站和转运车辆,确保垃圾能及时清运。原则上每个乡镇都应建有垃圾转运站,相邻乡镇可共建共享。逐步提高转运设施及环卫机具的卫生水平,普及密闭运输车辆,有条件的应配置压缩式运输车。河湖沿岸重点区域要提前完成垃圾治理设施配置,加大垃圾资源化利用,开展农村垃圾分类减量、就近就地处理,达到分类减量70%以上,从源头防控垃圾进入河湖沿岸区域。
(二)抓紧清理河湖沿岸垃圾。
各地要履行河湖沿岸保洁属地管理职责,明确具体保洁范围和保洁单位,全面开展对河湖沿岸陈年垃圾堆弃情况的排查,摸清陈年垃圾存量、分布和污染情况,集中力量、限定时间、不留死角,尽快完成陈年垃圾清理任务。全面清除河湖沿岸两侧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堆积物,取缔河岸两侧的无证堆场、收旧收废点,开展定期清理行动,加强本区域内沿河湖垃圾清理。禁止向农村转移垃圾,防止在村庄周边新增生活垃圾堆放点。
(三)全面开展河湖沿岸区域保洁。
普遍建立保洁制度,县市、乡镇、村组所在河湖沿岸区域应一并纳入相应保洁范围,明确保洁责任单位。尽快建立稳定的保洁队伍,根据作业半径、劳动强度等合理配置保洁员。明确保洁员责任,包括村内垃圾收集、公共环境保洁、可再生资源分类回收、对农户的宣传和监督等。通过制定村规民约、与村民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等方式,明确村民的保洁义务。
(四)确保日常有效运行。
明确收运和处理设施管理维护的责任主体,河湖沿岸区域应纳入统筹管理范围,运输车辆、中转站等主要设施设备管理维护要有专人负责。要保障运行管理经费和人员工资。建立设施设备定期维护检查制度,及时修缮破损设施设备。明确保洁和收运责任区域,规定并严格执行垃圾收运技术要求,确保垃圾收运及时、到位、长效。
三、工作时序
(一)全面启动阶段(2016年2月—2016年3月)。主要完成调查摸底、实施方案制定和宣传发动工作。各县(市、区)建立工作机制,开展垃圾治理及河湖沿岸垃圾污染情况摸底调查;编制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明确治理技术路径和时间安排,理清工作重点、细化工作措施、明确工作目标;通过层层召开动员会、媒体宣传等多种形式,宣传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目的、意义及相关知识。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6年4月—2016年12月)。各市(县)重点抓好方案实施,对一湖四水及大小支流沿岸垃圾实施全面清理, 2016年底实现垃圾清理目标。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组织考核验收,并将考核结果报省政府。
(三)持续推进阶段(2017年1月—2019年9月)。加快农村生活垃圾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县、镇、村三级的集运处理体系;推行就地分类减量垃圾分类方式,积极开展垃圾资源化利用;制定卫生保洁的村规民约,基本建成城乡一体的生活垃圾处理体系、长期稳定的生活垃圾治理资金分担体系和农村环境卫生管护长效机制,大幅度提升乡镇村庄垃圾收集和无害化处理率,90%村庄垃圾得到有效治理。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加强对农村垃圾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对所辖区域内河湖沿岸,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明确职责,建立事权清晰、权责一致、规范高效、监管到位的工作责任机制,形成省、市、县、乡、村联动的工作格局。各级人民政府负责人是本行政区域内河湖沿岸保洁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履行河湖沿岸保洁责任。建立部门联席会议议事制度,一月一调度、一季一通报,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积极筹措资金,加大建设投入。坚持政府主导、群众主体的原则,引入市场机制,多渠道筹措垃圾治理资金。各级财政要加大对垃圾治理工作的投入,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基建投资和农业发展银行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专项贷款支持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基础设施建设。坚持政府投入与村民自筹、投工投劳等结合,迸一步激发农民群众建设家园、美化家园和热爱家园的热情,促进治理工作顺利实施。
(三)加强督查,严格考评。省政府授权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组织检查验收,验收结果作为当年省政府对市、县政府绩效考核的依据,对工作进展快的或有重大贡献的单位或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对工作进度不理想的予以通报批评,年终考核时予以扣分。
(四)加大舆论宣传力度。坚持正确舆论导向,改进创新宣传报道。通过报刊、杂志、广播、电视等媒体多形式地开展农村垃圾治理的意义、重要性、必要性以垃圾治理的基础知识、环境意识、环保意识的宣传,着力宣传推介先进典型,曝光落后案例,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农村垃圾统筹治理的浓厚氛围。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